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国家如何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现阶段除了公有制经济形式以外的所有经济结构形式。它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下手:
一、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
二、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
三、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
四、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
五、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
六、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
七、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
八、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九、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
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十一、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
十二、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
㈡ 如何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促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既要对它们鼓励和支持,又要对它们进行引导。十六大强调了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其对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作用。强调充分发挥其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出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采取措施,实现公平竞争。依法加强监督和管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十七大指出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破除体制障碍,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
㈢ 现阶段我国为什么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一.由我国国情决定的,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很不平衡专.
二.非公属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三.有利于实现先富带动后富,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有利于发展经济,增加就业,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㈣ 国家为什么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1.个体经济、外资经济、私人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承成分,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可缺少的一部分,它的存在和发展,对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快生产力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在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并适当发展,从总体上看,有利于社会注意社会生产力的更快发展。
3.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要的组成部分,已经成为近年来促进国名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对发展市场,活跃市场,满足人民各方面的需求,扩大就业,增加财政收入,维护社会稳定等都起到了积极的,有益的作用 对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我国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㈤ 如何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整体水平比较低,经济发展不平衡,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不高,客观上要求有一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所必要的。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 个体经济可以在较小的规模里充分利用零星资源,灵活发展生产,扩大社会服务,促进城乡商品流通,弥补公有制经济的不足,方便群众,较好地满足劳动人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它还可以充分利用各种闲散的、辅助的劳动力,有利于众多的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增加劳动人民的收入。这些作用都是公有制经济在现阶段无法替代的。 在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条件下,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第一,它可以集中和利用一部分私人掌握的资金,生产社会短缺的产品,组织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流通,满足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第二,与个体经济相比,它拥有较多的资金,较强的技术,规模较大,劳动生产率也比较高,尤其是沿海省份的一些私营企业,利用海外引进的较先进的技术,开发新型产品。第三,它能够吸收一部分剩余劳动力就业,使一些退休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继续施展所长,有利于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外资经济,从本质上说,它们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在我国现阶段,允许和鼓励外资经济的存在和健康发展,有利于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第一,它有利于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和设备,扩大我国的生产建设规模,有助于我国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第二,可以提供资金,特别是外汇资金,可以弥补我国建设资金的不足。第三,有利于学习国外的先进经营管理经验,提高我国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第四,有利于我们开拓国外市场,扩大产品出口,增加外汇收入,提高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第五,有利于安排就业,培养一批技术人才和熟练工人。所以,外资经济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认为,随着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推进、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随着财政体制向公共财政体系的转轨、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将更加重要,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与公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融合的成分,并将在以后相当长时期内发挥一些特殊作用。 非公有制经济将是国民经济发展强劲稳定的动力。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的平均增长率远远超过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增长率,对二十多年来的经济增长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在亚洲金融危机后我国经济相对困难的几年里,非公有制经济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是明显的。由于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将会持续相当长一段时期,非公有制经济将会成为国民经济强劲稳定的发展动力。 非公有制经济将是创造就业机会的最大来源。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将是各级政府的一个较为长期和艰巨的任务。在过去几年里,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就业人数持续减少,而正是非公有制经济每年创造了数百万的就业机会,不但吸收了新增的就业人员,也吸收了从国有企业分流出来的人员。以后,非公有制经济仍将会是创造就业机会的最大来源。 非公有制经济将会是越来越重要的税源。尽管国有经济目前在整体上仍然是政府最大的税收来源,但非公有制经济直接和间接创造的税收将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特别是在增量上会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 非公经济将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直接参与者和积极推动者。我们尽管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还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在这个过程中,非公有制经济将是平等竞争、厉行法治等基本规则的直接参与者和积极推动者。
㈥ 如何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报告都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同时要求,要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要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破除体制障碍,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要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要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支持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2009年和2010年,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2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又制定了44个民间投资36条实施细则,基本消除了民间投资在市场准入方面的政策障碍。但是民间投资“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仍未根本消除,同时一些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增长方式和管理粗放,结构不合理,创新能力弱、人才缺乏,企业诚信度较低,恶性竞争严重。解决这些问题,关键还是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深化改革,落实政策,加大帮扶和政策落实力度。
今后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按照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进一步更新观念,加强协调配合,选择重点,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对已出台的实施细则及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有针对性地进行细化、实化,增强可操作性。二是进一步深化铁路、电信、金融等行业的管理体制改革,为民间资本投资这些领域创造更加有利条件。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进入垄断行业的竞争业务领域。避免国企利用政策资源优势强势扩张而对民企的“挤出”,通过存量调整和环节拆分为民企腾出发展空间。在石油、电信、电力、铁路等市场集中度过高的行业,探索培育省级控股国企,由民资对省级国企参股或联营。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领域。加强反垄断法的执法力度,防范垄断国企限制竞争或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保障新进入弱势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三是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建立健全服务体系,营造有利于非公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机制和体系。完善商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或风险补偿的方法。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宜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制定合理的中小企业信贷比重。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内外上市,完善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创业投资机制,支持和规范中小企业投资公司的设立和发展。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完善信用担保机构的行业准入、风险控制和补偿机制,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再担保机构。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完善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信息征集和评价体系,及失信惩罚机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系统和信用档案数据库。