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是什么
在社会市场经济中,支配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最主要的是价值规律,也就是商品和服务的价格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化而波动,供过于求时上涨,供不应求时下跌,各个企业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决定和调整自己的生产和经营,从而维系社会生产和社会需求的平衡。这就是价值规律调节社会生产和流通的主要含义。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过,“价值规律正是商品生产的基本规律。”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孙冶方早在上个世纪60年代初就讲过,“千规律,万规律,价值规律第一条”,这句名言用于现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最恰当不过的了。因此,我们说在经济工作中要尊重客观规律,首先就是要尊重价值规律,以及相关的供求规律、竞争规律等等。各项市场经济活动,除属于自然垄断的、具有外部性的、提供公共品的等等以外,都应放手让价值规律调节即市场调节。
❷ 客观经济规律
①在一切社会经济形态中起作用的共有经济规律,它表现各个社会经济形回态发展过程中答经济现象的某些共同的本质联系。例如,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就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它体现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变化之间的本质联系,存在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时期。在一切社会经济形态中,共有经济规律的存在,说明各个社会经济形态有着互相联系的一面。
②在几个社会经济形态中起作用的共有经济规律,它表现几个社会经济形态中存在的某种经济现象的共同的本质联系。例如价值规律。
③在某一社会形态中起作用的特有经济规律,它表现某一特定社会经济形态发展过程中经济现象的某种特殊的本质联系。如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规律是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的特有经济规律之一,而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则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的特有经济规律之一。
④在某一社会形态的一定阶段起作用的特有经济规律,例如,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特有经济规律,按需分配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二阶段的特有经济规律。
❸ 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什么“
1、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规律;
2、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
3、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
❹ 经济的基本规律有哪些
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基本经济规律。即商品的价值量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按照价值相等的原则互相交换。
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这种波动并不违背价值规律,这是因为:商品价格的涨落与市场的供求变化之间存在着相互制约的关系,这种相互制约,使价格不可能无限地高于或低于价值,只能围绕价值而上下波动;市场上商品的价格与价值经常不一致,但是从一个较长期来看,商品的平均价格还是与其价值相一致的。
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和趋势。可依据其在一定经济条件下存在时间的长短而划分为共有经济规律和特有经济规律。共有经济规律又有在一切社会经济形态中都起作用的经济规律和在几个社会经济形态中起作用的经济规律之分,前者表现为各个社会经济形态发展过程中经济现象的某些共同的本质联系,如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后者表现为几个社会经济形态中存在的某种经济现象的共同的本质联系,例如,在商品生产条件下,必然存在供求规律、竞争规律和作为商品生产基本规律的价值规律。特有经济规律也可划分为在某一社会经济形态中起作用的特有经济规律和在某一社会形态的一定阶段起作用的特有经济规律。例如,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的特有经济规律,按劳分配仅是社会主义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特有规律。人们对经济规律只能发现、认识和利用,而不能创造、改造和消灭,自觉或不自觉地违反客观经济规律就要遭到惩罚。承认经济规律的客观性并不意味着人们在规律面前无能为力。社会主义制度为人们全面深入地认识和在全社会范围内利用经济规律提供了可能性。为此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经济管理体制,从制度、方针、政策和计划等方面,体现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在制定和实施作为调整社会经济关系基本法的民法时,也要认识和掌握社会经济规律,力求使民事活动既符合社会主义国家的统一意志,又能体现和利用客观经济规律,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价值规律是指商品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交换要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
作用:
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能够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生产部门的分配。商品生产者只有使自己生产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才能获利,这就能够刺激商品生产者改进生产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生产条件好的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获利较多,在竞争中处于更加有利的地位,这就能促使商品生产者在竞争中优胜劣汰。
❺ 结合上述材料说明在经济发展中怎样才能做到按客观规律办事
(1)按客观规律办事,就要尊重客观规律.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能够认识和利用规律,但不能违背规律,否则就会受到惩罚.治理江河、兴修水利就是认识规律和利用规律的表现;而破坏生态环境,导致灾情加重,则是违背规律的结果.
(2)按客观规律办事,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人们可以利用对规律的认识,改变和创造条件,制约和影响某些规律发展作用的范围.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兴修水利和采取一系列环保措施,就说明了这一点.
(3)按规律办事,需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国家兴修水利、保护生态环境等都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具体表现.
