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经济开发 > 西安经济适用房收入限制

西安经济适用房收入限制

发布时间:2021-01-21 14:34:02

『壹』 2012西安经济适用房月最低收入要求多少

经济适用房最新收入标准如下: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1515元,两人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为1667元,单身人员人均月收入标准为1818元。

『贰』 关于西安经济适用房条件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需具备七大条件

1、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版、未央区、灞桥权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5、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6、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30周岁以上。

7、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
4、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5、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叁』 关于西安经济适用房的问题

1、只要有一方是西来安户口,自有结婚证,符合条件的,基本上没什么问题,不用找熟人。把你的资料递上去,只要公示以后没人检举你就能批下来了。要看你想买多大面积的,找找熟人批准的的面积也许会大一点。比如你买的80平米的房子只批了60平米剩下20平米就的按物价局定的这块地段的。市场价买。
2、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的,但是5年以内买卖要按买房时所享受到的优惠价给国家补差价,5年后就不存在这个问题,只要有购房合同就可以对外租房。
3、那个银行贷款是看你们那个房子的开发商和那家银行签的贷款合同,银行对个人房贷放得很宽基本没有问题。
4、不会冲突,你爸买房是你爸买房,过户给你那是以后的事没有影响
5、你的估计有点太高了估计到不了那个价位,时间太短,除非人民币贬值的比较厉害有可能,毕竟是在纺织城。一个地方的发展不是5年的时间就可以的。毕竟离城里太远了,很多配套还不到位。能到4000-4500就不错了。

不知解释清楚没有

『肆』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家庭资产的限制吗或者存款限制

在西安市经济抄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中没有涉及家庭资产的问题,只是在申请表格中有涉及到,这是作为申请资格的参考的。目前,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
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
4、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5、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6、
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7、
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30周岁以上。

