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律与文化的关系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这是我所知道的,也许你会看的头大,那也没有办法...啊! 当市场经济在中国这片古老土地上运行了二十年后,法治在发展和解放社会 主义生产力和保障公民权力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所以,党的十六大报告继续强 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并指出其三个必要性——— 依法治国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以及“ 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前景在很大 程度上有赖于一个社会的法律文化。 一个社会立法的价值取舍、立法之内容及水平,执法的力度,守法的状态, 监督机制的完备与否,是这个社会法治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同时,从另一个角度 看,也是这个社会的法律文化的主要体现。法律文化与社会的法治化程度是密切 联系的,甚至可以说有什么样的法律文化,就有什么程度的法治状态。法律文化 是社会法治的内在精神要素,而法治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内在要求 ,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律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决定法律文化的变化 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基本矛盾及其推动社会发展的理论认为:社会基本矛盾 运动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而生产力的发展则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 原动力,是决定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动因,具有永恒的进步性。生产关系和生产 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仍然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这是不以人们 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只是由于社会主义社会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使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具有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生产关系和 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是基本相适应的,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条件下, 有力地推动了生产力迅速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的性质决定了我国 经济体制改革的道路和方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文化才逐渐有了根植的土壤 。一般来说,经济的市场化必然伴随着社会的法治化,同时也会产生与之相适应 的法律文化。 因为经济及社会结构或社会发展水平的不同,历史传统的差异,不同历史时 期的不同国家或民族的法律文化往往具有不同的特点和属性。而与社会生产力发 展水平相适应并代表社会经济结构发展方向的经济构成又决定着法律文化的发展 趋势。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并代表我国社会 经济结构发展方向的经济模式,所以它决定着法律文化的发展趋势,决定着必须 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文化或早或迟会随之变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先进技术武装起来的社会化、集约化、国际化、大生 产的现代市场经济,公有制成份为主、多种经济成份并存,提倡效率、竞争,推 崇公正、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严格按照体 现人民意志、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法治经济,绝非像有的人所想象的那 样是什么无法无天的经济、为所欲为的经济、坑蒙拐骗的经济、唯利是图的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其他市场经济一样,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加以规范、 引导、制约和保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市场经济渴望法治、呼唤法治。同时 又呼唤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文化。这不仅是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内在要求,也是国 家社会稳定、政治稳定的客观需要,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国际市场、国际 经济接轨的客观需要。所以,不仅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具有紧 迫性,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文化更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法律文化。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必须是与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密切相关的,也是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文化的形成 和发展密切相关的。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完善和发展决定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文化的形成和发展。 反过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又有赖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的建立、完善和发展。法律文化具有发展性,它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与其说是一种现代经济体制和模式,不如说是阶 级社会先进生产力的特殊载体和外现形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文化离不开与 先进生产力相适应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文化及社会主义法治必须 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法治及观念形态的法律文化实际上是市场经 济的反映装置、维持装置和推进装置。没有市场经济就没有近代和现代法治,就 没有作为法治前置条件的近代和现代法律文化。没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没有社 会主义法治,也就没有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前置条件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文化 。一个社会法治化程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经济的市场化。市场经济愈发达,法 治愈发展,作为法治前置条件的法律文化也随之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 文化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过程中根植和培育的,所以说,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法律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有赖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完善和发展 。 任何社会的经济基础发展变化总是决定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发展变化,这 是历史发展充分实践的不争事实。法律文化的变化总是与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结 构的变革相伴随,这一规律与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 是完全一致的。所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决定法律文化的变化,即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确立、完善和发展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文化形成和发展。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受法律文化的影响和制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截然不同,它是一种法治经济,这就决定了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模式是一种法治模式。