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外贸案例分析
原告的行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
【答案】原告的行为不构成根本违约。
【法理分析】根本违约,又称为重大违约,是指一方的违约行为严重影响了另一方订立合同时所期待的经济利益。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25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利益,即为根本违反合同,除非违反合同方并不预知而且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中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
我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法定的合同解除权仅限于“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迟延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几种情况,虽然没有明文表述为根本违约,我国将其称之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与英美法的“根本违约”实际具有相似的功能。一旦构成根本违约,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反过来说也只有在根本违约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才享有法定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从本案来看,如果按照《公约》规定的标准来衡量原告的违约行为,显然因原告或一个合理人并不可能预见到原告迟延4天开出信用证会导致被告的订约目的落空,因此还不能构成根本违约。那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原告是否构成根本违约?笔者认为也不构成根本违约。一方面,被告作为出卖人,其在购销合同关系中的期待利益应为获得原告按合同规定交付的价款,获得全部价款也是被告的订约目的。那么原告仅仅迟延4天就使被告完全丧失了上述的期待利益并且致使合同目的根本不能实现了吗?当然不会。因为迟延交付并不等于不交付或无力交付,更何况原告仅迟延4天开出信用证,迟延时间很短,完全不能表明其将拒绝付款或不能交付货款,从而使被告的订约目的落空。另一方面,原告迟延4天开证,并不会给被告造成重大损害,因双方采用到岸价格(CIF),被告要负责承担货物装上运载工具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而原告迟延4天,将使其蒙受更大的租船费用、仓储保管费用等,甚至可能遭受某些违约罚款,但这些损失因迟延期限很短,因而毕竟是有限的。尤其因为双方的交易是购销马口铁,不会发生在短期内货物价格急剧波动,货物不会在短期内发生毁损灭失等问题,因此迟延数天绝不会给被告造成重大损害,不会影响被告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尤其应当看到,我国《合同法》第9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时,非违约方才可以解除合同。这就意味着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原则上非违约方应当向对方规定一个允许推迟履行的合理期限,若在该期限到来后仍未履行,则构成根本违约,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本案中,原告迟延开证后,被告应当立即为原告确定一个允许推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在该期限到来后仍未履行时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而在原告仅迟延数天的情况下,被告既未催告,也未确定延缓期限,就要求直接解除合同,显然是不合理的。
被告是否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答案】被告可以相应推迟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不能完全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
【法理分析】根据《合同法》第66条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另一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以前,有权拒绝自己相应义务的履行。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正当地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主要是为了对抗对方所提出的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并不构成违约。因为行使抗辩权是行使权利的行为,是合法行为,与违约行为在性质上是根本有别的。
正当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要求一方在行使该权利时,须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针对对方违约情况而拒绝履行自己的相应的义务,换言之,拒绝履行的义务应与对方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义务之间大体相当,具有某种牵连性或对价性,保持一种利益平衡的状况。在一方迟延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要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充分考虑对方的违约情况,而在本案中,被告仅在原告迟延4天开证的情况下,便拒绝履行自己的全部义务,显然已根本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其抗辩权主张不能成立。对由此造成的后果,应由被告承担。
