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 促进村集体经济组织增收
与合作社签订合同,潜心为老百姓服务,使其创造出利益,按效益收服务费。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
2. 如何做好村集体经济增收中的财务管理
1.完善内控,将财务制度并落到实处 针对村集体经组织的财务管理,应考虑自身的约 束机制和完善制度。从完善财会制度人手,做好事前 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完善内部控制。认真履行 村级财务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审批人和经办 的人员的权限、程序责任.村集体的各项经营活动都 应纳入内控范围,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规范流程,财产 要专人保管,职权要分享,工作人员要相互监督,各司 其职,真正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设 强化会计核算,要确保经济事情的真实、完整。坚 持收入支出两手抓的原则.管好收入监管的关键,在 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凡是收入归村集体的,包括财 政补助收入、各种专项资金、村级资产变卖、出租收 入、机动地承包收人等一律都要交到三资委托代理账 户统一管理,严禁集体资金违规使用。对应纳入管理 而没有及时上交的,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同 时对村级的各类支出要从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等 人手,规范票据使用,加强对票据的监管,杜绝“白条 子”人账现象。对支出要审议、监督相结合,花销与实 物相结合,实地查验,让有水分的票据无处藏身。并且 要改进会计核算手段,积极推进会计电算化.提高会 计信息质量,要依据村集体经济的会计流程,规范票 据的审批、传递、归集、及整理归档工作。
3.加强监管,健全监督机制
为了使之得到进 一步规范和完善,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化进程中的新生事物,它 由于对税收优惠政策理解不到位。有的专业合作 的建立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农村的种植、养殖 社认为销售自产农产品免税,所以就不开具发票,也 等行业形成有规模有秩序的发展局面,带动了农民发 不进行纳税申报,侥幸认为不申报就不用纳税,不按 家致富,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确立了合 规定领购使用发票,造成申报收人大大低于实际销售 作社的法人地位,但它作为一个新的纳税群体运行至 收入现象。
3. 乡村振兴中如何做好产业发展,助农增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有七条“之路”
1、必须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2、必须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
3、必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
4、必须坚持人不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
5、必须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
6、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
7、必须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戓,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
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
到2020年 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到2035年 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2050年 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乡村振兴实施主要策略
1、打造区域乡村振兴孵化器。乡村振兴孵化器是政底、企业、农民的共识平台,是产业、产品、资源、主体的组织平台,是供需亏劢的交易平台,也是乡村文化创意平台,更是综合服务和孵化平台,是凝聚乡村振兴合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引擎。
2、建立农事服务中心。以政底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打造一站式、全托管生产服务中心,真正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
3、建立加工物流产业园。组织加工、分类仏储、智慧物流、定制交易,成为连接供需的高效枢纽。
4、实施品牌乡村工程。统一区域品牌形象,强化品牌组织,形成品牌体系,保护知识产权,避克恶性竞争,逐步将农特产品、文化产品、旅游产品也纳入其中。
5、构建社群新零售网络。创新社群组织化方式,形成以社区为中心的新消费场景,打造生产端到消费端直接亏劢的渠道,打通农产品从乡村到城镇的向上通道,以及消费人群从城镇到乡村的向下通道。
6、大力发展田园综合体。按照土地现状丌变、生态风貌丌变、农民主体地位丌变的“三个丌变”方式,遵循因地制宜、共生共享、资源内生、产融联结合这“四项原则”,导入生态农业、旅游体验、健康养生、文化教育、当地特色这“亐类产业”,挖掘当地资源,延伸公共服务,在美丽乡村建设基础上,实现农民就地城镇化,保证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生活富裕。
7、
创建有灵魂的特色小镇。以伓秀传统文化为内核,以社夫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达到人不内心、人不人、人不自然和谐共生,形成人文生态、生产生态、生活生态、环境生态兼具,自治、法治、德治结合,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繁荣乡村。
8、搭建智慧乡村和绿色金融平台。以乡村大数据为基础,充分利用亏联网、物联、区块链等手段,紧紧围绕乡村产业和乡村生活,实现智慧乡村链接智慧城市。以普惠和公益理念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大力弘扬绿色金融、生态金融、共生金融理念,实现金融服务对乡村产业、乡村生活全覆盖。
