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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经济适用房停建

发布时间:2021-03-15 20:24:25

Ⅰ 福州经济适用房什么时候再开放申请

福州市政府10.16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和管理工作的意回见》,确定了新答的福州市五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准入条件和标准。《意见》下发后,10.16起已暂停五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开放时间没说。也可能没了。

Ⅱ 中国信心:经济适用房该不该停建

国家没有规定2016年取消经济适用房,只是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都已经停建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Ⅲ 经济适用房停建是否属实啊

主持人:他这个阶段的观点你同意吗?这个阶段的,到此为止的。 马光远:他讲的这个公平我有异议,这个公平应该讲,他讲的是分配上的公平,分配上来讲,事实上各国的财政都有二次分配的问题,也就是说你要追求纯粹的绝对公平,比如说拿全体纳税人的钱去补贴一部分人,这是大多数国家财政的,本来应有的含义,就叫分配供给,也就是说我们为什么把财政的,把纳税人的钱要拿上来进行二次分配,就是我们必须去补贴一部分人,求得公平。所谓的公平,并不见得就是说你分一分钱,我也分一分钱,如果这样的东西永远是不存在的,所以我认为经济适用房本身,包括国家一些补贴政策,在土地出让金也好,或者其它方面的优惠政策,本身不仅仅不违背公平的要义,而且是对公平含义的一个更深的阐释。 王志安:我觉得不是这样的,我们现在看一下现在很多城市的经济适用房是很多人在住,其实这方面的媒体报道是非常多的,就拿北京来说,很多经济适用房里面住的很多人,实际上是有汽车的,甚至开着宝马,然后也有统计表明,这一部分经济适用房转租率是很高的,就是很多人实际上是把经济适用房当作投资来买的,这种情况下,补贴的钱,是补贴给了真正需要的人吗?肯定不是。因为我们其实即便是他在买经济适用房的时候,他的收入可能就是年收入五万块钱,但是他收入是变动的,他也许第二年就变成年收入15万了,他第三年就变成30万了,在这个时候,我们要求他搬出去吗?不能,所以说就是在市场中间,政府不能管收入最低的那部分人,但是关键这个线划到什么程度,这个线你一定要划到那些,他可能彻底没有希望解决自己住房的人才合适。如果这个线随意扩大,我觉得就没有什么作用。 主持人:你觉得经济适用房制度本身制定的时候,出现公平上的问题,还是说在执行当中出现问题。 王志安:我觉得制定本身就有问题。 主持人:你觉得制定本身就有问题,我们听听马博士的观点。 马光远:政府在制定政策的时候,从来没有说经济适用房要卖给开宝马的人,开大奔的人,他在政策制定的时候,绝对不是这样的。 王志安:第二年他买得起宝马了。 马光远:这个也是制度本身完善的问题,就是说你看我们讲在新加坡,在日本,他在他的供应住房方面有一个政策,每年都要核对你的收入,今年你符合这个制度你住着,不符合加倍收租金,三年后必须卖掉。 王志安:您说的廉租房? 马光远:不是,就是他百分之七十到八十的,叫政府租屋,这一部分都是这样来实行的。 王志安:他本身也需要成本,不是不需要成本,你既然这么费劲,为什么不把这个问题交给市场解决呢? 马光远:市场解决不了。 王志安:你凭什么认为市场解决不了中国人的住房问题,如果我们比较一下,近三十年来,中国人住房改善,跟我们过去的三十年相比,我们现在的住房肯定是跟过去三十年相比大大改善,我觉得中国住房整体市场化问题,没有问题,现在你认为之所以是住房,这个市场解决不了,是因为好像是商品房房价高,但是商品房房价高,到底是市场竞争不充分导致呢,还是政府管制导致的? 