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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资源环境经济系统协调发展研究

发布时间:2021-01-21 12:36:01

1.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就业前景如何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是教育部设立的一门新的经济学学科。是研究人口发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相互之间关系的一个经济学分支学科。它运用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来揭示、分析人口经济过程以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基本规律和辩证关系,评价和指导制定相关政策。
一、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适合的工作(就业方向):
本专业知识面较宽,具有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扩展渗透的能力,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在市场经济中有广泛的就业路径。可到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政府部门和金融行业及其他类型企业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二、培养目标: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教研室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高层次理论人才,以及相应的宏观与区域性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及规划的高级研究人才。专业注重培养学生有广博的专业知识,有创新能力,有组织实际工作的能力,能熟练地应用外语。
三、主要专业课程:
主要课程包括: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总论、高级环境与资源经济学、高级环境政策分析、高级环境管理、环境与自然资源价值评估、环境社会学、农村环境保护社会调查与案例研究方法、环境经济模型原理与方法、环境经济与管理优化方法、西方经济学,计量经济学、财政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等。

2. 论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

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探析
李胜芬1,刘斐2
(1.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河北秦皇岛066004; 2.天津师范大学地理系,天津300074)
摘要:文章首先回顾了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理论,提出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内涵:一方面,要在
资源环境承载力范围内发展社会经济,追求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大化,另一方面,环境承载力是动态的,要依靠社会经
济发展不断提高,这两个方面是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在此基础上,详细论述了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
内容,并从社会经济发展、资源环境管理等角度探讨了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调控,通过建立节约型
国民经济体系、深化资源环境管理,实现区域一体化,以保证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实现。
关键词:资源环境;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环境承载力

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目标是实现人类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其中,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因此,认识和掌握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1协调发展的机制
“经济增长决定论”过份强调经济增长的“决定”作用,只认识到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的承载作用,而忽视其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反馈作用,对资源环境掠夺式开发导致严重的环境问题;“零增长理论”认为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使资源日渐枯竭,环境污染日益严重,最终必将危及人类生存,而使人类免于灾难或毁灭的根本途径在于经济的“零增长”,即主张人口和国民生产总值必须停止增长[1]。“零增长理论”相对于无视环境影响的经济发展,把自然看作单纯索取对象的观点来说是一种进步,但却走向另一个极端———把自然当作简单保护对象。因而,“经济增长决定论”和“零增长理论”都人为地割裂了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之间的内在联系,没有真正促进人类的发展。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是人类社会大系统中对立统一的两个矛盾体,二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一方面,资源环境系统的物流、能流是社会经济系统物流、能流的来源,社会经济系统是资源环境系统物流、能流持续流动的保证。也就是说,社会经济发展以开发利用资源和环境为基础,开发资源、治理污染和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需要社会经济的发展来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另一方面,社会经济系统的发展要消耗资源,对环境带来不利影响,会破坏资源环境系统的平衡,资源环境系统的失衡会削弱社会经济系统的发展。资源环境有一定承载力,社会经济发展必须在其承载力之内,超过这一阈值,会引发资源
短缺、环境恶化。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之间这种耦合作用必然要求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因此,要真正促进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遵循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之间的耦合规律。在资源环境承载力阈值之内,合理配置各种资源,最大限度地承载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协调一致,并不断提高人类社会大系统的有序程度,达到最和谐、最优化和整体效益最大化。

2协调发展的内涵
2.1 社会经济的发展应在资源环境承载力阈值之内资源环境承载力指某一资源环境状态和结构在对人类生存发展不发生不利变化的前提下,所能承受的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在规模、强度和速度上的限值[2]。人口的增加、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城镇规模的扩大等都应遵循资源环境条件的约束,使人类活动对资源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控制在资源环境承载力阈值之内。具体包括3个相辅相成的方面:(1)人类使用可再生资源的速度不能超过其再生能力。(2)人类使用不可再生资源的速度不超过其可再生替代物的开发速度。(3)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速度和数量不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
2.2 在可持续基础上,达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大化社会经济的发展不能脱离环境承受能力,要保

