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城市户口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版)申权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贰』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变商品房需要什么手续
北京 “经转商”攻略
根据《京国土房管住【2004】486号》规定,对社会公开销售或定向销售取得经济适用房产权的房屋满五年的(五年的界定是根据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填发日期),可以按市场价格出售。具体程序:
第一步:办理网签。交易双方到住建委网签合同(住建委在兴政街建设大厦, 69263523),打印后双方签纸介合同。网签合同不收费,但复印证件资料1元1张,建议先行将所有证件复印3份,身份证复印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需要带齐:1、房产证 2、原购房合同 3、买卖双方身份证 4、买方户口本(已婚需要配偶身份证和户口本及结婚证)
第二步:交纳契税。拿着签好的合同去地税窗口交税(位于兴华大街3段15号的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电话81296009),拿着开好的税票到大厅东侧的农村商业银行缴纳税金(契税),然后拿着收据去大厅服务台复印1份,回到地税窗口领取税票。双方本人必须到场,如委托需要公证委托才行。
第三步:交纳综合地价款。回到住建委大厅服务台,领号办理综合地价款补缴单,咨询电话:69291324。然后到交通银行缴纳综合地价款,收款单位是大兴财政局。
第四步:房屋测绘,拿着旧房本到测绘窗口办理测绘手续,需要缴纳测绘费¥140.00元。
第五步:过户领证。拿着综合地价款收据回住建委换取发票,然后排号办理过户手续,双方本人签署N多文件及声明和询问笔录。备好¥85元现金,80的制证费,5元的印花税,交钱后领证。必须提供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用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 (6)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7)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8)补交土地收益的证明。
“经转商”费用
a 综合地价款: 计税基准价*平米数*10%-当年已交数额
出售人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屋登记部门按成交价的10%缴纳综合地价款(其成交价格低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格的,按住房指导价收取综合地价款。瑞海家园原最低成交价是3018元/平米,现在预计10000元左右。 多处交易地区的最低计税价翻到原来的3倍左右。其中,大兴清源地区、丰台新发地地区、海淀万柳地区的最低计税价翻至3.1倍。海淀定慧寺地区的最低计税价从7500元挑高到2.04万元,丰台六里桥地区从6200元调整到1.7万元,都增长了1.7倍。
没赶上12月10日之前网签,李女士咬着牙降了6万元、将大兴西红门的一套3居室出售了。而购房人却说,就算是房主降了6万元,自己还得贴一两万元的税款。
当年因为面积超过申请面积数,而补缴的综合地价款予以抵扣。 b 契税: 计税基准价*平米数*3%
c 营业税:(计税基准价—最低指导价)*平米数*5.5% 个人购买二套房以及交易非普通住房,执行3%的契税标准。
对个人购买符合普通住房标准,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1.5%)。规定自2011年12月10日正式执行。
符合新的普通住房标准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标准是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价格上限是:四至五环南部地区为28080元/平方米。
e 个人所得税: 计税基准价*平米数*1%
从2011年3月26日开始,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审核后属实的,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d 其他费用:印花税,制证费,复印费 预计费用:
a 综合地价款: 计税基准价*平米数*10%-当年已交数额 b 契税: 计税基准价*平米数*3%=1,唯一住房,契税优惠
c 营业税:(计税基准价—最低指导价)*平米数*5.5%,五年以上减免 e 个人所得税: 计税基准价*平米数*1%,唯一住房,五年以上减免 d 其他费用:印花税 5元,制证费80元,复印费15元 。
来自网络文库
『叁』 上海市经济适用房住满5年可以一直住下去吗
上海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政策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对于“住满5年”的时间问题,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上海经济适用房的买卖可以根据5年的期限判定如何进行交易。两个证件可由购房家庭提供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的居住时间。
1、已经住满5年的上海经济适用房的买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上海经济适用房买卖,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
2、尚未住满5年的上海经济适用房买卖
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例如同样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在未住满5年的情况下,只能以2650元/平方米或低于2650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出售。并且,购买此套房屋的购房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此套房屋。
出售提醒: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持区县国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证明》,到相关机构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手续,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以上两种情况的出售人都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户口及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其经济适用房所在区域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肆』 上海市经济适用房在哪里申请
西康路安远路经济适用房具体地址
『伍』 如何申请广州市经济适用房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七条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
(5)市经济适用房扩展阅读: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各种套型的比例,并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可以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也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应注重发挥国有大型骨干建筑企业的积极作用。