㈡ 1、举案例说明关税是各个国家政策的重要体现 2、用案例说明普惠制对发展中国家经济的推动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复习资料名词解释部分:1、贸易术语——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术语。2、象征性交货——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的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货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过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3、良好平均品质——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指中等货而言。(指农产品的每个生产年度的中等货、指某一季度或者某一装船月份在装运地发运的同一种商品的“平均品质”)4、品质公差——国际上公认的产品品质的误差。在工业制成品生产过程中,产品的质量指标出现一定的误差有时是难以避免的。5、品质机动幅度——某些初级产品的质量不稳定,为了便于交易顺利进行,在规定其品质指标的同时,可另订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允许卖方所交的货物的品质指标在一定幅度内有灵活性。6、溢短装条款——卖方在交货时,可按合同中的数量多交或少交一定的百分比,他一般是在数量条款中加订的。(散装货:粮食、矿砂等)7、中性包装——即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者品牌的包装。(无牌中性包装、定牌中性包装)8、定牌——卖方按照买方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者包装上面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9、滞期费——负责装卸货物的一方,如果未按约定的装卸时间和装卸率完成任务,需要向船方缴纳延误船期的罚款。10、速遣费——如果负责装卸货物的一方在约定的装卸时间内提前完成任务,有利于加快船舶周转,则可以从船方取得奖金。11、OCP条款——陆上运输通常可到达的地点。OCP地区是以落基山脉为界,其以东地区均定为内陆地区范围。从远东地区向美国OCP地区出口货物,如按OCP条款达成交易,出口上可以享受较低的OCP海运优惠费率,进口商在内陆运输中也可以享受OCP优惠费率。12、提单(B/L)——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证件,它体现了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相互关系。13、联运提单——在由海运和其他运输方式所组成的联合运输时使用,他是由承运人(或其其代理人)在货物启运地签发运往货物最终目的地的提单,并收取全程运费。14、过期提单——提单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向银行交单时间超过提单签发日期21天。15、多式联运单据——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并且负责按照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单据,它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这种单据应依发货人的选择,或为可转让单据,或为不可转让的单据。16、共同海损(GA)——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遇到灾害、事故,威胁到船货等各方面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安全,是航程得以继续完成,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造成某些特殊损失或者支出特殊额外费用。17、舱至舱条款——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启运地仓库货储存处所开始,包括正常运输中的海上、陆上、内河、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者储存处所,或者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但被保险人的货物在最后到达卸载港卸离海轮后,保险责任以60天为限。18、联合凭证——是一种更为简化的保险凭证。在我国,保险机构在外贸企业的商业发票上加注保险编号、险别、金额,并加盖保险机构印戳,即作为承保凭证,其余项目以发票所列为准。此种凭证不能转让,目前只适用于香港地区一些中资银行由华商开来的信用证。19、保险单——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承保证明,是规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各自权力和义务的契约,当被保险货物遭受承保范围内的损失时,它又是保险索赔了理赔的主要依据。20、对等样品——卖方可以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给买方确认,这种经确认后的样品称为回样(确认样品)。21、价格调整条款——在定约时只规定初步价格,同时规定,如原材料价格和共资等发生变化,按原材料价格和工资等的变化来计算合同的最终价格。(主要适用于类似生产加工周期较场的机器设备等商品的合同)22、汇票(Draft)——一个人向另外一个人签发的要求见票时或者在将来的固定时间,或者可以确定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23、背书——转让汇票权利的一种手续,就是由汇票抬头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或再加上受让人的名字,并把汇票交给售让人的行为。24、支票(Check)——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即存款人签发给银行的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委托命令,出票人在支票上签发一定的金额,要求受票的银行于见票时,立即支付一定金额给特定人或持票人。25、付款交单D/P——出口人的交单是以进口人的付款为条件。即期付款交单——银行提示即期汇票和单据,进口人见票时即应付款,并在付清货款后取得单据。远期付款交单——银行提示远期汇票,进口人审核无误后在汇票上进行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清货款后再领取货运单据。26、承兑交单D/A——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进口人在汇票到期时,方履行付款义务。(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27、信托收据——进口人借单时提供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文件,用来表示愿意以代收行的受托人身份代为提货、保管、存舱、保险、出售,并承认货物所有权仍归银行。28、信用证L/C——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也是开证行对受益人的一种保证,只要受益人履行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即受益人只要提交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种单据,开证行就保证付款。(银行信用)29、背对背信用证(转开信用证)——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新的信用证。30、对开信用证——两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的信用证。开立信用证是为了达到贸易平衡,以防止对方只出不进或者只进不出。31、备用信用证——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对受益人承担一项义务的凭证。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行的偿付。