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如何售卖
经济适用住房、住宅合作社集资建设的住房项目
-住满五年方可上市交易,5年期以缴纳内契税取得完税凭容证时间或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的日期为准
-预购的经济适用住房转让时,受让人必须已经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并办理预售转让登记手续,转让价格不得超过原预购单价
-满五年后的经济适用住房交易时,出售人按成交价的10%缴纳综合地价款,购房人不需要补交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
-以原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新的购房人必须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超标的按规定补交综合地价款
-满5年后,按市场价出售时,其成交价低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格的,按国土房管局公布的最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指导价格收取综合地价款
2. 经济适用房已经满5年,现想出售,具体要缴纳多少钱
费用大概在3000元。经济适用房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即便交易也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有房产证的话按二手房交易即可,步骤如下:
1、 契税:一般是房款的1% (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面积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缴纳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4%)
2、 营业税:房产证未满5年的交5.6%,产证满五年可以免交营业税。
3、 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4、交易费:3元/平方米(但是一般需要买房人把双方的交易费都交了,也就是6元每平米)
5、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6、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2)满五年经济适用房扩展阅读
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
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组织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对所辖市、县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的指导和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价格)、监察、财政、国土资源、税务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3. 经济适用房满了五年要交税钱吗
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 印花税:房款的0.05%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
4、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6. 中介费:房款的1%
4. 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可以抵押贷款吗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的经济适用才能办理抵押贷款。
1、经济适用房要内想获得贷款,需要满足五年容以上才能。需要指出的是,不论是房产还是汽车抵押贷款,肯定要选择大型正规有实力的贷款机构,以便用最短的时间拿到放款。
2、经济适用房在五年之内不可用于抵押贷款,五年后可以上市交易,此时方可用于抵押贷款。因为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房5年以内,国家不给办理产权证阿没有产权证,就不能抵押贷款。
经济适用房办理抵押贷款所需的资料:
1、房产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
3、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4、收入证明; 5、近半年银行流水
经济适用房抵押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人提出申请,递交相关资料。
2、 进行房产评估、贷前调查、审批。
3、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本息结清,办理抵押房屋的撤押手续。成都地区,咨询家财管加网。
5. 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出售后,房屋什么性质
1、您好,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后可以交易,除正常的交易税费以外还需要缴纳综合地价款。看咱们经济适用房的购房合同签署日期,如果在2008年4月11日之前,综合地价款为计税价格的10%,如果购房合同日期在2008年4月11日之后,综合地价款为差额的70%,(差额=本次计税价格-原值)。
2、经济适用房交易之后为商品房,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助到您!
6. 经济适用房满五年是指什么
意思是指:你所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已经满5年了。
7. 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可以直接进行交易吗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吗
地方不同可能会又些出处。
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1.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