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山东这个城市规划建地铁,总投资230.85亿元,会是哪个城市呢
说到山东相信大家都不陌生,经济实力很强,境内很多城市都发展很不错,尤其是省会城市济南和青岛,一直位列前茅,这与重视交通建设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与交通有着密切的关系,一路通,百业兴。山东占地面积最大的城市临沂,如今发展得也不错,境内旅游资源丰富,也在积极建设交通建设,为的是促进旅游业发展,带动经济增长。
临沂地铁1号线的建设将结束临沂不通地铁的历史,缓解地面交通压力,提高城市形象,带动经济发展,掌握主动发展权。同时对于临沂市的旅游业发展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所以大家是不是很期待临沂地铁1号线的建设呢?
② 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 每年有多少个名额
你好,以下是关于年的发展计划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济南市2015年度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10-09 15:27:55点击次数:286次字号:T|T
各会员单位:
济南市科技局发布2015年度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现有山东省网商协会、CiiiC联荷电子商务产业园为大家提供申报服务,具体政策如下:
各园区、有关企业:
按照济南市科技局工作计划安排,2015年市级科技计划申报于10月9日开始,10月31日结束。在此期间申报的项目作为2015年第一批预评项目,此后申报的作为第二批或2016年备选项目。请认真学习领会《2015年济南市科技发展计划编制指南》(详见附件1)的文件精神。项目按承担单位的行政区域隶属关系和行政隶属关系逐级申报。申报项目单位需在新申报系统重新注册,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计划类别要求,从网上申报到科技计划管理系统。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下载相关表格文件,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及《济南市科技发展计划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纸制文本简稿,报送至CiiiC联荷电子商务产业园服务中心和山东省网商协会(奥盛大厦6层)进行统一系统注册及材料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网上审核推荐。
山东省网商协会
2014年10月9日
③ 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摘要
大众网-大众日报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必须继续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
一、发展背景和发展目标
“十一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作为、科学务实,努力克服重重困难,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主要任务目标顺利完成。面向未来,我省的发展站上了更新更高的平台。
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9416.2亿元,“十一五”年均增长13.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6000美元。地方财政收入达到2749.3亿元,年均增长20.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完成8.1万亿元,年均增长22.5%。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达到5.3万亿元,年均增长18.9%。
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农业连续8年增产,粮食总产达到4335.7万吨。制造业强省建设成效显著,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2万亿元以上。服务业规模和质量逐步提升,增加值达到14429亿元。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9.1:54.3:36.6。
可持续发展取得新成效。耕地总量实现动态平衡,保有量超过1亿亩,有效灌溉面积达到7464万亩,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累计分别下降22.1%、20%和18%,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以能源资源过度消耗、环境污染为代价的增长方式得到有效遏制。
创新型省份建设取得新突破。拥有中科院3个研究所、19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实验室、29个国家质检中心,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海洋科学综合考察船、国家深海基地等重大科学工程落户山东。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00家,居全国首位。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年均增长超过30%。
协调发展呈现新亮点。国务院批复实施《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和日照钢铁精品基地建设扎实推进,省会经济加快发展,突破菏泽成效明显。城乡面貌显著改善,城镇化率达到49%,实现村村通电、通电话、通汽车,通自来水率达到90%。
改革开放形成新局面。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非公有制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4%。资本市场逐步完善,直接融资额五年累计达到2900亿元。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机制不断完善,财政对“三农”累计投入4718亿元,年均增长36.1%。政府职能转变的步伐加快,教育、文化、医药卫生、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领域体制改革力度加大。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格局基本形成,已与国外建立友好城市168对、友好合作关系城市165对,进出口总额累计7036亿美元,年均增长19.6%,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实际到账累计463.9亿美元。
民生建设得到新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持续加大,财政对民生投入累计7004.5亿元。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加快、结构优化,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6个百分点以上,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达到1∶1。城乡医疗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98.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9.6%。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6岁。五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成功举办了奥帆赛、残奥帆赛和第十一届全运会。累计新增城镇就业553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715.9万人,实现城镇家庭就业动态消零。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9946元和6990元,年均分别增长10.5%和8.7%。
“十二五”期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上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有基础有条件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但国内外发展环境错综复杂,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转变发展方式的外部压力加大、内在要求迫切,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实现由大到强的历史跨越,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
“十二五”期间,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牢牢把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坚定不移地以富民强省为目标,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指导原则:
坚持结构调整。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构建扩大内需长效机制,放大消费拉动作用,调整优化投资结构,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大力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
坚持创新驱动。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深入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打造高端人才聚集地,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
坚持统筹兼顾。把统筹兼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方法,统筹经济与社会、海洋与陆地、城市与农村、东部与中西部、当前与长远,加快实施重点区域带动战略,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区域良性互动、协调发展,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
