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青岛数码科技中心好不好
青岛数码科技中心位于海尔路63号,属崂山区商务一区重点项目。是崂山区“楼宇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由青岛新宝通置业有限公司 (海尔软件、青啤地产、青大海源集团、北京嘉里锦华地产共同合资) 投资建设。
青岛数码科技中心占地面积1.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规划为两栋气势恢弘、简洁通透的18-27层晶钻楼体,外立面采用中空玻璃幕墙,玻璃全部为高档进口优质品牌玻璃。其产品设置为多种面积可自由组合的大开间SVO(100-500)、6.1米层高的LOFT(70-150)、多种小户型的SOHO(40-120)。并配有高档休闲会所、开启式游泳池、专卖店等休闲娱乐、健身服务配套设施。
青岛数码科技中心建筑设计是由著名的英国阿特金斯(ATKINS)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设部北京中联环建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青岛建筑设计研究院联合设计,世界著名景观公司——美国易道(EDAW)主笔青岛数码科技中心的景观设计。建筑施工是由山东省唯一国家建筑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青岛建设集团总承包。青岛市甲级监理企业——青岛建研院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全程进行工程监理。国际级物业管理顾问——第一太平戴维斯将成为青岛数码科技中心的物业顾问公司,提供相当于星级酒店的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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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城市政府可以采取哪些政策促进城市经济增长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城市功能提升,促进现代服务业实现率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总部经济的重要意义
(一)总部经济在发展方式转型中具有突出战略地位。发展总部经济,既是中心城市实现产业升级和城市功能提升的战略选择,也是进一步发挥中心城市人才、技术、信息等资源优势,带动周边及欠发达地区共同发展的重要路径,是中心城市实现发展方式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已成为国际化城市综合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我市作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拥有发展总部经济的良好区位条件、现实基础和比较优势,应抓住当前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加快调整投资结构和布局发展带来的历史机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促进总部经济发展。
二、总部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
(二)总体目标。到2012年,建立比较完善的总部经济发展环境、政策框架和服务体系,总部企业数量明显增加,总部经济规模效应显著提高。每年引进2至3家跨国公司地区性总部或派出机构,6至8家国内大企业地区性总部或分支机构落户我市,力争驻青国内外知名企业地区性总部达200家以上。争取一批企业进入全国500强,一批企业进入全国民营500强,一批企业进入全国服务业500强。构建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科技研发为主的总部经济体系,打造总部基地城市品牌。
三、总部经济发展基本框架
(三)确立功能定位与布局引导。根据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要求和我市建设“三个基地、三个中心”发展目标,布局发展区位优势突出、功能定位清晰、产业特色鲜明的总部企业集聚区。即:以市南、市北、崂山、黄岛和高新区五区为先导,依托现有区位优势和服务功能,主要发展综合性总部;以四方、李沧和城阳三区为支撑,根据产业特点和服务业集聚区功能要求,重点发展职能型总部;以五市承接总部生产加工基地为重点,突出发展特色产业总部集聚地的全市总部经济发展格局。
(四)积极引进国内外大企业地区性总部。发挥全国经济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以引进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地区性总部为重点,引导国内外大企业集团在青设立物流中心、采购中心、研发中心、中介服务中心、培训中心、旅游和会展服务中心,提高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鼓励和支持具有市场发展潜力、产业规模优势和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的总部企业根植青岛,加快企业和城市发展的国际化进程。
(五)大力培育优势产业总部企业。坚持以“青岛服务”提升“青岛制造”发展策略,走总部经济与优势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的道路,扶持和培育一批符合三大基地产业要求的总部企业,加快形成具有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鼓励本市优势企业特别是具有品牌和规模优势、发展态势良好的企业总部扎根青岛,加速成长壮大。对于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关联带动力强、发展层次高的本市总部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四、总部经济发展鼓励政策