持可再生资源的的永续供给,不可再生资源的集约使用,保持生态系统良性循环,还要依靠科学技术。从理论上讲,要素投入量的增加是有限的,而技术进步是无限的,科技进步可以使等量的资源投入产出更多[3]。因此,要在资源环境的承载力阈值之内,加强科技创新,充分利用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争取社会经济最大限度的发展。具体包括:(1)切实实施“科教兴国”战略。(2)积极开展产学研的联合与协作,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形式的科技开发机构,推动全社会创新。(3)不断加大技术改造的投资比重,努力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改造传统产业,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持续利用

2.3 依靠社会经济发展,提高资源环境承载力
资源环境的承载力是动态的,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实现持续的最大化发展,还要不断认识资源环境对发展的支持与约束规律,突破原有资源环境的承载力,在发展社会经济的同时,采取一定的措施提高资源环境系统对社会经济系统发展的承载能力。具体包括三方面内容:(1)可再生资源的承载力是其再生能力的极限。通过投入必要数量的活劳动及物化劳动来人工增殖生物资源,使再生资源的年更新总量增加,提高其承载力。
(2)不可再生的矿物资源是在长期的生物地球大循环过程中形成的,其承载力由储量决定。在加大勘探力度、发现新资源的基础上,不断突破资源品位极限,扩大开发广度,加强综合利用和深度加工能力,使同样的资源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最大的作用;同时,不断开发替代的可再生资源。
(3)不断采用新技术、新手段,减少人类社会经济活动造成的污染物排放量,采用生物措施、工程措施,运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手段,增强环境净化能力,发展环保产业,提高环境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承载能力。

3协调发展的政策调控
实现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除了从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系统内部着手外,还要进行必要的政策调控,协调两系统的相互作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保证其机制良性运转,见图1。
3.1建立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
我国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是符合国际通行的SNA模式,未包括自然资源与环境的耗竭成本核算,制约了资源环境的合理配置,加重了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要改革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用“绿色GNP”取代传统的GNP[4],确保环境成本和资源内在化到使用者身上,促使他们以可持续的方式利用资源和环境财产。建立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主要包括:
(1)设计绿色GNP和绿色GNP核算指标,使有关统计指标和市场价格较准确地反映经济活动所造成的资源和环境变化。
(2)在人口方面,完善人口政策,提高人口素质,转变生产和消费观念。
(3)产业结构方面,鼓励发展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加大科技投入量,不断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结构的完善和升级。
(4)大力发展资源和环境保护产业,加强资源的保护、再生和环境的治理、恢复。
3.2以经济手段为主,深化资源环境管理
对资源环境管理,不论是市场手段还是政府措施,它们在资源环境配置中都具有各自的优势和局限性,存在着市场和政府的双重“失灵”,只有市场与政府二者有机结合,市场起基础性作用,政府起主导性作用,它们互相补充才能使各自的“失灵”最小化,达到比较理想的配置效果。
(1) 建立有效的资源环境财产权制度。在资源环境管理中,强化资源环境立法和执法,以环境税、补贴、押金返还制度、人工市场方法等经济手段为主,以行政、法律手段为辅对资源环境的配置进行最恰当的干预,来补救因“市场失灵”带来的损失[5]。
(2) 改变环保投资管理方式,由重视环保投资数量转变为同时重视环保投资质量;由重视运用行政手段转变为运用经济手段[6]。环保工业要求高新技术,而技术开发有较大风险,一般投资主体对其投资热情不高,因此,在政府直接向环保工业投资的同时,财政进入政策要通过有力的税收、信贷和价格杠杆对多方面的投资行为加以调控,鼓励投资主体向环保工业投资。
(3) 大力实施ISO14000系列标准。ISO14000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并不断完善的有关“环境管理”的国际标准,强调加强环境管理、预防污染、持续改善环境行为、减少资源浪费,其最终目的是促进可持续发展。它的运行可以使环境管理更为科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节约资源、降低物耗、减轻污染,更好地发挥资源环境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持力。
3.3区域一体化
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最终落脚点必然是一定的区域。由于现行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管理分属于不同的部门,所以,在具体操作中二者之间的关系很难协调。要改革政府管理体制,打破一行一业、一市一地的局限性,针对不同区域,制定关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管理的协调政策。
(1)成立全国资源与社会经济协调政策委员会,对全国范围内有关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问题做出科学的决策。
(2)根据区域资源与环境特征在全国范围划分几大区,成立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管理委员会,进行区域管理。
(3)成立地方资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管理机构,运用有力的行政、经济、法律等调控手段,在合理保护利用资源环境的基础上,促进社会经济的最大化发展,真正实现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蔡宁.国外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理论研究[J].环境科学进展,1998(2):66-72.
[2]崔凤军.环境承载力初探[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1995(1):76-80.
[3]胡皓.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实践[M].西安: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342-375.
[4]王金南.环境经济学———理论、方法与政策[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241-242.
[5]王铮.区域管理与发展[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195-199.
[6]马秀岩,武献华,钱勇.可持续发展战略:视角下的环保投资管理方式[J].财经问题研究,2000(4):35-40