之所以如此,这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 济内在规律相统一的必然要求。离开了法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无法形成和发 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关键的是它的经济秩序是通过法律来形成和 维持的,或者说,是一种法律秩序。要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活秩序正常化,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有效运转和法律秩序有序化,就离不开法治,也离不开 作为法治前置条件的法律文化。特别是在经济体制转轨处于关键时刻的今天,为 了堵塞不法之徒可以利用的法律漏洞,杜绝权力进入市场、权钱交易现象得以滋 生的条件,防止计划经济的弊端和市场经济的消极面结合起来成为一种落后经济 的可能性产生,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需 要法治,更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文化。因为法律文化是文化的一种具体形态, 它反映的是法律生活中群体化的思想观念、理想人格、行为趋向、情感倾向。它 是社会群体关于权利与义务的价值选择、思想模式、情感模式和行为模式。法律 文化是人们对法律的情感和需求的观念模式的沉淀。实际上,只有人们的思想观 念和情感对法律有自觉的需求时,社会群体的行为模式自觉选择法律时,法律才 会被人们自觉遵守,法治才能真正实现。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需要与之相 适应的法律文化。 这是因为法律的运行必须要有文化的支持。法律的生命深藏于文化之中。对 于世界和社会秩序的看法决定了社会权力的分配,决定了社会制度的确立。法律 的运行并不是国家单方面的行为,更多的是整个社会,包括个人、社会、组织和 国家机构按照各自对法律的理解和态度所进行的法律生活。因此,法律的运行不 仅仅是国家意志的实现,从更大环境来说,也是文化的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是法治经济,要使这种法治经济能实现,就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文化的支 持,如果没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文化的支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受制 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活秩序也要受影响。也就是说,法律文化适应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时,法律文化就能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活秩序,就能促进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正常、健康、迅速地发展;如果法律文化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 法律文化就会影响和制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所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受法律文化的影响和制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律文化的关系,证实了法律文化对法律实践的潜在指 引作用和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与反作用,所以我们要重视建立和发展这种 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文化。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 展,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确立,培植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文化 已是势在必行。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是一种以人格实质平等和独立 为基础的社会秩序,因而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文化只能是一种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 导,以个人权利为本位,以符合社会活动规律的法律制度为行为规范为基本内容 的法律文化。这是不同于我国目前已有的法律文化而极需发展的新型法律文化, 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文化。因此,建立、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 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文化。只有这样,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才能成 为文明的法治国家,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成为文明的法治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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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辩题:贫富差距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这个问题要严格论证起来我估计对方辩友都不一定能听懂,涉及到当代政治哲学两大派别 自由主义和自由至上主义关于正义问题的争论 论证步骤如下:
1、解释什么叫 贫富差距
2、贫富差距在什么情况下是正义的(这个自己去翻 罗尔斯《正义论》“关于正义的两条原则”和 诺齐克《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
若是简而言之呢则是如下:
你方的理由:
1、合理的贫富差距可以刺激人们的劳动积极性,避免大锅饭养懒人。
事例:西欧福利国家的失败、小平同志的“先富政策”
反驳方的攻击点:
1、贫富差距过大会引起社会动荡,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
你方的的回应点:
贫富差距要有利于社会的经济发展,必须在可控、合理的范围内。按照罗尔斯的话即“社会的不平等的安排要有利于最不利者”。政府要做好监督者,保护合法的劳动造成的贫富差距,打击违法犯罪造成的贫富差距,同时积极做好公共服务,提供均等的公共产品,让每一位公民都“敏于选择,钝于天赋”。
社会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不是造成贫富差距而是均富,但是合理的贫富差距或者叫收入差距是促进生产的很好的手段。以现实来看,人与人生而有区别,因此收入的不均等是不可避免的。只能说作为一个公平的社会,不能让人们因为自己的自然和社会的不平等而让自己陷入不利(《正义论》讨论的内容)
总之,贫富差距是否有利于社会是看如何安排这种差距,有利于最不利者且满足诸基本自由,就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反之就不行。
C. 如何加强烟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
一、市场经济决定了企业必须加强法制建设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它对市场主体的首要要求就是按照市场规律依法规范自身行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市场经济既有其运行的客观规律,也有其运行的基本规则。我国的市场经济尽管建立得时间还不长,但基本的法律规范和行为准则已逐步健全。尤其是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国内企业已被置于与国外企业同等的法律环境。在西方国家,其法制环境迫使企业高度重视法律事务,他们的企业如果有一项经营决策没有经过法律论证,就会成为公司股东的当然诉由。所以说,市场经济的法制化,迫使企业要法制化。要达到这个要求,就必须强化企业法制建设,贯彻依法治企的方针,尽快建立并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机制,使企业的发展策略、规章制度、经营管理行为充分与法律法规接轨。创造良好的企业内外部法律环境,方能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保证企业能够持续地发展。
市场经济是竞争化的经济。企业在进入市场经济轨道后,与国家以及与其他企业和组织之间的关系
主要通过法律来调整。企业一进入市场也就进入了激烈竞争、不进则退、你死我活、优胜劣汰的战场。随着烟草行业深化改革、推进重组步伐的加快和世界控烟形势的严峻这对每个企业都是严峻的考验,企业要在复杂、激烈的竞争中赢得主动,就必须在法律提供的空间内施展自己的战略,必须具有与竞争伙伴同等的法律力量,这样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市场经济是契约化经济。所谓契约化,就是企业、个人的每一项经济活动都要通过合同、协议的方式来进行。这就要求企业应该懂得怎样签定合同,在懂经营会管理的同时还必须熟悉法律,善用法律加强合同管理,这也是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为生存、求发展最基本也是最终的必修课。
所以说,市场经济的竞争化、契约化、法制化,客观上要求企业建立起法律制度体系。而且,企业的法制化还必须与市场经济的法制化相适应。这是国内外众多成功企业的通行做法,也是所有成功企业的必由之路。
二、烟草行业加强法制建设是实现战略发展的必然要求