(六)引进总部企业支持政策。新引进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符合条件的中央直属企业、全国500强和民营50强企业在青设立地区总部,经认定(认定标准附后)后,新增上缴税收形成的地方收入部分,三年内给予100%补贴,后三年给予50%补贴。对于营业期限、纳税规模、员工数量达到一定条件的地区总部,自建自用办公、营业用房的,按所购土地实际支付地价款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对于购置办公、营业用房的,按每平方米1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租赁办公、营业用房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且租赁期3年以上的,按每平方米5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上述补贴资金按财政隶属分担。上述政策期满后,执行我市促进大企业发展有关扶持政策。
(七)设立研发中心扶持政策。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来青设立独立核算研发机构,经认定后按税法有关规定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对其新增上缴税收实现的地方收入部分,三年内给予100%补贴,后三年给予50%补贴。研发中心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业务取得的收入,经批准后免征营业税,其研发费用可按税法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上述政策期满后,执行我市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有关扶持政策。
(八)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鼓励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快引进优秀人才,对引进且聘用的优秀人才年薪在10万元以上的,市财政按其上一年度所缴工薪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给予为期三年的奖励。跨国公司、国内大企业地区性总部及研发中心引进高级管理和研发人员,且所在企业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个人年缴纳所得税额的地方留成部分按100%给予为期3年的补贴,用于购房、购车补助。
(九)拓宽总部企业融资渠道。支持总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并协调解决其在境内外上市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鼓励总部企业积极争取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鼓励总部企业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引导总部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合资合作、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十)实施积极的土地支持政策。在每年新供用地中,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提供一定比例的用地,以满足经认定的总部企业用地需求。加快园区功能置换,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引导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改造成为综合工贸园区。对采取融资方式和由财政资金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建设的工业园区,给予贴息扶持和配套建设资金补助。
五、营造总部经济发展环境
(十一)构建信息发布服务平台。健全政府信息网络系统,定期向总部企业发布本市发展规划、重大发展政策、重大项目投资信息和改革措施,鼓励总部企业参与政府重要决策咨询论证和重大工程规划建设。依托优势产业和城市品牌影响力,构建国内集产品制造、设计、研究、展览为一体的信息发布中心,吸引相关行业展会和研究机构集聚,打造特色产业总部聚集城市。
(十二)完善专业化服务体系。突出发展与总部经济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大力引入和发展金融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中介服务,以及由教育培训、会议展览、国际商务、现代物流等组成的专业配套服务体系。推进服务业与总部经济的良性互动发展,不断提升服务业的规模与能级,逐步提高城市现代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
(十三)实施自主品牌发展战略。积极引进、培育和保护知名品牌,构建良好的品牌建设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支持和培育总部企业标志性产品形成著名区域品牌,建设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品牌孵化培育中心和集聚辐射中心,提升总部企业及行业在国际市场上的整体形象和实力,增强我市对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集团的吸引力。
(十四)加强商务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城市道路交通、信息网络平台、水电热供应及环境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完善写字楼、停车场、高档宾馆、会议展览等商务设施智能化条件,规范和引导其按照国际化标准提升服务水平。加快总部楼宇经济项目建设,促进楼宇经济升级为总部经济。规划发展以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和新城市综合体建设相结合的城市组团。
六、优化总部企业服务环境
(十五)加强与总部企业沟通机制。建立市、区(市)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总部企业制度,及时了解并掌握总部企业需求,帮助解决发展中实际问题。定期举办政府与总部企业座谈等互动活动,加强政府与总部企业间的沟通与交流。有关部门对总部企业要实行常态化服务,建立专人、专线联系制度。
