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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经济适用房房价

发布时间:2020-11-26 09:50:10

㈠ 外地人在海盐可以买经济适用房

申请经济适用房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上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人均收入。

2、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书面申请;(2)有工作单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3)无工作单位的,提供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对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

3、审批工作流程:
(1)申请人向其所在户籍(居住)的区房产局提出申请;(2)区房产局在申请人所提供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对其资格进行初审;(3)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由区房产局在其所在户籍(居住)所在地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4)公示后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㈡ 2010年,海盐的房价基本在什么价位

强烈关注:海盐房地产发展规划2006-2010已经出台,近几年房子供应面积将成倍增加 要买房的朋友注意了,《海盐县县城房地产发展规划 2006-2010 》已经发布,近几年房子供应面积将成倍增加,总建设住房总面积达279万平方米,考虑到其中有大量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房子,实际可供应的房子数量更多。大家可以去看一下: http://www.haiyan.cn/portal/message_display.jsp?article_id=20061214000006 这个规划去年12月就出来了,在海盐政府网上,但是很少有人知道。不有意去找的话,很难找到,这就是我们的政府!看到很多年轻朋友为买房被榨干每一分钱,背上一屁股债,真是痛心啊,所以特地发上来。另外再发一个海盐县销售备案的纪录,大家可以看看年销售量有多少,半年88000平米。挣钱不容易,买房要谨慎。请大家把这个规划的内容告诉认识的人,尤其是买房的人。 海盐县销售备案的纪录(1-6月)88000平米约: http://www.haiyan.cn/portal/message_display.jsp?article_id=20060724389927 海盐县县城房地产发展规划 (2006-20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近期县城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以《海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海盐县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各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为依据,按照国家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县实际,进行编制。 第三条 本规划是落实县城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手段,是对县城近期住房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法定依据,与《海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海盐县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各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共同承担对全县住房建设的综合调控作用。 第四条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海盐县县城,规划期限为2006年至2010年。 第五条 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及本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相协调。 第六条 本规划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促进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充分发挥住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配套设施的重要作用。 第二章 住房现状和需求 第七条 规划区内住房现状。截至于2005年底,海盐县县城人均居住面积31.39平方米;各类住房所占比例:公房占3.33%、原有私房占6.67%、房改私房占55.00%、商品房占33.33%、其他占1.67%。 第八条 规划期内住房需求。依据《海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海盐县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预计规划期内住房总需求为279万平方米。 第三章 规划目标和方针 第九条 住房建设的总体目标。规划期内,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 第十条 住房建设总量目标。规划期内海盐县县城建设各类住房总建设面积279万平方米(年均55.8万平方米),其中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总建筑面积195.3万平方米(年均39.06万平方米)。 1、规划期内,建设中低价位商品住房至少121.57万平方米。 2、规划期内,建设动迁安置住房56.03万平方米。 3、规划期内,建设政策性住房17.4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16万平方米,廉租房1.4万平方米) 4、规划期内,建设一般商品房约84万平方米。(不包括中低价位的商品住房) 表1 海盐县县城住房建设总体目标 类型 建设住房总面积 新建中低价位商品住房 新建动迁安置住房 新建政策性住房 新建一般商品住房 面积 279 万 平方米 121.57 万 平方米 56.03 万 平方米 17.4 万 平方米 84 万 平方米 第十一条 住房建设区域指引。 1. 老城居住区、东部新城区、北部居住区的A板块、南部居住区的A板块、西部居住区的A板块等适度控制区域,规划期内该区域内约建成住房年均15万平方米。并在年度开发量突破或没有达到计划平均开发量的情况下,使该区域住房建设面积基本保持在严格控制区域开发量的1/2。该区域内套型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之和占该区域内住房建筑总面积的30%。 2. 北部居住区的B板块、大桥新区为严格控制区域,规划期内该区域内约建成住房年均30万平方米,并在年度开发量突破或没有达到计划平均开发量的情况下,使该区域住房建设面积基本保持在适度控制区域开发量的2倍左右。该区域内套型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之和占该区域内住房建筑总面积的90%。 3. 南部居住区的B板块、西部居住区的B板块,该区域内将年均建成住房约10.8万平方米,其区域内套型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之和占该区域内住房建筑总面积的70%。 表2 住房建设区域索引表 供应区域 老城居住区、东部新城区、北部居住区的A板块、南部居住区的A板块、西部居住区的A板块 北部居住区的B板块、大桥新区 南部居住区的B板块、西部居住区的B板块 总用地 比例 1:2 1:5 控制程度 适度控制区域 严格控制区域 一般控制区域 70% 住房供应量 约75万平方米 约150万平方米 约54万平方米 约279万平方米 第十二条 住房建设结构指引。 廉租住房保障本县双困家庭住房需求;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本县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满足本县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其他商品住房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规划期内,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年度推出量, 必须达到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年度推出量70%以上;政策性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其中经济适用房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廉租房单套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按照住房建设与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相协调的原则,结合海盐土地资源特征和人口增长特点,规划期内住房建设还应遵循以下方针: 1、将城北居住区、大桥开发区作为中低价位住房建设重点发展的地区。规划期内,应继续该地区在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安排, 2、将中心城区及其他适度控制区作为海盐普通商品房的建设区域。为缓解城市住房供应压力,规划期内应在城市内外结合部,重点建设一批适应中低收入者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3、政策性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应合理选择建设地点,重点工业区与中心城区结合部位,以及交通和生活便利地区。