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行业自律和服务功能,积极开展企业管理咨询等技术服务活动。加快培养一批具有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经营管理水平的企业家队伍。四是要切实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在转变发展方式和产业升级上取得进展。加快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走上节约资源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技术先进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可持续发展。着力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在保持传统优势的同时,立足结构优化升级,实现新发展。重点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兼并重组和技术创新等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以产学研相结合为支持体系,以联合创新为特点,引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为重点,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五是着力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产权制度,全面提高企业管理的科学性,提高企业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发展的能力,切实转变粗放的管理。正确处理党、政、企关系。更加注重企业民主管理建设。六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发布产业政策、发展规划、行业动态等相关信息,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围绕信用担保、投资融资、创业辅导、技术支持、信息服务、管理咨询、市场开拓、国际合作等领域培育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综合服务组织和专业服务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作用,引导各类服务机构转变观念,改进服务作风,提高为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服务的质量。
㈦ 辨析题: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就不应该强调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题地位
错。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题地位,并不能否认非公有制经济对于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作用。
㈧ 十八大报告指出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会不会改变公有制经济的地位
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不会动摇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的生机和活力,使我们走上了一条快速发展的轨道。实践证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对于我们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㈨ 为什么要毫不动摇的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首先,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以公有制为主体,非公有制为补充,这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
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市场经济的要求,否则只有公有制,就成了计划经济。
其次,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吸纳就业人口的主力军,尤其是第三产业已经成为吸纳就业人口的主导力量。
非公有制经济对社会的贡献十分巨大,没有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经济停滞不前,就业等民生问题将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所以,我国必须毫不动摇的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它走正确方向,纠正偏离宏观调控的错误运行,使它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只要是符合“三个有利于”的,就都应该吸纳进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㈩ 我国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促进政策有哪些
过去的五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明显增强,政策法律条件日趋改善,市场环境不断优化,扶持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一)进一步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一是继2005年《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以下称非公经济36条)出台后,2009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以下称国发36号文件)。文件提出了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29条政策措施。根据国发36号文件要求,国家相关部门在加强财税支持、完善金融服务、健全服务体系、提升创新能力等方面制定配套文件50多件,地方出台配套文件200多件。二是201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以下称民间投资36条)。文件提出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形成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2012年,国家有关部门还陆续出台了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42项实施细则全部出台,推动投融资体制进一步向多元化、市场化和高效化方向发展。三是201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以下称国发14号文件)。文件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和税费偏重等问题,在加大财税支持、缓解融资困难、推动创新发展、支持开拓市场、提高管理水平、促进集聚发展、加强公共服务等八个方面,提出了29条政策措施。这是国务院第一个专门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的综合性文件,对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此外,2011年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修订后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增加了微型企业标准,扩大了行业覆盖范围。2012年,修订后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扶持的企业类型由原先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两大类变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三大类,突出了国家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取向。
(二)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一是逐年增加财政资金。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规模逐年增加,如预算内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从最初的10亿元已增至2012年141.7亿元,资金使用逐步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中西部地区倾斜。二是给予更加优惠的税收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减按20%和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税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延长小型微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期,据税务总局测算,2011年为小型微型企业减税290亿元,惠及924万个体工商户;连续上调部分劳动密集型、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6%和4%统一降至3%;此外,还出台了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享受科技开发用品进口免税,政策等。
(三)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一是推动金融机构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和激励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各大银行相继建立中小企业信贷部,2009—2011年,连续三年实现小企业信贷增速、信贷增量“两个不低于”目标。截至2012年末,主要金融机构及主要农村金融机构、城市信用社和外资银行人民币给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1.58万亿元,同比增长16.6%,增速分别比同期大、中型企业贷款高出8个和1个百分点。小额贷款公司从无到有,快速发展,截至2012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6080家,贷款余额达5921亿元。二是推动构建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采取营业税减免、各项准备金税前提取、资本金注入、担保费用补贴等多项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融资性担保业务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积极作用。国家有关部门印发了《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办法》,规范担保业的发展。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逐年加强,从2006年的5000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14亿元,7年累计安排专项资金59.38亿元,扶持3327家/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四)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除了国发36号文件和国发14号文件外,2012年国务院还下发了《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支持中小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加快技术改造、实现凝聚发展和开展节能减排。2009—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项目4160个,技术改造项目8527个,科技创新项目1.6万个。同时,在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5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加强专业化生产,发展新兴产业,共计支持项目1671个。2012年,国家相关部门下达了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资金35亿元,支持项目1083个,带动企业投资技术改造425亿元。
(五)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国家相关部门积极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2011年10个省(市、区)启动该网络平台建设,2012年又有北京等15个省(市、区)的建设方案获批。“十二五”期间将培育认定500家国家示范平台,支持全国建立和完善4000个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带动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截至2012年底,国家相关部门已认定208个国家示范平台,99个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二是大力实施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工程。自2003年以来,组织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每年完成培训政策法规、工商管理和创业知识等培训50万人次。2011年,开始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000万元,重点支持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训和培养。
(六)稳步推进中小企业国际合作交流和市场开拓工作。国家有关部门和国际组织签署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协议12个,如中国—东盟中小企业投资基金、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中意曼达林基金等;为帮助中小企业“走出去”,不断深化与法国、德国、瑞典、韩国、欧盟等双边或多边合作机制即政策磋商;相关部门还积极推动牵头成立了中德中小企业合作示范区建设,建立了中德(太仓)中小企业合作示范区和中德(连云港)中小企业产业合作区,同时实施中德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项目。举办中瑞中小企业创新论坛,签署中瑞中小企业行动计划等。从2004年开始创办的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已成功举办9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也在我国成功举办7届。
参考:http://www.gov.cn/2013zfbgjjd/content_23654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