烟草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当前内外部环境都发生变化,随着行业重组步伐的加快和世界控烟形势的愈演愈烈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严格要求,烟草企业必须全面提高综合素质,才能确保生存和发展。企业对市场的适应力是企业能力的核心,其中从各个层面加强法制建设也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环节。由于长期以来计划经济的思维方式和烟草行业的垄断性,烟草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不强,虽然经过了近几年的一五、二五、三五普法教育,和国家局近年来进行的法律知识考试,不同程度的加强法制建设,但是有个别企业法律监管体系很不健全,企业的诉讼案件和法律纠纷处理案件不断增多,在经济管理中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意识还很不强。在解决处理法律纠纷时,基本上是处于被动地位,从中可以看出,这些企业在依法经营、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方面,都表现出严重的滞后性。随着烟草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化,企业对法律法规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加快企业的法制建设,做好依法治企的工作更显得紧迫。特别是有的企业领导对经常涉及的《劳动法》《合同法》甚至《安全生产法》等都不甚了解。例如在辞退职工问题上,如果不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在处理程序上把握不好,就难免发生劳动纠纷,又要进行调解和仲裁。法制工作队伍基础也比较薄弱,个别领导认为,企业不需要法律人才,企业发生法律纠纷再请人也不迟。因此说烟草企业加强法制建设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三、烟草企业加强法制建设的措施
烟草企业加强法制建设应围绕本企业的中心工作,把法制建设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逐步建立完善\"法制宣传教育体系、法律事务综合管理体系、法律工作骨干队伍体系\"等。贯穿\"提前介入、依法导向、促进规范、保证发展\"的工作思路,为企业保驾护航。
一是建立法制教育体系。
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把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企业促进“三个文明”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上至下的制定法制教育规划,建立法制教育领导机构,分层次有计划的确定教育重点和教育内容,并以责任制的方式,将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工作目标要求落实到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如对领导干部、经营管理者和劳动管理部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把《合同法》《税务法》《安全生产法》等作为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把改制中涉及到职工群众权益保障、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为关键内容来抓。努力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管理的转变,不断提高依法治企的管理水平。
二是建立法律事务综合管理体系。
一方面,建立完善法律事务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把关人”。企业法制工作必需的基本制度包括合同管理的审查会签制度、授权委托制度、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及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企业涉外文字材料把关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咨询制度、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书制度、重大法律事项联合审议制度、法律事项督办制度,等等。这些制度与市场息息相关,与竞争行为紧密相联,对规范企业行为、保护企业权益有直接作用,必须建立完善。
另一方面,要细化各项法律事务工作管理和处置的流程。本着高效及时、避免漏洞的原则规定各类工作的处理程序,而且要使法律事务的处理与企业其它各项管理程序紧密结合。
三是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体系。
第一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和对外经营的各项制度;第二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特别是经营管理人员的上岗合同和有关法律责任;第三是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堵塞合同管理漏洞。同时把依法治企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在对外经济合作、市场经营、转机建制、公务往来等方面实现依法管理,并通过事前法律把关,把企业决策和经营风险降到最低程度,树立起“外讲信用,依法经营;内讲制度,依法管理”的企业新形象。
四是建立法律骨干队伍体系。
加快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法律工作者队伍是实现依法治企的重要保证,也是烟草行业面临深化改革、实现重组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当前健全队伍、培训骨干已经成为烟草企业法制建设一项非常前置的基础工作,要逐步培养一批懂法律知识、了解技术业务、了解国际贸易知识、熟悉经营管理的法律人才,形成以公司法律业务部门为中心,专业队伍与员工骨干相结合的法律工作网络,为企业发展起到强有力的保证作用。
D. 中国海关标志是什么意思啊
寓意着中国海关依法实施进出境监督管理,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促进回对外经济贸答易发展和科技文化交往,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中国海关关徽由商神手杖与金色钥匙交叉组成。商神杖是商神——古希腊神话中赫尔墨斯的手持之物。钥匙是祖国交给海关部门的用来把守通关大门的权力象征海关为祖国把关。
(4)法治文化促进了经济发展扩展阅读:
赫尔墨斯是诸神中的传信使者,兼商业、贸易、利润和发财之神,及管理商旅、畜牧、交通之神。传说赫尔墨斯拿着这支金商神杖作买卖很发财。人们便称赫尔墨斯为商神,金手杖也便成了商神杖了。商神杖因此被人们视为商业及国际贸易的象征。
海关关衔上也有海关的标志。关衔的等级设置为五等十三级,即:一等、海关总监、海关副总监;二等、关务监督(一级、二级、三级);三等、关务督察(一级、二级、三级);四等、关务督办(一级、二级、三级);五等、关务员(一级、二级)。
海关关衔制度是中国继军衔、警衔后实行的第三种衔级制度。关衔是区分海关关员等级、表明海关关员身份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海关关员的荣誉。
E.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大召开的影响
以下是十六大召开的意义和影响,希望对你有用
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们党成为执政党,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局势发生新的深刻变化,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继续在曲折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各种矛盾错综复杂,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没有改变,我们仍面临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我国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国内外条件下,我们党要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必须大力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这是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课题。只有不断解决好这一课题,才能保证我们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此高度重视,领导全党紧紧围绕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着重从思想和作风、体制和机制、方式和方法、素质和本领等方面加强和改进,有力地推动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十六大以来,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按照提高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总揽全局的能力的要求,进行了新的探索和实践。执政五十五年来,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各种风险和挑战,把四分五裂、贫穷落后的旧中国建设成为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正在蓬勃发展的新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们党在实践中锻炼得更加成熟、更加坚强,党的执政能力同党肩负的重任和使命总体上是适应的。