(十六)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和程序。创新政府服务理念,提高政府服务效率。总部企业新办理注册登记时,属法律、法规规定应进行前置审批的事项,实行审批部门预核和对企业承诺制。经认定的总部企业纳入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名单,为重大产业项目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七)为总部企业提供便捷通关优惠措施。总部企业办理进出口业务,符合条件的实行前推后移式便捷通关。积极为企业做好通关业务咨询等相关配套服务工作。实施电子口岸统一信息平台数字化监管和信息化服务,提高出入境人流、物流效率,推动口岸“大通关”进程。
(十八)为高层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便捷。对总部企业人员的因公出境申请予以优先办理,对总部企业聘用的管理人员及家属办理居留许可等事项提供便利,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其家属优先办理入户手续。做好总部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工作。对于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可在政府集中建设的租赁住房中安排部分房源,用于定向解决其高级管理技术人才住房问题。具体按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的办法〉的通知》(青发〔2008〕19号)执行。
(十九)引进和培育总部企业需用人才。构筑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体系,完善各层次人才培训机制。总部企业接受应届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和技能人才,实行优先保障和绿色通道制度。鼓励和协助总部企业与境内外高水平大学和培训机构建立人才培训机制,在重点领域引进境外高质量的培训机构和项目。鼓励总部企业配合标准化建设开展专业化认证培训。
七、拓展总部企业市场空间
(二十)构建“内聚外联”的培育和支持体系。支持我市大企业主动“走出去”拓展市场和资源空间,鼓励我市跨地区企业(集团)将研发中心、物流中心、销售总部等留驻企业总部,积极引进外地上下游配套企业、加快产业集聚和价值链条延伸。在营造企业总部发展和根植内聚效应的同时,形成优势互补、务实互利和开放互动的总部经济外联发展态势,全面打造适合我市产业发展特色的经济腹地。
(二十一)提升全市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把引进总部项目作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重点,以更好服务于自主创新、循环经济、生态环保市建设为目标,力争在发展产业集群、引进高端服务业项目、拓展引资和引税来源等方面取得重点突破,实现招商引资提升质量的根本性转变。进一步发挥我市整体招商平台作用,推进以总部企业为主导和影响的以商招商、定向招商。
(二十二)推进总部经济半岛城市群发展模式。建立城市群间高效务实、互利共赢的良性发展机制,鼓励企业在城市群内按照区域功能定位,合理配置总部与生产基地。通过实行战略协同促进各经济主体的融合,提升区域对企业总部的吸引力,放大整体竞争力和经济效益。通过城市群中不同层级的城市产业区域分工合作,形成具有优势竞争力的产业群,以产业群的集聚和扩散效应拉动城市群的一体化进程。
八、建立总部经济协调促进机制
(二十三)建立青岛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成员由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制定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有关政策,负责资助和奖励的审核工作,协调处理总部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指导、协调督促总体工作的开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合办,具体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十四)建立总部经济信息共享和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全市总部经济统计测算和预测分析制度,实施政府部门总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及时、准确把握总部经济发展效应和贡献度。完善引进总部项目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引进总部纳税奖励激励机制,主城区增加引进总部企业考核权重,各市增加引进企业总部设立生产基地考核权重。
(二十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推进作用。行业协会要发挥市场监管、引导自律、培训服务等方面职能,引导科技咨询、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优化整合。协助做好总部企业引进、培育、资格评定等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反映行业动向,提出政策建议,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引导总部企业健康发展。
(二十六)加强总部经济研究和宣传。政府部门、研究机构要加强总部经济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提高把握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总部经济的宣传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宣传总部经济的政策、作用和进展情况,在全市形成有利于总部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总部经济发展总体目标的要求,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纳入全市政策配套和综合服务体系,形成有效的工作协调促进机制。
附件:
