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吴晓华简历
吴晓华 副院长
1963年4月出生,安徽巢湖市人,198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曾先后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部工作,历任所科研秘书、所长助理、副所长、院科研管理部副主任、主任,现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兼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6项。
主要研究方向:
发展战略与规划研究、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跟踪分析、农村发展理论和政策研究
代表性著作
1、我国中长期经济发展重大变化研究,合著,中国计划出版社,2013年;
2、改革红利与发展活力,合著,人民出版社,2013年;
3、迈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研究,合著,2013年;
4、广州迈向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选择,合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年;
5、走向2020:中国中长期发展的挑战和对策,合著,中国家计划出版社,2011年。
学术论文
1、实施城乡协调发展政策加快二元经济转换,宏观经济研究
2009年第1期。
2、城市化新阶段的投资和消费需求(载《新一轮经济增长》),中国计划出版社,2011年。
3、我国城乡人口结构变动的新特征与对策研究(载《我国中长期经济发展重大变化研究》),中国计划出版社,2013年。
4、迈过“中等收入陷阱”的城乡结构调整,(载《迈过“等收入陷阱”的中国战略》),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年。
5、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业保护政策(上、下),管理世界,1995年第5、6期。
主持和完成的科研项目
(一)为中央宏观决策服务方面
1、参加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研究(2015年)
2、参加“十三五”规划前期基本思路研究(2014年)。参加过中国国家“九五”计划、“十五”计划、“十一五”规划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前期研究和起草工作。
3、参加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讲稿撰写工作(五次)。
4、参加中共中央统一布置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报告起草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参加过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起草专题调研工作(2013年)。
5、参与四川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08年)、青海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设总体规划(2009年)、甘肃舟曲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10年)、四川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13年)、云南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前期调研和编制工作(2014年)。
6、参加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的调研工作(2012年)。
7、参加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调研和编制工作(2008年)。
8、主持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任务(2003年)
9、参加依托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指导意见的调研和起草工作(2014)。
(二)为地方政府服务方面
1、主持珠海横琴新区改革和发展规划研究(2014—2015年)
2、主持完成广东中山翠亨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1年)
3、参与完成广州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研究(2009年)
4、参与完成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2年)
5、参与完成广东惠州大亚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年)
6、参与完成珠海城市发展战略研究(2008年)
7、主持完成河北大厂产业发展规划专题研究(2007年)。
8、主持完成吉林省城镇发展战略研究(2005年)
❷ 国家制定规划调控经济发展属于宏观调控的什么手段
国家制定规划调控经济发展属于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
解析:所谓经济手段,就是国家运用经济政策和计划,通过对经济利益的调整而影响和调节社会经济活动的措施。具体的措施包括财政手段(如财政收支的调整、税收等);货币手段(如银行利率、准备金率、汇率的调整等);价格手段;国家制定和实施的经济计划(如国民经济计划、社会发展规划等)。
国家制定和实施的经济计划、社会发展规划,通过对经济活动参加者的制约和引导,可以对经济发展起重要的调控作用。同时,这些计划、规划,不仅指明了发展的目标、任务、重点,而且有相应措施作保证,因而,对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国家制定规划调控经济发展属于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
(注意,理解经济手段,关键是抓住经济手段含义中的关于“经济政策和计划”以及“对经济利益的调整”这两点内涵。在一个问题中,凡是有这两点内涵的,就属于经济手段。老师上课时应该作出说明的。)
❸ 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应如何应用宏观经济政策〔论述题〕
发展目标继续“放低增速” 《 建议》提出,下一个五年我国经济的增长目标是:“实现201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对此,国家发改委参与“十一五规划”起草部分工作的权威专家指出,这一增长目标的制定既符合我国的长远发展规划,又完全具备可行性。 他说,2000年我国GDP总量为89404亿元。如果今年经济增长率最终为9.2%的话,按不变价计算的GDP总量比2000年已增长51%左右。这意味着,在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平均每年的GDP增长率只要达到6%,就完全可以完成目标了。 他提醒说,目前绝大多数学者认同我国潜在经济增长率在9%左右的观点,这说明6%的增长速率是轻而易举就可以达到的。因此,党中央制定这样的增长目标的意图在于继续放低经济增长速度,而强调将结构调整,提高质量和效率放在更重要的位置上来。 发展规则也是“改革规划” “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五中全会的这一科学判断,形象地揭示了我国正处于改革的关键时期。专家指出,这个五年规划与以前的“计划”相比,更多地强调了改革,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也是一个五年的“改革规划”。改革包括大的、全局的改革,也包括小的、局部的改革。其中,大的全局的改革主要就是如何转换增长方式,同时统筹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 随着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对经济增长的约束逐步加大,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日益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一系列重大的瓶颈性约束,矛盾非常突出。如果继续沿袭传统的增长方式,经济增长所产生的巨大资源需求和对环境的破坏性影响,是我们根本不可能承受的。 专家预计,在“十一五规划”中,将改变对官员的考核体系,并以此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在新的一整套考核指标中,社会发展、环保、就业、教育等指标可能成为硬指标,一些经济增长指标将成为软指标。 在区域统筹方面,“十一五规划”将形成一个全面的区域发展战略构架,以此来调整区域发展的空间布局。