更多数据来源及分析请参考于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8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研究报告》,同时前瞻产业研究院还提供产业大数据、产业规划、产业申报、产业园区规划、产业招商引资等解决方案。
4. 基本农田能不能建养殖场
不能,基本农田不可以用来建养殖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少。
第十五条。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第十六条。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占用单位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
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所占用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5. 农村党建工作都有哪些
一是落实支部建在村组的工作。
首先,全面落实村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对全面村组党建工作做全面安排部署,明确各村组党支部日常工作任务、工作制度、工作目标。
同时,针对历年村组党建薄弱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完善,使各项工作制度逐步走向制度化。我们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始终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化村组党建、社会管理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围绕以党建引领社会发展,以党建促进村组管理,全面推进村级社会管理各项工作内容,提升党员干部做先锋,带领村民群众一起参与社会管理工作中,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二是带好一支队伍。
党员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威望。管好一个党员,就是树立一面旗帜。为了管好党员队伍,我们一方面,真情关心。对党员,我们通过定期开座谈会的形式,向他们汇报党支部工作情况和发展近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向他们宣传一些积极向上的思想理念。
另一方面,加强学习。充分利用村组党建阵地,开展一系列分组学习活动,学习党的知识,党的政策、法律法规、科学技术等。用知识武装党员的头脑,规范党员的言行,通过表彰优秀党员和一些做出贡献的老共产党员,激励一批党员在工作岗位上,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和热情。
三是重点抓好基层党支部党员管理工作。
完善基层党支部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党员信息资料库。做到不遗漏,不错过,全面掌握基层党员的信息是我们必须要做好的事情,将他们的信息一一进行登记,建立健全联系汇报制度,并要求他们参与到党支部日常开展的一系列活动中,从而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
(5)发展集体经济和增收扩展阅读
党建工作站制度:
1、支部(总支、党委)机构设置、职责及议事规则
2、党的联系制度
3、服务制度
4、群众组织建设:志愿者队伍建设,工青妇组织建设;
5、指导员、联络人管理规定
党组织基本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革命传统教育、警示教育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党内送温暖制度,爱心扶贫助困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党组织活动情况报告制度,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为民服务日制度,“五好五带头”等;
党员基本制度:
党员活动制度,党员行为规范,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党员教育规范,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党员服务日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员监督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员谈话诫勉制度;
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制度:
非公企业支持党组织开展工作制度,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标准,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职责,非公企业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职责。
6. 如何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增收难的问题
集体资产流失,农民增收困难,社会保障不力 在日前召开的河北两会上,针对新农村建设中回出现的新瓶答颈问题,政协委员们纷纷发表自己的观点并提出解决方案。 河北政协委员郝玉荣提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措施和根本...
7. “农民收入”具体包括哪几方面
1、从农村经济来源分析,农民收入分为工资性、家庭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四个方面的收入。
工资性收入主要是劳务收入;
家庭经营收入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如种粮、饲养畜禽等的收入;
财产性收入主要是对外投资和财产租赁等取得的收入,转移性收入与国家的支农政策等有关。
从全国的情况看,在各种收入来源中,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性收入所占比例最大。
