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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的经济适用房

发布时间:2020-11-30 12:41:37

⑴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

申请经济适用房 可以去你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 领取申请表格 并且可以在那里咨询怎么填写 以及本区的申请条件
得是户口所在地 比如您家人的户口都在宣武区就得去宣武区申请 不能在朝阳申请

另外申请经济适用房有限制 具体的限制条件请咨询街道办事处

您现在租的是什么房?公房??那估计您的居住面积已经超了 申请经济适用房 的家庭 现人均居住面积不可以超过10平米

如果您现在住的是公房 那就要具体去问问街道的人 是不是可以申请 申请后搬家时公房应该是被收回的 因为公房不属于您 私人财产 如果是跟其他个人租赁的房子 只要房东不让您走您还是可以住的
另外 如果是租住单位公房 可以问问单位公房是否可以买 就是把您现在的房子买下来 然后 您以后可以去申请一个两限房

⑵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

第一,北京城镇户口且满三年。第二,已婚或单身满30周岁。第三,年收入不超过大概6万吧。第四,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5平米好像。第五,如果以你和你配偶的名义申请的话,存款不得超过16万还是19万忘了。
你想在哪个区申请都行,价钱大概4000左右一平米

⑶ 北京市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哪些

申请条件:抄

1、北京城镇户籍;

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

3、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2、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意见。

3、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4、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予以备案。

⑷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产权可以买卖吗

可以买卖,但是,这有条件限制。

一是,如果已经转为个人完全产权的,这个就完全由个人处置,买卖转让或者赠予等等。这是可以买卖的。

二是,没有完全产权的有两种情况。

1、完全住够满五年的,可以申请产权,变更登记后可以买卖、转让或者赠予。

2、不满五年的,这个还不是自己所有的产权,相关部门是可以按照一定程序收回的。这个是不能够由个人买卖的。

三是,十八大刚出来一项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以后经济适用房有两个方案,要么上交80%的税,或者以后如果你卖的话国家有优先权收回此房屋的(这两个方案现在不知道执行没有可以去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每个地区政策落实的不一样),并且经济适用房如果交易的话需要你当初和国家签订的经济适用房合同上面的日期满5年之后才能上市交易。这种只能在五年后,才能由个人买卖。

⑸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变商品房需要什么手续

北京 “经转商”攻略
根据《京国土房管住【2004】486号》规定,对社会公开销售或定向销售取得经济适用房产权的房屋满五年的(五年的界定是根据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填发日期),可以按市场价格出售。具体程序:
第一步:办理网签。交易双方到住建委网签合同(住建委在兴政街建设大厦, 69263523),打印后双方签纸介合同。网签合同不收费,但复印证件资料1元1张,建议先行将所有证件复印3份,身份证复印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需要带齐:1、房产证 2、原购房合同 3、买卖双方身份证 4、买方户口本(已婚需要配偶身份证和户口本及结婚证)
第二步:交纳契税。拿着签好的合同去地税窗口交税(位于兴华大街3段15号的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电话81296009),拿着开好的税票到大厅东侧的农村商业银行缴纳税金(契税),然后拿着收据去大厅服务台复印1份,回到地税窗口领取税票。双方本人必须到场,如委托需要公证委托才行。
第三步:交纳综合地价款。回到住建委大厅服务台,领号办理综合地价款补缴单,咨询电话:69291324。然后到交通银行缴纳综合地价款,收款单位是大兴财政局。
第四步:房屋测绘,拿着旧房本到测绘窗口办理测绘手续,需要缴纳测绘费¥140.00元。
第五步:过户领证。拿着综合地价款收据回住建委换取发票,然后排号办理过户手续,双方本人签署N多文件及声明和询问笔录。备好¥85元现金,80的制证费,5元的印花税,交钱后领证。必须提供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用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 (6)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7)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8)补交土地收益的证明。
“经转商”费用
a 综合地价款: 计税基准价*平米数*10%-当年已交数额
出售人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屋登记部门按成交价的10%缴纳综合地价款(其成交价格低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格的,按住房指导价收取综合地价款。瑞海家园原最低成交价是3018元/平米,现在预计10000元左右。 多处交易地区的最低计税价翻到原来的3倍左右。其中,大兴清源地区、丰台新发地地区、海淀万柳地区的最低计税价翻至3.1倍。海淀定慧寺地区的最低计税价从7500元挑高到2.04万元,丰台六里桥地区从6200元调整到1.7万元,都增长了1.7倍。
没赶上12月10日之前网签,李女士咬着牙降了6万元、将大兴西红门的一套3居室出售了。而购房人却说,就算是房主降了6万元,自己还得贴一两万元的税款。
当年因为面积超过申请面积数,而补缴的综合地价款予以抵扣。 b 契税: 计税基准价*平米数*3%
c 营业税:(计税基准价—最低指导价)*平米数*5.5% 个人购买二套房以及交易非普通住房,执行3%的契税标准。
对个人购买符合普通住房标准,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1.5%)。规定自2011年12月10日正式执行。
符合新的普通住房标准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标准是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价格上限是:四至五环南部地区为28080元/平方米。
e 个人所得税: 计税基准价*平米数*1%
从2011年3月26日开始,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审核后属实的,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d 其他费用:印花税,制证费,复印费 预计费用:
a 综合地价款: 计税基准价*平米数*10%-当年已交数额 b 契税: 计税基准价*平米数*3%=1,唯一住房,契税优惠
c 营业税:(计税基准价—最低指导价)*平米数*5.5%,五年以上减免 e 个人所得税: 计税基准价*平米数*1%,唯一住房,五年以上减免 d 其他费用:印花税 5元,制证费80元,复印费15元 。
来自网络文库

