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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卖房子缴税

发布时间:2020-11-26 23:59:24

① 营改增值税后买卖经济适用房房子需交多少增值税

一、取得产权证或完税凭证的时间不满五年的,不得超过原购买价格转让。
如果以买入的价格转让,则买方必须具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税费如下:
卖方交纳:①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 缴纳。
买方交纳:①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 1.5% 缴纳。如果房屋的买入价为 300000 元,则契税标准为 300000 元 X1.5% = 4500 元;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的 3% 缴纳,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税标准为 300000 元 X3% = 9000 元;②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 0.05% 缴纳。按照上面的举例,印花税为 500000 元 X0.05% = 250 元;③核定超标部分,交纳综合地价款:超标部分 X10%。
二、取得产权证或完税凭证的时间超过五年的,可以按市场价出售。
但出售的价格低于已购经济适用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格的,按市建委公布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最新住房指导价格,收取综合地价款,同时新购房人要具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其成交价格高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指导价格的,按成交价格的收取综合地价款,但对买房人没限制,不具备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也可以购买。
卖方交纳:①综合地价款:成交价 X10% ,如果成交价低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则按指导价收取。②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 0.05% 缴纳。
买方交纳:①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 1.5% 缴纳。如果房屋的买入价为 300000 元,则契税标准为 300000 元 X1.5% = 4500 元;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的 3% 缴纳,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税标准为 300000 元 X3% = 9000 元;②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 0.05% 缴纳。按照上面的举例,印花税为 500000 元 X0.05% = 250 元。

②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权是出让,卖房时还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吗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权是出让,卖房时还需缴纳土地出让金。
商品房土地性质为出让,即已经向政府缴纳了土地出纳金;而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因其福利色彩浓,其土地性质为划拨。
划拨土地是指经合法批准后将国有土地划拨给单位和个人使用,划拨土地的基本特征是土地划拨给新的单位和个人使用后,土地使用权仍归国家,新用地单位和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 没有土地所有权。 因此,理论上说,经济适用房和房改房再次出售时,买卖双方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才能改变房屋土地性质。

③ 经济适用房五年以后卖房子按什么价格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④ 经济适用房如果要买卖,所缴纳的税和普通房产有什么区别

经济适用房交易税费有:

1、卖方交纳: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 0.05% 缴纳;

2、买方交纳:

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 1.5% 缴纳。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的 3% 缴纳。

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 0.05% 缴纳。

核定超标部分,交纳综合地价款:超标部分 X10%。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简称经适房。一类经济适用房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普通住宅,面向社会公开发售。我们平时说的经适房一般指的是一类经适房。一类经适房房屋性质可从房产证上分辨区别于:二类经济适用房二类经济适用房,其实是民间对危改回迁房、集资建房、安居房、康居房等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一类房子的统称。二类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上一般标明其房屋性质是“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二类经适房房产证部分图示二、一类经适房能上市交易吗?一类经济适用房满五年才可以上市交易。

⑤ 南京经济适用房五年后买卖要交多少交易税

经适房在买卖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费有:

  1. 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

  2. 印花税:买方版房价款的0.5‰。

  3. 契税权: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纳,即交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4. 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5. 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

  6. 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符合以下情况的不得出售二手经济适用房的:

  1. 已经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经济适用房。

  2. 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经济适用房。

  3. 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4. 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5. 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经济适用房。

  6. 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7. 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以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经济适用房。

  8. 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经济适用房。

⑥ 法院拍卖的房子经济适用房,如何交税我在鲸拍房看了好几套法拍房想买

法院拍卖的房子,如果你想买的话,你尽管去买好了,这样也挺好的呀,对你来说版也是就像捡权漏一样比较实惠嘛。而且法院法拍的房子价格也不会特别的高。最起码他是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区间。交税的话,你到房地产管理中心去咨询,他们会告诉你该怎么去交的。一些相关的手续怎么办理,他们都会告诉你的。

⑦ 我有一套经济适用房再一套油田分给的卖房需要缴纳多少费用

主要看你房产证几年。卖房人应缴纳税费有:
1、 印花税:房款的0.05%;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
3、 营业税:房款的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且是唯一住房的可免)

⑧ 经济适用房买卖要交哪些费用交税要交哪些

经济适用房过户条件: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参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销售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参照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要凭借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但有一点值得大家注意,尤其是经济适用房过户的业主要特别注意,如果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对于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至于经济适用房在过户中能否带户口及可以带几个人的户口,主要看当地有无这个政策。

经济适用房如何过户及相关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头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300元如果是5年之内的话,购房者就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来购买了。而且购房者买完之后,新房产证上的产权属性还是经济适用房。5年之外的话,购房者就不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了,买完之后房屋产权属性自动变成商品房。
其中有一点提醒:由于现在经济适用房买卖的话不过5年,出售价格不能高于当时的购买价,所以这卖出价和当年购买价差额的10%的综合地价款就等于没有了。

⑨ 急!申请了经济适用房 产权也有了 想把原来用于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小房子卖了 可以卖吗需要补缴税款吗

如果你拿到的是全产权,即土地证和房产证,就可以卖原来的房,如果是半产权,也就是说只有房产证那要有麻烦的。

⑩ 经济适用房五年后过户和需要交纳多少费用

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应当将购房时以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部分,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土地性质仍保留划拨,再次上市不再交纳土地收益。

1、契税:<90㎡的经济适用房,契税比例为1%;90㎡≤房屋面积<140㎡的经济适用房,契税比例为1.5%;≥140㎡的经济适用房,契税比例为3%。

2、在申办产权证过程中:

①交易费:6元/㎡,按建筑面积计算,买卖双方平摊;

②房屋所有权工本费:80元/件;

③印花:每件5元。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10)经济适用房卖房子缴税扩展阅读: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

第二十九条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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