青岛市引进总部企业认定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总部企业引进认定有关工作,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有关要求,制定本认定标准及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认定标准及实施细则所称总部企业,是指在青岛市辖区内依法以投资或授权形式设立,对一定区域范围内所属企业或机构行使管理或服务等职能的法人机构。已认定的总部企业,是指按照本认定标准及实施细则规定向有关部门申报并获得认定的企业。
第三条申请登记认定的总部企业应承诺5年内不将注册地址迁离青岛市,不改变其在青岛市的纳税义务。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方可享受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相关扶持政策。
第二章管理部门
第四条青岛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负责总部企业的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经合办)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受理区市上报的企业申请、初审报告,组织联席会议审核等工作;负责对已不符合条件的原认定总部企业提请联席会议取消其资格。
第三章认定标准
第五条总部企业认定标准:
(一)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母公司的资产总额不低于3亿美元;
3母公司在中国累计投资总额不低于2000万美元;
4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3家,且对其负有管理和服务职能,汇总(部分)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外,符合商务部关于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有关规定,或上述规定的外商投资性公司;以管理性公司、研发中心或具有总部性质的生产性企业等形式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的;基本符合本条第(一)项规定,且符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方向的各项规定,并为所在地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跨国公司,可以参照本规定申请认定。
(二)中央直管企业、国内500强和民营50强地区总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和税务登记在本市;
2企业主要投资者为总资产达到10亿元或净资产达到3亿元以上的市外内资企业,并在该企业直接投资入股的注册资金(本)中所占比例达到2/3以上;
3在青的自有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或注册资金(本)5000万元以上,或年销售(营业)额在3亿元以上;
4负责一定区域的经营决策、组织管理及服务、研发等总部职能,下属控股公司或管理的分支机构不少于3家,其中至少有1家是跨市企业,汇总(部分)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外,以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在本市,经过认定的省级、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基本符合上述第(二)项规定,且其本身(或母公司)在国内外具有行业领军优势地位、对地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总部企业,可以参照本规定申请认定。
第四章认定工作程序
第六条拟申请认定的总部企业需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文件:
(一)总部企业认定申请书;
(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本企业(合并)审计报告;
(三)公司法人代表签署的对本细则第一章第三条的承诺书原件;
(四)本市国税、地税部门开具的公司上年度完税证明或现驻地国税、地税部门开具的公司上年度完税证明;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接受总部管理和服务的企业名单(附企业工商、税务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统计部门出具的公司上年度报送的有关统计数据证明材料;
(八)其他可证明其总部功能性质的文件。
上述文件除注明为复印件的,需提供正式文件。
第七条认定程序:
(一)总部企业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区市政府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报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负责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决定准予或不准予认定。其中,准予认定的,发放认定证书;不准予认定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向申请企业作出书面说明。
拟在青新设立总部的企业,迁入青岛1年后,经复核确认符合认定条件的,即可享受总部企业有关扶持政策。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八条提供证明资料、数据及确认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对有关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申报认定的企业应根据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管理部门有权核查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第十条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资格。被取消资格的企业,其享受的有关优惠政策相应终止。可视情节轻重,采取停止拨付专项资金、追偿资金及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一)因各种原因,不再符合青岛市总部企业认定条件的;