32、保函(保证书L/G)——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人对申请人的债务或应履行的义务承担赔偿责任。33、定金——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以保证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成立、担保合同的履行、保留合同的解除权等。34、不可抗力——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者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预防、避免、控制的事件,以至于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免责条款)35、发盘(要约)——凡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其内容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有在其发盘一旦得到接受就受其约束的意思,即构成发盘。36、接受(承诺)——受盘人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以声明或者行为表示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实质上是对发盘表示同意。37、逾期接受——不是有效的接受。如接受通知未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送达发盘人,或者发盘没有规定时限,且在合理时间内未曾送达发盘人。38、大副收据——货物装船后,承运船舶的大副签发给托运人的,表明已收到货物并已装船的货物收据,托运人凭此收据可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交付运费并换取正式提单。(是划分船货双方责任的重要依据,是换取提单的依据)39、定期结汇——议付行根据向国外付款行索偿所需要时间,预先确定一个固定的结汇期限,并与出口企业约定该期限到期后,无论是否已经收到国外付款银行的货款,都将主动安当日外汇牌价将票款金额折成人民币拨交出口企业。40、国际保理(承购应收账款业务)——在使用托收、赊销等非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时,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的一项集买方资信调查、应收款管理和追帐、贸易融资、信用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金融服务。41、经销——进口商根据他与国外出口商达成的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购销指定商品的一种做法。独家经销——经销商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和地域内,对指定商品享有独家经营权力。一般经销——经销商不享有独家专营权,供货商可以在同一时期、地区内,委派几家商号来经销同类商品。42、代理——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权,代表本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或者从事其它法律行为,而由本人直接负责由此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43、寄售——是一种委托代售的贸易方式,寄售人先将准备销售的货物运往国外寄售地,委托当地代销人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代为销售后,再由代销人向货主结算货款。44、套期保值(海琴)——在卖出或买入实际货物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上买入或卖出同等数量的期货。45、对销贸易——在互惠的前提下,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贸易方达成协议,规定一方的进口产品可以部分或者全部都以相对的出口产品来支付。46、电子商务——通过电子信息技术、网络互连技术、现在通信技术,使得交易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借助电子方式联系,而无需依靠纸面文件、单据的传输,从而实现整个交易过程的电子化。47、国际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利用电子商务运作的各种手段从事的国际贸易活动,它反映的是现代信息技术所带来的国际贸易过程的电子化。简答题部分一、贸易术语的作用?答a成为从事国际贸易的行为准则,明确彼此在货物交接方面所应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这就大大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时间,从而节约了费用开支。b有利于交易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C有利于妥善解决贸易争端。二、班轮运输的特点?答:1、船舶行驶的航线、停靠的港口都是固定的;2、船舶按船期表航行,船舶开航、到港时间都较为固定;3、船公司按照预先公布的班轮运价表收取运费,运费率相对固定;4、在班轮运费中包括装卸费用,由船方负担;5、班轮承运货物比较灵活,不论货物多少,只要有舱位都能接受装运(少量、件杂货)。三、提单的性质和作用?答:1、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据的货物收据,证实其以按提单的记载收到托运人的货物;2、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3、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四、多式联运单据和联运提单的区别?区别使用范围签发人风险、责任多式联运单据各种运输多式联运经营人全程联运提单由海运和其他方式组成的联合运输承运人、船长、船东第一程运输五、我国基本险别除外责任的重要内容?答: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过失所造成的损失;2、属于发货人的责任所引起的损失;3、在保险责任开始承担之前,被保险货物已经存在品质不良或者数量短少;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损失费用;5、战争险条款和罢工险条款所规定的责任以及除外责任。六、影响成交价格的因素?答:1、商品的质量和档次;2、运输距离;3、交货地点和交货条件;4、季节性需要的变化;5、成交数量;6、支付条件和汇率变动的风险;7、国际市场价格的走势;8、交货期的远近、市场销售习惯、消费者的爱好。七、实际全损的情况有哪些?1、保险标的物完全灭失;2、保险标的丧失(控制权——海盗劫走);3、保险标的物发生质变,失去原有使用价值;4、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八、托收结算方式的利弊?答:1、利——有利于调动买方订购货物的积极性,从而有利于卖方扩大出口。2、弊——由于托收属于商业信用,存在收不回货款的风险,尤其是托收方式中的承兑交单风险更大,故卖方对此方式的采用应持慎重态度。3、注意事项:A.要切实了解买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作风,成交金额不宜超过其信用程度;B.