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为什么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为国家开展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基础
社。会。主。义三大改造,是指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的对于 农业、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其意义是,标志着我国基本上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革命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我国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从此,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一个国家的经济必须得为这个国家的性质服务。也就是说,既然我们要实现社。会。主。义。改造这个目的,就必须得先改造社。会。主。义。经。济。体。系。
马。克。思有一句话能解释你这个疑问,他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最。初。阶。段。
也就是说必须先经过了社。会。主。义然后再慢慢过渡到共。产。主。义。
所以政。治书里边经常有这样一句话,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共。产。主。义是最终的社会理想。
可是要达到这个理想,就绝对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那么社。会。主。义就相当于这个过程中的第一站。
所以,社。会。主。义也是上层建筑,必须得有经济基础来决定。
其实这个问题只消回答一句就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这是一个基础问题。
我给打个比方。
比如说,共。产。主。义就是一座高楼。
那么高楼的最底下一层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必须得一层一层的盖上去才能达到最终的点。
经济基础就更简单了。
没钱买砖,怎么盖这座楼呢?
㈡ 新中国经济恢复时期的成就有哪些
1、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的胜利,彻底消灭了封建土地所有制,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为国家财政经济的根本好转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国家的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社会主义经济的领导地位大大加强。新中国成立后,建立和发展了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成功地调整了工商业和经济结构的改组,使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力量对比发生了巨大变化,工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也有了相当的提高。到1952年底,国营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已由1949年的34.7%上升为56%,国家资本主义工业的比重由1949年的9.5%增加到1952年的26.9%。建立和完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的任务已胜利完成。
3、恢复和发展了工农业、交通运输业和商业外贸等。
在短短的3年里,新中国医治了长期战争所造成的创伤,使工农业生产达到或超过了历史最高水平。主要工农业产品的产量,除个别产品外,都超过了建国前的最高年产量。
4、始终坚持发展生产、恢复国民经济为中心,正确处理革命和生产、政治和经济的关系,使各项社会政治运动和各种工作都不干扰生产的正常进行,而是一切工作都围绕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并为这个中心工作服务,是为了从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打破对生产力的束缚,发挥人民群众对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为恢复和发展生产创造条件。
㈢ 孝文帝改革北方经济社会恢复和发展的原因是什么
北方战乱不断人民生活艰苦。为了巩固统治。以图统一天下。必须安定内部。迁都就是其中一个举撮。
㈣ 国民经济的全面恢复与发展的目的是什么
解决以下三个问题(1)“大跃进”运动、人民公社化运动等的失误
(2)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
(3)还由于当时的苏联政府在这期间突然片面撕毁了几百个合同和取消科学技术合作项目。
㈤ 简述元朝社会经济恢复和发展的原因是什么
1、元朝统一,社会安定,人民交往交流加强, 有利于经济发展。
2、元世祖的改革,建立起一套有利于社会经济 恢复和发展的制度。
3、元朝鼓励发展农业,推广植棉,治理黄河, 开凿运河,畅通交通。
4、元朝统一后推行开放政策,有利于中外经济、 政治、文化交流。
㈥ 新中国成立后,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
措施:
第一、 没收官僚资本,建立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这样人民政府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为人民政权的巩固和国民经济的恢复奠定了经济基础。
第二、 稳定物价,统一财经。1950年,全国物价稳定,结束了十多年的物价上涨的阶段。为解决中央财政困难,中央决定将全国主要财政经济由中央统一管理,解决当时中央财政收支脱节的现象。1950年,国家财经开始好转了。
第三、 合理调整工商业。新中国成立初期,私营工商业在国民经济中还占重要地位。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争取国家财政的根本好转起重要作用、1950年上半年中央在统一财经政策上,又合理地调整了工商业。这 主要是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
经过三年努力,国家 经济得到根本好转,为国民经济建设准备了条件。
㈦ 明朝初期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明朝前期,明太祖实行休养生息的政策,鼓励垦荒,进行屯田,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明朝的农业生产水平超过了前代明朝的纺织、制瓷、冶铁等手工业生产,规模更加扩大,技术更为先进。明朝的商业和城市获得了空前繁荣的发展。在商品经济发达的基础上,到了明朝中后期,在一些地区的一些手工业生产部门内,产生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江南地区的丝织手工工场,就是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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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新中国成立以后,为了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党中央采取了什么有效措施结果怎样
分三个阶段
1、限制利用阶段(一千九百四十九——1952)。从1949年建国到1952是我国认识和处理非公有制经济的第一阶段。这一阶段党和政府从我国的具体实际出发,在继承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认识成果的基础上,对非公有制经济作出了基本正确的分析判断,采取了正确的政策。