『伍』 关于西安的经济适用房的一些问题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经济适用房有全房产证。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折让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1%~3%的管理费。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成本价由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贷款利息、5%以内的利润)构成。 2、怎么样的条件在西安才可以买经济适用房?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市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全市人均建筑面积60%的家庭或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中低收入线标准(中低收入线标准由市政府每年公布,目前,中低收入线为家庭年收入不高于29800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在户型限定方面,单身家庭可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二至三人家庭为80平方米,四人以上家庭每增加一人可增加20平方米,最大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3、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流程是什么?需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首先在西安市房产交易大厦(西大街234号)一层办公大厅或经济适用住房销售部门领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并如实填写。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及党组织审核签字并盖章。《审核表》填写完毕并盖章之后,由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归属证明等)、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房地产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超面积部分按商品房算。 4、经济适用房审批公示期满后我该做什么?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市民,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 ”(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申请人应在公示后两月内领取审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此外,对实际购买面积超出核准购买面积部分,购买人应按规定,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补交差价款手续,补交差价款面积部分按商品房对待。 5、取得的审批资格证有效时间是多长?审批资格在一年内都有效,在这期间如果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房子,就需要重新填表审批了。 6、经济适用房的契税是如何收取的?经济适用房过户时,税费的优惠如下:1、符合相关规定的,买受人按1.5%而不是3%承担;2、交易费,转让人按1.5元/平方米而不是 3元/平方米承担。 7、经济适用房的大修基金怎么收取?《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12月23日起,房屋大修基金将按面积收取。新《办法》规定,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数额为: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小高层、高层住宅(7 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新旧标准有两个月过渡期。过渡期时间从2009年12月23日至2010年2月22日。过渡期内,新、旧交存标准并行。过渡期内,业主可自主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标准交存专项维修资金。过渡期后,一律按新标准执行。 8、经济适用房几年内办理房产证?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一样都是全产权,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都是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购房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书面凭证,其财产权利受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保护和规范。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否则开发商违约,业主拿产权证的时间会拖后。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的规定,预售合同购房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现房购房人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房产证的取得时间,则首先要看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房产证的办理首先以合同约定为准,您需要查看合同内对此是如何约定的,如果超出合同规定的办理时间,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同时如果项目在证件等方面存在问题,也难以顺利办理房产证,建议您就此问题咨询开发商。 9、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申请材料?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由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归属证明等)、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如果是军人申请,需要提供军官证等相应的证明。 10、经济适用房交房时都有什么费用,费用是多少?经济适用房交易税费标准和操作程序与普通房屋相同。交房的费用如下:1、目前各地执行的契税标准还有差异,对普通住宅(包括经济适用房),目前西安市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大修基金按下列规定交纳和提取: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商品住宅、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缴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存的首期专项维修资金是当地每平方米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5%至8%。目前陕西省的细则正在研讨当中,尚未出台,暂时仍按原标准执行,多层住宅的购房者按购房款百分之二的比例交纳,高层住宅的购房者按购房款百分之三的比例交纳。2 、天然气的收费标准是:2005年7月15日以前的建设项目,目前西安市居民共交三项天然气费用共2278元,其中包括760元建设资金、218元IC 卡费用和1300元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如果是2005年7月15日以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发商只要能提供给国家缴纳的城市配套费,居民安装天然气时只交2笔费用1518元,即1300元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和218元IC卡费用。消费者所交天然气费用不一,关键要看房地产开发商与天然气公司所签合同的年限。年限不同,收费的标准也不一样。3.其它费用,一部分交给开发商,另一部分交给物业公司。交给开发商的费用通常有:面积增加的补差款;违约金;管道天然气开户费;有线电视安装费;电话、宽带初装费;安防系统费用;产权代办相关费用;其他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费用。交给物业公司的费用通常有:预交几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水电周转金;装修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等。关于物业等方面收取的费用,各小区情况不一,您可以查看开发商收房通知书中费用一栏,也可以咨询相关的管理部门。衡量标准西安经济适用房准入条件 户口西安市城六区、长安区非农业户口人均面积家庭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45平方米收入家庭成员年收入情况说明(低于以下收入):1人12662元;2人25324元;3人37986元;4人50648元;5人63310元;6人75972元单身申请限制单身申请人年龄超过30周岁住房交易经济适用房的二次交易有5年之限。对于购买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时业主需要按房屋成交额的2%补交土地出让金;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出售。对象西安经济适用房供应标准 单身家庭60平方米二至三人家庭80平方米四人以上家庭每增加一人可增加20平方米,最大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在西安市房产交易大厦一层办公大厅或经济适用住房销售部门领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并如实填写。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及党组织审核签字并盖章。 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手续。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西安市房产资讯网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市民,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申请人应在公示后两月内领取审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

『陆』 我是西安一家国企职工,家庭共有成员四人,要申请经济适用房,年家庭收入应在什么范围,请具体说明,谢谢

一.西安经济适用房准入条件
1.户口:西安市城六区、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人均面积:家庭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45平方米
3.收入:家庭成员年收入情况说明(低于以下收入) 1人12662元;2人25324元;3人37986元;4人50648元;5人63310元;6人75972元
4.单身申请限制:单身申请人年龄超过30周岁
5.住房交易:经济适用房的二次交易有5年之限。对于购买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时业主需要按房屋成交额的2%补交土地出让金;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出售。
6.西安经济适用房供应标准
单身家庭:60平方米
二至三人家庭:80平方米
四人以上家庭:每增加一人可增加20平方米,最大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二.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
第一步:在西安市房产交易大厦一层办公大厅或经济适用住房销售部门领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并如实填写。
第二步: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及党组织审核签字并盖章。
第三步: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第四步: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西安市房产资讯网公示,公示期10天。
第五步: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市民,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申请人应在公示后两月内领取审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

『柒』 西安经济适用房收入证明月收入是否扣除三金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的收入标准是可支配收入,即扣除五险一金之后拿到手的工资

『捌』 《西安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办法》全解析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那么,西安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都有哪些条例?我们一起来看看。

第一条为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行为,促进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国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纳入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享受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向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普通居民住房。

第三条 本市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主管部门,依法对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施管理。

建设、房屋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六条 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构成。