了解进口国家的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条例,以免货到时由于不准进口或收不到外汇造成的不应有损失;C.了解进口国家的商业惯例,以免由于当地习惯做法影响安全迅速收汇;D.应争取CIF条件成交,除货运保险外,还应投保卖方利益险;E.对托收交易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及时催收清理,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以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九、信用证的使用程序?答:1、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凭信用证付款;2、买方向当地银行申请开证,并按合同内容填写开证申请书和缴纳开证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3、开证行按申请书内容开证,并通过通知行交与受益人;4、卖方收到信用证后,如审核无误,即按信用证要求发货,并开出汇票和备妥各种单据向有关银行议付货款;5、议付行讲汇票和单据寄给开证行或信用证指定的付款行索偿;6、开证行收到单据后,即通知买方付款赎单。十、延期付款、分期付款的区别?区别货款交付所有权转移利息问题分期付款在交货时付清或者基本付清只要付清最后一笔货款,所有权就转移买方没有利用卖方资金,不存在利息问题延期付款(货价较高)大部分货款在交货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分期摊付货物所有权一般在交货时即转移买方利用了卖方的资金,所以就存在买方需要支付利息的问题。十一、使用仲裁解决贸易争端的好处?答:1、仲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仲裁机构并自行选定仲裁员;2、程序较为简单,仲裁员一般是熟悉国际贸易业务的专家或者知名人士,故仲裁解决问题较快;3、仲裁费用比诉讼费用低;4、仲裁气氛缓和,不影响争议双方继续发展贸易关系;5、仲裁是终局性裁决,败诉方不得上诉,必须执行裁决。(诉讼——带有强制性、程序复杂、有伤和气不利于双方今后贸易关系的发展、费用较高)十二、商检证书的作用?答:1、作为证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重量(数量)、包装、卫生条件是否符合合同的依据;2、作为买方对品质、重量、包装等条件提出异议、拒收货物、要求索赔、解决争端的凭证;3、作为卖方向银行议付货款的单据之一;4、作为海关验关放行的凭证。十三、发盘的必备条件有哪些?答:1、发盘应向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2、发盘的内容必须十分明确(标明货物的名称、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数量或者规定数量的方法、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者确定价格的方法);3、必须表明发盘人对其发盘一旦被接受人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十四、发盘效力的终止有哪些?答:1、在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未被接受,或者虽未规定有效期但是在合理时间内未被接受;2、发盘被发盘人依法撤销;3、被收盘人拒绝或者还盘之后;4、发盘后,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5、发盘人或者受盘人在发盘被接受以前丧失行为能力。十五、国际保理业务的特点?答:1、必须是商业机构与商业机构之间货物销售生产的应收账款,该应收账款不属于个人或家庭消费或者类似使用性质;2、该商业机构必须将应收账款的权利转让给保理商;3、保理商必须履行的职能:以贷款或者预付款的形式向供货商融通资金、管理与应收账款有关的账户、收取应收账款、对债务人的拒付提供坏帐担保;4、应收账款的转让通知必须送交债务人。十六、在大陆法中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答:1、必须要有损害事实(一般须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一方出具证明);2、必须有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这是大陆法承担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和前提条件);3、损害发生的原因与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损害是由于债务人应予负责的原因造成的)。十七、寄售的特点以及利弊?答:1、特点:寄售人与代销人是委托代售的关系;是凭实物进行的现货交易;代销人不承担任何风险费用,货物售出前的一切风险费用均由寄售人承担。2、优点:对寄售人来说,有利于开拓市场和扩大销路,还可根据市场供求掌握有利的推销时机;有利于调动那些有推销能力、经营作风好、但资金不足的客户的积极性;大大节省了交易时间,减少了风险和费用,为买主提供了便利。3、缺点:承担的贸易风险大;资金周转期长、收汇不够安全。十八、展卖的特点和优点?答:特点——把出口商品的展览和推销有机地结合起来,边展边销,以销为主。有点:1、有利于宣传出口商品,扩大影响,招揽潜在买主,促进交易;2、有利于建立和发展客户关系,扩大销售地区和范围。3、有利于开展市场调研,听取消费者的意见,改进产品质量,增强出口竞争力。十九、拍卖的特点?答:1、是一种公开竞买的现货交易;2、是在一定的机构内又组织的进行;3、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和规章。二十、期货交易的特点?答:1、以标准期货合同作为交易的标的;2、特殊的清算制度;3、严格的保证金制度。二十一、补偿贸易的特点?答:1、它是在信贷的基础上进行的,设备引进方要承担利息;2、设备供应方必须承诺回购对方产品或者劳务的义务;3、是一种通过商品交易起到利用外资作用的交易方式。二十二、对销贸易的利弊?答:优点——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冲破贸易壁垒,扩大出口,并且在不增加外债的情况下,换取急需的技术、设备和物资。发达国家也可以通过对销贸易,以较优惠的价格获得原材料。缺点:1、它是在互惠的原则下进行的,使得交易对象的选择和交易的达成以及履约出现很大的困难。2、在对销贸易的方式下,市场机制的作用收到很大削弱,价格往往与正常价格有很大的偏离,对一国来说,难以获得社会劳动的最大节约。二十三、在我国,国际电子商务和一般电子商务相比其特殊性表现在哪些方面?答:1、国际电子商务主要是针对国际经贸的电子商务活动;2、国际电子商务一般涉及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贸易伙伴、相关的商业部门;交易的行为和过程本身并不直接针对市场上的消费者;3、国际电子商务的具体运作涉及的部门和范围要远远多于或大于一般的电子商务,其相关的协调工作和法律惯例规范都是国际性的;4、在我国国际商务的发展将具有社会连动和示范效应。1.贸易条件指数: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当指数小于1时,表示贸易条件改善;当指数小于1时,表示贸易条件恶化。2.对外贸易额在数值上等于一国的进口总额和出口总额之和。3.