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经济适用房5年后如何改成商品房需要办那些手续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手续如下:
1.首先经济适用房必须把抵押贷款还完,也就是如果是当时贷款买的房,就去银行提前还下款。
2.确定房子已满五年,看契税发票,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转不了商品房的。
3.必须要过下户,条件是过到非本人名字下,(同一户口不允许过户)也就是不能过给结了婚的爱人,孩子等,如果已单立户的可以过给父母,或者过给岳父,岳母,或者亲戚,都是可以的。
4.必须交一个综合地价款,(部分地区称之为土地出让金),是合同价的10%。以昌平的天通苑为例,最低合同价是每平米3650,朝阳的是5400。这个教给大家怎么算。 比如是天通苑地区90平米的经济适用房转商,签订的交易合同价格就是:90 X 3650 X 10%=32850元。
5.除了综合地价款还一个就是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一般经济适用房都是90平以下,属于小面积住宅,所以只有一个契税,就是合同价的1%就可以了,部分天通苑的经济适用房超过了90平米具体个税,营业税的算法参照另篇文章: 2010二手房交易税费指南。
6.以上都具备了,您就可以着手准备办理了,首先签订一份交易合同,然后去把网签做了。
7.带上双方的身份证,如果是外地户口的需要带暂住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购房原始发票原件复印件(指的是第一次按2600交易的发票),交易合同(可下载)4份,银联卡一张。
㈡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需要什么流程
最新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手续如下:
1.首先您的经济适用房必须把抵押贷款还完,也就是您如果是当时贷款买的房,就去银行提前还下款。
2.确定您的房子已满五年,看契税发票,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转不了商品房的。
3.必须要过下户,条件是过到非本人名字下,(同一户口不允许过户)也就是不能过给结了婚的爱人,孩子等,如果已单立户的可以过给父母,或者过给岳父,岳母,或者亲戚,都是可以的。
4.必须交一个综合地价款,(部分地区称之为土地出让金),是合同价的10%。以昌平的天通苑为例,最低合同价是每平米3650,朝阳的是5400。这个教给大家怎么算。 比如是天通苑地区90平米的经济适用房转商,签订的交易合同价格就是:90 X 3650 X 10%=32850元
5.除了综合地价款还一个就是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一般经济适用房都是90平以下,属于小面积住宅,所以只有一个契税,就是合同价的1%就可以了,部分天通苑的经济适用房超过了90平米具体个税。
6.以上都具备了,您就可以着手准备办理了,首先签订一份交易合同,然后去把网签做了。
7.带上双方的身份证,如果是外地户口的需要带暂住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购房原始发票原件复印件(指的是第一次按2600交易的发票),交易合同(可下载)4份,银联卡一张。
㈢ 经济适用房如何转成商品房
经济适复用房转商品房,制如果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以抵押法院判决的形式判决给另外一个人,另外一个人补齐土地出让金之后,是否房子能变成商品房,这种方法可行么?有这方面的法律信息么。跪求这方面的细节问题。
详细情况是,比如说买一个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这边无法过户,可否用抵押的形式,以房主欠款XX元把房子抵押判决给我。然后我补齐税收和土地出让金,是否可以过户到我的名下,变成商品房。
㈣ 由经济适用房转成商品房是不是还要过户
经济适用房是不能拿来做抵押的,何况你本身就还有抵押!如果要做抵押是要转为商品房,才可以做抵押、转按揭、加按揭等融资的。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第一:一定要满五年(拿到产证出证日算起)。第二:补交国家税费(按五年后的市场价折算),第三:房管局进行备案转商品房。
㈤ 北京经济适用房能通过赠与改成商品房吗
可以的。
在中国,国家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具体交纳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
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最大的区别在于购房者是否对房屋拥有完全产权。拥有了完全产权也就意味着你的经济适用房成为了商品房,就可以像商品房一样上市交易。
自从2010年4月26号住建部的《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后,经适房已经住满五年的购房者纷纷办理相关手续。
向国家交纳一定价款,以获得经适房的完全产权,完全产权的获得也就意味着经适房转为了商品房,这就是“经转商”的产生背景。
(5)经济适用房如何转成商品房扩展阅读:
办理
证件
买卖双方身份证、买方户口原件或买方暂住证原件(外地)、房产证,除此之外,过户时还要缴纳以下费用,明细如下(以北京天通苑一套满五年,80平米的经济适用房为例,其中天通苑最低过户指导价格为3621元)
方法
1、交易
通过交易的方式“经转商”,仅需要补交综合地价款和契税,其中综合地价款根据当地的二手房指导价来确定,契税为综合地价款的1.5%。此外,若交易对象是夫妻关系外的直系亲属,契税还能先征后返,交易经转商仅只有综合地价款这一项费用。
2、赠与
如果是通过赠与的方式“经转商”,则需要先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赠与房屋还需要双方到公证处公证赠与的法律关系后,再按照房屋评估价交综合地价款和3%契税。
㈥ 北京的经济适用房,想转成商品房,怎么办手续
1,根据《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号)第二条的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
因此所谓的“5年”是指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时间,哪个在前以哪个为准。
2,不满五年貌似是不可以的。
3,满五年后交易一次就可以了,交过户费和契税等费用、
㈦ 经济适用房能转成商品房吗 需要什么流程和手续
从中国现行的法律,及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定义来说,经适房是不能转成商品住宅的。
经适房转商品房是人们一个认知的误区:很多人错误的理解,能进入市场出售的房屋,都叫做商品房;而经济适用房不能上市交易,不算商品房。如果要买卖经济适用房,就得先把经济适用房的房屋性质变为商品房。
根据七部委联合颁发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经适房住户,在取得房屋产权的前五年内,是没有完全的房屋产权的,不能直接上市交易。加上政府优先回购等其它政策,经适房在业主获得房产的前五年,是不能所以售出的,这就是人们通常理解的经适房不能买卖的原因。
经适房要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30条做出了规定: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据此规定,取得完全产权之后的经济适用房,就可以进入二手房流通市场,进行买卖交易了。
但是,取得完全产权后的经适房,虽然可以上市交易,其性质仍然属于经济适用房,房屋性质并没有变为商品住宅,这一点,从《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中,不动产权性质一栏中可以确认。
㈧ 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吗可否转为商品房房产证
应该说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登记,满足条件后可以转完全产权。
以北京为例: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取得完全产权的条件: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
2、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8)经济适用房如何转成商品房扩展阅读
办理经济适用房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1、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
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3、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4、契税:1.5%,由买方缴纳;
㈨ 经济适用房如何转为商品房,需要交纳什么费用
经济适用房复通过买卖,赠与制等方式可以转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交易需要缴纳综合地价款,缴费标准如下:
2008年4月11日(含)之前缴纳:计税价格×10%
或2008年4月11日之后需要交易政府优先回购,不回购,缴纳:差额×70%
以上希望能帮到您~
㈩ 经济适用房有必要转成商品房吗
建议你政策和资金都允许的情况下,最好还是转为商品房,这样将来卖房的时候内就不会存在无容法交易的情况。住建部《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明确了2008年4月11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经适房,可以在补交土地收益款后,不变更房主姓名就转为商品房。2008年4月11日之前签约的经适房,仍然只能采用过户的方式转为商品房。而且你将两套经济适用房转为了商品房,你再买商品房也没有限制,不然要将经济适用房退回去才能买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