⑹ 北京市申请经济适用房都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6)北京市的经济适用房扩展阅读: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七条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第七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第八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第九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十条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供应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

⑺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变商品房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京国土房管住【2004】486号》规定,对社会公开销售或定向销售取得经济适用房产权的房屋满五年的(五年的界定是根据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填发日期),可以按市场价格出售。

第一步:办理网签。第二步:交纳契税。第三步:交纳综合地价款。第四步:房屋测绘。第五步:过户领证。

⑻ 北京市申请经济适用房有哪些条件

申请条件:

1、北京城镇户籍;

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专;

3、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属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2、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意见。

3、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4、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予以备案。

⑼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和普通的商品房比较,有什么区别

经适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由政府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定向出售。而普通商品房不受特殊的政策限制,按市场价出售,目的是为了赚取利润。两者有所区别。

一、购买人群和条件

1.经适房:

经适房享受政府优惠,购买人群和条件是特定的,只供应给低收入家庭。

经适房购买条件:

(1)申请人必须要有本市的城镇户口,并且时间满3年;

(2)申请人要年满18周岁(如果是单身家庭,则必须要年满30周岁);

(3)申请人如果离过婚,应满3年;

(4)申请家庭目前没有保障性住房,并且5年内没有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5)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要符合政府规定的标准:

经适房准入标准

满5年的经适房如果上市出售,要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2.商品房:

商品房交易不受满5年条件限制,且不用交纳土地收益价款。

四、建设标准与定价政策

1.经适房:

经适房兼具经济性和适用性,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都是由政府限定的,价格要低于市场价,政府依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使低收入的家庭得到住房保障。其适用性则体现在要有必需的生活功能,能满足居民基本的生活需要,且建设标准因地制宜。

2.商品房:

商品房的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不是由政府来限定的,而是分别由开发商和市场经济决定的,虽然商品房的价格更高,但实用性、装饰性与设计感是要更强的。

特别提醒

1.每个申请家庭只能购买1套经适房。

2.如果申请家庭中的某个成员参与过其他家庭的申请,不能再次进行申请了。

经适房作为受到政府扶持的住房,与普通的商品房是有区别的,它既具有价格适中、兼具经济性和实用性等优点,又在购买条件、产权和用途、上市交易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限制,想要申请购买经适房的家庭应该事先了解清楚经适房的特殊之处。

资料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该内容仅在北京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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