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经济适用房是什么意思 和房改房有什么区别
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
相对于商内品房具有三个显著特征容: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经济适用房和房改房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
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
房改房:是指于1994年国务院发文实行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中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现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有住房。
二、针对不同
经济适用房:针对的是请求家庭。
房改房:针对的是本来的房产。
三、方式不同
经济适用房:申请需要满足政府规定的相关标准。
房改房:对住户现有的住房进行改革,或者将产权出售给住户,或置换其它房产给原有住户。
四、售价不同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所建造的住房,是增量房,售卖价格由政府制定。
房改房:个人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及其他国家认可的优惠办法向原产权单位购买的公有住房。
㈡ 安居工程的房、经济适用房与房改房有什么异同
房改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房。即居民将现住公房以标准价或成本价扣除工龄折算后(旧住宅还要扣除房屋折算)购买的公房。房改房主要面对的是单位职工,其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对单位享有。
房改房从产权构成上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成本价所购房屋,一种是标准价所购房屋。
一、成本价所购房屋是指单位职工只承担所建房屋的成本价格,不承担房屋坐落的土地使用费用,因为这些土地使用权一般属于单位享有,身为单位职工就没有义务再承担土地使用费。
成本价所购房屋对于买受人来说所享有的权利就受到一定的限制,其只享有该房屋的使用、占有、处置的权利,也可以不经过单位的同意就可以处置。但在收益权上就有很大的限制因为土地使用权属于单位,买受人处置后应当向单位依法交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同时成本价所购房屋不能赠与,除非买受人交纳了土地出让金。
二、标准价所购房屋是指单位职工只承担所建房屋的部分成本价,也不承担房屋坐落的土地使用费用。此类房屋单位职工只享有部分产权,单位职工仅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如果买受人要处置该房屋,一般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即使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也应当将房款补交土地出让金,并按单位在此房屋中所占的产权比例向单位移交房款。同样此类房屋不能赠与。
经济适用房是指以微利价出售给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商品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经济适用住房的最大特点在土地是划拨土地,这样此类房屋的买受人在不转让的情况下自己可以不用交纳土地出让金而一直使用。如果买受人处分该房屋,就应当交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经济适用房的买受人也享有占有、使用和处置权,但收益权受到一定限制,即其应当交纳土地出让金。经济适用房的利润一般控制在5%以内,而且价格适用政府指导价。
安居工程是指纳入政府专项计划,通过政府扶持,定向供给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成套住宅的建设、分配、出售和管理的全过程。安居工程是政府直接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并优先出售给住房困难户及危房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售给离退休职工、教师中的住房困难户、危房户。而且买受人个人所购住房一般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进入市场,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安居工程的买受人也享有占有、使用和处置权,但收益权也同时受到一定限制,即其应当交纳土地出让金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能申请,两者不是一种概念。安居房是政府提供的,房改房市您单位内部的。
㈢ 经济适用房是什么意思 经济适用房和房改房有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补贴土地金,自主开发的房源,以低于市场价百分之三四十的价格,卖给无住房的低收入群体的一种房源。
㈣ 请问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有什么差异
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
房改房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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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经济适用房的定义房改房的定义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房改房又叫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即居民将现住公房以标准价或成本价扣除折算后(旧住宅还要扣除房屋折算)购买的公房。房改房又分为成本价、标准价(优惠价)、央产房等类型,每种类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属于部分产权。
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购买人要按经济适用房所在地标定地价的10%交纳土地出让金,没有标定地价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暂按房屋售价的3%交纳。
㈥ 经济适用房和房改房有什么区别
经适房是政府照顾低收入群体,建设的一种保障性住房。申请经适房需要满足政府规定的相关标准。
房改房是对住户现有的住房进行改革,或者将产权出售给住户;或者置换其它房产给原有住户。房改房只针对房产,无所谓该房屋住户的条件如何。
简单说,经适房针对的是申请家庭,而房改房针对的是原来的房产。一个对人,一个对房。
㈦ 房改房与经济适用房(回答好有高分)
因为两个都属于住房实物补贴性质……不可以重复享受……
㈧ 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经济适用房与房改房、商品房的区别
一、经济适用住房是什么产权?与房改房、商品房的产权有何不同? 居民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归个人,产权分四个部分: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与房改房、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只在收益权上与它们不同。 房改房上市后收益的94%归出售人所有。上市出售后,每平方米在4000元(含)以下的,全部归个人;每平方米在4000至5000元的部分,80%归个人所有,20%归原产权单位所有;每平方米5000元以上的部分,和原产权单位五五分成;买方补交3%的土地出让金。商品房上市出售后,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 经济适用房上市后,收益同样全部归个人所有,所不同的只是在出售时,新的购房人要按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地标定地价的10%交 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在标定地价明确前,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暂按房屋售价的3%交纳。这 样,购买人就可按商品住宅办理产权登记。
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吗?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9〕第40号令规定和京房地字〔1999〕 第1077号文件规定,职工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产权归职 工个人所有,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即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的, 可依法进入二级市场上市交易。上市后,收益全部归个人。
三、购买经济适用房要花多少钱? 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费用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一)房价款: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建筑面积。