(二)以虚假资料申报认定总部企业资格和申请各项资金扶持的;
(三)违反本细则第一章第三条规定的;
(四)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
第十一条负责认定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规定,廉洁自律,不得有营私舞弊和滥用职权行为。
第十二条本认定标准及实施细则由市经合办、市外经贸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认定标准及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C. 青岛最高褛层多少层
现在最高的是青岛中心大厦了,万邦第二(中心大厦建起来之前是第一)。中心大厦,高度是237米,A塔为45层甲级办公楼;B塔为50层;C塔为45层住宅。
D. 青岛有哪些成就
青岛经济成就
突出贡献奖
市南区总部经济
从东部开发到政府东迁,从农村田地到大厦林立,市南区的产业结构升级,由制造业为主转向服务业尤其是知识型服务为主,实现经济服务化是城区发展的主要思路。作为承载总部经济发展的楼宇经济功不可没,市南区在2004年初就已提出楼宇经济建设计划。目前,在用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商务楼宇114座,总建筑面积372万平方米;2008年楼宇企业达到9100家,楼宇企业全额税收54.1亿元,税收过千万元的楼宇56座。
市北区特色街
在一座城市的一个中心城区内,聚合打造了以台东商业步行街为核心商圈,以啤酒街、文化街、婚纱街、家具街、天幕城、体育街等10条步行街为特色商圈的商业街群,这在全国是首创,同时,以政府下设特色街管委会办公室的形式对特色街进行管理,也是全国的首创,从整体来看,既有建设创新也有体制创新。市北区已成为全国特色街区数量最多、规模最大、档次最高的特色城区,一个以特色街为基础单元的服务业集群正在形成。
青岛国家高新区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首批国家级高新区之一。2006年8月在胶州湾北部扩区,形成高新区胶州湾北部主园区。2007年11月,青岛市委、市政府组建高新区工委、管委,在高新区胶州湾北部园区实施“四统一”管理,并对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市南软件园、黄岛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市北科技街进行协调指导,逐步形成“一区多园”的发展格局。2008年5月12日,高新区胶州湾北部园区建设正式启动,吹响了“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和城市框架空间布局调整的嘹亮号角。
青岛出口加工区
2003年3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位于城阳区的出口加工区成为国家批准的第三批13个国家级出口加工区之一。出口加工区实行的是“境内关外”的管理模式,组建了综合服务中心,建立了项目洽谈、签约、审批等全程跟踪服务机制,推行由一站式行政审批向公共服务的转变,减少审批环节,为客商提供优质、高效、快速、便捷的服务。
崂山区“三个功能区”
1994年4月23日,青岛市调整行政区划,一个面积达389平方公里的新崂山区应运而生。十五年来,崂山区经济始终保持了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到2008年,崂山区生产总值达到262.9亿元,是1994年的13倍,年均增幅超过20%;人均GDP达到8.5万元,是青岛市平均水平的1.6倍。目前,崂山区内拥有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区、崂山风景名胜区和石老人旅游度假区三个国家级的政策性区域,已经成为青岛市对外开放的窗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地和新城区建设的重要地带。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
保税港区是我国深化对外开放的产物,是目前港口与陆地区域相融合的保税物流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通关最便捷的特殊经济区域。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是我国批复设立的第8个保税港区,也是第一个按照国家“功能整合、政策叠加”要求,以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整合邻近港口转型升级形成的保税港区。
青岛即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青岛即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始建于1955年,当时是农村手工业档发合作社,现已成为中国针织服装行业的领头羊。目前,集团辖设30多个公司和分厂,拥有员工1.5万人,年销售收入53.78亿元,出口创汇4.66亿美元,主要生产针织和梭织面料及服装、发制品、手套、玩具等系列产品,出口日本、美国、欧洲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即发在26个国家注册了自主商标,在美国、法国、日本、罗马尼亚、俄罗斯等国家设立了“境外销售公司”,建立了中国针织行业第一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CNAS国家实验室认证,并被授予中国纺织十大品牌文化称号。
一汽解放青岛汽车厂
一汽解放青岛汽车厂是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有大型企业。工厂成立于1968年,1969年生产出“69”牌载货汽车,改写了青岛市不生产汽车的历史。工厂1993年加入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1995年完成了产品和管理换型,开始大批量生产解放牌柴油载货汽车。2002年产量达到7万辆,销售收入突破一百亿元,被青岛市列为重点扶持发展的十大企业集团之一。青岛汽车厂建厂41年来,共生产卡车近70万辆,累计实现销售收入805.1亿元,为青岛市创造税收20.3亿元。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机场共开通国内航线78条,国际和地区航线14条,通航国内47个城市国际和地区8个城市,每周航班密度达到1400余班,基本形成“沟通南北、辐射西部、连接日韩、面向世界”的开放型航线布局。为国航、东航、南航等30家航空公司代理地面保障服务业务。20多家航空公司在青设立分公司或营业部。东航和山航等航空公司共有17架飞机在青岛过夜,青岛在华东地区已成为重要航空基地。
