❶ 南京经济适用房在哪儿申请
★南京经济适用房在户口所在地的区房改办提出审请申请。
人均收入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南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先到区房改办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经市、区房改办批准后,轮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市房改办根据各区申购的实际情况将房源分配到区。
★附:经济适用房申购程序
(一)申购家庭夫妇的任何一方持本人身份证、家庭成员户籍证明、现住房产权或使用权凭证、实际居住证明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审核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向其户口所在地的区房改办提出审请;
(二)区房改办自受理申请后15日内,对申购家庭的申购条件进行核实,对符合申购条件的,区房改办将申购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状况等内容在其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公告15日,公告期间无异议的,区房改办将申购材料报市房改办审批;
(三)市房改办自区房改办报审之日起的10日内复核,经复核符合申购条件的,市房改办将申购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状况等内容在本市主要报纸分批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通知申请人待购经济适用住房;
(四)每批次经济适用住房竣工后,市房改办通知待购住房的家庭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
经批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自批准之日起2年内未能购房的,应当重新申请。
❷ 南京经济适用房五年后买卖要交多少交易税
经适房在买卖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费有:
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
印花税:买方版房价款的0.5‰。
契税权: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纳,即交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
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符合以下情况的不得出售二手经济适用房的:
已经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经济适用房。
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经济适用房。
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经济适用房。
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以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经济适用房。
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经济适用房。
❸ 南京经济适用房新政策
经适房一般地说复主要针对制低收入家庭和无房户,但普通老百姓是难以买到的,即使买到,条件也是很远环境很差的。而真正的条件好经适房是给当官的准备的。屡屡听见公务员与经适房的事实,纠结、郁闷!固然,在房价居高不下的现实背景之下,可能有极少极少部分公务员买不起商品房,只要他们符合享受经适房的条件,与其他阶层中低收入群体在同一起点、同一标准、同一程序下申请购买经适房,是不会引发质疑之声的。但将经适房建成“定向分配”给吃皇粮者的福利房,显而易见,这是一种“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权力自肥。
请看:
经济适用住房什么时候变成了偏心房
http://www.biso.cn/html/1417.htm
❹ 南京什么样的条件可以办经济适用房
南京申请经济抄适用房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满5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认定标准:3人户低于15万元,2人户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3万元,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当多个家庭共同居住同一住房、且其中有两个以上家庭符合申购条件时,若有一个家庭申购后,其他家庭的住房面积超过了本市的保障面积标准,家庭之间应当协商一致,仅确定一个家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二)国有土地上的被拆迁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市常住户口;
2、货币补偿金额在当年规定的标准金额以下;
3、同一户籍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
4、本市他处无住房。
(三)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家庭。
申请材料
1、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2、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需提交的其他证明。
❺ 南京经济适用房地址有哪些
南京经济适用房地址 莲花村经济适用房项目 交通: 62路、96路、158路等,内地铁二号线汪家村站容 栖霞龙潭经济适用房 交通: 龙栖线、隆栖线、南上线、南上线区间 栖霞摄山星城经济适用房 交通: 地铁2号线摄仙线摄尧线龙栖线东上线 翠林山庄(经济适用房) 南京栖霞区尧化门
❻ 南京经济适用房几年内可再过户
结婚、房子,好敏感的词汇,呵呵。
经济适用房五年后就可以上市交易,别人过户给他父亲,需要交纳很高的税费。
他父亲在过户给他,不满五年又是一把笔过户费。
假如是一套总价七十万的房子,就这两次转手,十来万税就没了,总价高的话这钱还要加。
建议,过户直接过给你男友。
❼ 外地人在南京交几年社保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交满半年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回下条件:答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❽ 最新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2013年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提示:
经适房上市有限制:购房未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向相关部门申请,由保障部门确定符合条件购买人原价出售或按原价回购;已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可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要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❾ 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不知道您的“没有房子”是什么具体情况。不外乎以下:
第二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满5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当多个家庭共同居住同一住房、且其中有两个以上家庭符合申购条件时,若有一个家庭申购后,其他家庭的住房面积超过了本市的保障面积标准,家庭之间应当协商一致,仅确定一个家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二)国有土地上的被拆迁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市常住户口;
2、货币补偿金额在当年规定的标准金额以下;
3、同一户籍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
4、本市他处无住房。
(三)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家庭。
(四)集体土地上的被拆迁家庭申购办法按照《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2007〕61号)文件规定执行。
据了解,由于我市现执行的750元/月・人的住房保障收入线控制标准已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因此,将此控制标准提高到1000元/月・人,从而扩大保障范围,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标准调整后,对现行城市低保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和低收入无住房的,享受廉租住房租赁全额补贴,在市场上租赁满三年且经过房屋租赁部门登记备案的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预计此次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条件和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调整后,将新增约1.4万户家庭可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具体细节流程向当地居委会咨询
❿ 2020年南京有那几个经济适用房片去
蓝鲸的经济适用房片区还是比较多的,可能在很多地方都是有的每个地区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