早在1947年12月,中共中央就明确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没收封建阶级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立夫为首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在这一纲领的指导下,随着解放战争的进展,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政府没收和接管了属于国民党国家垄断资本的金融和工商企业,从而构成了新中国最初的国有经济的主要构成部分,向建立国营领导下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型经济体制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三大经济纲领实现之后,新民主主义的经济主要由五种成分组成。在五种经济成分中,国营经济处于领导地位,掌握国家的经济命脉。在三年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我国实施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合作、内外交流”的基本经济政策,达到了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使各种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国家优先发展国营经济、积极扶持合作经济、鼓励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对于国营经济,政府在接管官僚资本的过程中,由于贯彻“原职、原薪、原制度”的政策,较好地调动了管理人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并在此基础上实行民主改革,使国营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有较为明显的提高。对于私营经济,一方面实行以“节制资本、统制贸易和加强计划”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政策,通过在活动范围、税收政策、市场价格、劳动条件等诸方面对私营经济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方面予以限制;另一方面,国家通过调整工商业,开展城乡物资交流,活跃市场流通,并且扩大了对私营工业的加工订货和产品收购,从而使私营经济获得了正常利润,能够进行生产和扩大再生产。
2、根本改造阶段(1953——1956)。从1953年社会主义改造酝酿到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是我国认识非公有制经济的第二阶段。在此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幅度下降,地位降低。
在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前进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个过渡时期。我党经过充分酝酿,于1952年底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其核心是“一化三改造”。从1953年开始,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就成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改良”的政策,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经历了统购统销、加工订货、公私合营等阶段。对个体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采取了合作的道路。个体农业的改造经过了农业生产互助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三个阶段;个体手工业经过了手工业供销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合作工厂三个阶段。到1956腊尾,“全国私营工业户数的99%,私营商业户数的82.2%,分别纳入了公私合营或合作社的轨道;加入合作社的农户占全国农户数的96.3%,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占全国农户数的87.8%;参加合作社的手工业人员已占全体手工业人员的91.7%”
当时我党认为,总路线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成为我们国度和社会的唯一经济基础,即把当时非公有制经济占主体阶段变为公有制经济占主体阶段,从而使我国社会的所有制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1956年同1952年相比,“国民收入中各种经济成分的比重,国营经济由19.1%上升为32.2%,合作经济由1.5%上升为53.4%,公私合营经济由0.7%上升为7.3%,以上三种经济成分之和由原来的21.3%上升为92.9% ,而和私营经济则分别由原来的71.8%和6.9%下降到7.1%和0.1% 。在工业总产值中,社会主义工业占67.5%,国家工业占32.5%,资本主义工业接近于零;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占68.3%,国家资本主义商业和由原来的小私商组织的合作化商业占27.5%,私营商业只占4.2%”[5]。之所以产生这样的结果,不仅是由于在这一阶段我国对非公有制经济采取从限制到消灭的政策,更重要的是由于我党对马克思主义某些论断进行简单教条的和严重脱离了中国的具体实际。
3、取缔消灭阶段(1957以后)。我国对个体经济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积极探索,返回正确道路到完全陷入迷雾的过程。
党和国家领导人于1956年底认识到发展个体经济重要性,于是在翌年初对个体经济进行了一次短暂的再探讨,提出了利用个体经济形式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一系列正确思想:提出了长期保留个体经济独立经营的主张;针对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个体工商户出现的新情况,提出了调整所有制结构的新思路;提出工商业者不是国家的负担,而是一笔财富的观点。但是这些并未根本上突破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认识框架,也未制定具体的政策加以巩固,仍然把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完全公有制当作我国现实目标去追求。对个体经济在我国的积极作用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历史必然性认识不牢固,因此没有能够在实践中坚持下去。相反,1958年之后,由于对主要矛盾判断的失误,党内经济建设方面急躁冒进思想的发展和政治上“左”倾观念深化,经济体制的变动服从于“大跃进”的需要,服从于提前建设社会主义、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口号的需要,对“三大改造”后剩下的个体工商业者采取了更加严厉的限制和改造措施:一是组织入社,对个体手工业户,除极个别的特种工艺手工业户外,都要组织加入手工业合作社;二是把集体工商业并入或转入国营企业。1958至1959年,绝大部分的集体工商业都已经转为国营,留下的少量合作店、合作组也基本上只保留了形式,实际上都归对口国营企业统一核算。
㈨ 西汉初年统治者为恢复和发展经济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休养生息的政策。
主要是汉文帝和汉景帝时期。因为采用“休养生息”的政策,才有了“文景之治”。
休养生息政策是西汉初年的国策,这个政策是由刘邦及其群臣所一起制定的。汉高祖之后的几代皇帝,特别是文、景两代,都大力推行休养生息政策。即使汉武帝时期,后期因为长期对匈奴作战的原因,全国户数锐减,所以在武帝末年以及随后的昭帝、宣帝年间也都采取了休养生息政策。而且这一政策几乎成了往后历朝历代初定天下时候所采取的国策。可见休养生息政策到了后来已经成为了一个纯粹的经济政策、是国家调整社会经济的一个手段之一。所谓“休养生息”,即在社会大动荡或长期战争之后统治者实行的宽刑薄赋政策,以保养民力,增殖人口,达到恢复和发展经济、稳定统治的目的。那么汉初统治者及其后的继承者,为什么要实行休养生息政策?