某年世界出口贸易额为15000亿元,世界进口贸易颧为16000亿元,则该年世界贸易总额为31000亿元。4.斯密在其代表作《国富论》中提出绝对成本论理论,李嘉图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比较成本论,其核心是两优取重,两劣取轻。5.世界市场的运行机构包括国际贸易中心,世界运输网,世界市场销售渠道和信息网络。6.产业内贸易理论主要从市场结构的角度,用规模经济,产品差别和需求差别分析了产业内贸易现象;公司内贸易理论主要用交易成本,内部化理论分析了跨国公司的公司内贸易现象。7.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从要素条件,国内需求,相关和支撑产业和公司战略结构和竞争四组基本因素以及机遇和政府两组辅助因素等六个方面分析了一个国家竞争优势理论的形成及其变化。8.国际商品协定通常利用缓冲库存、限额和多边长期合同三种方法来调节供求,影响价格。9.在封闭市场上,价格变动幅度很小,而在“自由市场”价格变动很大。1.对外直接投资的四种形式是开独资企业,收买并拥有外国企业的股权达到一定比例,同东道国合资企业和投资者投资利润的再投资。2.对外间接投资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和借贷资本输出,后者一般有政府援助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国际金融市场贷款和出口信贷。3.跨国公司的母公司所在国称为跨国公司的母国,子公司的经营所在国称为东道国。4.从跨国公司与对外直接投资的关系来看,对外直接投资是跨国公司形成的物质基础,跨国公司则是对外直接投资的载体。5.服务贸易在GATT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被纳入谈判议题,于1994年签定了服务贸易总协定,简称GATS。1.对外贸易政策由对外贸易总政策,国别(地区)政策和进出口商品与服务政策构成。2.对外贸易政策的基本类型有:自由贸易政策,保护贸易政策和协调管理贸易政策。3.重商主义者认为金银是财富的惟一形态,财富来源于流通领域。主张采取保护贸易政策来发展对外贸易。4.19世纪工业革命时期,英国和法国主张实行自由贸易政策,而与此同时,美国和德国则主张实行保护贸易政策,其代表人物是汉密尔顿和李斯特。5.特别附加税包括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6.征收关税的方法主要有从价税,从量税,混合税和选择税。7.进口配额制主要分绝对配额和关税配额。8.“自动”出口配额制是出国在进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一定期限内某些商品的出口配额。9.进口许可证分为公开(一般)许可证和特种进口许可证。10.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以发展转口贸易取得商业收益为主,是面向商业的;出口加工区则是面向工业。11.根据关贸总协定规定,征收反倾销税不得超过倾销额。12.普惠制的特点是普遍性,非歧视性,非互惠性。1.关贸总协定(英文缩写为GATT)是1947年在日内瓦签订的国际多边协定。2.关贸总协定至今已完成八轮谈判,前五轮谈判的主要议题是关税减让,肯尼迪回合首次涉及非关税壁垒。在东京回合达成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等协议,并给予发展中国家以普惠制。3.世贸组织首次将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投资措施纳入多边贸易体制之中,比关贸总协定仅涉及商品贸易的范围广泛。4.世贸组织协定(英文缩写为WTO)于1994年4月15日在马拉喀什召开的部长级会议上通过,并采取“一揽子”方式和“单一整体”形式加以接受。5.WTO扭转了GATT在特定“敏感”领域的保护政策,如农产品,纺织品和服装等。6.关贸总协定对战后国际贸易发展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在历次谈判中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得利较多。7.世贸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部长会议。总理事会可随时召开会议以履行其解决贸易争端和审议各成员贸易政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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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国际贸易与经济案例题求解~~~
第一:W=0.03重量吨,M=0.039375尺码吨,因为M大于W,所以运费=100*(1+20%+10%+20%)*0.039375=59.0625美元 FOB=CFR-F=380-59.0625=320.9375美元 FOBC3%=320.9375/(1-3%)=330.86美元 第二:W=0.04重量吨版,M=0.05立方米,因为权M大于W,所以运费=200*(1+10%)*0.05=11美元,CFR=FOB+F=50+11=61美元,CFRC3%=61/(1-3%)=62.89美元 题目太多,码字很累,给你说下公式,题目我都看过了,直接代入即可,投保金额=CIF价*投保加成,保险费=投保金额*保险费率,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相反净价=含佣价*(1-佣金率),FOB=CFR-F,CIF=CFR/1-加成*费率,相反CFR=CIF*(1-加成*费率),运费=基本费率*(1+附加费率)*计费数量,换汇成本=出口人民币总成本/FOB外汇净收入.盈亏率=外汇净收入*汇率-出口总成本/出口总成本 不懂可以再问
㈤ 外贸案例及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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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地板
2004年10月4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的复合地板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4119290.20。2005年6月17日,加拿大对本案作出终裁。2007年5月30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本案启动第二次期中复审调查程序。
2007年11月26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复合地板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期中复审裁决,裁定26家中国应诉企业获得单独税率,对于其他未合作公司,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根据可获得的最佳信息确定被调查产品的倾销幅度和补贴额分别为30%和3.54元/平方米。
中国钢材
欧盟钢铁业者(Eurofer)11月27日对日益飙升的中国钢材进口提起新的反倾销申诉,而贸易摩擦在11月28日开幕的中欧峰会中成主要议题。曼德尔森已警告称,如果中国不放开对欧盟企业的贸易壁垒,他可能采取行动。
中国挂锁