坚持民生优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实现富民与强省的有机统一,共建共享和谐社会。
坚持绿色发展。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加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保护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加快生态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营造美好家园。
坚持改革开放。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破除发展障碍,化解发展难题,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增强发展的融合性和开放度,更高水平参与国际分工,积极推动国内区域合作,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
推动和实现我省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必须坚持“一线三点”的工作思路,在各项工作中体现强省建设的内在要求,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着力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断取得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新成就。
发展目标:
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到2015年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7∶48∶45,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4%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5%以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重大进展。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55%以上,力争新农村建设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海陆资源互补、产业互动、布局互联,海洋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3%,东部率先发展、中部加快崛起、西部实现跨越,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社会建设明显加强。教育质量和结构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全社会文明程度大幅度提高。社会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平安山东建设深入推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生态环境优美宜居。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森林覆盖率达到25%,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展现生态山东、绿色山东的新形象。
人民生活殷实富裕。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争取农民收入实现更高增幅,逐步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均期望寿命力争达到77岁,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明显提高。
经过全省人民共同努力奋斗,使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人民富裕文明程度普遍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更加牢固。
二、区域统筹和发展布局
构建产业布局合理、区域发展协调、人口聚集加快、城镇体系完善的发展格局。
(一)经济布局。深入实施重点区域带动战略,促进区域经济相互融合发展。一是加快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精心组织实施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加快实施国家批复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海洋经济改革发展示范区和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作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主体力量,要发挥全省优质资源富集地带的优势,努力建成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高端产业聚集区。二是加快建设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全面落实国务院批复的《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把黄河三角洲建设成全国重要的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全国重要的特色产业基地、全国重要的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区和环渤海重要的增长区域。三是加快建设省会城市群经济圈。以加快省会建设发展为龙头,带动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建成发展活力充足、产业素质较高、服务功能强大、生态环境优美、社会文明和谐的经济圈。四是加快建设鲁南经济带。以鲁南临港产业集聚区为龙头,加快日照钢铁精品基地建设,支持菏泽打造鲁苏豫皖边界区域科学发展高地,把鲁南经济带建成全省经济新的增长极。
(二)城乡布局。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城乡规划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一是完善城市化布局和形态,构建以城市群为主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科学布局,城乡互促共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到2015年全省17市建成区人口全部达到50万人以上,其中超100万的城市16个,济南、青岛分别达到400万人和450万人。二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稳妥引导农民适当集中居住,实行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布局,实现农村社区建设服务全覆盖,完成8000个村庄整体改造。三是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和着力点,完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县域经济向特色化、集群化方向发展。
(三)空间布局。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调整优化空间结构,提高空间利用效率。全省国土空间按开发内容分为城市、农村和生态三类区域,主体功能上分别作为大规模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生产和农村居住、保障生态安全的国土空间。按开发方式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区域。
三、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实施高端高质高效产业发展战略,推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一)农业提升。以增加农民收入和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核心,加快构建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体系,推进“五个提升”。第一,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面实施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粮食储备能力建设,确保粮食安全。五年建设高产稳产粮田1000万亩,新增粮食仓储库容500万吨。第二,提升农业生产综合效益。支持生产要素向种养殖大户集中、优质品种向生产基地集中、优势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发展规模经济,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到2015年,蔬菜、渔业、畜牧、果业、苗木花卉等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85%以上,对农民增收贡献1500元以上。第三,提升农业装备规模和质量。加快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到2015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1.4亿千瓦,农机化水平达到85%以上。第四,提升农业生产标准化水平。加快制定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扩大农产品的品牌优势,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第五,提升农业产业化层次。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工程,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农业生产工厂化、管理企业化、组织规模化。
(二)工业优化。以实现工业由大变强为核心,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节能减排水平为重点,深入推进产业调整振兴,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产业集聚集约发展,构建以高端产业、高端产品、高端技术为主体的现代制造业体系。