第七条 开发成本包括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管理费、贷款利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基金项目。

第八条 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费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用于征用土地和拆迁补偿所支付的费用。包括:

(一)土地补偿费;

(二)安置补助费;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四)青苗补偿费;

(五)房屋等建筑物作价补偿费;

(六)临时安置过渡及搬家补助费;

(七)集体企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八)取得土地时发生的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

(九)征地、拆迁过程中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九条 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包括:

(一)工程勘察费。包括水文、文物、工程地质勘察费。

(二)建筑规划及设计费。包括建筑工程设计费,建筑规划测绘费用等。

(三)标底编制费。

(四)前期工程费。包括施工通水、通电、通气、通路及平整土地的费用。

(五)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建设中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条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列入施工图预(决)算项目的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

(一)房屋的土建(含桩基)工程费;

(二)水、暖、电、气、热、通讯、电视线路、消防、电梯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费;

(三)附属工程费;

(四)建筑安装工程建设中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含小区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包括:

(一)小区红线内基础设施建设费。包括小区红线内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绿化、消防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二)小区红线内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包括小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人防工程,公共停车棚、公厕、配电水泵消防房、垃圾转运站等配套公建费用,不包括商店、银行、医院、会所、地下停车场等营业性公共建设费用。

(三)其他住宅区基础设施建设费。

第十二条 管理费按照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之和的2%计算。

第十三条 贷款利息按照开发单位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筹措资金所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计算。

第十四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基金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收。

第十五条 税金依照国家规定的税目和税率计算。

利润按照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之和的3%计算。

第十六条 下列费用不得计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

(一)住宅小区内经营性设施的建设费用;

(二)开发单位留用的办公用房、经营用房的建筑安装费用及应分摊的其他费用;

(三)各种与住房开发经营无关的集资、赞助、捐赠和其他费用;

(四)各种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款;

(五)由于开发单位的原因造成超过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而发生的土地闲置费等;

(六)按规定已经减免的及其他不应计入价格的费用。

第十七条 开发企业应在项目开工前,向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定价申请。

已开工建设的商品房项目经批准转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开发企业应当在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前,向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定价申请。

第十八条 开发企业的书面定价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制定价格的具体项目名称、四至、规模、总建筑面积、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土地及城建手续办理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标准等内容;

(二)拟制定的价格水平;

(三)拟定价格与同类型建设项目(含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和商品房项目)的价格水平比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十九条 开发企业随书面定价申请附以下材料:

(一)开发企业工商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申报表;

(三)经济适用住房立项(核准)文件;

(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五)经规划部门审核、批准的总平面图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审核的建筑单体平面图;

(六)征地、拆迁安置等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七)建筑工程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合同书复印件及相关付款凭证;

(八)建筑安装工程预(决)算书及工程预决算评估认证报告书;

(九)城建交费单、土地使用税等费用付款凭证;

(十)其他应计入成本的费用付款凭证及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价格认证制度。

开发企业在向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定价申请的同时,须到具有价格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价格认证。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8-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更多房产资讯,政策解读,专家解读,点击查看

阅读全文

与西安经济适用房收入限制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中天高科国际贸易 浏览:896
都匀经济开发区2018 浏览:391
辉县农村信用社招聘 浏览:187
鹤壁市灵山文化产业园 浏览:753
国际金融和国际金融研究 浏览:91
乌鲁木齐有农村信用社 浏览:897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ipo保荐机构 浏览:628
昆明市十一五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规划 浏览:748
博瑞盛和苑经济适用房 浏览:708
即墨箱包贸易公司 浏览:720
江苏市人均gdp排名2015 浏览:279
市场用经济学一览 浏览:826
中山2017年第一季度gdp 浏览:59
中国金融证券有限公司怎么样 浏览:814
国内金融机构的现状 浏览:255
西方经济学自考论述题 浏览:772
汽车行业产业链发展史 浏览:488
创新文化产业发展理念 浏览:822
国际贸易开题报告英文参考文献 浏览:757
如何理解管理经济学 浏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