2、从目前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的角度,农村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有以下5个部分:
(1)家庭农业生产经营收入:这是实行家庭承包制后农民取得收入的最主要方式,也是最稳定的方式。
根据数据统计,2000年农户家庭农业生产经营收入仍占家庭总收入的65.5%,由此可见,这部分以农业种养业为主的收入来源仍是目前农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基本部分。
(2)家庭在乡从事非农经营收入:这是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化农民收入多样化的一个新亮点,主要包括农民在家庭农业经营之外进行的诸如工业、商业等第二、第三产业收入。
这是在乡农民的一个重要增收点,也是发展农村市场经济,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内容。
(3)外出务工收入:伴随着80年代末90年代初“民工潮”的出现,改革开放浪潮下,外出务工成了农民获得农业收入以外收入的新选择。这是一种工资性收入,2000年全国和东、中、西部地区这项收入所占的比重分别为14.7%、14.5%、15.4%、14.2%。
这种收入以其广阔的增长空间成为了当前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切入点。而大量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也成了我国实现城市化、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
(4)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经济收入曾是改革开放后乡镇企业等集体经济刚刚兴起时农民的重要增收来源,但是由于近年来各种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都遇到了资金、技术、管理、人才、市场等问题,这种收入的增长逐渐开始乏力。
(5)其他各种收入:包括来自于各种财产投资性的收入、政府财政或支农政策的转移性收入、租赁变卖财产收入、亲友赠送等各种收入。
一、现阶段我国农民收入的基本状况
党的16次代表大会,提出了在本世纪头20年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方向。我国建设小康社会意味着全民共享、城乡共进,齐奔富裕之路。
然而,在城市奔小康呈现兴旺发达的大好局面的同时,与之相陪衬的却是农民的收入水平低、提高速度缓慢,从而在建设小康社会的道路上步履蹒跚的尴尬局面。
农村的这种情况不能不引起人们的严重关注。下面的一些数据是对于这一状况的有力说明:
2002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2476元,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703元,前者仅相当于后者的32%; 1997年至2002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每年实际增长仅3.8%。
而同期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实际增长则达到8.6%, 前者仅相当于后者的44%
2002年与2001年相比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4.8%, 而同期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却增长13.4% ,前者仅相当于后者的35.8%
由此可见,农民不仅人均收入远远低于市民,而且其年平均增长率也远远低于市民。如果这种趋势继续发展下去而无良性转变,那么农民的收入水平不仅永远赶不上市民,而且还会进一步被远远抛在后面。
二、农民收入现状探源
农民收入低、提高慢的基本根源何在?笔者在此归纳为“三大根源”:
首先,农业生产的基本特点是农民收入低、提高慢的产业性根源。在农业中,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是相交织着的,这使得农业生产既可获得大自然的恩赐,又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大自然的约束。
其具体表现主要是:农业生产周期长,使得其资金周转速度较慢;农业生产难以逃避种种自然灾害侵袭,生产风险相当大;农作物单位面积产品重量大、产值低,保存费用高、风险大;农产品的需求弹性小,变现风险大;农业“无效成本”高(“无效成本”指自然灾害成本,农药与化肥流失成本,农业机具露天、大面积运转成本与农机具季节性闲置成本等)无法回收。
凡此种种都会使农业生产者处于艰难困苦的境地,古今中外无不如此,而现阶段我国尤为突出。例如,有资料显示:1985年至1992年,我国每百元粮食资金(按不变价格计算)生产的粮食由893公斤下降到570公斤,下降了36%;
到1998年再下降到485公斤,比1985年下降了45.6%。③此种情况岂能不令人忧心忡忡!
其次,人地比例失调,是我国农民收入低、提高慢的资源性根源。由于 50 年代在人口政策等方面的失误,造成人口过剩——尤其是农村人口过剩更加严重;
与此同时我国土地资源相对不足,造成农村人地比、劳地比严重过高(即单位面积土地承载的人口和劳动力数量过大),从而人均、劳均的土地产品和农业收入难以提高。
第三,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高速发展经济、高速发展工业等城市产业而忽视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经济战略和相应的经济政策,是农民收入低、提高慢的政策性根源。
其具体表现主要是:全面大力发展工业及为工业服务的的交通、建筑、采矿等等经济部门,而相对地轻视农业部门;国家充分提供面向城市、市民的公共产品,保障职工、市民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养老等等方面的需要,而极少向农村、农民提供相应的公共产品,使得农民基本上只能自力更生;
长期以来,国家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形式,从农民手中提取了大量的纯收入,用于支持城市和工业建设;从信贷资金上来看,本来缺乏资金的农村却存在着资金流出,而资金富裕的城市却存在着资金流入;在农民收入低、提高慢的情况下,国家却依然坚持向农民征收农业税等,无异于雪上加霜。
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的城市化严重滞后,导致城乡差距扩大即农民贫困。这种说法是似是而非的,甚至是本末倒置的。
实际上,城市化的滞后只不过是现阶段中国农民数量大的原因,而不是农民贫困的原因。如果按这种观点行事,则我国依然应当大力推行重城轻乡、重工轻农的政策,那么,农民现状的改善岂非遥遥无期么?