提升发展传统产业。按照创新驱动、优化结构、提升水平、绿色发展的要求,推进重点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企业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加快实施工业转方式调结构1000个重点技改项目,全面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力争2015年,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的关键技术、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大中型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普遍提高到3%以上,山东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分别达到2100个、230件。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立足优势领域,以重大建设项目为载体,强化科技人才资金支撑,重点发展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材料、新信息、新医药及生物、海洋开发及高端装备制造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先导性、支柱性产业。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
推动产业集中集约集聚发展。围绕形成规模优势、增强配套能力,发展壮大产业集群,提高产业集中度、产业分工层次和整体竞争力,推动生产力集中布局、基础设施集中配套、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集中管理。加快园区转型提升,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导区、调整产业结构的先行区和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示范区。到2015年,全省主营业务收入过500亿元的企业集团达到30户,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产业集群达到200个,优质产品生产基地达到80个。
(三)服务业跨越。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方向,大力发展面向生产、面向生活、面向农村的服务业,加强重点城区、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四大载体”建设,促进服务业拓宽领域、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升层次。优先发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商务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旅游、批零住宿餐饮、房地产、社区及家庭服务业等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发展农村服务业,推动服务业实现跨越发展。力争2015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45%以上,从业人员比重达到40%以上。
(四)海洋经济。全面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以做大做强海洋经济为主线,深入实施科教兴海战略,培育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全面提高海洋开发、控制和综合管理能力,构筑海陆统筹、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力争海洋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四、基础设施和支撑保障
突破薄弱环节,着力优化结构,提升基础设施网络化、现代化水平,打造适度超前、功能完善、配套协调、高效安全的基础设施支撑保障体系。
(一)能源建设。以调整布局结构和供给结构为主线,以节能减排和提高效率为重点,构建完善综合能源体系。推进“上大压小”电源项目建设,加快淘汰落后机组;大力发展核电、风电、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积极接纳省外来电;稳定省内煤炭生产和老区石油产量,鼓励建立稳定的省外煤炭供应基地和油气供应基地。到2015年,煤炭产量继续控制在1.5亿吨左右,原油产量持续稳定在2700万吨,电力可用装机容量由目前的6317万千瓦增加到1.12亿千瓦,其中接纳省外来电1600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所占比重由目前的92%下降到71%,新能源装机占省内电力总装机比重达到14%。
(二)交通建设。加快铁路、城际轨道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完善“四纵四横”铁路运输网和“五纵四横一环八连”高速公路网。加快港口和内河航道建设,推进我省东北亚物流枢纽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继续推进济南机场建设,迁建青岛机场,提升干线机场功能,推进支线机场新建和改造。加快构建铁路网络、公路干线网络、城市轨道交通、城际铁路、航空运输、水运网络等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立体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到2015年,铁路营业里程由目前的3840公里增加到6100公里,复线率达到60%,电气化率达到98%,高速铁路营业里程358公里;公路通车里程由23万公里增加到24.5万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由4285公里增加到6000公里,完成一般国省道升级改造4000公里,新增农村公路12000公里;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10亿吨,内河港口吞吐量达到1亿吨;全省开通航空航线达到280条。
(三)水利建设。以提高水利保障能力为重点,推进现代水利示范省建设,加强工程设施建设,统筹利用客水、地表水和地下水,构建完善综合水利保障体系。水资源开发利用体系,推进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和胶东调水配套工程建设,加快引黄济青改扩建步伐,新建、改建一批水库和河道拦蓄工程,推进海水淡化产业化,开发利用空中水资源。水灾害防御体系,加快骨干河道综合治理,完善防洪防潮体系,提升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质量和水平。城乡水资源管理体系,加快建设水资源监测与控制骨干网络,全面实施取水许可证与水资源论证制度,统筹管理和科学调度全社会用水规模。到2015年,新增供水能力20亿立方米,节水10亿立方米,基本满足城乡用水、工农业用水和环境用水需要。
(四)市政建设。加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理顺管理体制,提高城市公共管理水平,构建完善综合市政服务体系。加快高架、立交、环线、轻轨、地铁等快速通道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城市公用设施建设,提高水、电、热、气等管网覆盖率和集中供应率。建立健全包括消防、防洪、抗震和人防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提高紧急事件处置能力。
五、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
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发挥人才资源优势,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奠定坚实科技和人力资源基础。
(一)科技创新。加强重要领域和关键技术研发,力争取得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一批基础较好的重点城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国家级高技术产业基地,支持黄河三角洲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力争更多的高新区进入国家级高新区行列。到2015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2%以上。
(二)教育优先。推进实现教育现代化,努力建设教育强省、人力资源强省。基础教育,以促进城乡均衡发展为重点,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学龄前和高中阶段逐步实施免费制度;职业教育,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重点,强化基础能力建设,鼓励全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以突出特色、提升内涵为重点,优化整合教育资源,重点建设若干所全国一流的高水平大学。坚持教育公益性方向,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到2015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达到基本办学标准,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7%;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和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分别达到159万人、89万人,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提高到6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40%
(三)人才发展。建立健全多元化人才培养机制,加大人力资本投资,打造“人才山东”品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建设高端人才聚集地和优质劳动力资源富集地带为目标,培养造就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六支队伍。调整优化人才结构,打造特色产业人才培育基地,支持重点发展区域、欠发达地区引进发展急需人才,强化对民营经济的人才支撑,推进人才引进和交流。创新人才机制,健全人才选拔任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形成促进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和发展的长效机制,构建统一规范的人才市场体系,加强人才公共服务。力争到 2015年,全省人才资源总量由目前的975万人增加到1380万人,高技能人才达到200万人;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19%,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43人年。