2006年12月5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挂锁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南共市共同对外关税税号为83011000。
2007年11月14日,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贸易保护局在其《联邦公报》上发布公告,根据巴西外贸委员会2007年10月23日颁布的第51号法令,对原产于中国的挂锁反倾销日落复审案作出裁决,税率为3.56美元/件,有效期为5年。
汽车零配件
截至2006年底,我国汽车零配件已遭到10多起反倾销调查,涉及到雨刷器、刹车盘、刹车鼓和汽车挡风玻璃等产品;2007年同样风波不断,近几个月,就有印度商工部反倾销总局对原产于中国和泰国的客车、卡车斜纹轮胎反倾销调查作出终裁,秘鲁调查当局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轮胎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程序等,“反倾销”大棒频频挥舞。
薄壁矩形钢管和复合编织袋案
2007年11月27日,美商务部就对华第三和第四起反倾销反补贴双反调查案——薄壁矩形钢管和复合编织袋案作出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存在补贴。中国商务部发言人王新培2007年12月4日表示,中方对美商务部仍坚持对中国适用反补贴法的决定,并沿用其在铜板纸案和标准钢管案中的错误做法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机电产品
2007年12月3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其《官方日报》上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机电产品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以决定是否要取消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5015204、85015304、85041001、85041099、85043301、85081101和85081999(原税号85091001)、85094001、85094002、85159001、85163101、85166001、85167201和85322299。该公告自2007年12月3日起开始生效。复审调查期为2006年7月1日~2007年6月30日。墨西哥经济部将就本次复审在2008年6月17日举行听证会。
热浸钢材
欧盟12月对从中国进口的热浸钢材进行反倾销调查,而此前欧盟贸易总长已警告可能会采取严厉的制裁行为。据悉,在10月收到欧洲钢铁制造商的投诉后,执委会将于12月中旬对这批钢材进行调查。
据透露,商务部下一步将全力应对美国、加拿大等国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争取更多国家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并将重视钢铁、纺织等主要及敏感产品的贸易摩擦,准备下发337调查的档案文件,提高企业应诉能力
㈥ 近几年发生的国际贸易纠纷的案例以及对我们的启示
中埃贸易纠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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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招标网 发布时间:2009.03.16 来源:驻埃及经商参处子站
近年来,驻埃及使馆商务处积极贯彻落实部党组指示,全力促进中埃经贸关系的发展,促进我对埃出口的增加,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双边经贸额连续6年以30%以上的速度递增,2008年达到62.4亿美元。与此同时,两国企业交往过程中产生的贸易纠纷数量也有所上升。特别是今年以来,我企业在出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增多,风险加大。现将我处整理的近期典型案例列出,供我有关商务主管部门、商协会和企业参考,请企业对埃出口过程中加强风险意识,确保交易安全,有效保护自身利益。驻埃使馆商务处将继续积极推动我企业对埃出口,并努力协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各种贸易纠纷。
案例一:与新客户的首次交易缺乏足够的风险意识
2008年底,国内A公司通过网站结识埃及X公司,并约定向该公司出售一批石材,付款方式为见提单附件付货款的70%,尾款以D/P方式支付。A公司随后将货装船运往埃及亚历山大港。货物发出后,X公司以各种理由强调经济困难,要求减价,并更改付款方式为风险度很高的银行汇票。X公司的行为导致我出口方进退两难。如同意对方做法,则一方面利润大幅缩减甚至无利可图,并且有可能完全无法收回货款,如不同意对方做法,由于货物已在埃港口,则须支付巨额的码头及相关费用。
案例二:不能确保收汇安全
2008年初,国内B公司以FOB方式向埃Y公司出售金属制品。合同约定买方支付25%预付款,余款于货物出港前支付。提单正本签发给买方。2008年2月收到预付款后,B公司即组织货源运至港口,但经Y公司多次解释付款困难,并保证尽快付款,B公司在余款未收到的情况下同意货物装船运往埃及。2008年5月,B公司发觉货物已被Y公司提走,但余款至今未付,并拒绝与B公司联系。
案例三:埃及船公司无单放货
2008年9月,埃Z公司以FOB方式向我国C公司定购一批钢材,提单正本签发给卖方。合同约定买方支付30%预付款,余款见到提单COPY付清。货到埃及港口后,Z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2009年1月,C公司得知货已被提走,余款迄今难以追索。
1.市场经济以利益为根本,扩展对外贸易有相应的策略。一些专家学者撰文立著,从古典政治学先驱亚当·斯密的绝对利益学说论到大卫·李嘉图的比较利益理论,从维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到赫克歇尔-俄林定理,引经据典的论证西方经济学中的市场经济是自由的市场经济,国际贸易是自由贸易,但美国和欧盟对中国纺织品设限,却不符合市场经济和国际贸易理论。一些专家学者开始责问美国和欧盟:“200年前欧洲人就开始向全世界推销他们的自由贸易政策,今天,当中国工人生产的价廉物美的纺织品运往他们的市场时,为什么这些自由贸易的鼻祖们摇头说‘NO’呢?”在这里,我们不能忘了一个最本质的问题,市场竞争的本质是资本竞争。国际贸易的实践和马克思的理论揭示告诉我们,西方市场经济理论在本质上是为资本服务的,认“利”不认“理”,市场经济以利益为根本,自由贸易理论是为资本谋取最大利益服务的,有利可图就讲“自由”,无利可图就不给你“自由”。这就要求我们在面对美国和欧盟在对外贸易的不合理设限时,既要据理力争,又要从最坏处考虑,善于在“不自由”、“不合理”的处境中扩展对外贸易,要有相应的策略。
