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8年宁波还有经济适用房吗
宁波市由经济适用房,符合条件可向当地房管局提取申请。
经济适用房申领流程
1、领表
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
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
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
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
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
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1)还有经济适用房扩展阅读:
一、宁波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已婚家庭或是年龄在35周岁以上 (含)的单身居民
2、取得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非农业常住户口满3年
3、上年度人均年收入 (或年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
4、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六区范围内无房或所拥有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
5、本人或配偶未享受地方住房实物分配或未购买部队经济适用住房的军队转业、复退军人。该类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上一条件中除户籍年限要求外的其他条件
二、宁波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和经济适用房的具体位置
1、位于宁波镇海蛟川、骆驼、庄市街道区域的基准价为28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阁楼125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自行车棚900元/平方米使用面积
2、位于澥浦、九龙湖镇区域的基准价为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阁楼85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自行车棚600元/平方米使用面积
Ⅱ 现在还有经济适用房吗是不是已经停建了
国家没有规定2016年取消经济适用房,只是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都已经停建经济适用内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容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
Ⅲ 请问2019年还有经济适用房么
福人有好几套房经济适用房,穷人得不到一套经济适用房
Ⅳ 现在青岛市还有经济适用房吗
应该有吧,我这里有份2018年的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2018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
2018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2018青岛经济适用房办理流程
购房资格登记
申请人应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以申请人户口为准)申请办理购房资格登记。
购房申请登记
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登记的申请人应持身份证明、《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到规定地点办理购房申请登记。
确定入围名单
市住房保障机构依据已办理购房申请登记的申请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照住房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并将排序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当申请人数量大于房源数量时,应当按照住房困难程度分别排序确定正式入围名单和候补入围名单。正式入围申请人数量按照房源实际数量确定,候补入围申请人数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房源数量的20%确定。当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相同的申请人数量多于排序后剩余房源数量时,应通过摇号等公开方式确定入围名单。
确定选房顺序
以公开摇号方式分别确定正式入围家庭和候补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号。
轮候选房
市住房保障机构将全部入围名单和选房顺序进行公告。正式入围申请人持身份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开发建设单位按顺序选房。正式入围申请人放弃选择的房源,由候补入围申请人按顺序递补选房。市住房保障机构对已选定住房的申请人出具准予购买证明,申请人据此办理购房手续
Ⅳ 北京现在还有经济适用房吗
北京市规定,2人申请经适房的,要求家庭年收入3.63万元及以下,你们不符合经适房申请标准,只能申请限价房。
Ⅵ 今年还有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吗3月份的那一批过去了,下半年还有吗
温岭市的今年(8.1--8.15)已经过了,明年7月左右再注意下。今年的通知如下: (记得补加分)
温岭2011年度经适房和廉租房申请通告
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08〕73号)、《温岭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温政发〔2011〕90号)和《温岭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温政发〔2008〕77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开展2011年度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和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对象
(一)申请购买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
(二)申请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
2008年、2009年、2010年已申请且被确认为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和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不需再申请。
(三)本次调查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列入第四批次,进入轮候。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具有市区常住城市居民户口(指五个街道范围内非农业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
2.家庭现有房产建筑面积低于48平方米(含48平方米);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2010年温岭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307元。
家庭成员、房产、收入状况按《温岭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认定。
(二)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具有本市常住城镇居民户口(指非农业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
2.家庭人均收入在市城市低保标准三倍以内(含三倍)。2011年温岭市城市低保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400元;
3.家庭现有房产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或2人及以下家庭现有房产建筑面积低于36平方米(含36平方米)。
家庭成员、收入、房产状况按《温岭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规定认定。
三、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由家庭户主自愿申请,调查小组采取书面审查、入户调查、信息查证、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家庭房产状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四、申请登记
(一)申请日期:自2011年8月1日起至2011年8月15日止。
(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如实填写《温岭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表及附件材料。
(三)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如实填写《温岭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向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表及附件材料。
特此通告。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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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今天有人问我,现在还有经济适用房在建吗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专成员具有本属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Ⅷ 我想知道现在还有经济适用房吗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专人及其共同属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