❻ 如何理解经济规律的客观性质
经济规律同自然规律一样,都是客观过程的内在的联系,具有客观必然性,是不依赖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管人们主观上是否认识经济规律,它总是客观存在和必然发生作用的。列宁说:“马克思把社会运动看做服从于一定规律的自然历史过程,这些规律不仅不以人们的意志、意识和愿望为转移,反而决定人们的意志、意识和愿望”(《列宁选集》第1卷,第33页)。有什么样的经济条件,就会相应地产生什么样的经济规律。人们只能够发现、认识和利用经济规律,但是不能创造、改造和消灭经济规律。例如,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经济规律的作用,当它同衰朽的剥削阶级的狭隘的阶级利益相冲突的,衰朽的剥削阶级会用一切办法来抗拒先进阶级对这一经济规律的利用,但是不管他们的主观意志如何,这一经济规律毕竟存在和发生作用,并且终究是要实现自己的要求的。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也不能违反客观存在的经济规律,即使是极小的违反,也只会引起混乱,从而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人民的经济利益带来损害。社会主义国家虽然有巨大的经济作用,但是它也不能创造、改造或消灭经济规律,相反,仅仅是因为它依靠了客观经济规律,才能发挥社会主义国家的特殊作用,胜利地完成消灭剥削制度、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的任务。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否认经济规律的客观性,就会使人们陷身于混乱和偶然性的王国,处在奴隶似地依赖于这些偶然性的地位,失去了解事物的可能性,无法在这些偶然性的混乱中找出头绪来。同时,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否认了经济规律的客观性,还会导致取消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这门科学,从而就没有可能预见经济生活中事变的进程,就没有可能领导好经济工作。总之,否认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客观性,就会受唯意志论和经济冒险主义的任意摆布,直到遭受经济规律的惩罚,而给人们带来严重的灾难。
❼ 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什么“马克思主
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什么
用哲学理论回答就是社会发展规律的特点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也要相匹配,这是任何社会都要遵循的客观规律.
❽ 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什么“马克思
1、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规律;
2、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
3、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
❾ 经济规律的客观性及其类型
经济规律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来的是各种各样的经济现象。在社会经济现象的各种联系中间,既有外在的非本质的联系,又有内在的本质的联系。只有那些内在的本质的联系才对经济现象的发展和变化起着决定的作用。这种内在的本质的联系,就是经济规律。经济规律发生作用具有必然性,马克思将这种必然性描绘为:“强制地为自己开辟道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2页)。经济规律在同样的经济条件下会不断重复出现。
经济规律按照其发生作用的历史时期的长短,可分为四类:
①在一切社会经济形态中起作用的共有经济规律,它表现各个社会经济形态发展过程中经济现象的某些共同的本质联系。例如,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就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它体现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变化之间的本质联系,存在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时期。在一切社会经济形态中,共有经济规律的存在,说明各个社会经济形态有着互相联系的一面。
②在几个社会经济形态中起作用的共有经济规律,它表现几个社会经济形态中存在的某种经济现象的共同的本质联系。例如价值规律。
③在某一社会形态中起作用的特有经济规律,它表现某一特定社会经济形态发展过程中经济现象的某种特殊的本质联系。如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规律是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的特有经济规律之一,而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则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的特有经济规律之一。
④在某一社会形态的一定阶段起作用的特有经济规律,例如,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特有经济规律,按需分配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二阶段的特有经济规律。
客观性
经济规律同自然规律一样,都是客观过程的内在的联系,具有客观必然性,是不依赖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管人们主观上是否认识经济规律,它总是客观存在和必然发生作用的。列宁说:“马克思把社会运动看做服从于一定规律的自然历史过程,这些规律不仅不以人们的意志、意识和愿望为转移,反而决定人们的意志、意识和愿望”(《列宁选集》第1卷,第33页)。有什么样的经济条件,就会相应地产生什么样的经济规律。人们只能够发现、认识和利用经济规律,但是不能创造、改造和消灭经济规律。例如,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经济规律的作用,当它同衰朽的剥削阶级的狭隘的阶级利益相冲突的,衰朽的剥削阶级会用一切办法来抗拒先进阶级对这一经济规律的利用,但是不管他们的主观意志如何,这一经济规律毕竟存在和发生作用,并且终究是要实现自己的要求的。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也不能违反客观存在的经济规律,即使是极小的违反,也只会引起混乱,从而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人民的经济利益带来损害。社会主义国家虽然有巨大的经济作用,但是它也不能创造、改造或消灭经济规律,相反,仅仅是因为它依靠了客观经济规律,才能发挥社会主义国家的特殊作用,胜利地完成消灭剥削制度、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的任务。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否认经济规律的客观性,就会使人们陷身于混乱和偶然性的王国,处在奴隶似地依赖于这些偶然性的地位,失去了解事物的可能性,无法在这些偶然性的混乱中找出头绪来。同时,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否认了经济规律的客观性,还会导致取消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这门科学,从而就没有可能预见经济生活中事变的进程,就没有可能领导好经济工作。总之,否认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客观性,就会受唯意志论和经济冒险主义的任意摆布,直到遭受经济规律的惩罚,而给人们带来严重的灾难。
❿ 经济发展的规律是普遍发展的真理,这句话是对的吗
这句话是错误的。
经济发展的规律,是经济领域的客观规律,是属于物质范畴。
而真理是对客观世界的现象、本质与规律的正确反映,虽然具有客观性,但属于认识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