马光远:这个经济适用房我觉得是两个问题,在商品房领域,竞争不充分的原因,但是不意味着经济适用房这个政策本身有什么违背的地方,目前在2005年的时候,就出现过停建经济适用房的这个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什么地方,就是刚才讲的,开宝马开大奔的人住经济适用房。第二个是认为,是拿大部分的人钱来补贴了一部分人,而且补贴了不该补贴的一部分人。我觉得这两个问题,都属于执行过程的问题,现在为什么出现停建这个现象,有些人讲说商品的房价已经快跌到经济适用房,快跌近经济适用房,或者跌到它下面去了,就没有必要。第二个在什么地方,就是我仍然认为,还有地方利益在里面。 主持人:好,在保障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上,是应该政府为主导,还是市场为主导,在现有的经济适用房情况下,是政策制定本身有问题,还是在执行层面出面了问题,进一段广告,广告回来,听听网友怎么说。 主持人:欢迎继续收看中国信心,今天我们讨论的是针对一些地方出现停建或者缓建经济适用房,我们该怎么看,该不该停建,现在我们听听网友怎么说。 郭佳(值班主编):我看到这儿的网友,实际上我觉得认为不停建经济适用房的人还是占大多数,这当中也有的网友这样说,该住的住不上,也是有一定的抱怨,就是开大奔的才能住上经济适用房,但是我觉得这些人实际上是对经济适用房执行层面上的一个抱怨,其中也有一部分网友态度非常鲜明,就是说经济适用房不该停建,但是应当加强管理,是这样的。 主持人:其实今天这个话题,从2004、2005年就已经是一个非常激烈争论的话题,今天我们拿来说,和近期发生的一些现象是有关系,我们来看看,在我的左手边,近期发生的,2008年12月7号,河北省建设厅透露说,河北省正在研究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申请方式,适用范围进行“并轨”,2009年河北省经济适用房建设面积由180万平方米降到150万平方米。另外像沈阳市,也是要给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补助标准补贴五万五千块钱,沙市也有类似的一些举措,做出这样的一些决定,也和当下一些现象是有关系,比如在一些城市,经济适用房或者是两限房的价格,跟商品房的价格趋同,甚至是跌破商品房价格,消费者也好,开发商也好,可能就会对经济适用房,没有以前那么热情了。但是也有人提出来,现在好像国家四万亿的投入当中,我们在这边也有,今后的三年全国将兴建两百万套廉租房,折合下来总的投资差不多要达到三千亿元,当下的现实也摆在这儿,所以接下来我们两个嘉宾要针对现实来讨论,刚才我讲的这个现象也好,讲的这个投入,要刺激经济拉动内需也好,怎么在这个情况下考虑经济适用房的问题? 王志安:我觉得首先第一点,其实从房价,从去年到今年还是持续走低,我觉得从另外一个方面证明,房地产市场本身实际上它是有内在的调节功能,就是市场价格最终一定会反映出真实的需求,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不加适当干预,其实房地产价格的本身可能会使大部分人解决住房问题,这是我的第一个观点。第二个问题,现在国家要刺激经济发展,投资了四万亿,其中也划出了很大一部分钱要投入到保障住房里面去。有人担心了,现在不建设经济适用房了,这部分钱如果不投入了,会不会对我们整个经济发展拉动会起到消极作用呢?但我的观点是,保障性住房其实内部的比例是可以调的,其实我反对建经济适用房,但是我并不反对建廉租房,就是对市场中间一些根本没有能力买得起房子的这些人,政府还是有责任有义务去管的,而且我们国家廉租房的比例非常低,这个比例在全世界范围来看是比例非常低,低到一个不合理的程度,我觉得这部分怎么加大,我觉得是没有意见。 主持人:好,听一下马博士的观点,志安的观点是说,这恰恰让我们看到了市场调节的作用,另外一个就是,这钱可以花到建廉租房上里头去