3.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的就业前景好不好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是设立的一门新的经济学学科。是研究人口发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相互之间关系的一个经济学分支学科。它运用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来揭示、分析人口经济过程以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基本规律和辩证关系,评价和指导制定相关政策。
一、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适合的工作(就业方向):
本专业知识面较宽,具有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扩展渗透的能力,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和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在市场经济中有广泛的就业路径。可到高等院校、科研单位、部门和金融行业及其他类型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二、培养目标: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教研室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高层次理论人才,以及相应的宏观与区域性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及规划的高级研究人才。专业注重培养学生有广博的专业知识,有创新能力,有组织实际工作的能力,能熟练地应用外语。
三、主要专业课程:
主要课程包括: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总论、高级环境与资源经济学、高级环境政策分析、高级环境管理、环境与自然资源价值评估、环境社会学、农村环境保护社会调查与案例研究方法、环境经济模型原理与方法、环境经济与管理优化方法、西方经济学,计量经济学、财政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等。

4. 资源,生态环境,经济系统的协调运行

环境问题是当今国际社会的普遍问题,这一问题在我国尤为突出,由于特殊的国情,我国的环境问题呈现出与众不同的原因,并且随着西部大开发的逐步深入开展,环境法治也显得尤为迫切,但现行的环境法制建设存在诸多的弊端。本文探讨了我国环境问题的成因的特殊性,并对当今的环境法制建设,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建议。 [关键词] 环境 环境法治 环境问题 环境是相对于某一中心事物而言的。与其一中心事物相关的周围事物称为这一中心事物的环境。中心事物不同,环境的概念也就有差异,相对于人类而言,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1)它既包括生活环境,也包括生态环境。环境问题可分为两类,地震、火山、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问题是第一类环境问题,而“由于人类活动作用于人们周围的环境所引起的环境质量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反过来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和健康所产生的有害影响的现象”(2)是第二类问题,笔者在本文中所要阐述的环境问题也即第二类环境问题。 近几年来,我们国家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已不仅仅是社会发展某一环节问题,而是关系全局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而在市场经济日益成熟,法制建设逐步推进的今天,把环境保护纳入法治进程的轨道,以法治为主的综合治理,应该说是当前环境问题解决的最优方案。本文试就我国的环境问题及环境法治作一下探讨。 一、环境问题的产生和我国环境问题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环境问题的产生 环境问题自古有之,它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发展的,不同的历史时期其环境问题也不相同,依据历史时期的不同,我们可以把环境问题分为两种,一种是传统意义的环境问题,这主要是指在工业革命以前人们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所导致的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即由于过分开垦荒地,滥伐林木、过度放牧,掠夺捕捞等而引起的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草原退化、水生生物资源日益减少,旱涝灾害频繁等等。例如,“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把森林通通给破坏了,但是他们梦想不到是,今天也竟因此成为荒芜不毛之地。因为他们使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失去了积聚和贮存水分的中心。”