㈢ 海盐经济适用房14年什么时候公示

要等一段时间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中文名
经济适用房
特 征
经济性 保障性 实用性
其他名称
公共房屋 国民住宅 组屋
适用对象
中低收入家庭
目录
1背景
2房型区别
▪ 限价房
▪ 廉价房
▪ 商品房
3发展历程
4注意事项
▪ 位置
▪ 户型
▪ 合同
▪ 交房
5地方案例
▪ 北京
▪ 银川
6存在问题
7对策建议
8高层观点

1背景编辑
经济适用房在别的国家和地区一般被称为公共房屋,中国香港称为居者有其屋,中国澳门称为经济房屋,中国台湾称为国民住宅,新加坡称为组屋。
1994年由建设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建设的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物业的管理费。
2007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对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开发建设、价格确定、交易管理、集资和合作建房、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规定。

2房型区别编辑
限价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
经济适用房
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现在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年收入小于等于6万的家庭,当地户口才可购买。
限价房就是国家给的硬性指示,就是死的价格,开发商没有权利更改。简单理解,就是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其价格比经济适用房高,如前者6750一平,后者2650一平。
经济适用房
限价房作为政府在一定时期内调控房地产市场、调节住房供需矛盾的有效手段,由政府成立的全资国有公司负责建设。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定价原则按照比周边同类商品住房低20%-25%确定。销售价格在预售时向社会公布,公布价格应为该限价房楼盘的最高价。
购买限价房应自购房合同备案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房自购买合同备案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房的,由住房储备机构按照届时同类经济适用房价格进行回购。
廉价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
增加经济适用房图片。
指住宅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它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
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适用房的适用性也会发生质的变化,即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不断的提高住房质量。
因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在数量上必须满足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在质量上要通过精心规划、精心设计和精心施工,使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达到;标准不高水平高,面积适中功能全,造价不高质量高,占地不多环境美。
平价房是指以成本加上3%的管理费作为销售价格向大多数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住宅。成本由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建设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七项因素构成。
“中低价房”与“经济适用房”,两种房屋是有区别的。
首先,在管理办法上,“中低价房”已有政府规章予以详细规定,而“经济适用房”因为带有一定的社会保障的性质,因此仍采用相对灵活的管理方式;
其次,二者满足的客户群体是不一样的,“经济适用房”是解决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而且对于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群体设置了严格的限制条件;而“中低价房”是国家提倡大量供给的一种房屋类型,有“调整住房结构”的作用,对于购买“中低价房”的用户的门槛限制相对较低;
第三,在转让方面,二者均有“5年内不得转让”的限制,但“中低价房”的限制更为严格,即使获得产证满5年,亦不得向普通公民个人转让,而是由政府职能部门回购;而“经济适用房”的“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虽然政府部门有“优先回购权”,但“经济适用房”并非不得上市转让;在政府部门批准的前提下,亦可向他人转让;
最后,两种房屋分属两个不同的政府部门管理,在申请、购买等程序上有所不同。
商品房