总之,除了农业生产本身的特点和中国人均土地资源不足之外,农民收入低、提高慢的基本原因在于政策,即在政策上向城市倾斜而牺牲农业、农村和农民。
三、全面大力促进农民减负增收的意义和途径
全面大力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具有重大的意义。它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需要。——长期以来的种种制度安排,都是以牺牲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利益为代价,以保障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以明显的对于农民的不公平为代价以换取国民经济效率和市民的高福祉。
显然,应当改变为:公平对待农民,保障农民福利,停止不公平的制度安排。它又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只有在城乡并肩奔小康的条件下,才能切实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据此,我们显然应当针对以上所述农民收入低、提高慢的“三大根源”,全面大力促进农民的减负增收:
第一,针对农业的产业性特点,进行特殊的支持。主要包括:加强信贷支农,进一步解决农业生产的季节性资金困难;推行农业生产、储存保险制度,克服相关风险;
强化科技支农,弱化农业产业特点对于农业的不利影响;对于农业生产进行直接的货币补贴,以弥补其他举措的不足。
以上种种举措,都只能弱化农业的产业特点,而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它。直接的货币补贴包括出口价格补贴(如当农产品国内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而难以出口时,国家给予价格补贴)、生产资料价格补贴(即出售价格低于出厂价格)、耕地面积补贴(如欧美发达国家目前都按耕地面积对于农民进行货币补贴;目前在我国也已开始实行。)
第二,针对人口多土地少的特点,继续严控人口,严控土地的“农转非”;同时,适当控制节劳型产业、行业,大力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
在城乡劳动力大大供过于求的情况下,应当在一定程度上牺牲劳动生产率,扩大劳动力的就业率、部分就业率、参劳率和参劳日。总之,要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尽可能在城乡非农领域中分得一杯羹。
此外,组织农业劳动力的余缺调剂,也具有一定义意。例如,河南与新疆有组织、有计划地合作,在新疆摘棉时节,从河南雇请大批劳动力组成支援大军,由当地干部带队,合理地分配到产棉县、乡、村。
这样既满足了新疆摘棉的需要,又使河南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了收入,而且避免了农民工的盲目流动而造成的种种混乱。诸如此类的活动,都值得给予重视。
第三,从整体上调整重城轻乡、重工轻农的经济政策。其具体内容,除了上面提到的以外,还包括:大力加强服务于农村的各种基础设施(如交通、水利、教育、医疗、文化等等),以便提高农业生产力,提高农民生活;
力求早日逐步实行城乡平等的社会保障政策(如义务教育、低保、医保、养老等等),使得农民逐步与市民享有同等待遇;实行普遍减负的税费制度,全面减轻农民的税费负担。
全面减轻农民的税费负担,乃是农民减负增收问题的重中之重。其理由非常简单:农民的收入水平大大低于市民而各种税费负担却大大高于市民,而且在就就业、社保等方面也不能与市民享有同等待遇,显然大大有失公平。
具体地说,首先要全面取消农业税。其理由是,农业属于弱质产业、高无效成本产业,理应在财政上予以普遍扶持,而取消农业税便是最普遍、最实惠的扶持。
取消农业税与取消农业特产税相比较,后者具有鼓励农民进一步发展农业特产的作用,其着眼点是效率;而前者则具有普遍提高农民收入的作用,其着眼点是公平。而且,取消农业税对于从事农业特产生产的农民来说,也同样具有鼓励作用。
据测算,我国农民的农业税负担大约相当于每公顷100—150美元;而美国对农民的耕地面积补贴大约每公顷100—150美元。那么,与美国相比较,中国农民相当于每公顷增加了200—300美元的负担。⑨由此可见,即使从取消农业特产税做起,也应当尽早进一步逐渐全面取消农业税。
现在,全世界发达国家和较发达国家中,依然保留农业税的已经是罕见的了;在城市已经日益富裕而农业、农村、农民依然相当贫困的条件下,继续保留农业税已经是越来越难以站得住脚了。
其次,要全面取消税收性质的“乡统筹”。乡级政府的一切经费,均应由国家财政支付。——这样也有利于乡政府精简机构,提高工作效率。
至于农村集体经济提留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等,只要不转变为“乡统筹”,其性质就与农民对国家的负担无关;其具体项目、金额等等就应当在国家指导下,在农村集体经济内部通过民主程序决定,而不必由国家进行不必要的干预。
四、全面大力推进农民减负增收的条件
全面大力促进农民减负增收,意味着要从国家的财政收入中拨出较大的份额用于农村,减少主要使城市受惠的财政支出的份额;意味着,在经历了多年的“以乡补城”的历程之后,实行“以城补乡”的新战略。实行此种变革,也意味着由城市、工业对于农村、农业进行反哺。
一般认为,进行这样的反哺是需要条件的。据韩永文研究,从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情况来看,大体上当人均GDP达到 800~1000美元,国内生产总值中农业大约占20~26%, 农业就业人数占全社会的比重大约为40%—45%,便意味着具备了条件。
据此,中国早在20 世纪 90年代中期便已经基本具备了条件。现在我国的经济实力已经更加雄厚,反哺农业、农村更是不成问题了。⑩一种观点认为,只有当农村人口减少到只占全国人口的10%的时候,才有可能由国家对于农业和农村予以补贴。
这意味着,我国农民在今后的几十年内依然要继续苦苦挣扎下去而看不到城乡平等、共同富裕的曙光。从而,此种观点是非常难以令人接受的。