另一种就是现代意义上的环境问题,它是指在工业革命之后,随着工农业变速发展和城市化,除了上述自然资源的破坏加剧外,正引起了“三废”(废气、废水、废渣)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和农药污染等更加严重的环境问题,其污染的广度深度已大大超过了从前所引发的大量的“环境公害”事件(也称环境公众受害,指人们对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所造成的社会性危害,包括环境破坏),如大家都知道的1984年12月3日印度博帕尔农药厂毒气渗漏事件和1986年4月26日苏联切尔诺贝核电站放射性泄漏事件,这两起事件到现在让人想起来都还有某种恐惧的感觉。 (二)我国环境问题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1、我国环境问题的现状 当前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已发展到威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世界性的重大社会问题,人类所面临的新的全球性和广域性环境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全球性广域性的环境污染;二是大面积的生态破坏;三是突发性的严重污染事件。 目前,发达国家当前的环境问题主要是环境污染,发展中国家主要是环境破坏,而在我国,则同时存在着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这两类环境问题,并且已十分严重。据统计,我国是世界上环境污染物排放量最大的国家之一,全国污染物的年排放量达4300余万吨,(其中烟尘约2800万吨,二氧化硫约1460万吨);1988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为368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68亿吨,处理率仅为27%,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也相当严重。目前,我国水土流失面积已由解放初期的116万平方公里扩大到150万平方公里。(3) 环境污染和破坏给我国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极其惊人的。现在就让我们来看这样一组数据:据80年代初的不完全统计,环境污染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是690亿元,部分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65亿元共计955倔元,约占当年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的14%左右。从这样一组数据中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到,我国严重的环境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这势必对我国以后经济的发展极为不利。 2、我国环境问题的原因分析 环境问题在我国如此的严重,究其原因应该说是多方面的,既有自然地理因素,亦有经济、人文社会等因素,而且我们国家的具体国情又使其具有特殊性,下面笔者将分别进行一下具体的阐述。 (1)经济因素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时期,同时也是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时期,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历史来看,这个阶段正是生态环境问题最严重的时期,因而我国在这一时期承受的生态环境压力会更为沉重。 第一,经济发展引起的环境问题恶化。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对社会生产力的极大解放,这种解放刺激了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但与此同时,对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和各行业污染物排放量也会随之高速增加。然而,由于国民经济尚处在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转型时期,人们只关注于经济增长的数字,却往往忽略了其背后所付出的沉重代价:对资源的掠夺式开发造成环境的极大破坏;我国近年来的生态环境问题呈几何级数增长。 第二,经济利益与环境保护的冲突。市场经济发展所追求的是高额利润,是相对少数人的利益,而环境保护则是多数人的利益,二者是对立状态,法律对这种显性冲突的社会关系,比较容易做出规范。而我国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经济利益的主体和环境利益的主体具有统一性。但近年来,我国农村环境恶化尤为明显,一些乡镇企业的农民为“脱贫致富”,宁肯容忍环境污染对国家、所在集体和本人的损害。对此,国家不得不采取强制措施关闭“十五小”企业。但在一定意义上,政府既是冲突调解者,又常成为冲突的一方(地方利益),违法阵营庞大,法律执行的难度极大。 (2)人文社会因素 “生态学作为一门科学,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一直就与‘人类社会’结下了不解之缘,如果说前期的生态学更多地显示了自然属性的话,那么现代的生态学,则更强烈地显示了它的社会属性这一面。”