Ⅳ 现在还有经济适用房吗是不是已经停建了

国家没有规定2016年取消经济适用房,只是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都已经停建经济适用内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容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

Ⅳ 国家规定2016年取消经济适用房吗

国家没有规定2016年取消经济适用房,只是目前全国大内部分城市都已经停建经济适容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Ⅵ 福州市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以及申请流程

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我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我市工作、居住;

2、在我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

3、家庭年收入符合市政府公布的当年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4、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申请人未婚的,还必须年满40周岁;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必须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的家庭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申请人结婚满三年,申请人与其配偶均无住房,且申请人与父母或者子女在同一户口本时间至申请之日时已连续满三年的,该申请人可视为无房户,其父母或者子女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可不合并计算。

申请人与直系亲属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户口分户或者迁出的,该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仍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二、申请人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我市五城区户籍的;

2、申请之日前5年内购买或者出售商品房的;

3、申请人或者其配偶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

4、申请人与配偶虽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

5、申请人与配偶离异时间虽满2年,但在离异前一方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

6、申请人虽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但该帐户未建立于市本级的。

(一)申请:申请人向现居住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

(二)初审公示: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1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报送所在地的区房管局(马尾区房管所)。

(三)复核:各区房管局(马尾区房管所)应当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核、查档。经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即报送市房管局。

(四)批准和公示:市房管局进行审核并将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信息转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进行查档,经审核、查档基本符合条件的,纳入待公示范围,市房管局结合年度保障工作总体安排,统一组织在报纸和福州门户网(房管局板块)公示,公示期1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批准其购房资格。

Ⅶ 福州经济适用房申请要什么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五城区工作生活;

(二)在本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年;

(三)年收入低于4万元(含4万元);

(四)属无房户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此外,申请人未婚的,还必须年满40周岁。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必须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申请人与家庭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下同)在同一户口本的,该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申请人虽无住房,但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的家庭直系亲属之一有住房的,该申请人不属无房户。

申请人结婚满三年,申请人与其配偶均无住房,且申请人与父母或者子女在同一户口本时间至申请日时已连续满三年的,该申请人可视为无房户,其父母或者子女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不合并计算。

申请人与家庭直系亲属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户口分户或者迁出的,该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仍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这些情况不得申购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购:

(一)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五城区户籍的;

(二)申请之日前5年内购买或者出售商品房的;

(三)夫妻虽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一方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

申购经济适用房按以下标准配售:四人户以上(含四人户)配售90平方米以下户型,三人户配售75平方米以下户型,二人户配售60平方米以下户型、单人户配售45平方米户型。具体可根据家庭结构和房源供应等情况确定配售方案。

Ⅷ 经济适用房到底该不该停建

国家没有规定2016年取消经济适用房,只是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都已经停建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

Ⅸ 经济适用房停建是真吗主要有什么注意事项

政府保障性住房有多种,今后一般不以政府名义集中建设经济适用房,单位可以申请建设经适房,棚改房也是经适房性质

具体资料及费用请咨询房产局.克拉玛依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可以上市交易,必须两证齐全。 经济适用房的一大特点则是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政府组织开发。
主要的组织对象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是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作出的政策性安排。是与商品性住房(简称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也包括在一些林区、垦区、煤矿职工的棚户区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
据南京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王珏主任介绍,此次出台的经济适用房上市管理办法还规定,经济适用房满5年上市后,买卖的价差收益将由收取50%,作为南京市保障住房的建设资金。如果未满5年要转让的,则由按原价收回。 经济适用房满5年上市的销售对象原本计划仅限于符合申购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居民,现在规定将这一条件放宽,任何人均可以购买。

Ⅹ 福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五城区工作生活;

(二)在本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

(三)年收入低于4万元(含4万元);

(四)属无房户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此外,申请人未婚的,还必须年满40周岁。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必须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申请人与家庭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下同)在同一户口本的,该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申请人虽无住房,但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的家庭直系亲属之一有住房的,该申请人不属无房户。

申请人结婚满三年,申请人与其配偶均无住房,且申请人与父母或者子女在同一户口本时间至申请日时已连续满三年的,该申请人可视为无房户,其父母或者子女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不合并计算。

申请人与家庭直系亲属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户口分户或者迁出的,该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仍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这些情况不得申购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购:

(一)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五城区户籍的;

(二)申请之日前5年内购买或者出售商品房的;

(三)夫妻虽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一方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

申购经济适用房按以下标准配售:四人户以上(含四人户)配售90平方米以下户型,三人户配售75平方米以下户型,二人户配售60平方米以下户型、单人户配售45平方米户型。具体可根据家庭结构和房源供应等情况确定配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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