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张家港金城花园是拆迁房还是经济适用房
查看张家港金城花园的土地用途批文。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回济适用住房建设答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Ⅱ 张家港经济适用房买卖交什么费用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税费如下:
1、在交易过程中:
①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回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答下的减半交纳,即交2%。
②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③印花税:买方房价款的0.5‰。
④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
2、在申办产权证过程中:
①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②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
③印花税:每件5元。
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
经济适用房分两种,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一般就是集资建房或者是回迁房,交易的时候买方出3%的土地出让金,另外一种就是经济适用房立项的房子,就是批地的时候就是按照经济适用房审批的,这种房屋必须满5年才能交易,交易的时候要缴纳10%的综合地价款
Ⅲ 请问在张家港要买经济适用房要哪些条件
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控制标准再次提高,购买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由去年的67000元提高到70500元,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由去年的850元提高到1036元。由此,将有更多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机会获得政府的住房保障,这是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根据相关规定,市民在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具有市区(指杨舍规划控制区,下同)城镇居民户口或者是在退役后符合在本市安置条件的驻本市现役军人;申请人家庭年收入低于70500元,无法核实其收入来源的,其家庭财产在50万元以下。未婚、离婚不带子女或者丧偶无子女家庭,其家庭年收入低于上述标准的50%;申请人家庭住房困难。即未婚、离异或丧偶家庭在本市拥有住房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其他家庭在本市拥有住房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已婚、离异带子女、丧偶有子女家庭,申请人年龄达25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年龄达28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在退休后或达退休年龄后将户口从外地迁入本市的;申请人夫妻双方父母(或者子女)在市区拥有住房或者市区以外拥有商品房,分户计算后户均住房建筑面积达75平方米的;申请人夫妻双方父母(或者子女)在市区拥有住房建筑面积达75平方米,其户口不在市区,且市区以外拥有住房建筑面积达75平方米的;申请人在婚姻存续期间住房建筑面积达60平方米,且离异不满2年的。
在我市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36元;自有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申请人夫妻双方父母(或者子女)在本市拥有住房的,分户计算后户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75平方米;申请人年龄达28周岁。
2009年度的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工作已于6月初开始,将于8月底结束。市区住房保障申请由市房产管理局受理,为方便百姓,乡镇各房管所也参与到住房保障工作中,负责所辖地廉租住房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