(4)环境问题最明显的是人文社会的原因,我国的环境问题,从现行的角度看,这方面的因素影响更为巨大。 第一,我国人口众多,环境的资源压力大,环境问题与人口有着密切的互为因果的联系。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一定地理环境和生产力水平的条件下,人口增长应有一个适当比例,人口问题与环境问题是当代中国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庞大的人口数量及快的增长,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可以这样说,我国的人口问题是短时期内很难扭转的最大社会问题之一,这是用不着忌讳的。人口问题导致了我国资源的绝对短缺,因而往往出现了对资源的无节制开发的现象,这种现象伴随着惊人的浪费,给我们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第二,公众环保意识普遍较差。“所谓环保意识,是指人们在认知环境状况和了解环保规则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基本价值观念而发生的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它最终体现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行为上。”(5)目前我们国家的大多数人对于环境问题的客观状况缺乏一个清醒的认识,据调查,国民对于环境状况的判断大多是态度中庸,无敏感性,对许多根本性的环境问题缺少了解,甚至是根本不了解,而且还有相当一部分的社会公众不愿意主动地去获取环境知识。2000年“世界环境日”前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教育部联合进行的对全国公众环境意识的调查报告得出的结果是,我国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知识水平还都处理较低的水平,环境道德较弱,我国公众环境意识中具有很强的依赖政府型的特征,政府对于强化公众环境意识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从这些大量的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的国民的环保意识是有多么的差。一国的国民的环保意识如此的差,可以想象这个国家的环境问题又是怎样的一个状况了。 第三,环境问题与贫困等其它的社会问题交叉在一起,又有形成恶性循环的趋势。环境问题在当今世界各国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是从总体上来看,我们可以归纳出这样一点,富国的环境问题主要是与污染物相关的环境污染,而穷国环境问题主要是与自然资源相关的环境破坏,前者比较容易得到防治和恢复,而后者的防治和恢复则要困难的多。我国的环境问题也有类似情况,在平原、沿海及大城市等经济发达的地区,环境问题主要以以环境污染为主,如今经过不断地治理正在不断有所缓解;而西部相对贫困地区,环境破坏引起的生态环境恶化十分严重,且日益呈现出环境问题与贫困同步深化,形成恶性循环的趋势。 二、对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的几点思考 环境法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包含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此笔者就对我国的环境法制建设作以下几点探讨即对我国环境问题作几点法治化的思考:立法观念的转型与立法实践的加强、执法与司法的改进、法律监督的强化、公民环保意识与守法观念的强化、对环境构成物的物权归属思考。 (一)立法观念的转型与立法实践的加强 我国环境保护法颁布二十多年来,法律的调整范畴基本上未发生什么重大的变化,环境法在立法上升也未转型,依然是以环境污染防治法为核心的传统型环境法体系。事实上,环境保护不仅包括对已有污染的治理,还包括对现有环境的保护。然而我国的立法长期忽略了这一方面,这也是造成我国目前自然资源保护不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国家环境总局负责人在谈到西部环保工作时强调,“一定按照江总书记,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要求,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并重,生态建设与保护并举,城镇污染治理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并重,统筹兼顾综合决策的方针,力争实现西部环境事业的跨越发展。 环境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执行的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和总称,即把环境保护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对于中央立法而言,就要本着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立足于全面统筹兼顾的原则,遵循法制统一,确立环境管理体制,建立高效的组织机构即环境管理机构来承担指导和协调任务,通过立法明确有关机构的设置、分工、职责和权限以及行使职权的程序,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并进步确定有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违法责任,只有对违法者实施制裁,才能使受害人权利得到有效保护。