第十七条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等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采取竞标方式优选规划设计方案,做到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二十条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市、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第二十一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各有关部门收取费用时,必须填写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交费登记卡。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十三条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本监审,全面掌握经济适用住房成本及利润变动情况,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做到质价相符。
『陆』 北京市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
第五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第六条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第七条 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
第八条 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第九条 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和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6)市经济适用房扩展阅读: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
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
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经济适用房在别的国家和地区一般被称为公共房屋,中国香港称为居者有其屋,中国澳门称为经济房屋,中国台湾称为国民住宅,新加坡称为组屋。
1994年由建设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指出。
经济适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建设的普通住宅。
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物业的管理费。
2007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对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开发建设、价格确定、交易管理、集资和合作建房、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规定。
『柒』 北京市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哪些
申请条件:抄
1、北京城镇户籍;
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
3、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2、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意见。
3、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4、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予以备案。
『捌』 北京市申请经济适用房都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8)市经济适用房扩展阅读: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七条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第七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第八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第九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十条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供应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
『玖』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和普通的商品房比较,有什么区别
经适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由政府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定向出售。而普通商品房不受特殊的政策限制,按市场价出售,目的是为了赚取利润。两者有所区别。
一、购买人群和条件
1.经适房:
经适房享受政府优惠,购买人群和条件是特定的,只供应给低收入家庭。
经适房购买条件:
(1)申请人必须要有本市的城镇户口,并且时间满3年;
(2)申请人要年满18周岁(如果是单身家庭,则必须要年满30周岁);
(3)申请人如果离过婚,应满3年;
(4)申请家庭目前没有保障性住房,并且5年内没有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5)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要符合政府规定的标准:
经适房准入标准
满5年的经适房如果上市出售,要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2.商品房:
商品房交易不受满5年条件限制,且不用交纳土地收益价款。
四、建设标准与定价政策
1.经适房:
经适房兼具经济性和适用性,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都是由政府限定的,价格要低于市场价,政府依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使低收入的家庭得到住房保障。其适用性则体现在要有必需的生活功能,能满足居民基本的生活需要,且建设标准因地制宜。
2.商品房:
商品房的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不是由政府来限定的,而是分别由开发商和市场经济决定的,虽然商品房的价格更高,但实用性、装饰性与设计感是要更强的。
特别提醒
1.每个申请家庭只能购买1套经适房。
2.如果申请家庭中的某个成员参与过其他家庭的申请,不能再次进行申请了。
经适房作为受到政府扶持的住房,与普通的商品房是有区别的,它既具有价格适中、兼具经济性和实用性等优点,又在购买条件、产权和用途、上市交易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限制,想要申请购买经适房的家庭应该事先了解清楚经适房的特殊之处。
资料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该内容仅在北京适用
『拾』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产权可以买卖吗
可以买卖,但是,这有条件限制。
一是,如果已经转为个人完全产权的,这个就完全由个人处置,买卖转让或者赠予等等。这是可以买卖的。
二是,没有完全产权的有两种情况。
1、完全住够满五年的,可以申请产权,变更登记后可以买卖、转让或者赠予。
2、不满五年的,这个还不是自己所有的产权,相关部门是可以按照一定程序收回的。这个是不能够由个人买卖的。
三是,十八大刚出来一项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以后经济适用房有两个方案,要么上交80%的税,或者以后如果你卖的话国家有优先权收回此房屋的(这两个方案现在不知道执行没有可以去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每个地区政策落实的不一样),并且经济适用房如果交易的话需要你当初和国家签订的经济适用房合同上面的日期满5年之后才能上市交易。这种只能在五年后,才能由个人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