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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换不动产证

发布时间:2020-11-26 23:58:51

『壹』 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已经满10多年了。一直没换不动产权证。如换成不动产权证需要多久可交易

这个是需要你本人持身份证和房产证去房屋交易所去换的。不是人家通知你。如果你要卖的话以后过户出来就是不动产权证的了。

『贰』 有不动产证的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买卖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参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版房屋销售额的10%补交综合地权价款。参照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要凭借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但有一点值得大家注意,尤其是经济适用房过户的业主要特别注意,如果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对于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至于经济适用房在过户中能否带户口及可以带几个人的户口,主要看当地有无这个政策。

『叁』 经济适用房办理不动产证怎么交易过户

您好,一、如何买卖二手经济适用房
办理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的手续的步骤主要有:
1、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到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申请表和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
2、交易部门在15个工作日之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3、买卖双方达成合同的,持合同及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交易管理部门自收齐买卖双方有关材料之日起,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计收有关税费收益等,完成立契过户手续;
4、买方持买卖合同、立契过户的相关材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到区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缴纳土地出让金;
5、买方持立契过户、土地出让金缴纳的证明等文件及规定的其他证明,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权属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权属登记部门收齐上述证件之日起60日内完成登记、发证手续。
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交哪些费用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1、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 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 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 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 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3、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4、契税:1.5%,由买方缴纳。
望采纳

『肆』 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可以办理不动产和它项权证吗

只要手续齐全就可以办理不动产证,他项权证需抵押完成。5年是经济适用房可以出售的条件。

『伍』 经济适用房不动产证和正规商品房证有区别吗

证外观一样
70年是出让地最长时间!即便都是商品房也不一定都是70年!开发公司 买下几年就是几年!

经济适用房 所以便宜就是因为政府免除了出让金 和一些税 费!
5年能不可以上市
5年后要补 那些政府免除的税 费 就跟成商品房了!
各地不一样 本地80元
各地也不一样!有5。5% 也有按利润20%的!

『陆』 经济适用房能否办理房产证

购买限价房应自购房合同备案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房自购买合同备案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房的,由住房储备机构按照届时同类经济适用房价格进行回购。

办理房产证和普通商品房流程一样: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6)经济适用房换不动产证扩展阅读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2011年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 。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称,为防止虚假房屋买卖等行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后北京购房人拿到的房产证将可自愿并免费设立密码,房屋如需办理转让、变更、抵押等登记业务时,须提供密码才可办理。

『柒』 经济适用房怎么办不动产房本

经济适用房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
1、共同申请与单方面申请的情形
(1)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2)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a、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b、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c、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d、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e、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f、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2、去哪里办理不动产登记?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3、办理不动产登记要提交什么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4、不动产登记机构怎么审查材料?
(1)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a、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b、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c、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d、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2)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a、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b、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c、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a、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b、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c、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
d、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时,申请人、被调查人应当予以配合。

『捌』 我是锦绣新城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就是有贷款没有还清能不能换成不动产杈证

大家好,我通过中介,在烟台锦绣新城看好一处经济适用房,已经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已经满五年,可以交易,

『玖』 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吗可否转为商品房房产证

应该说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登记,满足条件后可以转完全产权。

以北京为例: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取得完全产权的条件: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

2、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9)经济适用房换不动产证扩展阅读

办理经济适用房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1、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

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3、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4、契税:1.5%,由买方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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