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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经济适用房

发布时间:2020-11-26 04:57:54

A. 上海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

上海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
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的规定,制订本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如下:

一、准入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

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30周岁、女性年满28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二、供应标准

对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下列标准供应:

(一)单身人士或者2人家庭,购买一套一居室。

(二)3人家庭或者原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限额(即人均15平方米建筑面积限额×申请家庭人员数-申请家庭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上的2人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

(三)4人及以上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

(四)家庭人员较多、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或者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同意,申请家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的,区(县)政府可以酌情放宽住房供应标准,相关标准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备案。

申请家庭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房源供应数量,选择申请购买较小的房型。

三、实施日期

上述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

带好身份证 ,户口簿,产权证到户籍地所在地街道(镇)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去咨询或申请~~申请后必须进行小区公示,房地局网站公示,进入选房摇号,购房~~大致时间在3到4个月的时间

B. 上海现在还有经济适用房申请吗

有的,这个需要排队,而且现在房子越分越远了,前几年,浦江镇,顾村公园都有,甚至中环附近都能分到经济适用房,和动迁房是分到一起的,现在基本是惠南嘉定和佘山算好的,差的就是滴水湖,以后金山都有可能啊。

C. 上海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请条件如下:(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2)已婚的(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D. 上海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首先要求符合各项申报条件(不管你怎么弄);
最初是先去街道填申请表,若街道的初步审核面试和填表都OK,街道就会提交你的申请;
申请后政府部门会有专人审核资质,入户调查,实际测量房屋、街道调查,并与银行、税务局、工作单位、住保办、建委核实你的信息真实性等N项手续(有一项不过都会被踢掉);
通过后会在小区张贴公示信息,公示你的家庭收入、财产情况、户籍、婚姻等各项情况,公示期1-3个月各地不等,若有人举报也会被踢掉;
全部通过后等待下发购买指标,然后等待选房,选房前会确认付款情况、贷款情况并再次核实各项信息是否在此期间有变动,若收入变动较大(超过购买标准)、有变动(如离异、巨额收入)未及时申报的或查出弄虚作假的也会被踢掉;
然后进入选房、付款签约,不过最后在收房前还会进行一次资格审核,仍然审查之前的一系列指标,若收入变动较大(超过购买标准)、有变动(如离异、巨额收入)未及时申报的或查出弄虚作假的也会被踢掉,退回房款;
当然,以上各项对能够自己搞定所有手续且有够硬的强大背景的人除外;若运气好而且各项条件与申报条件很接近的有可能政府会给予一定情面的放宽,但是报假的和差别较大肯定过不了;
容易不容易,看人!没能力的人靠运气是不可能的,政府办事绝对是错杀三千也不放过一个!

E. 2017年度上海经济适用房摇号是什么时候

分析如下:

第一轮次于10月中旬启动申请受理,包括虹口、杨浦、长宁、松江、青浦和崇明6个区;

第二轮次于10月下旬启动,包括徐汇、静安、宝山、闵行、奉贤和金山6个区;

第三轮次于11月上中旬启动,包括黄浦、普陀、浦东和嘉定4个区,12月底各区申请受理工作结束。


(5)上海经济适用房扩展阅读: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经济适用房在别的国家和地区一般被称为公共房屋,中国香港称为居者有其屋,中国澳门称为经济房屋,中国台湾称为国民住宅,新加坡称为组屋。

F.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18

2018年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当共同生活,并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主要包括具有下列关系的人员:

(一)配偶(结婚需满1年);

(二)父母、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弟、妹。

下列人员的申请,应当按照以下规定:

(一)配偶应当一同申请;

(二)年满70岁的老人(孤老除外)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对其承担法定赡养义务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三)未成年子女以及不得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成年单身子女应当与其父母一同申请,父母双亡的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四)父母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不愿与子女一同申请的,未成年子女以及不得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成年单身子女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共同申请人应当书面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申请人代表办理申请、选房等事项的行为,视同共同申请人的行为。

(6)上海经济适用房扩展阅读:

供应标准:

对申请购买经适房的,按照下列标准供应:

1、单身申请人士,购买一套一居室。

2、2人或者3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

3、4人及以上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

(四)申请家庭人员较多、申请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或者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同意,申请家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的,区(县)政府可以酌情放宽住房供应标准,但须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备案。

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表:申请对象以及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其他家庭成员等签名的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表

2、身份证:申请对象的身份证明材料

3、户籍证明:申请对象的户口簿等户籍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申请对象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应当提交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

5、房地产权证: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和他处住房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等有关凭证;原住房已被征收(拆迁)的,应当提交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凭证

6、收入证明材料:申请对象在提出申请时的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1个月前溯1年内的收入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证明,失业证明,无业证明,领取各类补助、补贴的证明。

领取赡养费、抚(扶)养费的收入说明,房屋出租协议或者合同,以及《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收入证明材料

7、财产情况证明:申请对象在提出申请时的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1个月末的财产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证券对账单,债券凭证,商业保险合同,车辆登记证书,非居住类房屋或者外地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

或者《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等有关凭证,以及《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财产证明材料。

存在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1个月末前溯1年内出售、赠与、支取使用较大价值财产情形的,还需要提供有关说明和有效凭证

8、书面文件:申请对象签名的同意接受政府指定机构核查其住房和经济状况并公示核查结果的书面文件。

9、其他:街道(乡镇)或者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审核需要的其他材料。

G. 上海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请条件如下:(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版口5年以上;(2)已婚的权(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H. 上海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上海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一、经济适用房申请对象
(一)一起契合下列规范的本市乡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证住宅:家庭成员在本市实践寓居,具有本市乡镇常住户口接连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乡镇常住户口接连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产业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产业规范按前述规范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产业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宅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宅赠与行为在外。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证房的,全体成员为一起申请人。一起申请人应当一起生活,并具有法定奉养、抚育或许抚育联系,首要包括具有下列联系的人员:
(一)爱人(成婚需满1年);
(二)爸爸妈妈、子女与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与爸爸妈妈双亡
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兄、姐与爸爸妈妈双亡的未成年弟、妹。
下列人员的申请,应当依照以下规则
(一)爱人应当一起申请;
(二)年满70岁的白叟(孤老在外)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则的对其承当法定奉养责任的家庭成员一起申请;
(三)未成年子女以及不得独自申请共有产权保证房的成年独身子女应当与其爸爸妈妈一起申请,爸爸妈妈双亡的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则的具有法定奉养、抚育或许抚育联系的家庭成员一起申请;
(四)爸爸妈妈离婚后,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逝世、另一方不愿与子女一起申请的,未成年子女以及不得独自申请共有产权保证房的成年独身子女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则的具有法定奉养、抚育或许抚育联系的家庭成员一起申请;
一起申请人应当书面推举一名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申请人代表办理申请、选房等事项的行为,视同一起申请人的行为。

I. 在上海买经济适用房,可以卖房吗

住够五年之后可以卖房。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9)上海经济适用房扩展阅读

经济适用住房存在问题:

1、真正需要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需求不能满足。政府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是为了中低收入者能够买得起、住得上。但是,在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中,部分高收入者却进入了购房者行列。

2、房屋面积失控。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左右,小套住房控制在60㎡左右。然而自经济适用房开发以来,140平方米的户型却很普遍,个别项目的复式户型面积达到26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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