1、原因
(1)汉初统治者亲身经历了秦朝灭亡的过程,吸取秦王朝教训是其采取休养生息政策的原因之一。刘邦本人经历过农民战争,他本身是通过农民起义当上皇帝的,亲身感受到农民战争的巨大威力,体会到秦王朝的灭亡是在赋税、徭役、刑罚等方面过重所致。秦王朝赋税重,占农民收成的2/3;农民还要负担沉重的徭役和兵役,史书记载,秦朝全国人口约2000万,征发徭役和兵役的总人数达二三百万,光是修建阿房宫和骊山墓这两项工程,就征发了70多万人;秦朝的刑法十分严酷,光是死刑就有砍头、腰斩、活埋、车裂等多种,还有斩脚、割鼻等摧残人体的肉刑法,连坐、株连、“夷三族”等。这样的情况,人民怎能不怨声载道、社会经济怎能不趋于崩溃、秦朝怎能不覆灭?所以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听取意见,减轻刑罚,减少冤狱,吏治清明。
(2)社会经济凋敝也迫使其不能不采取休养生息政策的重要原因。中国西汉时期著名的历史学家司马迁在《史记.平淮书》中写道:
汉兴,接秦之弊,丈夫从军旅,老弱转粮銄,作业剧而财匮,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藏盖。……而不轨逐利之民,蓄积余业以稽市场,……米至石万钱,马一匹则百金。
这是司马迁笔下的西汉刚刚建立时的社会面貌,主要是社会经济状况,国内到处是一片荒凉残破的景象。物资匮乏,连皇帝也弄不到4匹毛色一样的马来拉车子,将相只能坐牛车;粮食、马匹的价格异常昂贵,1石米的价格高达1万钱,一匹马的价格则需要百两黄金。可以想象在广袤的国土上有多少人民流离失所,风餐露宿了。面对社会经济残破的局面,西汉王朝的统治怎样才能巩固,维持下去?是西汉统治者急需解决的问题。
基于上述的两点原因,为了恢复社会经济,刺激生产力的发展,巩固封建统治,汉初实行了休养生息政策。那么措施有哪些?
2、措施
汉高祖刘邦时期:(1)劳力归农。让大量士兵复员,分给他们一定数量的田地,并免除一定期限的徭役;下令逃亡人口各归原籍,恢复他们原有的土地房屋;把由于饥饿而卖身为奴婢的人,释放为平民。(2)轻徭薄役,汉政府鉴于秦朝滥用民力导致的严重后果,因此比较珍惜民力,缩短了人民服役时间,规定全国男子从23岁开始服役,56岁免役,并且可以以钱代役。(3)薄敛赋税,规定田赋为十五税一(就是政府每年向土地所有者征收占收获物1/15的田税)。(4)鼓励生育,汉政府为了提高全国户数,在高祖七年(公元前200年)颁布“民产子”诏令,多生孩子可以免除两年赋税,这项政策使得汉初人口得到极大的提高。
汉高祖之后的几代皇帝,特别是文、景两代(汉文帝与景帝共在位39年),都大力推行休养生息政策。主要内容:(1)重视农业生产。进一步推行“轻徭薄赋、奖励生产”的政策,把田租减为三十税一,嘉奖努力耕田的人;文帝减轻了人头税和徭役,实行与民休息的措施。(2)提倡节俭。如文帝身体力行,带头提倡:取消建造价昂贵的露台;死前留遗嘱,主张自己的丧事从简。(3)减轻刑罚。文帝废除了亲属连坐法,用笞刑(用竹板子打)代替残损肢体的肉刑;景帝再减轻了笞刑。
通过和秦朝在赋税、徭役、刑罚等方面比较得出:秦朝实行暴政,导致人民民不聊生。在秦朝时农民要将收获物的2/3以上交给国家,汉初皇帝薄赋劝农,田租在汉高祖时为十五税一,文帝时为三十税一;徭役方面减轻了很多,农民有足够的时间从事农业生产;刑法方面不象秦朝刑法十分严酷,动不动就惨遭杀害。……
那么汉朝实行休养生息政策有什么成效呢?
3、成效
休养生息政策的实施,在汉高祖时期,西汉的社会经济已经得到恢复发展,稳定和巩固了汉朝的封建统治秩序。到文景年间,社会经济全面回升,出现了治世局面—文景之治,为西汉达到鼎盛时期奠定了好的基础。汉武帝时期,西汉的社会面貌完全焕然一新了,在世界威名远播。司马迁的《史记.平淮书》反映了汉朝经过休养生息政策后,到汉武帝时国力强盛的景象:
至今上即位数岁,汉兴七十余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
这是跟上面描述的景象完全不同的情况,真实反映了汉朝休养生息政策使西汉从废墟上建立到逐渐兴盛、经济发展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