哪些地方应该发展什么、不应该发展什么,都将在这个战略构架中规定。 在城乡一体化方面,要通过加大农村教育、医疗等各方面软环境的投资,实行绝对的九年义务教育,来全面改变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农村。 在局部改革上,最近两年来,农村税费改革、垄断行业改革、股权分置改革、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等一系列关键领域的关键改革开始加速推进,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改革也被摆到突出位置。 但专家认为,“改革攻坚”还仅仅是开始。从现实来看,有些改革进展不快,处于滞后状态;有些改革仍止于表层,整体上没有实现质的突破。全会号召全党要“以更大决心加快推进改革”,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些重大体制改革也必将深入下去,并最终取得突破性进展。 产业发展瞄准“创新能力” 《建议》要求,在下一个五年中,要“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参与起草规划的专家指出,这样将“加强自主创新能力”突出强调,是前所未有的。这也将是下一个五年规划中的新亮点。 专家指出,随着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增加,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对我国的技术封锁不断加剧,我国产业创新能力弱、关键技术依赖国外进口的问题日益突出,国家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在涉及国防安全和经济安全的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使我国难以掌握战略的主动权。目前,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等已经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巨大障碍。因此必须强化自主创新能力,集中力量突破影响产业竞争力的关键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扭转我国在重要领域的关键技术上依赖国外的状况,增强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抢占国际竞争的战略制高点。 为此,十一五期间,在创新方面将有几个方面的动作:一是在发展路径上,要加强自主创新,不断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二是在创新方式上,加强以重大产品和新兴产业为中心的集成创新,努力实现关键技术的集成和突破;三是在创新体制上,要以建立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突破口,整体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等。 宏观调控坚持“一稳一控” 在宏观调控方面,参与起草规划的有关专家预计,“十一五”宏观经济面临的主要矛盾是生产过剩和有效需求不足并存,最终可能使总供给持续大于总需求,通货紧缩再次出现。主要原因是全国各地投资增长的体制性冲动过强,同时技术和资金供给充足,使总供给极易持续过快增长,而最终需求(主要是消费)增长相对偏慢且面临较多的中长期因素的约束,特别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前期正好是“十五”中期以来高投资形成的产能最集中释放时期,如果任由目前的投资或“十一五”初期的投资继续过快增长,未来生产过剩和需求不足的矛盾就会十分突出,那么“十一五”中期很可能再次出现“中期变盘”现象。为此,规划将从机制和体制上适度控制投资增长,并将积极扩大消费需求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上,这“一稳一控”成为“十一五”宏观经济政策的两个基点。 “一稳一控”的政策含义是,对日益显现的供给过剩问题,要继续采取偏紧的宏观经济政策,适度压缩投资需求增长;对可能面临的内需不足、通货紧缩问题,要通过积极地促进消费需求增长,使内需增长保持快速稳定。只有把握好了这“两手政策”,才有可能避免出现生产严重过剩、需求不足问题,避免“中期变盘”的情况,从而使“高增长低通胀”的局面得到较长时间的保持。 扩大消费采取“稳房促车” 专家认为,虽然《建议》没有对扩大消费进入特别的强调,但未来的“十一五规划”必将着重强调。而对于扩大消费的前景,专家表示比较乐观。去年以来,我国消费品零售总额连续17个月保持12%-13%的增长态势,表明我国消费已经进入新一轮快速增长通道。随着居民收入继续增加,新消费热点将继续在大城市家庭中普及并进一步向中等城市更多的消费群体扩散,消费增长动力较强。不过,就业增长较慢及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会制约消费增长潜力的发挥。如果“十一五”期间加大对消费增长的刺激,将可能在“十一五”末期出现消费率上升的转折点,届时投资增长的速度将逐步放慢,消费出现较明显的加速增长趋势。 在促进消费加快增长的政策措施方面,参与起草的专家预计将有四大措施:一是在住房和汽车两大消费热点上,采取“稳房促车”的消费政策倾向;二是把扩大居民的服务业消费作为扩大消费的新的突破口;三是扩大教育、医疗及社会保障等公共支出,提供更符合大众需要的公共产品,同时降低消费价格或严格控制此类产品价格的上涨,从而降低居民的消费成本,促进各类消费品的合理均衡增长;四是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制定更全面和更宽松的就业优惠政策,使就业增长逐步与经济增长同步,为扩大消费需求提供强大的内在动力。这些措施都将放在“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位置。
❹ 如何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一)判断宏观形势
做好计划审查批准工作,首先要对宏观形势作出正确的判断,这是做好审查工作的关键。判断宏观经济形势,要分析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关系,观察经济增长、就业、物价、投资和消费、贸易和国际收支等指标是否在合理区间,评价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效果,找准主要的矛盾和问题。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目标,为解决主要的经济问题和矛盾,每年的宏观经济政策一般都贯穿着一条主线,这条主线就是审查的重点。这条主线正确与否、是否可行,代表应从全国大局出发,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加以判断。宏观经济政策及其具体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每年的具体政策和措施较多,但或多或少会有所区别。总的来说,宏观经济政策既要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也要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如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经济出现了需求过热、通货膨胀和经济秩序混乱现象,针对这种现象,中央果断采取深化改革、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措施,重点是控制固定资产投资和整顿金融秩序。又如1997年下半年爆发亚洲金融危机,加上国内供求形势发生变化,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逐步显现,中央及时地作出扩大内需的重大决策,通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扩大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国家计划体现了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也体现了宏观调控的取向和重要内容。
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长远规划草案的审查,要着眼于长远,进一步突出宏观性、战略性和政策性。
(二)审查计划的指导思想
审查计划的指导思想是否正确,目前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来把握:
1.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统筹兼顾,贯彻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建设小康社会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发展是稳定的基础,稳定则是推进改革和加快发展的必要前提和环境。必须在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妥善解决因利益调整而产生的各种社会矛盾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使经济发展获得强大而持久的动力,使改革、发展、稳定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良性循环。