2.在应对中美和中欧纺织品贸易中,各级政府必须负担起引导、调控、保护和管理市场经济的重要职责。其实,世界上任何市场经济都不是完全自由的。完全自由的市场经济只是西方经济学的一种假设。我们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要正确学习借鉴西方经济学理论,不要被其中一些西方发达国家自己都不相信、不去付诸实践的不科学理论观点所误导。我国还是一个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大国,生产力水平低、结构性矛盾突出和发展不足是我们面临的最大问题,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强化经济调节职能、市场监管职能、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充分发挥更大的作用,而不能该管的也不去管。 3.继续完善有关立法,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为企业应对国内外经济事务提供有效服务。随着开放的扩大和加深,企业与国际经济事务的联系和来往更加密切,各种法律和社会服务需求也愈来愈多。仅就应对国际贸易纠纷,就不仅仅是要求有法律服务,帮助打官司。实际上需要一系列社会服务,才有条件应对各种名目的贸易纠纷。
4.实现出口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提升出口商品结构层次,实现结构升级,错位发展。目前,我国货物贸易出口的层次比较低,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所占比重不高。我国出口的55%以上是以加工贸易的方式实现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85%以上是由外资完成的。服务贸易发展出口严重滞后。服务贸易出口占我国贸易总额的10%,明显低与世界20%左右的平均水平。客观的市场容量也要求必需转变转变增长方式。在实现出口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的过程当中,我们要掌握和利用比较优势动态变化的规律,一方面稳定或延续中低端产品或生产环节的比较优势,保持出口贸易的数量增长;另一方面又要创造和积累中高端产品或生产环节的比较优势,扩大产品出口,达到改善贸易结构,提高贸易质量的目的。
5.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为突破“非市场经济地位”创造更多实例。由于中国经济地位上升,周边贸易伙伴对中国市场兴趣越来越大,只要我们运作得当,通过推进区域一体化逐渐消除不利条款的影响是有很大回旋余地的。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WTO规则是发达国家制定的有利于自己的游戏规则,要善于利用WTO规则为我国经济发展服务。要善于在国际贸易争端中最大限度的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
㈦ 用实际案例说明外贸企业采用的是什么样的退税和纳税方法
A公司进了100万的成衣(不含税),进项增值税17万。出口至国外,卖了110万(不含税)专,销项增值税属正规来讲为18.7万,但是按国家进出口方面的规定,该商品出口免税13%,且该企业符合国家退税政策,那么实际计算销项税为110*(17%-13%)=4.4万元,那么4.4-17=-12.6万元。此时,国家需向A公司支付退税12.6万元。
另外,退的税,不得高于免税税额,即不得高于110*13%=14.3万元。且需要根据“当期免抵税额”计算和缴纳附征税(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这儿的当期免抵税额,基本很难实现当月增值税和退税申报同步,为简化起见,按同步算,即当月增值税和退税同时申报,那么当期免抵税额就是14.3-12.6=1.7万元。
㈧ 外贸案例分析
原告违约,案例中原告的银行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违约的性质内属于非根本容性违约,受损方(即被告)不能要求解除合同,只能要求损害赔偿。被告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因为案例中,原告未按时履行合同约定,所以被告可以相应拒绝原告要求自己履行的赔偿的权利。
㈨ 急求 案例 关于文化差异对国际贸易产生的影响
摘 要:伴随着贸易的发展,文化差异对贸易的影响也越发突显。这体现在语言、宗教、社会习惯、政治哲学、社会结构、教育等文化构成的各个层面。必须培养跨文化意识,加强跨文化商务交往能力,进行文化交流与展示,注重文化的融合和变迁,以此推动世界贸易的发展。
关键词:国际贸易;文化差异;贸易扩展
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历史的积淀,同时是不同地域、不同国家和不同民族特质的一种载体。虽然历史的进程中不同文化也相互影响和渗透,但是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却依然保持了各自独特的一面。因此,文化具有差异性,一种文化认为是至关重要的东西,对于其他文化来说,就可能并不会受到如此的重视。但随着世界经济结构的变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贸易不断发展,并且不断深入。可是伴随着贸易的发展,文化差异的影响也越发地突显。世界贸易中文化差异的存在已影响到国际间的贸易活动。
一、文化差异的类型及其影响
1.语言的差异。语言是人类所特有的用来表达思想,交流思想的工具,是一种特殊而又普遍的社会现象。语言是文化的根本。每一种语言都有其特殊的文化内涵。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开展国际间的贸易活动,不同语言之间的交流转换是必不可少的。但由于文化差异的存在导致了不同语言之间交流转换的困难,从而影响到了国际商务交往。
通用汽车公司的广告语:“身在比利时”(BodyinBelgium)译作法兰克斯语则为“渔夫旁的尸体” (CorpsebyFisher)。一个非常有创意的广告因为语言的差异导致了拓展市场的不利。同样,一巴西的航空公司有则广告说她有一个“很舒适的机舱”(comfortablerendezvous),但将此换作葡萄牙语则为“非法的性服务场所”(aroomforillicitsexualen counters)。由此可见,语言对国际贸易的开展具有很大的影响。
2.宗教的差异。宗教是一种社会现象和社会行为,它包括指导思想,组织,行动,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宗教是一种对社群所认知的主宰的崇拜和文化风俗的教化,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自从人类成为一种群体活动的生物,成为具有社会性的群体以来,宗教就是作为具有培养和加强人的社会性作用的一种重要的社会行为而成为社会的必需。
因此作为意识形态层面的宗教,也对国际贸易的运行产生影响。世界上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和不同民族有着不同的宗教信仰。世界上的主要宗教有犹太教、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印度教、儒教、道教、神道教、本教、锡克教、琐罗亚斯德教等。所以在国际交往中应注意不同的宗教信仰,如日本人多信奉神道教,阿拉伯国家多信奉伊斯兰教,英国人绝大多数信奉基督教[1]。
一国际公司在卡塔尔进行谈判时,由于负责人忽略宗教因素,基于对成功的信念,携带了白兰地准备在仪式上与同事庆祝,结果他不但被严谨的回教国家里的一个对习俗虔诚的男子立刻赶走,而且使公司成为了不受欢迎的公司。就是这样一个文化细节上的失误,导致了贸易合约的损失。
3.社会习惯的差异。社会习惯是在长时期里逐渐养成的,一时不容易改变的行为、倾向或社会风尚。它不仅会影响到消费者的消费价值观,而且会影响到人们的工作和思维模式。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深入,带动了跨国公司的发展。一个成熟的跨国公司必定是一个了解目标国文化的公司,一个注重文化差异的公司。
