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鞍山公租房价格
公共租赁房的房租价格是由当地人民政府决定的。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回九条答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
第二十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
第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
2. 鞍山市有廉租房吗
目前没听说,应该是没有
3. 求问鞍山市廉租房申请条件都有哪些
据了解,此次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以下情况均不得申请廉租房: (1)、家庭成员在房产部门有私有住房产权登记的; (2)、家庭成员在房产部门有公有住房租赁登记的; (3)、家庭成员已与有关单位或个人签订住房买卖协议的; (4)、家庭成员曾参加集资建房的; (5)、家庭成员有动迁待安置或动迁已得到货币补偿的; (6)、家庭成员已分配到国家优惠政策住房的(包括公房、解困房、房改房、享受住房货币补贴政策等); (7)、已建私房的(含在规划区外建私房的); (8)、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房屋产权、房屋租赁登记(或尚未变更产权、租赁权)的; (9)、家庭成员在五年内有出售、转让私有住房产权或公房使用权的。 鞍山市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有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两种。实物配租是指市政府向符合条件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的市区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租金核减是指房屋产权单位对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按市政府规定的标准给予租金减免。按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现承租公有住房的可申请租金核减,租金按住房限额标准内实际住房使用面积×租金标准×75%缴纳。超住房限额标准部分按正常租金缴纳。 【注:凡注明为互联网来源的信息,部分为转载自其他媒体或互联网上一些问答及论坛,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4. 申请鞍山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1、中等偏下收入的认定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一个年度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
2、城市户籍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5年以上,且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
3、新就业大学生: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在本市连续交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人员。
4、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含),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5. 2017鞍山市铁西区公租房分配名单
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可以关注公租房信息网。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6. 本人是鞍山市鞍钢民企的残疾人现在住的是廉租房:退休后改为公租房可以继续承
如果是鞍山人,在鞍钢,民企的残疾人住的是廉租房,退休后改为公租房,我觉得是不可以继续成熟的,而且在某种意义上来讲,应该给你一定的政策,应该给你一套房子。我觉得这个是对你的一种保护,也是一种养老的方式,所以说你应该找当地的有关部门去申请一下,看能不能给你一套房子,这样也最为你生活的保障,我觉得。公
7. 鞍山廉租房什么时给呀
可以关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最新消息。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8. 2019鞍山市公租房每年什么时候发放
这种情况可以打电话
9. 鞍山市廉租房什么时候开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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