获得土地的方式不同,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免交土地出让金;商品房采用出让方式须交纳土地出让金;
成本结构不同;
租售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只售不租,商品房不受限制;
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商品房购买对象和条件不受限制;
价格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出售。商品房出售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 居民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归个人; 房屋的产权分四部分: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与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只在收益权上与它们不同。商品房上市出售后,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

3发展历程编辑
"经济适用住房"这一提法可追溯到1985年,当时国家科委蓝皮书"城乡住宅建设技术政策要点"中曾提及,"根据我国国情, 到2000年争取基本上实现城镇居民每户有一套经济实惠的住宅"。1991年6月,国务院在"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文件中提出,"大力发展经济适用的商品住房, 优先解决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199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文件中提出了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方案, 开始了以安居工程[1]为主要形式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1998 年,中国面临亚洲经济危机的冲击,对外贸易形势恶化,国家力图扩大内需来刺激经济增长,住宅产业受到广泛重视。同年7月,国务院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至此,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作为经济增长点和解决城镇住房问题以国家政策的形式被确立下来。建设部颁发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是经济适用房政策的纲领性文件[2]。
1998年进行的房改,对于全体中国城市居民继而是全体人民都成了一项具有历史性转折的政策。房改政策取消了过去的福利分房,取而代之的是名为"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的初衷是:城市中的大部分家庭都由政府为他们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商所建造的商品房约占供应总量的10%~20%。23号文旨在强调房屋公共产品特性,同时强调政府在其中的责任。经济适用住房的出现,一方面是为了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另一方面,以住宅为主导产品群对上游及下游产业多个物质生产部门具有极强的关联度,可带动国家经济增长。在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了12年后的今天,可以明显感受到就是现实的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供给比例和目的已与23号文的初衷相距甚远了。
2008年11月,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央推出了在未来3年增加4万亿元投资的财政刺激计划,其中9000亿元是增加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其中经济适用住房投资占6000亿元,经济适用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一项最让人民心里有保障的民生工程,确实能为中低收入者排忧解难。作为我国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担负着解决我国大部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任务,在住房供应市场有着不容忽视的地位。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和价格的合理性关系到能否解决大多数家庭住房问题的关键。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体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给体系,也是我国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之一。

㈣ 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大概是多少一平米

这个不确定,总之与同区域的房子便宜百分之三十多。

㈤ 海盐房价2011年会跌吗

肯定涨,盐北桥那边的房子现在是7200。海盐的房子总体来说处于供不应求的状况,而且有钱的人也不少,也就是说闲钱很多,再加上政府土地拍出的价格也是居高不下的。总体来说,不会跌的。

㈥ 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是多少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制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应当与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以保本微利为原则,与同一区域内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保持合理差价。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构成。利润不得超过开发成本的3%。
(一)价格结算方法
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部分,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其房价应参照签订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时的周边普通商品房价格与市场价接轨(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价),具体价格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二)价格计算公式
购房款=(可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已有住房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已有住房建筑面积 + 实际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可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价

㈦ 经济适用房多少钱一平方

以下情况是不得出售二手经济适用房的: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版按照规定权补足房价款的经济适用房。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以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经济适用房。
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经济适用房。
5、已经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经济适用房。
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经济适用房。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㈧ 经济适用房房价一般多少

不会那么便宜吧?
最便宜的都一千八了.辛集其他的估计都三千以上了.都快赶上石家庄了.你要买房的话.不着急就再等几年吧.辛集房价肯定要降的.太泡末化了.

㈨ 海盐县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有哪些

经济适抄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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