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烟台买了经济适用房,4还没办房产证,能不能办无房
经济适用房房产证还没有,如果其他条件符合的话就可以买商品房,买房的条件如下:
⑵ 烟台经济适用房
据介绍,“锦绣•好家”一期共供应经济适用住房764套。该项目位于莱山区初家街道办事处大郝家村南,均为高层住宅,户型分为一梯五户和一梯六户:其中一梯五户提供440套住房,一梯六户提供324套住房,户型面积在70平方米—90平方米之间,销售基准价格由物价部门根据规定程序核定,2010年10月底可交付使用,如该项目提前竣工,则竣工后马上交付使用。
申请具体时间、对象及程序:
申请时间:2008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
申请对象:1、申请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14256元(含),高于3840元(不含);2、申请家庭为无房户或家庭成员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3、过去享受过福利分房、参加过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4、申请过锦绣新城没有入围的家庭,此次可以继续申请。
申请程序:2008年度市中心区“锦绣•好家”一期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公告发布后,凡已在2008年市中心区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申报登记中进行了申报登记的家庭,如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标准并有购买“锦绣•好家”一期经济适用住房的意向,申请人于2008年12月12日至2008年12月16日凭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领取并填写《2008年度市中心区“锦绣•好家”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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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2019年烟台经济适用房要开的工资收入证明是实发到手的吗包不包括奖金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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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办过经适房,我了解点,不详细的版望道上权同仁给与补充(首先经济适用房的申购条件要达到,即:大龄青年,月工资收入偏低,独身,家里人平均面积不超过好像是12还是15来这,不清楚了,申请时,到开发经适房的售房中心带齐个人的身份证明及户口本,就行,一般经济适用房都是期房,需要交纳一定的诚意金3,4万吧具体数额以购房比例为准)。过一段时间,售房中心会通知你办理相关手续,还是比较繁杂的(1:需要办理个人的工资证明,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2:有单位的到单位,没有固定单位的到个人所在社区办理未婚证明并加盖公章。3:你会领到售房处的一张表格,其中有一格需要证明你的个人情况。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及原件,剩下的就是上面办妥的一系列的东西按售房处要求时间内上缴。好了,基本上就是这样。等这些都好了,就等待报纸公示了,对了,需要交纳公示费80元连同上述资料一并交了去。下面就要到他们指定的银行办理银行卡,及公积金贷款的各项手续。
⑷ 烟台开发区有没有经济适用房另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2010年出台的政策
烟台开发区购买经济适用房有补贴 每平米1100元
水母网3月24日讯 近日,开发区正式出台《关于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实施意见》,规定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可享受货币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100元,保障面积按国家规定为每户建筑面积60平方米。购房面积达不到6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补贴;购房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补贴。如果申请的家庭有私有住房,则在补贴面积中扣除私有住房面积。 利用货币补贴购买的房屋,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当该住房上市交易及产权变更时,需按规定退回发放的补贴款项。
本次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家庭成员在2009年12月31日前具有开发区城市常住户口且满三年以上;二是家庭低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符合烟台市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相关规定。
为鼓励已具备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条件的家庭,尽快退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体系,开发区还建立了货币补贴资金退出激励机制。购房家庭5年内(含5年)将经济适用住房变更为普通商品住房的,将其已领取货币补贴资金的80%退还给政府;6至10年内变更为普通商品住房的,每推迟1年,退还政府的补贴金额增加4%;超过10年(含10年)变更为普通商品住房的,货币补贴全额退还政府。(YMG记者方春明 通讯员于荣 刘先栋)
⑸ 烟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我符合条件吗
民意通记者经过咨询房管局得知,目前我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是:
1)申请人具有芝罘区或莱山区的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属无房户或家庭成员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申请人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4256元,高于3840元(不含);
4)申请人属未婚人员的须年满35周岁(含);
5)申请家庭从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也从未参加过单位集资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其中,无房户,是指从无自有产权住房并未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家庭成员,是指家庭夫妇双方与同户口未婚子女。
此网友没有提供他的年收入情况,所以房管局工作人员也不能判断他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相关链接:
(1)人均年收入具体包括工资中的哪几部分
人均年收入是指申请人可支配收入。
(2)经适房该什么时候申请
市中心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首先要进行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登记。一旦开始组织申报补充登记时,会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关注媒体宣传,届时可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交相关材料。
(3)办经适房房产证需什么费用
1、交易手续费:由售房人交纳住宅:1.5元/平方米;
2、登记费:由购房人交纳住宅:40元/件;
3、物业管理公共资金:由购房人交纳住宅:砖混结构15.6元/平方米,框架结构16.8元/平方米;
4、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5、印花税:按发票销售价格的万分之五征收。(由购房人交纳)。
6、契税:由购房人交纳,详情请咨询征收机关财政局。
⑹ 烟台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手续
目前我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是:
(1)申请人具有芝罘区或莱山区的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属无房户或家庭成员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申请人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4256元,高于3840元(不含);
(4)申请人属未婚人员的须年满35周岁(含);
(5)申请家庭从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也从未参加过单位集资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其中,无房户,是指从无自有产权住房并未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家庭成员,是指家庭夫妇双方与同户口未婚子女。
⑺ 烟台购买了经济适用房以后可以买商品房吗
国家一直有政策,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住房。你可以在你的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将你的经济适用房变成全产权的商品房,你就可以自由买卖了,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了。
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的出卖政策。
⑻ 烟台经济适用房到哪申请
申报人属未婚人员的,年满28周岁(含)并具有市中心区城市居民常住户口的,可参加本次市中心区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申报登记。年龄计算从出生日期开始计算,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4日。目前,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工作还没有开始,一旦某个建设项目达到预(销)售条件,会向社会发布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及程序步骤的公告,届时请关注媒体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