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不完善;一些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思想理论水平不高、依法执政能力不强、解决复杂矛盾本领不大,素质和能力同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党员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等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一些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还比较严重。这些问题影响党的执政成效,必须引起全党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无产阶级政党夺取政权不容易,执掌好政权尤其是长期执掌好政权更不容易。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深刻汲取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更加自觉地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始终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当前,国内外形势总体上对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比较有利。全党要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把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 五十五年来党执政的主要经验
我们党是一个勇于追求真理、修正错误,善于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党。在半个多世纪的执政实践中,党紧紧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两大问题,进行了艰辛探索,积累了成功经验,也有过失误的教训。坚持十六大提出的基本经验,认真总结和汲取党执政的历史经验,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至关重要。
第一,必须坚持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着眼于对重大问题的理论思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新境界,不断开创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第二,必须坚持推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增强社会主义的生机和活力。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又要通过改革开放不断促进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相适应,促进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相协调,促进弘扬中华文明和借鉴国外文明相结合,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
第三,必须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发展作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断开拓发展思路、丰富发展内涵,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第四,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记“两个务必”,坚决惩治腐败,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第五,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要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要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
第六,必须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坚持党的团结统一,是党和人民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要坚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适应时代发展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持之以恒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使党的各方面建设成效最终都体现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党的执政使命上来。
这六条主要经验,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必须在实践中长期坚持并继续丰富和完善。
三、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关键,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全党共同努力,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归根到底成为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全党要紧紧围绕上述任务,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抓住重点、整体推进,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建新机制、增长新本领,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使党的执政方略更加完善、执政体制更加健全、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执政基础更加巩固。
四、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要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既是一个伟大创举,又是一个全新课题。要适应世界经济、科技发展趋势和我国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运行特点,自觉遵循客观规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不断提高领导经济工作的水平。
(一)牢固树立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战略思想,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推动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要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增强综合国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面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科学确定到二0二0年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重大战略,抓紧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时全面分析经济形势,增强预见性,准确把握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适时提出和有效贯彻应对的方针政策,防止大起大落,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深入体察人民群众的意愿,切实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在党领导发展的大政方针和各项部署中,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把推进经济建设同推进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统一起来,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推动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有效体制机制。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在指导方针、政策措施上注重加强薄弱环节,特别要重视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重视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支持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其他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重视扩大就业再就业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重视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重视计划生育、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安全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推进。