简言之,加速对于农业、农村的支持,全面大力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已经具备条件,势在必行;其关键在于追根溯源,加强认识,转换政策!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提出四项措施,即“要稳定家庭经营收入的基本面”、“拓宽农业增收新渠道”、“赋予农民的更多财产权利”、“要推进特色产业精准扶贫”,以保质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实现“两个高于”的目标,即农民收入的增幅高于GDP、高于城市居民收入的增幅。
1、稳定家庭经营收入的基本面,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韩长赋部长在发布会上所提出的提质增效、节本增效、规模增效均是当前增效的三个主要内容。
就提质增效来说,最关键的是当产品进入市场后要真正做到优质优效,优质的农产品要卖出好的价钱来,从而真正转变传统的以产量论英雄的观点,把优质、绿色、生态、安全的农产品生产摆在第一位,将“三品一标”农产品作为品牌农业的重要内容。
2、拓宽农民增收新渠道,要创新发展“新农产品”。新农产品包括实物农产品、服务农产品、体验农产品。
单靠农产品实物交易是不容易直接增收的,通过提高农产品服务附加值可以增加农产品价格,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产业的发展可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
另外,我国农村各种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的创新也有助于推动新农村的建设,成为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新途径。
3、赋予农民的更多财产权利,从制度上保护和提高农民利益。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农村集体资产确权量化到户、到人,盘活农村资产,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从而实现农民“资产变收入”的目的。
目前农村土地“三权分立”的确权改革,即“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农户的承包权、实际经营者的经营权三权分开”,
一是坚持了农村资产集体所有制不变;
二是保护了全体农村居民的利益,实现了农村资产变收入;
三是调动了经营者的积极性。
4、推进特色产业精准扶贫。精准扶贫十大工程包括:干部驻村帮扶、职业教育培训、扶贫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搬迁、电商扶贫、旅游扶贫、光伏扶贫、构树扶贫、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龙头企业带动10个方面的内容,其中电商扶贫,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内容,用信息科技来实现扶贫、脱贫。
具体形式有:
(1)为你(贫困户)买,100元的钱买回200元的东西;
(2)为你(贫困户)卖,帮助贫困户把优质农产品卖出去,避免滞销和积压现象出现,给贫困户带来收入;
(3)产业扶贫,通过电商产业来实现产业的转型与升级;
(4)网上精准募捐,对一些贫困户出现突发性的问题,如突如其来的大病、子女上学等困难,实行网上定向募捐、吸引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也不失一种新方式。
随着经济的转型,GDP由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再到趋缓增长,城市居民在结构优化基础上的收入增幅趋缓,农民的收入需要稳步增长,或由增长到发展,从而提升农民获得感。
8. 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的新动能有哪些
采取五种方法,积极培育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动能:
一是整合村级“三资”,发挥资源优势。依法对“三资”进行了清理整顿,高效整合村集体闲置土地、房产、生产装备设施等资源资产,通过土地发包、集体房屋租赁等方式发展集体经济。结合棚户区改造工程以及社会服务业发展进程,逐步实现农村产业结构由第一产业向第三产业转型,变棚户区为商品住宅区,变菜市场为商业街,村集体通过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管理服务等方式,实现了集体产业转型增收。
二是延伸产业链条,激发发展活力。依托已形成的产业优势,延链补链,发展农产品初加工、销售服务等产业,实现农村集体经济与产业发展互促增长。午城镇桑梓村利用紧邻国道和梨花节举办地的区位优势,采用“党支部+合作社”模式、村集体筹资修建恒温库,为周边梨果产区提供贮藏、包装、销售、运输等服务。
三是发展乡村旅游,用活旅游资源。对旅游资源较为丰富、相对集中的行政村,通过发掘人文资源,整合城乡规划,合理拓展旅游线路,集资入股开发,联合政府宣传,创立特色旅游业,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依托其独有的红色资源、神话传说和海棠果种植优势,举办“采海棠果,品农家饭”为主题的采摘节,打造乡村旅游路线,党群干群积极参与,既营造了乡村浓郁的文化氛围,又增加了村集体收入。
四是拓展电商产业,发挥平台优势。通过发展农副产品一体化销售平台,逐步推进农副产品传统销售模式的变革,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壮大步伐。寨子乡坪城村,创办村级电商销售平台,形成产、供、销一条龙服务模式,收取服务费用,以利润最大化、规模标准化来实现村集体收入零突破。
五是扶持新兴产业,实现稳定增收。积极争取国家新能源项目资金,行政村在政府扶持下,引进光伏发电项目,壮大农村集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