3.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经济生活中的矛盾千头万绪,但归根结底都与发展相关。当前要采取措施促进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以满足人口增长、就业增加和人民生活改善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要注意避免因速度过快导致供求总量失衡,引发通货膨胀,或社会需求不足制约经济发展,导致出现通货紧缩趋势。总的来说,就是要保持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并着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实现速度和效益的统一。
4.在保持经济总量大体平衡的同时,积极推进结构优化和升级。既要发展传统产业,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又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既要积极稳妥地实施城镇化战略,又要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性调整,特别是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既要大力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又要鼓励东部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现代化和中部地区尽快崛起。
5.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更要坚持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把“引进来”和“走出去”结合起来,在更大范围和更广领域里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这样才能有效提高国际竞争力,拓宽经济发展的空间。
6.逐步调整行政手段的运用。更多地采取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惯例的经济、法律手段,更多地发挥经济杠杆调节经济运行的作用。
7.灵活运用经济政策。根据不断变化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注意把握宏观调控的力度、节奏和时机,增强政策的预见性。
(三)审查宏观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和手段
1.审查宏观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否适宜。从2003年开始,尽管计划中还有许多宏观调控目标,但经济增长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率和进出口增长率被突出出来,称为宏观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
(1)关于经济增长率。我国的实践证明,经济增长速度低了不行,经济增长潜力不能充分发挥,综合国力难以增强,也不利于缩小同国外的差距;高了也不行,农业、交通、能源、原材料供给难以承受。
(2)关于失业率。我国面临人口增加和新的就业高峰的压力,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努力增加就业,保持社会和人民生活的基本稳定,是一项重要任务。应当看到,完全解决失业问题,使失业率达到零是办不到的,即使工作机会和想要工作的人数完全平衡,也会有失业的。因此,要确定一个准确的目标,把失业率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
(3)关于物价上涨率。目前,计划中列入的是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国内外的实践证明,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对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都十分有害。要根据我国的经验,确定物价上涨的合理区间,把物价波动限制在比较小的幅度内。
(4)关于外贸增长率。外贸是国际收支的基础之一。我国的外贸已经保持了多年的盈余,这是非常不容易的。其实,即使外贸出现逆差,也不一定是坏事,因为这意味着我国得到了更多的外国商品。当然,不能持续时间过长,因为承受逆差的能力总有一天会耗尽。
宏观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四项目标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整体,是根据我国经济运行和经济体制的实际,围绕保持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和提高经济整体素质的要求提出来的,是近几年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实践经验的总结,构成了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总体要求。
同时,宏观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之间也存在着矛盾。例如,稳定物价与充分就业之间就存在着矛盾。失业人数过多,需要采取扩大信用的办法,增加投资,刺激需求,从而可以增加就业人数。但是,信用扩大了,货币供应量增加了,需求增长了,容易导致物价上涨,加剧通货膨胀。因此,必须把握好宏观调控主要预期目标的数量界限。只要把握好宏观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其他宏观调控目标就不会出现大的偏差。
2.审查宏观调控的手段和措施是否可行。我国宏观调控的手段包括经济的、法律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措施等多方面。但最主要的是计划、财政、金融这三个方面。这三者被我国经济界称作宏观调控的三大支柱。
(1)关于计划手段。计划与市场都是资源配置、经济调节的手段。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计划是宏观调控的主要依据和主要手段。产业政策是计划手段的重要内容。产业政策是一国政府为了加强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而制定的产业发展序列(包括规定重点扶持、限制发展、限期淘汰的产业和产品)以及相应的经济政策。从总体上说,产业政策是调节总供给的政策,也是中长期发展政策。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借鉴日本、韩国成功地运用产业政策的经验,开展制定产业政策的工作。
(2)关于财政手段。财政手段发挥调控作用主要是通过预算和税收,也就是通过对社会资金和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来协调各个利益主体的关系,影响经济运行。财政手段的主要作用是调节供求总量、供求结构、收入分配、货币金融和地区差别。
(3)关于金融货币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宏观调控已从实物调控转向价值调控,货币政策必然成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我国宏观调控中,虽然不可低估财政政策的作用,但货币政策的作用已越发显示出来。货币手段的显著特点:一是全面性。货币调控可以渗透到经济的各个角落,其影响是全面的。二是灵活性。中央银行可以随时运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调节,灵活性强,收效快。三是稳定性。货币政策通过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各个利益主体均要主动适应其影响,不致产生剧烈的波动。
在预期目标确定后,要重点审查为实现预期目标采取的措施是否恰当,是否得力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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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我国有没有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部部长叫什么