(三)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始终站在时代前列领导和谋划改革。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仍处在攻坚阶段,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的任务还很艰巨。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围绕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鼓励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坚决破除一切妨碍发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切实解决好关系经济体制改革全局的重大问题。正确处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关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两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正确处理按劳分配为主体和实行多种分配方式的关系,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正确处理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的关系,坚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和改善国家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健康运行。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合理划分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权限和职责,做到权责一致,既维护中央的统一领导,又更好地发挥地方的积极性。正确处理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方面改革的关系,加强统筹协调,使各项改革互相促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注意把握好改革措施出台的时机和节奏,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
(四)掌握对外开放的主动权,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密切关注世界经济形势变化,制定和实施正确的涉外经济方针政策,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注重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既立足于国内需求又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既充分用好内资又有效利用外资,既依靠和开发国内人力资源又借助和引进国外智力。提高引进外资质量,坚持引进先进技术和消化、吸收、创新相结合,提高自主开发能力,保护知识产权,增强关键行业和领域的控制力,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推动建立健全妥善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机制,善于运用国际通行规则发展和保护自己。
(五)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完善党领导经济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式。党领导经济工作,主要是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推动立法,营造良好环境。地方党委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加强和改进对经济社会重大事务的综合协调,确保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的贯彻落实。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方针政策、工作总体部署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经常性工作由政府及其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决策和管理。党委要支持政府依法充分履行职责,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加快转变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活动,集中精力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五、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
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根本途径。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一)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支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使国家的立法、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健全有关重大问题决策前协商的制度,真诚接受民主党派监督,巩固同党外人士的联盟。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全面做好党的宗教工作,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做好侨务工作。做好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其他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巩固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及一切热爱中华民族的人们的大团结。
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二)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提高司法队伍素质,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保障。以保证司法公正为目标,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法制保障。
(三)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集中民智,使决策真正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有组织地广泛联系专家学者,建立多种形式的决策咨询机制和信息支持系统。
(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各级党组织和干部都要自觉接受党员和人民群众监督。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之下。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加强和改进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依法实行质询制、问责制、罢免制。加强对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领导,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全面实行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专门机关、司法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支持和保证政协依照章程开展民主监督。加强社会监督,保障公民的检举权、控告权、申诉权。
(五)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发挥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既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他们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又要通过这些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规范党政机构设置,完善党委常委会的组成结构,适当扩大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减少领导职数,切实解决分工重叠问题,撤并党委和政府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部门。规范各类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围绕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加强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研究,继续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各类群众团体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六、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
