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请问:贵州省共有多少人口
一、截至年末,贵州省常住人口为3508.0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82万人。按城乡分,城镇人口1403.57万人,增加78.68万人;乡村人口2104.47万人,减少72.86万人。城镇人口占年末常住人口比重为40.01%,比上年提高2.18个百分点。按性别分,男性人口1817.91万人,女性人口1690.13万人。全省人口出生率12.98‰,比上年下降0.07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7.18‰,提高0.03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5.80‰,下降0.1个千分点。
二、贵州是一个多民族共居的省份,全省共有民族成份56个,其中世居民族有汉族、苗族、布依族、侗族、土家族、彝族、仡佬族、水族、回族、白族、瑶族、壮族、畲族、毛南族、满族、蒙古族、仫佬族、羌族等18个民族。
三、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全省人口超过10万的有汉族(2191.17万,占62.2%)、苗族(429.99万,占12.2%)、布依族(279.82万,占7.9%)、侗族(162.86万,占4.6%)、土家族(143.03万,占4.1%)、彝族(84.36万人,占2.4%)、仡佬族(55.9万,占1.6%)、水族(36.97万,占1.0%)、白族(18.74万,占0.53%)和回族(16.87万,占0.5%)
B. 谁能知道贵州省从江县2014年,年人纯收入是多少吗,我是超生户求知道
根据《从江县来2014年国民经济和自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从江县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96元,比上年增长11.1%。全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26元。
以上信息来自于从江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栏。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C. 近几年云南,贵州的年降水量是多少
你要的数据,需要查询统计年鉴,在统计年鉴第一章第九节,与自然资源有关的部分,有降水量的数据。
另外,从统计公报上也可以查到部分数据(各省统计局网站),例如云南省统计局下的“统计公报”条目:“云南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里面的“十、资源、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这一节就有这样的内容:
“全年水资源总量2319.4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2.8%;人均水资源5122立方米,增加2.2%。全年平均降水量1339.6毫米,增加3.6%。年末全省水利工程蓄水总量70.5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增长3.1%。全年总用水量150.1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1%。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263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6.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09立方米,下降16.2%。全省人均用水量为332立方米,比上年减少0.6%。”
因为你要的数据除了统计年鉴外,其他地方不会有系统的东西,所以我也就不再这里给你瞎贴一通了。国家统计局网站也有相关内容,但只是主要城市的降水量,不符合你的全省降水量的要求,把地址发给你仅供参考。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06/indexch.htm
没帮你解决问题,不用给我分,等高手吧,呵呵
D. 急求贵州省1980到2010的名义和实际GDP还有CPI!请朋友们帮帮忙吧
贵州的数据还真是有点不好找
年份 GDP(亿元) 实际GDP CPI
(当年价) (1980价格) (上年=100)
1980 .26 60.26 102.80
1981 67.89 64.16 101.60
1982 79.39 74.30 100.60
1983 87.38 83.66 102.00
1984 108.27 100.24 102.40
1985 123.92 108.15 107.80
1986 139.57 114.23 107.30
1987 165.50 126.55 107.20
1988 211.79 137.42 114.70
1989 235.84 143.60 116.00
1990 260.14 149.79 105.00
1991 295.90 163.57 108.60
1992 339.91 176.83 108.60
1993 417.69 195.13 113.00
1994 524.46 211.61 126.70
1995 636.21 227.42 119.70
1996 723.18 247.54 110.50
1997 805.79 269.84 103.70
1998 858.39 292.67 100.20
1999 937.50 318.41 97.40
2000 1029.92 345.08 99.50
2001 1133.27 375.29 101.80
2002 1243.43 409.29 99.00
2003 1426.34 450.57 101.20
2004 1677.80 501.94 104.00
2005 2005.42 560.17 101.00
2006 2338.98 625.17 101.70
2007 2884.11 710.80 106.40
2008 3561.56 791.12 107.60
2009 3912.68 881.31 98.70
2010 4593.97 994.11 102.90
数据来源:
新中国50年统计资料汇编;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历史资料(1952-2004);中国统计年鉴;贵州统计年鉴;2010年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 贵州的人数
三个数据。
最准确的——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0时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登内记标准时容间。在普查标准时点我省登记总人口为3524.50万人(包括外来人口、不包括外出人口)。
比较新的准确数字——2005年贵州省1%人口抽样调查——2005年11月1日零时,我省常住人口为3725万人。
最新的——2006年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6年,年末常住总人口(常住一年及以上)3955.30万人。
F. 2012年贵州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数据
根据贵州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贵州省2012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95.01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352.88元;
2.农民人均纯收入4145.35元,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455.76元;
1.误工费:
1.1误工时间的确认: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当事人对误工期限有争议的,且法院也难以认定的,可委托鉴定机构对误工期进行鉴定,或者在伤残等级鉴定时一并进行鉴定。
1.2误工费标准/天的确认: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护理费:
2.1 护理期限的确认:由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确定;后者较为权威,可获法院认可。
法条规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2.2护理人数的确认: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2.3护理费标准/天的确认: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4.住宿费
以实际支出为准,但一般不超过150元 人/天;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一般为30元 人/天。
6.交通费: 以实际支出为准
7.医疗费:
以实际支出为准,附医疗机构的证明,如收款凭证,结合病例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对于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予以赔偿。
8.残疾辅助器具费
普通适用型残疾辅助器具费,请咨询省假肢科研康复中心,由其出具相关文件予以确定。 (由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费用)
9.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超过60周岁的,没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0.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11.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2.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3.财产损失
按实际损失赔偿,要定损,否则无法赔偿。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由当事人提出,并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裁量。一般实务上最高不超过5W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