青岛供电公司
作为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命脉的国有供电企业,多年来,青岛供电公司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电力客户,服务发电企业,服务社会发展”的企业宗旨,积极承担起国有供电企业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坚持一手抓电网建设,一手抓优质服务,不断完善城乡供电环境,两个文明建设实现了同步协调发展。以“亮出精彩”服务品牌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供电服务向无障碍、零距离、个性化层次的提升,从“始于客户需求,终于客户满意”出发,着力解决客户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自觉接受监管和监督,实现客户、企业和社会的和谐共赢。
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
有限公司(航务二公司)
该公司自1953年成立以来,凭借在我国重力式码头施工领域的领先优势,从青岛港老港区改造,到建设前湾港世界最先进的第六代集装箱码头,几乎参建了青岛所有码头项目,为青岛实施“以港兴市”“拥湾发展”战略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
中行山东省分行是齐鲁大地上历史最悠久的银行,青岛惟一省级行,成立于1913年4月15日,历经百年的锐意进取,如今发展为一家实力雄厚、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比较竞争优势明显的股份制商业银行。60年来该行有力支持山东经济发展,曾作为外汇外贸专业银行,为山东省外贸企业提供了90%以上的外汇贷款和70%以上的国际结算服务,铸就了上世纪末全省外贸领先全国的辉煌历史。2008年,山东中行取得了“零投诉、零曝光、零差错”和“平安奥运”的优异成绩,出色完成了服务奥运会及奥帆赛的神圣使命,被青岛市委、市政府授予“集体二等功”和“特殊荣誉单位”称号。2009年,山东中行存贷款业务实现了10年来最好水平,盈利能力大幅提高,上缴利税大幅增长。凭借一流管理水平,打造一流业绩,该行正向一流商业银行迈进。
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成立于1984年10月9日,多年来,该行秉承“以人为本、崇尚信誉、追求卓越、服务社会”的经营理念,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资金实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经营效益和竞争能力不断增强,各项业务取得了飞速发展,已与遍布120个国家和地区的1300多家银行机构建立了业务代理关系。本外币资产、各项存贷款总额等主要经营指标自建行以来一直稳居岛城金融同业前列,企业和个人账户数量、电子银行、投资银行、人民币结算、个人理财等业务以及金融电子化水平在岛城同业中居领先地位,形成了实体银行与虚拟银行相结合的机构网络体系,发展成为以国内金融业务为主,本外币相结合,集多功能、国际化和电子化于一体的新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
1980年4月1日,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肩负着发展青岛农村金融、促进农业生产的历史使命而恢复成立,并开始专业化经营之路,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型。在青岛改革开放的大潮中,青岛农行勇于担当,稳健经营,切实履行了一家国有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责任与使命,始终致力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满足客户金融需求,稳健经营、锐意进取。目前,已发展成为青岛市网点网络覆盖面最广、服务优质、业务领先的大型商业银行。到今年6月末,中间业务收入、银行卡发卡量、电子银行业务收入、代理国库集中支付、市级财政统发工资、业务量均居同业第一。该行各项存款余额达到774.1亿元,存量和增量均居同业第一。
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
1954年,建行青岛市分行伴随着国家有计划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应运而生,成为履行财政职能,为国家投资守计划、把口子的金融生力军。从1994年开始,青岛建行贷款重点投向了机场扩建、高速公路、前湾港、电力、通讯、原材料生产、煤制气、立交桥、电视塔、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等国家、省、市大中型重点项目和基础建设项目,贷款总量始终位居青岛同业首位,贷款额度占全市银行贷款资金缺口的60.8%。国内最早推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率先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
中信银行青岛分行