党要带领人民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不断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要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努力铸造中华文化的新辉煌,为激励人民奋勇前进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一)积极推进理论创新,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断增强党的思想理论工作的创造力、说服力、感召力,着力回答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善于把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升华为理论,善于用理论创新的成果指导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大力营造理论创新的社会环境,反对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破除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抵制各种否定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观点。加强马克思主义执政理论建设,深入探索党的执政规律。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建设充分反映当代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的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全面落实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战略任务。推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普及,抓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工作。关心和爱护理论工作者,培养和造就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特别要重视培养中青年理论人才,鼓励他们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发挥思想库作用。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革除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把文化发展的着力点放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增强微观活力,健全文化市场体系,依法加强管理,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增强我国文化的总体实力。推动中华文化更好地走向世界,提高国际影响力。抓好队伍建设,引导文化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为人民奉献更多无愧于时代的精神文化产品。加强文化发展战略研究,抓紧制定文化发展纲要和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三)牢牢把握舆论导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增强引导舆论的本领,掌握舆论工作的主动权。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引导新闻媒体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进一步改进报刊、广播、电视的宣传,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增强吸引力、感染力。重视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引导,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型传媒对社会舆论的影响,加快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加强互联网宣传队伍建设,形成网上正面舆论的强势。
(四)努力探索新方式新方法,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消除封建主义残余影响,抵御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坚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社会群体的思想问题,既要鼓励先进又要照顾多数,既要统一思想又要尊重差异,既要解决思想问题又要解决实际问题。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发展健康向上、各具特色的群众文化。切实抓好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教育,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的教育网络,把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生动具体地融入青少年成长的各个环节,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思想文化环境。
(五)优先发展教育和科学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深化教育和科技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教育和科技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推动建立学习型社会。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知识,提高干部群众识别和抵制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能力。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提高基层特别是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服务能力。
七、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F. 写一篇以法治建设为主题的论文
制约我国法治建设前进的因素
我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历史传统的文明古国,曾经的辉煌文明造就了我们这个优秀而伟大的民族。在现代化建设的今天,中华民族也正在不断创造着人类的辉煌历史。这其中就包含了我们的法治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当然,法治建设在其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遇到很多因素的制约和干扰。本文将就此问题做一个初步的探讨。
从中国目前法治建设的基本现状来看,我们感觉有以下几大因素严重制约了中国法治建设的进行:
第一、我国的司法不够独立,各级共产党的机关和行政的司法的干预过大。
除全国人大在立法方面较为独立之外,各级司法机关均被置于党委和政府的控制之下。这些司法机关的财务、人事等方面的权力都掌控在地方党委和行政的手中。因此在涉及国家机关和党政要人违法时,这些机构在行使职权时常常感觉阻力巨大,甚至工作人员都不敢涉足。这样就造成了地方党政部分的法律盲区,我们国家在市场经济时代出现的诸多腐败案件,制度的根源也就在此。
第二、经济发展的严重不平衡,使司法公正的天平无法实现真正的平衡。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但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广大的贫困阶层最需要法律的保护和帮助,由于经济的因数,他们无法支付高昂的诉讼费用而被迫选择忍受伤害和侵犯。当这种忍受达到一定限度时候,他们会为采取一些极端的手段来解决侵犯和伤害,从而成为法律惩罚的对象。因此,法律对他们来说就成一种专制的工具。从这一角度来说,法律实施过程中根本谈不上“平等”。
第三、中国传统的法文化严重制约我国法治现代化的进程。
我们国家有5000年的文明,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对国民的影响巨大。在处理日常的法律关系或相关问题时,我们常常习惯于 “私了”、“算了”,这样的行为模式一方面使个人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证;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数人的让度,使得公共利益的维护和自觉遵守无从实现。因此在我们国家经常出现公共权利受到侵犯而无人出面制止,大家都愤愤不平但又都选择忍气吞声。
以上我从法律制度、社会经济和文化三个大的方面分析了我国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当然,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决不仅仅受这些因素的制约。
挑战就在眼前,当我们正确的把握和认识了挑战,相信在各方面的努力下,我国的法治建设比较实现长足进步和发展。
G. 如何践行廉洁文化,法治的条件
应具备基本条件呢
一、积极培育发展市场经济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先决条件
马克思主义认为,上层建筑总是随着经济基础的不断变化而变化。在这一变化过程中,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具有同构性。作为上层建筑构成之一的法律,其根本原则与经济活动的原则是一致的。按照上述观点去考察市场经济与法治关系,不难发现,人类步入法治社会的过程就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亦即积极培育发展市场经济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先决条件。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提供了社会思想基础。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提供了充分准备。市场经济具有追求权利本位、契约自由和效率优先的特点,决定市场主体具有盲目性、自发性和相互间不平衡性。因此,用法律手段去平衡和调节市场主体间的关系,保持相对协调融洽就显得非常必要。