(二)税费: 1、在交易过程中: ①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 减半交,即交2%。 ②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 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③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5%。 ④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 2、在申办产权证过程中: ①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②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 ③印花税:每件5元。
(三)物业管理费:按《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 务收费暂行办法(试行)》(京价房字<2000>第163号)统一收 取。 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该办哪些手续?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京政办发〔1999〕4号文件,开发 建设单位预售经济适用房应当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北 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开发商销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 府限价的政策,开发建设单位只可在最高限价以内调整不同楼层和 朝向房屋的价格。具体的程序是: ①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 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 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②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 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 续。 ③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 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 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 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五、购买经济适用房付款方式如何?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京政发〔1998〕第54号文件,预售 期房的付款办法由买卖双方商定,但在购房人取得房屋产权证之前, 开发建设单位累计收取的购房款总额不得超过总房价款的95%,待 购房人取得房屋产权证以后,一次结清房款。 目前,有以下几种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公积金贷款、商业 贷款和组合贷款,购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付款方式。 购房人可以到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各商业银行申请购买经济 适用住房贷款。
㈨ 关于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的问题(有高分)
经济适用房与房改房、商品房的区别
一、经济适用住房是什么产权?与房改房、商品房的产权有何不同? 居民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归个人,产权分四个部分: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与房改房、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只在收益权上与它们不同。 房改房上市后收益的94%归出售人所有。上市出售后,每平方米在4000元(含)以下的,全部归个人;每平方米在4000至5000元的部分,80%归个人所有,20%归原产权单位所有;每平方米5000元以上的部分,和原产权单位五五分成;买方补交3%的土地出让金。商品房上市出售后,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 经济适用房上市后,收益同样全部归个人所有,所不同的只是在出售时,新的购房人要按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地标定地价的10%交 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在标定地价明确前,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暂按房屋售价的3%交纳。这 样,购买人就可按商品住宅办理产权登记。
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吗?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9〕第40号令规定和京房地字〔1999〕 第1077号文件规定,职工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产权归职 工个人所有,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即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的, 可依法进入二级市场上市交易。上市后,收益全部归个人。
三、购买经济适用房要花多少钱? 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费用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一)房价款: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建筑面积。
(二)税费: 1、在交易过程中: ①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 减半交,即交2%。 ②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 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③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5%。 ④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 2、在申办产权证过程中: ①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②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 ③印花税:每件5元。
(三)物业管理费:按《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 务收费暂行办法(试行)》(京价房字<2000>第163号)统一收 取。 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该办哪些手续?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京政办发〔1999〕4号文件,开发 建设单位预售经济适用房应当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北 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开发商销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 府限价的政策,开发建设单位只可在最高限价以内调整不同楼层和 朝向房屋的价格。具体的程序是: ①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 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 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②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 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 续。 ③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 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 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 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五、购买经济适用房付款方式如何?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京政发〔1998〕第54号文件,预售 期房的付款办法由买卖双方商定,但在购房人取得房屋产权证之前, 开发建设单位累计收取的购房款总额不得超过总房价款的95%,待 购房人取得房屋产权证以后,一次结清房款。 目前,有以下几种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公积金贷款、商业 贷款和组合贷款,购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付款方式。 购房人可以到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各商业银行申请购买经济 适用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