目前,我国环境立法中对污染环境罪与国家环境立法主要是全国性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国家环境立法具有根本方向性与原则性,是全国人民的环境活动法则,是地方立法的依据,是环境立法的关键。如今,我们国家存在着规定污染防治规范多而生态资源保护措施少的缺陷,这应该是今后环境立法修改的重点。 地方环境立法是享有立法的地方权力机关和相应的地方行政机关制定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和规章法规,它是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的主要手段,又是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管理本地环境保护事务的保证措施。地方环境立法必须坚强化环境管理,突出重点,兼顾其它的指导思想,坚持为环境管理服务,以环境保护工作的中心为环境保护立法的重点,具体说来,有如下原则:①建立大环境立法体系的原则,如前所述,国家环境立法存在着污染防治规范多而生态资源保护措施少的缺陷,与此对应地方环境立法中也存在着侧重污染防治立法而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的现象,从而造成了实际工作中重污染防治而轻生态环境的保护,使环保工作缺乏全局性考虑。坚持大环境的立法原则是要求在地方立法中运用生态学观点将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作为一个有机体考虑,以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各类灾害等规范组成一种标本兼治的大环境体系,②强化污染责任制原则,进一步明确和加强污染者的法律责任感。地方立法应将国家立法中污染者与责任具体化明确化,谁污染谁治理,这本来就是环境保护的一个基本原则。在市场经济的体系下,市场主体具有趋利性,往往出现一些企业为了眼前短暂的经济利益宁愿被罚也不去治理污染的现象。因此,加强地方环境立法,强化污染者的责任已刻不容缓,这应该说也是权利义务原则在环保法中的体现。③坚持现实性与超前性相结合原则,各地方的污染状况不同,环保的具体任务也不尽一样,这就要求地方立法以本地事实为依据,坚持国家立法的原则性与本地实际的灵活结合。同时,由于总结性立法往往带有明显的滞后性,而社会关系不断发展,地方立法应在科学预见基础上超前立法,以弥补国家立法的滞后性。 (二)执法与司法的改进 我国环境保护一直强调以行政为主导,政府起到主导作用。从近几年的发展趋势来看,我国的环保行政主导一直呈现出不断加强的趋势。目前,环保工作的重点是加大环境执法的力度,这使环境行政主导的特色更加鲜明,行政主导固然有其优势,如具有较高的效率,能适应我国生态环境复杂的特点,但其局限性也很明显。首先,它主要适用于污染防治,而对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则另当别论;其次,行政主导具有严格的隶属关系,很容易出现部门分割,条块分割,不能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造成体制上的混乱;再者,行政主导的方式降低了环境司法的地位和功能,也降低了环境执法的功能,使司法的作用微乎其微。因此,要实现环境法治,必须改进执法与司法。但是应当如何改进执法与司法呢?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首先,污染防治要向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相融合的行政刑法方向发展,将现行大量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具有刑事责任性质的处罚,检察机关应积极参与其中。 其次,生态保育要逐步扩大民事保护的范围而缩小刑事责任的范围,这要取决于民法物权的完善,与取决于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关系的正确处理以及大众环境意识的提高等各种因素。 再次,建立起以检察院为主体的公益诉讼制度,检察院代表环境公害的受害者提起诉讼。现行环境侵权诉讼是由民法通则规定的,由于环境侵权的受害民众较广,在诉讼中容易出现“搭便车”现象,不利于共同诉讼人的共同求偿,而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能够克服此弊端,并且在当今我国公众法律意识普遍淡薄的情况下实施此举不失为良策。 最后,要正确理解和掌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笔者认为,在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系统工程中,执法是末端环节,前面的问题不解决而仅靠末端一刀切,无异于以堵口子治洪水,是治标不治本,甚至会激化矛盾,为环境法治的发展埋下隐患。 (三)法律监督力度的加大 由于我国实行环境保护行政主导,权力相对集中,行政部门自由裁量权较大,因此法律监督尤为重要。“如果说法治在法律调整机制中是把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实现义务的活动等法律现象聚合起来的重要手段,那么法律监督则是使法治在法律调态各个阶段得到有力保证的重要法律措施,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严格有力的法律监督,也就没有法治。”可见法律监督的真正价值不是在于形式,而是在于力度。 