(一)市场经济追求权利本位的特点要求依法治国。市场经济中的交换,从法律上说就是权利的相互让渡。而这种反映交换价值的让渡必然需要以权利的设定为前提。也就是说,交换者必然具有权利主体资格和权利能力,必然对所要交换的商品拥有所有权和自由支配权。除此之外,要使交易成功,还要求交换过程是自由的、安全的。由此可见,市场经济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它是一种权利经济。它要求用法律来确认权利、保障权利,用法律规定权利主体资格和权利客体范围;用法律规定人们行使权利的方法、原则和程序。
(二)市场经济追求契约自由和效率优先的特点会推动法治的产生、发展进程。首先,市场经济中,作为交换媒介和信用关系的契约是当事人自主而合意的行为。因而,必然是也必须是平等的、自由的。任何显失公平的契约都无法实现商品的交换价值。因此,契约自由必然要排除特权、奴役、歧视等不平等现象,必然要求法律给予确认和保护。其次,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之一就是平等竞争,优胜劣汰。这一规律决定了各市场主体必须把效率放在首位,千方百计地追求效益最大化。而现代经济学研究成果表明,“权利的一种安排会比其他安排产生更多的价值”。市场经济的上述特点,从客观上无疑推动了法治产生、发展的进程。
(三)市场经济具有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因素为实行法治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性。市场经济的利益驱动性会使得各市场主体以自我为中心,从而,不能自动反映社会需求的长期变动形势,造成社会整体利益的损害。而追求利润的自发冲动和盲目性,如果任其发展就会出现经济危机。另外,市场经济竞争还可能引发徇私舞弊、贪污受贿、以权谋私、不正当竞争等消极现象。因此,要克服这些弱点,必然要求国家使用法律手段,对经济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调控和引导,以保障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推进民主政治的进程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所在
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提供了必要的经济前提。但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并不一定是法治国家。要建设法治国家除具备这一经济上的先决条件外,还要有民主政治这一关键因素。民主政治就是与专制制度相对立的多数人的统治。从理论上说,资产阶级标榜的民主政治与社会主义要建立的民主政治就性质而言,是完全不同的,但两者就包含的内容而言,在许多方面是基本相通的。一般来说,民主政治的主要内容包括:在政权结构形式上,实行代议制、普选制,人民的权力由选举产生的代表机关来实现;人民代表机关制定的宪法和法律能够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有一套分权制衡的机制,能对公共权力进行有效监督,保证其合法运行;公共权力运行程序必须符合民主的最一般规定和基本原则,如“服从多数、尊重少数”,为人民负责,越权无效等等。由此可见,民主政治所包含的基本内容,也正是法治所要求的。可以说,民主政治的发展与否,是现代社会能否实现法治化的关键所在。
其一,现代国家的民主,只能是一种代议制形式的民主。在这种形式的民主中,人们需要通过各级代表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司法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这就意味着国家权力的拥有与行使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分离,从而,可能引起权力的失控。为了防止权力的失控,就必须使这种分离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因此,用宪法规定各级代表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的职权范围、职权行使程序以及建立各种监督体系和制度机制,是一种必然的选择。
其二,政治是不同的政治主体(包括阶级、政党、政治团体和民族等)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实现一定利益而影响、控制或行使国家权力的活动。由于各种政治主体的政治实践都是以特定目的为指导的,在一定时期、一定环境内,各个政治主体所追求的利益以及追求这些利益时表现出的政治行为各不相同,这势必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造成各种冲突。为了防止和解决各种政治冲突,必须用法律的形式规范各种政治活动。
其三,民主政治是公民平等参与的政治。公民的参与既体现在政治生活方面和经济生活方面,也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这种参与既是公民的一种权利,也是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为了保证公民的各种参与权利,使之对国家生活、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顺利表达各自的意见、观点,就必须用法律的形式,将参与的内容、形式、程序等固定下来,使之成为人们政治参与过程中的行为规范和指导民主生活的准则。
总之,民主政治作为法治的前提和依据是显而易见的。不管民主政治的性质如何,民主政治所包含的内容也是法治所要求的内容。
三、健全法制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律保障
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固然为实现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提供了必要的基础,但是,如果没有具体法律制度作保障,实行法治也只能是一种没有任何意义的空想。综观各国实践,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无一不是与健全法制相伴随的。中国要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目标,形成完善的立法、公正的司法、严格的执法、深入的普法的法制体系,同样也不能超越这一规律。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必须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有了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才能做到有法可依,这是法治最基本的要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一个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框架基本形成,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领域已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但是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国法制建设的现状同整个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同建设比较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还有不小的距离”,法律需进一步完备。
在当前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国,首先,必须进一步加强经济立法,规范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振兴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促进对外开放。健全财产法律制度,依法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第二,要重视基本法律的进一步完善,对以往制定的某些不适应改革、发展、稳定要求的法律,要及时修改或废止。第三,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积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实施各种基本法律和法规所需要的条例、规范。第四,立法要从全局出发,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之间、部门之间的关系,合理划分和明确规范中央和地方以及部门的管理权限。在整个立法过程中,要加强调查研究,倾听各方面的意见。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必须建立严格的行政执法制度和司法制度。行政执法制度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通过具体的行政行为实施国家法律的制度。在人民主权国家中,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各级政府机关作为公民选举产生的“公仆”,其设置及活动,必须由反映公意的法律框定,政府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必须依法行政。司法制度是现代法治中最重要的环节,是保障社会公正,保障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关必须公正合理地解决各种争端,在解决争端的过程中,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和公正审判的原则,必须坚持法律至上,不受任何组织、任何个人、任何权势的干预及各种压力的影响。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重视提高执法人员和全民的法律素质。“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是靠人来执行的,社会秩序也是依靠人、依靠法律来维持的,“法律在于它的执行”,如果法律因缺乏高素质的执法人而使之出现偏差或不能执行,法律的社会价值便不能实现。在我国约有80%以上的法律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加强和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加快行政法制建设,用法律规范严格界定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避免出现扯皮或推诿现象。通过狠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律政策教育和业务培训,坚决制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越权处罚、无权处罚、以罚代刑等现象的发生。同时,要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通过大力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树立全民族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培养恪守规范、遵纪守法的社会性格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将学法与用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广泛开展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依法治村(镇)和依法治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为依法治国创造条件。
