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本人名下有套经济适用房,子女还能买房吗
只要你名下的房子没有你子女的名字,子女可以买房的,如果你房产证上子女的名字,那么子女买房是二套房,交税不一样!
② 申请了经济适用房后还可以买房吗
一、回答:
1、经济适用房的过渡期是5年,超过5年就可以上市交易;
2、如果已经超过5年,你想买房不受影响。
3、若未满五年,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第三十二条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4、各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国家政策只规定申请人及共有人不许购买,可向当地政府了解相关事宜。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
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网络
③ 夫妻名下有一套经济适用房,能再购买一套商品房吗
不能购买。国家一直有政策,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住房。你可以在你的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将你的经济适用房变成全产权的商品房,你就可以自由买卖了,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了。
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④ 我名下有一套经济适用房,现在可以再买一套商品房吗
不能购买。国家一直有政策,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住版房。你可以在你权的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将你的经济适用房变成全产权的商品房,你就可以自由买卖了,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了。
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的出卖政策。
⑤ 现住一套经济适用房,再买房,属于第二套房吗
只要是家庭成员名义下的房屋,再次购买的,都是第二套房,现在需要看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上名字是否同属于一个家庭。
⑥ 买过一套经济适用房再买一套房算首套吗
不算。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6)有经济适用房再买房扩展阅读: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相关法条:
第三十八条 所有人自行使用房屋,应指定部门负责使用管理。应设置经营机构或委托其他房屋经营机构代理经租。但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在一千平方米以下的,也可指定部门负责经营。
房屋经营机构应建立房屋经租帐户,并配备必要的经租业务人员、维修养护人员;经租大楼公寓的房屋经营机构还应配备电梯驾驶人员。具体配备标准由市房管局另行规定。
第三十九条 房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公有房屋,应按市房管局的规定统一设置房屋经营机构。对必须改变使用性质的,须报经房管等有关部门批准。
⑦ 我和老公有一套经济适用房,还可以再买房吗
条件符合的话可以的
经济适用住房,常简称为经适房,等同于国宅;指由中国回政府出资扶持的具有经济性答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所谓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所谓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国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⑧ 申请了经济适用房后还可以买房吗
一、回答:
1、经济适用房的过渡期是5年,超过年就可以上市交易;
2、如果已经超过5年,你想买房不受影响。
3、若未满五年,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第三十二条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4、各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国家政策只规定申请人及共有人不许购买,可向当地政府了解相关事宜。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
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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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名下有一套经济适用房可以再买商品房吗
根据《湖南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湘建房[2008]460号)第38条之规定:“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州、县市区房地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按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回购。政府回购的原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需要补缴该经济适用住房与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的50%差价的收益,取得该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后,其本人及家庭成员可以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受到影响。
(9)有经济适用房再买房扩展阅读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明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
办法明确,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办法提出,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⑩ 买了经济适用房还可以再买房吗
可以的
买房条件:
1、 购房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薄等身份证明内;
2、外地户口,容以家庭为单位在广州可购买一套住宅,且必须提供五年内连续三年(36个月)的社保或税单;
3、 不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外地户口的购房者只能购买一套;
4、 购房者必须有达到购房款总额三成比例的首付款;
5、 购房者的家庭成员必须在外地没有购房记录;
6、 购房者若是之前在外地买过房,则需按照二套房的规定缴纳七成首付款,但若是首套房的贷款已经结清,则仍可按照首套房的规定执行;
7、 购房者必须信用良好,收入稳定,并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8、 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