成立于1991年12月的中信银行青岛分行,是中信银行总行设在山东省的一级管辖行,目前在青岛、烟台、威海三地设立了28家分支机构。中信银行青岛分行是最早进入青岛的商业银行之一,经过18年的发展,中信银行青岛分行已经从一家全部资本金只有5000万元人民币,员工48人的小行发展到今天总资产超过370亿元人民币,员工1100余人的跨地区强势商业银行。总资产超过370亿元人民币,贷款总量在当地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排名第一,企业存款总量排名第二,储蓄存款总量排名第二,国际业务结算量排名第一。“中信港口金融”是该行为青岛量身定制的金融服务品牌。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诚信第一、效率第一、客户至上、服务至上”的宗旨,视企业的信誉为生命线,力求全方位满足客户需求。截至2009年6月,平安人寿青岛分公司在青岛地区个险市场占有率已连续五年在青岛市排名第一,人力资源连续三年在青岛市排名第一。在青岛市场上,平安人寿青岛分公司无论规模还是业绩均领先同行业。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是在青岛澳柯玛电器公司基础上,于1998年12月28日通过股份制改造组建而成。2000年12月29日,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科技板块挂牌上市,成为山东省首家通过中科院和科技部认定的高科技上市公司。自创业以来,该公司创新发展,努力拼搏,成为家电行业领域的佼佼者;尤其是2006年开展二次创业以来,公司通过调整发展思路和推动全面改革,经营面貌已经焕然一新。
青岛华东葡萄酿酒有限公司
青岛华东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是青岛市最早的外商投资企业之一,也是中国最早的中外合资的葡萄酒企业,生产销售华东牌系列葡萄酒,是国内第一家纯粹欧式风格的葡萄酒庄园工厂。华东牌葡萄酒品质出众,一经问世便倍受关注,在国际、国内的葡萄酒大赛中屡获大奖,华东品牌及华东公司获得了很多尊贵荣誉。华东莎当妮是中国第一个获得法国波尔多大奖的品牌,是第一个被载入《世界葡萄酒网络全书》中国葡萄酒,为中国的高档葡萄酒在世界葡萄酒界占有一席之地做出了重要贡献,华东发明的单干双臂葡萄种植技术成为中国葡萄酒通用的技术。2009年5月,华东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青岛市盐务局
率先实现盐业生产机械化、全国首个试点盐场成为全国样板;首次实现真空制盐新技术,填补国内此项技术的空白;成功试制出“餐桌盐”,结束我国餐桌盐依赖进口的历史;率先推出盐业第一服务品牌“盐真情深”;引进北方最大的食盐配送中心和中国最大的盐业物流中心,完成“生产型”向“服务型”的战略转型。60年来,青岛“盐业人”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成就,为推动青岛市海洋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在中国盐业的发展史上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青岛海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海信地产成立于1995年,致力于住宅、公寓、别墅和写字楼等业态的开发,已经成为一个以“技术型、专业化”著称的品牌房地产企业,拥有一级开发资质、一级物业管理资质、甲级设计资质,是山东省综合实力最强的房地产企业之一。至2009年初,海信地产已经建成50多个住宅社区,拥有10万名业主。海信地产连续六年荣获青岛房地产十强之首,年度纳税连续六年过亿。2005年海信地产以1.7亿元纳税额入选“山东省纳税百强排行榜”并排名全省行业之首。2008年,海信地产更以3.8亿元的纳税额再度蝉联山东省行业之首。
青岛维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维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零售连锁为主业的大型集团公司,集团涉足零售连锁、商业地产、物流配送、金融投资、餐饮酒店等多个领域,拥有10家大型购物中心、800余家便利店,是山东省重点连锁发展企业。2008年集团实现销售收入30.8亿元,实现利税6890万元,综合经济效益居岛城同行业第二名、山东省前列,位列中国连锁百强第58位。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商务部首批金鼎级百货店、中华老字号等称号。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黄海制药公司是青岛市最大的综合性专业制剂企业和市首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占地200亩的医药高科技工业园,2003年一次性通过了国家GMP认证,2005年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2006年公司通过了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公司自2004年改革重组为公司制民营企业后,发展迅速,销售额从2004年1.8亿元上升到2008年的5.6亿元,税收由3496万元提高到1.4亿元,公司总资产从3亿元扩大到10亿元,净资产由1.5亿元上升到5.2亿元。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原青岛汉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大型骨干企业、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国家级免检企业。公司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市级科研机构——青岛电缆研究所,辖贵阳、长沙、焦作、北海等控股和全资子公司;产品档次和综合效益位居同行业的领先水平。现有员工2800余人,其中高中级技术人员420余名,总资产13.2亿元。2007年营业收入近40亿元。
青岛金晶股份有限公司
在“玻璃泰斗”刘同佑的带领下,青岛金晶依靠自主创新成为中国综合能力最强的加工玻璃基地和世界最大的高档压延玻璃生产基地。解决了高原客车专用玻璃这一世界性难题,潜心研发出30多项世界顶尖的自主创新技术;跻身于世界建筑玻璃制品业500强,将中国玻璃行业的研发制造水平推向世界顶峰。金晶压花玻璃的出口占到全国出口总量的三分之一,市场领域遍布家具、餐具、装饰、卫浴、太阳能等产业领域和建筑领域,其中加工用市场的销售占到总销售额的70%,而其最终产品90%是出口到国外,其“行业龙头”地位日趋稳固。
E. 从基本经济制度的角度,谈谈青岛市政府应采取何种措施推动我市经济发展
节税网123的总部经济园区都是有政策扶持的,可以节税。但是政策力度大和力度小是根据不同园区与企业不同情况来决定的,有区别。入驻前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来出税筹方案,最重要的是总部经济是完全合规合规的节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