四、坚持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是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内容,并且载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对我国的政治活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实施全面领导。在依法治国中坚持党的领导,是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的,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斗目标的客观要求。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才能保证依法治国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我们的依法治国与资产阶级所奉行的法治有着本质区别。我们的法律制度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它赖以建立并为其服务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它以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广大人民快速富裕为根本目的;我国的根本制度是以广大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特征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些都决定了我们坚持和实行的依法治国,是在共产党领导下依法治国,依的是社会主义之法,治的是社会主义之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证。
依法治国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只有共产党才能担当起领导的重任。依法治国是一项规模庞大、结构复杂、因素众多的社会系统工程,它具有全局性、综合性、长期性的特点。所以,要实现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把各种形式的依法治国实践放在党的统一领导之下,做到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统一步骤,避免政出多门,法出多道,各行其是。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各级立法、司法、行政执法等部门既要科学分工,各司其职,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又要依法密切配合,互相制约,协调动作,形成合力,改善执法环境,创造法治条件。
同时,我们应该看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还可以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当前,在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新形势下,如何有效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摆在全党面前的一项政治任务。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针,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执政方式的重要发展和进步。这一方针的实施,不仅不会削弱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而且是在新形势下巩固和实现共产党领导地位的重要保证。第一,党要领导人民通过法定程序制定法律,把党和人民的主张变为国家的意志和全社会的准则,这是党领导依法治国的最重要表现。第二,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都要带头自觉维护宪法与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办事,为社会做出表率,树立党组织和党员的良好形象。第三,各级党组织要通过法定程序,向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推荐具有法律素养的合格干部,保证其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这是党从组织上保障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职责。第四,党要严格监督人民群众的代表者和执行者——人民公仆,即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党组织要坚决反对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的现象,坚持查处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党员干部。这是保障依法治国方针实施不可缺少的监督机制。总之,提出和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保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管理国家,有利于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
只有同时具备了上述四个条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才能实现,也才能进而从根本上推进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民族的振兴。我国目前应从各方面下大气力,做积极的努力,创造这些条件并使其不断成熟,只有这样,我们国家才能以新的姿态迈向二十一世纪,为跻身于世界先进行列赢得自己的一席之地。
H. 我国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发展,公共文化服务,环境状况,民主法治等6方面会存在哪些问题
经济发展: 鼠目寸光,只顾眼前利益, 不能高瞻远瞩。 只是靠出卖固有资源,开发内房地产,占用容 住房耕地。 科技出口根本没有。
民生改革: 一个月补贴100元, 给狗买火腿肠都不够。 养老保险自己掏钱。
社会发展: 有还是没有啊?
公共文化服务: 是指性方面的吗?
环境状况: 看看卫星地图就知道了。
民主法治: 我没有选举权吧, 被抓的老虎们都养起来了啊?
I. 现阶段民族工作环境新特征是什么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存,民族地区经济加快发展势头和发展低水平并存等特征。
民族工作面临“五个并存”的阶段性特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存,民族地区经济加快发展势头和发展低水平并存,国家对民族地区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和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仍然薄弱并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趋势增强和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上升并存,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斗争成效显著和局部地区暴力恐怖活动活跃多发并存。
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不断推进,各项事业取得辉煌成就。同时,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发展,民族工作的环境和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9)法治文化促进了经济发展扩展阅读:
民族工作的相关要求规定:
1、要通过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法治观念,使法治成为人们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惯,内化为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障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坚持各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针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和困难短板,坚持以法治形式予以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