国家发改委与“部”平级,所以它下面没有“部”,只有“司”。 根据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28个职能机构:(一)办公厅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 起草重要文件;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际经济的重大问题;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 (三)发展规划司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四)国民经济综合司 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国际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国家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建议,拟订并协调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组织研究和提出国家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 (五)经济运行调节局 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 (六)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委内司局及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七)固定资产投资司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安排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 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重大备选项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九)地区经济司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导地区经济协作;编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协调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推进中部地区内外协调合作和相关机制建设。 (十)西部开发司 组织拟订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西部地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重大项目布局等建议并协调实施。 (十一)东北振兴司 组织拟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重大项目布局等建议并协调实施。 (十二)农村经济司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十三)基础产业司 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能源和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十四)产业协调司 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五)高技术产业司 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十六)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减排方面的具体工作。 (十七)应对气候变化司 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牵头组织参加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具体工作。 (十八)社会发展司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九)就业和收入分配司 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二十)经济贸易司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拟订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一)财政金融司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按分工核准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 (二十二)价格司 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价格改革的建议;组织起草有关价格、收费方面的政策和法规草案;提出政府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办法和修订政府定价目录的建议;组织拟订重要商品价格、收费政策和调整中央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及收费标准;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 (二十三)价格监督检查司 起草有关价格监督检查法规草案和规章;指导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价格检查,依法查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国家机关收费中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按规定受理价格处罚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 (二十四)法规司 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 (二十五)外事司 承担与相关国际组织、外国政府部门及机构合作的有关事宜;协助有关司推进重大涉外项目;开展国际经济调研;承担机关日常外事工作。 (二十六)人事司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十七)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二十八)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委管国家局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国家物资储备局负责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的战略和规划,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日常管理。
❼ 经信委与发改委之间的区别和职能
经信委主要负责的是经济和经济信息的相关研究和公布,为经济的发展提供准确的信息和发展建议,主要侧重于信息方面的规划和发展发改委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
发改委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国家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致力于宏观调控、整体规划。
主要职能
经信委 侧重于信息研究维护
研究拟定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带动生产性服务业、现代制造业等高端产业的发展;负责工业、信息服务业和无线电的行业管理;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维护信息安全等,对外挂中小企业局和乡镇企业局。
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
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监测分析工业、通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通信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负责提出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发改委 致力于宏观调控、整体规划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投标工作。
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国务院的职能机构。国家发改委的前身是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简称经信委,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省一级政府的对应职能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