我国环境法律监督大体包括: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舆论监督、各政党和社会团体组织的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司法监督等几类。 权力机关的监督在近年来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多次听取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资源与环境保护的工作报告,对如何推动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实施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而且坚持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组织并一直坚持进行中华环保世纪行和环境执法大检查等活动。 行政机关的监督以环境监理为核心,成立了专门的环境监理机构,旨在加强环境执法力度。 各政党的社会团体组织的监督主要以舆论监督的形式出现,但我国舆论监督制度程度很低,因而总体上作用很有限。 司法监督主要是司法监督职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在环境监督领域这块基本上是空白。 人民群众的监督主要再现为以环境评价制度等为内容的公众参与,而公众参与首先取决于公众环境意识,其次取决于制度的保证,我国在这两个方面都存在许多问题,人民群众的监督基本上只具雏形,缺少操作性规范,力度亦很有限。 (四)公民环境意识与守法观念的加强 这里,公民的环境意识与守法观念,不只是普法教育与司法权威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公民法律信仰的培养问题。欧美等发达国家,通过资产阶级革命使民主与自由深入人心,法治现代化道路已达三百年之久,而中国由于长期封建统治思想根深蒂固,现代法律并非本土产物,对法律总持一种排斥态度,尤其是环保法,历史上只有破坏环境与自由,而无保护环境的传统。同时在公有制条件下,自然资源权比较抽象,人与自然的关系长期以来被处位于劳动者与劳动对象的经济关系而不是法律关系,由此,环保意识的深入人心需要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五)对环境构成物的物权归属思考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水面资源等自然资源是构成环境的主要方面,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在我国这些财产所有权都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也就是共有制度,这种所有制在一定时期内使用权是所有权是相分离的,尽管法律明确规定使用人“有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6)但使用人往往为了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而逃避这种义务。当然,当前我国存在多种因素影响,但外部性影响是十分重要的。外部性是指行为人私人成本社会成本,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相一致或不一致的情况。外部性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指行为人的私人成本大于社会成本,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的行为。由于此时行为人的贡献多而获益少,其产生的动力就会不足。相反,负外部性就会导致个人的收益大于社会收益,而导致将成本的转嫁社会或他人,例如通过损人利已或损公肥私等手段。 正因为这种外部性对行为人的影响。实际中行为人往往会置社会利益于不顾而追求个人利益。例如我国为了保护环境而实行的“退耕还林”政策与“封山育林政策”这显然会减少农民与林木工人的收入,而政府却没有有效的措施去补偿他们的损失。所以,许多地方盗伐、乱伐现象就屡禁不止。 但是,如给与私人更长的承包期,“私人的物品往往受到最大可能的保护”。(7)从这种观点出发,中国人往往有珍惜自己财产的传统,相信人们会从自身的长远利益出发,做到最大的保护。在这样的基础之上,政府再加以宏观调控,效果应该是非常明显的。所以,改革我国目前的自然资源所有权的模式就是很值得思考了。 三、简短的小结 环境法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并非朝夕而就,并且,由于我国国情和环境问题成因的特殊性,因而从国外的治理环境举措中(相对于我国环境问题的解决)并没有多少可以值得借鉴的经验。我们只有立足于本国的实际情况,去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的切实可行的法治化的道路。这应该说是一个长期而又艰难的过程,而泱泱大国,法治先行,时代赋予我们的法治保护环境的重任,我们也必将沿着这条路一直向前。 〖参考文献〗 (1)《辞海》,上海古籍出版社,348页 (2)同(1) (3)《中国环境公报》,1988—12—30 (4)马世俊著:《中国生态学透视》,北京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5)洪大用:《当代中国环境问题》,载《教学与研究》1998年8期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7)亚里士多德著:《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328页