希尔顿酒店是世界著名的酒店,重视社会习惯的差异是其取得成功的原因之一。希尔顿强调每个酒店必须要有个性,针对其所在地区或国家市场的需要,来进行具有个性的装潢和服务。同时鼓励厨师利用当地的原料作出具有地方风味的饭菜[2]。
同样,跨国公司的成功运作还需尊重当地的工作模式。一个北加州厂商收购了英国伯明翰市一家公司,希望借此打开欧洲市场。但在接管公司后不久,美国的管理人员就准备矫正下午茶点的休息时间问题。在英国,每人可以有半小时的下午茶点时间,然而管理层希望将此缩短为十分钟。结果是工人们罢工,最终该公司倒闭。所以在国际贸易中,如果对海外工作的文化现实反应迟钝将会招致悲惨的后果。
4.政治哲学的差异。政治是上层建筑领域中各种权力主体维护自身利益的特定行为以及由此结成的特定关系。它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时期产生的一种重要社会现象。政治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有重大影响和作用。国际贸易由于是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开展的,因此必然要受到政治哲学的影响和作用。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各国国情不同、政治因素不同,对商品的包装材料、结构、图案以及文字标识等都有不同的要求。如阿拉伯国家规定进口商品的包装禁用六角星图案,因为六角星与以色列国旗中的图案相似。由此可见,只有认识到政治上的不同,了解相关的历史文化背景,才能更好地促进外贸出口。
5.社会结构的差异。社会结构是某一社会制度的基本成分之间有组织的关系。社会结构包含社会分层,并且伴随着阶级等级和种性等级。社会结构极大地影响着国际贸易的运行和跨国公司的目标市场定位。
丽晶集团根据目标顾客年龄层次的不同,作出了准确的市场定位,对酒店进行了不同的装潢设计。设在纽约的MAYFAIR酒店,其建筑风格主要吸引有较强安全意识、保守、传统的老年顾客,而纽约丽晶酒店则具有现代的气息,吸引年轻、好动的商务旅行者[2]。
俄罗斯国民的支出结构方面,各个阶层存在着明显的区分。比如中产阶级上层,他们很少在食物、医疗服务、招待客人方面节省开支,去国外观光旅游及教育旅行也无疑是属于上层人士的支出,建筑或购买房屋、成年人健康服务及教育服务则属于上层及中层人士,尽管一些项目的数量比例相差一倍或至少1/3以上。而中产阶级下层在服装、鞋类、日常生活服务、文化娱乐、休假旅行等方面都要节省开支,中层则常常节约休假的开支。在使用物品的分化方面,其意义并不在于是否拥有物品本身,而更多表现为品牌和价格上的区别。因此,开展国际贸易活动一定要准确把握目标市场的社会等级结构,进行有针对性的生产,使用不同的营销策略。
6.教育的差异。教育作为文化的一个分支,通过改变一个国家的比较优势或营销方式影响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贸易往来。如果一国国民的整体受教育水平和程度较低,则其比较优势更多地向劳动力密集型倾斜。但若一国重视教育,公民受教育水平较高,则该国技术先进、创新能力强,比较优势主要为技术密集型或资金密集型。
同样,教育也影响着营销方式。一方面,对于实施营销策略的公司来说,员工的教育培训对于公司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世界著名的跨国公司,如沃尔玛、通用电气、IBM等都非常重视员工的教育培训,甚至建立专门性的学校培养自己的管理人员。另一方面,对于营销策略的接受者即顾客来说,不同教育层次的顾客其需求不同,因此开展国际贸易活动时就应制定不同的营销策略。
二、应对国际贸易中文化差异的建议
1.培养跨文化意识。跨文化意识是指商务人员对文化差异的理解并作出适当反应的一种商务意识。换言之,反映国际贸易者本土文化的价值观的行为标准已不能满足跨国公司发展的需要了。国际化的企业运作的各个环节,如国际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等都需要较高的跨文化意识。因此,从事国际贸易的人员必须拥有基本的跨文化意识。
2.掌握跨文化商务技巧。跨文化商务交往中应当具备的能力有对文化和组织的理解力、适应能力、建立关系能力、系统和多视角的思维能力、态度、敏感性、语言能力、文化影响下的决策能力、外交能力和跨文化能力[3]。这些能力与国际贸易的成功与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然而这些能力需要在商务环境中得到磨练,实践经验和大量的在职培训起着很大的作用。因此对于在职人员来说,应该加强相关能力的培训;对于接受高等教育的商务人才来说,应加强跨文化商务交往意识的培养,同时学校应提供相关的课程以及实践机会。
3.在策略制定上注重文化的融合。一个跨国公司跨国投资经营时,往往需要融合三种文化:自己国家的文化、目标市场国家的文化、企业的文化。只有注重文化的融合,才能深入地适应市场,进而拓展市场。肯得基早期推出了“墨西哥鸡肉卷”,在该产品投入市场后不久,肯得基又推出了一款融合了中国文化的“老北京鸡肉卷”,该产品添加了中国传统的甜面酱、葱丝等原料,因此销量可观。同样,摩托罗拉公司制定的中国投资战略强调管理本土化、配套产品国产化。同时还大力支持中国的公益事业,因而在中国市场上获得成功[4]。
4.加强文化交流与展示。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的文化交流与展示,是一个了解文化差异的有效途径。它不仅有利于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文化交流,还有力地推动了经贸合作,已成功举办的中法文化年就是一个展示文化、交流文化的平台。2006年我国对外文化交流内容和形式不断创新,“相约北京”联欢活动、上海国际艺术节、武汉国际杂技艺术节等项目已经形成品牌,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四海宾朋。继中法互办文化年之后,中俄互办“国家年”再次掀起两国文化交流的热潮。驻法国、德国、毛里求斯等中国文化中心工程进展顺利,成为文化交流的亮点。
5.在国际贸易中注意文化的变迁。任何文化都不是一滩死水,随着时代的变化,文化也在不断地发展,不断地变迁。中国的茶文化历史悠久,然而咖啡文化则相对受到冷落。但改革开放以来,在过去被认为是“小资情调”的咖啡文化开始大举进入中国,咖啡吧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大街小巷,咖啡也进入到百姓的日常生活中。所以,国际贸易者必须适时改变贸易策略,以适应文化变迁后的新特点。
贸易全球化和自由化使跨国公司越来越多,这意味着企业更需要跨文化的管理。然而文化的差异已影响到国际间的贸易活动,这体现在文化构成要素的各个层面,尤其是意识形态方面。为进一步推动世界贸易的自由发展,促进贸易环境法制化、规范化,我们应进行国际性的文化展示与交流,在国际贸易策略制定上注意与当地文化的融合,进行多种方式的文化培训,培养跨文化管理人才。
参考文献
[1] 曹浩文.如何掌握商务礼仪[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207.
[2] 邹统钎.酒店经营战略[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83.
[3] [荷]丰斯·特龙彭纳斯.在文化的波涛中冲浪[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189-190.
[4] 王志乐.2004跨国公司在中国报告[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299-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