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怀柔城镇户口,单身,公积金每月扣699元,所得税220元,请问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最新政策: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其中,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
2.申请家庭上一年度家庭收入的标准要按家庭人口不同而不同:1人户家庭、2人户家庭、3人户家庭、4人户家庭、5人及以上家庭的年收入应分别低于22700元、36300元、45300元、52900元、60000元;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24万元,2人户家庭低于27万元,3人户低于36万元,4人户低于45万元,5人户及以上家庭低于48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要低于10平方米,且5年内没有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买经济适用房三步走
第一步 领取审核表
第二步 填表审批盖章
第三步 办理购房登记
今年初市政府颁发了<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二是申请购房者须是无房户或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此后本报不断接到读者电话.询问具备了以上两个条件的居民.该如何具体办理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手续.
日前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程序的通知(试行)>.现依据此通知内容.对读者的询问予以解答.
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应该到哪里领取?
答:申请购房家庭应按不同类别.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以上表格可以按标准格式复印.也可以从北京建设网(
http://www.bjjs.gov.cn
)下载.
问:表格填写完后.交到哪里审批盖章?
答:须核定家庭收入的申请购房人应如实填写核定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下列家庭购房.不需核定家庭收入.办理程序如下:
1.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如实填写审批表并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2.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审核表.并持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问:有关单位核准审批需要多少时间?
答: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
问:表格审批盖章后.到哪里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答: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须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问:购房时需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答: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购房.
问: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需办什么手续?
答: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家庭须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记.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问:对违反本市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如何处理?
答: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在预.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购房家庭的核定表.审核表或审批表以及房屋的户型.面积等资料报市开发办备案.
市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抽查.对不按本通知执行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开发建设单位和提供虚假证明的申请人及有关单位人员.由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纪律责任.问:二次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有什么新规定?
答:以上规定适用于本市城镇居民首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另行规定.
问:以上规定何时起执行?
答:自2001年1月1日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均须按本通知核定购房人资格.本通知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开发办负责解释.
1 按类领表
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别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 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 (以下简称审核表)。这些表格可以找开发商索取,也可自己到北京建设网便民下载栏下载。
2 填表领表
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6万元/年以下),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目前大部分人都填此表。
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大多为公务员或教师),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填表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
3 核定总额
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妇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如果夫妇双方职级、补贴面积标准不一样,以职级高者为准。
4 登记备案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没有户口簿的需要携带户口卡),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5 网上公示
市开发办将购房申请人资料挂在北京建设网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再到窗口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
6 持证购房
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自己看中的经济适用房指定地点登记购房。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购房家庭需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明。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⑵ 北京怀柔的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
1、经适抄房
北京市怀柔区规定,2人家庭申请经适房的,要求申请人取得本市城镇户口满3年,家庭年收入3.19万及以下,家庭总资产18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米及以下。
2、限价房
2人家庭申请限价房的,要求申请人取得本市户口,家庭年收入8.8万及以下,家庭总资产57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米及以下。
如果是市场租的住房不计入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到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领取并填写申请核定表。
⑶ 北京市怀柔区经济适用房公示在哪里查到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
1.北京市非农业户籍或具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
2.无房户或住房面积未达标户(没享受过公有待遇)
3.家庭上半场税前收入6万以下的
PS:正是北京市政府的人给我们讲课做的笔记,错不了的
呵呵...希望可以帮到你
⑷ 怀柔经济适用房问题!!!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折让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1%一3%的管理费。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成本价由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贷款利息、5%以内的利润)构成。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并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 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最大的区别有: 1、土地是划拨而非转让,所以经济适用房买到的时候没有土地使用权; 2、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套型都有国家严格的规定; 3、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必须满足国家相应的规定,也就是人均居住面积和家庭人均收入必须达到当地的相应标准; 4、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开发商不能随意定价、调价; 5、经济适用房在不同地区在转让中有不同规定,一般都是在一定年限中不允许转让; 6、经济适用房在转让中需向国家补缴土地出让金。
⑸ 怀柔的经济适用房在那里领申请表
怀柔区住保办 怀柔区青春路48号(区建委房改办) 刘红超 69641163
表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乡)回审核窗口领答取,咨询可联系住保办电话上面有↑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取得本区城镇户籍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相关标准根据本区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1次。
⑹ 怀柔区筑建委北房镇驸马庄经济适用房什么时候选房呀听说在5400元每平米,不知是否真实,有人知道吗
经区政府批准,驸马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已确定,为每建筑平方米5738元,装修标准按照《北京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两限房建设技术导则》的规定执行。开发企业在销售时可按照住房楼层、朝向上下浮动,其幅度不得超过基准价格的3%,分割零售单套整幢(单元)的浮动差价增减代数和为零,即整幢楼房平均价格每建筑平方米不得突破57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