5. 论资源、环境、经济、人口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

资源环境,经济抄,人口协调发展是袭一条十分可取的国家发展之路,也是我国现阶段谋求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基本国策。具体来说资源环境,经济,人口协调发展可以促进生态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立,可以使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资源环境生态效益实现协调最大化;为人民的生活创造舒适的环境,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所需的资源,为国家的长期繁荣奠定良好的资源环境基础;同时还可以有效解决有人口过度增长,资源环境恶化带来的大量社会问题和矛盾,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保证国家政权的稳固。

6. 环境与经济如何协调发展

我国环境变化的趋势 1.由于温饱问题的基本解决,正在努力实现小康目标,这就使贫困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逐渐缩小,而增长对环境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

2.由于改革的逐步深入,产权明确化的资源系统的环境将趋于改善,而产权模糊的资源系统的环境将趋于恶化;

3.城市环境污染的相对强度将缓慢下降,而农村发育起来的乡镇企业和新城镇环境污染的相对强度将逐步提高。这样一来,一部分环境将改善,而另一部分环境将趋于恶化。同时,全球环境变化对我国的影响将呈上升趋势。环境趋势的变动,取决于技术进步的速度、改革的力度、政府的环境战略和政策实施的有效程度。

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思路
一、实施持续发展战略持续发展是21世纪,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正确处理和协调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相互关系的共同发展战略,是人类求得生存与发展的唯一途径,是解决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明智的选择。我国人均资源有限,人口不断增长,生态环境压力日益加剧的情况,也要求必须走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牢固树立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意识 持续发展与协调发展,绝不是少数人的事,而是全国人民的事业。无论是国家领导人,还是普通公民,都应高度关切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充分了解人类活动与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的密切关系,并对未来发展持积极负责的态度,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三、选择与建立非传统的现代化模式纵观已经或者大体工业化国家的传统现代化道路,都是靠以资源的高消耗、环境的重污染来支撑经济高速增长的。面对我国的人口、资源、环境以及经济发展状况,我们只能选择与发达国家不同的人口、环境、资源组合方式。实际上意味着选择一种非传统的现代化发展模式。
四、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道路坚决把保护环境当作我国进行现代化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来抓。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谁污染谁治理和强化环境管理的三大环境政策,并通过把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以法律、法规形式固定下来,把环保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大力宣传教育,把不断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作为一项长期的基本任务。

五、建立科技“引推型”人口资源环境发展战略要努力发展科学技术,建立科技引导和推动型的人口资源环境发展战略,推动经济与科技的结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六、正确处理控制人口数量与提高人口素质的关系在今后几十年中,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始终是解决中国人口问题的首要任务。中国人口政策的着眼点应当是如何为推进中国的现代化准备良好的人口条件,最终目的是为了人民全面发展,为了满足广大人民日益提高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需要。因此,这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解决中国人口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改革和发展,才能根本改变传统的生育观,使我国人口健康发展,并与资源的开发和环境的改善协调起来。

七、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资源管理的关系 制定和实施包括自然资源因素在内的价格改革方案,并逐步修订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等内容,以期从根本上改变“资源无价、原料低价、产品高价”的扭曲的价格体系,达到资源永续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环境质量改善、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目的;实行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对资源使用部门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和转让制度;并建立资源核算制度,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强化资源产业地位,转变产业运行机制,促进产业良性发展。

八、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经济建设、城市建设与环境建设应该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政策,是中国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的有益尝试,应予以坚持和完善。

7.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归根到底是人与自然的关系。

解决环境问题,其本质就是一个如何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问题。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人与自然从远古天然和谐,到近代工业革命时期的征服与对抗,到当代的自觉调整。

努力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文明,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这一矛盾运动和对立统一规律的客观反映。

有些同志认为环保与经济发展是对立的,认为要保护环境必然要牺牲经济的发展。

这些年的实践证明,正确处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二者是可以相互促进的,可以达到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美国的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状况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可资借鉴的范例。

(7)安徽省资源环境经济系统协调发展研究扩展阅读:

环境保护一般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

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

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

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提出: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

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铁路、公路干线、大型港口码头、机场和大型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

农垦和围湖造田活动、海上油田、海岸带和沼泽地的开发、森林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

新工业区、新城镇的设置和建设等对环境的破坏、污染和影响。

8. 实现我国人口与资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的关键是什么

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9.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的研究内容是什么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是用现代经济学的方法研究自然资源与环境资源配置的问题。包括七大核心理论,即环境经济手段理论,资源环境价值核算理论,绿色国民收入核算理论,自然资源经济理论,能源经济理论,循环经济理论,国际环境经济理论,最后还有资源与环境经济政策。参见沈满洪著《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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