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青岛经济适用房要如何申请
研究一下吧,
第五章 申请审查程序
第二十条 凡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家庭和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以下统称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一)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二)申请人财产、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市政府批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标准。
在申购经济适用住房之日前5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将家庭或个人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当计算原住房面积。
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后,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二条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二)户籍和身份证明;
(三)住房情况证明;
(四)收入证明;
(五)财产状况证明;
(六)婚姻状况证明;
(七)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购买应当按照销售项目进行。
申请人在销售项目申请购买期限内向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资料。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进行申请资料审查,对申请人的住房、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经评议、公示后提出初审意见,报区住房保障机构。
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会同民政部门对申请人的住房、收入等状况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成立的,报市住房保障机构。
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资料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书面通知区住房保障机构予以登记,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机构及民政部门在审查申请人的住房、收入及财产状况时,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式。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从2011年起,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门槛将进一步降低,收入线标准由原来的人均月收入低于1277元调整到人均月收入低于1864元,住房线标准由原来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调整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此外,限价商品房的申购标准也放宽了。如果你和你爱人的人均收入超过经适房的申购限额,也可以考虑购买限价房。青岛市的限价房申购标准由原来的人均月收入低于1916元调整为人均月收入低于2796元,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仍执行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
Ⅱ 外地人可以在青岛申请条件经济适用房吗
除了和本地人结婚就只有买房一条路(不管是新房直接落户,不算常驻)5年内外地人在拥有青岛常驻户籍(集体户口是临时户口的一种,外地人无法享受~
如果让外地人享受了,是不可以申请的~
不过外地人成为常驻户籍的最主要方式还是买房,还是二手房通过人才引进落户,总之都要买房)~
经济适用房是给本地人的优惠
Ⅲ 青岛。已经申请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孩子年满18周岁以后,是否可以再购买一套商品房
可以,因为青岛的政策是每个家庭可以购买两套房,单第二套的首付是百分之七十以上
Ⅳ 现在青岛市还有经济适用房吗
应该有吧,我这里有份2018年的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2018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
2018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2018青岛经济适用房办理流程
购房资格登记
申请人应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以申请人户口为准)申请办理购房资格登记。
购房申请登记
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登记的申请人应持身份证明、《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到规定地点办理购房申请登记。
确定入围名单
市住房保障机构依据已办理购房申请登记的申请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照住房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并将排序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当申请人数量大于房源数量时,应当按照住房困难程度分别排序确定正式入围名单和候补入围名单。正式入围申请人数量按照房源实际数量确定,候补入围申请人数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房源数量的20%确定。当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相同的申请人数量多于排序后剩余房源数量时,应通过摇号等公开方式确定入围名单。
确定选房顺序
以公开摇号方式分别确定正式入围家庭和候补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号。
轮候选房
市住房保障机构将全部入围名单和选房顺序进行公告。正式入围申请人持身份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开发建设单位按顺序选房。正式入围申请人放弃选择的房源,由候补入围申请人按顺序递补选房。市住房保障机构对已选定住房的申请人出具准予购买证明,申请人据此办理购房手续
Ⅳ 青岛经济适用房房产证办理要哪些材料办理流程是怎样
房产证办理,可以由开发商统一办理,也可以由业主个人办理,主要是看您与开发商对于相关事宜是否有合同约定,如果有即按约定执行,如果没有需要与开发商协议。
如果是由业主自己办理房产证,也需得到开发商的配合,其房产证办理程序如下:
1、企业持应提交的证件,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
2、初审:办证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
3、查丈:办证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绘制平面简图并注明尺寸和四邻墙界。
4、审批:依据申请资料和查丈结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审批,确定房屋产权。
5、交费:申领房产证的产权人按规定交纳办证费。
6、发证:房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房屋产权人到房管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二.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交申请材料
(1)房屋买卖合同;
(2)盖章的申请表;
(3)测绘图、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4)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7)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9)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Ⅵ 在青岛买经济适用房要符合什么条件
根据《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符合本市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
(二)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未达到政府规定标准的;
(三)申请人拥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的。
经济适用住房可以按规定优先出售给符合前款条件的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困难户以及烈军属、教师和政府公务员。本市军队转业干部和引进的专业人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经批准可不受本条规定的条件限制。
(6)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扩展阅读:
根据《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持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提出申请;
(二)经审查、核定符合条件者予以登记,并按照登记顺序等条件进行排序,分批开据购房证明;
(三)购房人持购房证明到市住宅中心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单位选购经济适用住房。
第十五条申请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政府规定的居住标准内的面积,按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超出部分,按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地商品房售价购买。超过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以上的价款,由市住宅中心收取,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Ⅶ 2019年青岛市经济适用房还可以购买嘛什么条件可以购买
每个城市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信息都在该城市的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公布,如成都市的,你不仅可以查到详细信息,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自助申请。你查一下青岛市城乡建设管理局的网站。
Ⅷ 青岛市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1.公积金到款利率肯定比商业贷款低。但不是想你所想的那样,想怎么贷就怎么贷,它是有些个条条框框的。根据缴纳基数,工作年限,工资收入等有一个贷款上限。你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咨询。应该是在山东路1号(山东路与东海路交汇处)。
2.申请条件如下: 主要看----第五章
青岛市人民政府令
(第199号)
《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7月25日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 夏耕
Ⅸ 青岛公务员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吗
您好!可以购买。还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一、买经济适用房是否还能领住房专补贴需要查属看当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公布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是否有补贴政策。
二、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
三、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和已经获得货币补贴的家庭均不得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获得货币补贴。
四、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公务员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青岛是按级别所应该享受而未享受到相应福利性住房面积标准的公务员,以实际住房与标准面积的差额,有的还综合职称、工龄其他因素综合计算出的以货币形式发放的补贴。在一定意义上,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也可以视为当地该级别所能享受的福利性住房标准。能享受一次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Ⅹ 青岛有哪些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
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租赁对象不同:廉租住房配租申请人应是2003年1月1日以后住房实施拆迁的双困家庭,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具有非农业常住户口;二是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民政部门定期定量补助;三是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 7.5(含 )平方米。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方可申请配租廉租住房;
申请经济租赁房的对象,为市中心城区,2003年 1月 1日以后实施拆迁,非农业户籍且年收入低于 1.5万元的家庭。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含)以下(相当于使用面积 7.5平方米); 二是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或领取特困救助的家庭;三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在 8万元(含)以下,且他处无住房;
租金标准不同:申请配租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全额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包括:被拆迁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按房屋面积确定的搬迁奖励费、对违章建筑的安置补助费和各种困难补助费;
租赁期限不同:当廉租房承租人家庭收入提高,不再具备配租廉租住房条件时,应在接到退出廉租住房通知(含在配租期限内)的 6个月内腾退住房。对不能按时腾退的,从次月起按届时配租租金的 200%收取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