六、文化繁荣和创新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全面提升文化的引领力、竞争力和创新力,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用新的理念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一)文化建设。以建设文化强省和增强文化软实力为目标,创新文化发展模式,加强文化载体和设施建设,推动经济文化融合发展。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规划建设一批重大文化设施,深入实施各类文化惠民工程,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壮大文化产业实力,集中力量突破高科技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形成以孔子文化为核心的齐鲁文化品牌体系,加快文化“走出去”步伐,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到2015年,力争文化产业增加值翻两番,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加快文化改革创新,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文化内容形式、文化生产方式、文化传播方式、文化投融资体制和文化市场管理模式创新,提高文化改革发展的科学化水平。
(二)文明山东。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信念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文明风尚,弘扬和培育新时期山东精神,实施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程,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快建设“诚信山东”,完善政府信用体系、企业诚信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营造良好社会诚信环境。
七、和谐社会和公共服务
以扩大供给、提升质量、促进公平、提高效率为主线,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一)民生保障。逐步完善符合国情省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公共服务体系。把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和政府绩效考核的优先目标,拓宽就业创业择业渠道,有效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力争每年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20万人以上。加快建立公平的收入分配格局,推动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逐步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推动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健全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在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提高统筹层次和实现制度统一等方面迈出更大的实质性步伐。到2015年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努力满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十二五”期间,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实施健康老龄化战略,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高残疾人教育、就业和康复水平。
(二)卫生体育。以全民健康为目标,深入推进卫生、体育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和完善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全省人民的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积极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创新,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营运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居民医疗保健水平和健康水平。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建立健全体育设施体系,发展体育健身市场,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和竞技体育水平。
(三)社会管理。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全方位推进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预警机制,健全覆盖城乡、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管理体系,加快建设“平安山东”。
八、生态文明和资源环境(略,文字太长)
http://news.sina.com.cn/o/2011-02-26/033922017169.shtml
④ 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的1、发展目标
积极推进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农村新型社区协同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格局。创新城镇化发展模式,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和谐宜人、生态空间山青水秀、地域文化特色鲜明,创建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城镇可持续发展引领区、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
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2%左右。努力实现7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促进1000万左右城中村居民完全市民化。
城镇化格局更加优化。“一群、一带、双核六区”为主体的城镇化格局基本形成,山东半岛城市群产业、人口集聚能力明显提升,城市规模结构更加完善,济南、青岛两大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更加突出,中小城市数量明显增加,小城镇服务功能明显增强。
发展模式更为科学合理。产城融合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密度较高、功能复合和公交导向的集约紧凑型开发模式成为主导,城市新增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人均100平方米以内,建成区人口密度逐步提高。建立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的发展模式,节能节水产品、再生利用产品和绿色建筑比例大幅提高。
城镇生活更加和谐宜人。稳步提高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住房和市政基础设施发展建设水平;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自然文化特色更加突出,公共安全有效保障,城市管理更加人性化、智能化、精细化。
城镇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住房保障、财税金融、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等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阻碍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基本消除。
⑤ 2010年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的实施重点区域带动战略
重点区域带动是多年来我省区域发展战略的深化,有利于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引导生产力合理布局,推动各地在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实现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拓展新的发展空间。
(一)着力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培育海洋优势产业、打造和建设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科学论述,加快推进总体规划编制,争取进入“十二五”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一是搞好重大课题研究。在海洋立体空间布局与资源开发、海洋优势主导产业发展、中日韩区域合作实验区、区域经济一体化等方面拿出高质量研究成果,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规划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依据。二是先期推进蓝色经济区重大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和示范园区项目建设。优化基础设施建设布局,抓紧开展胶东半岛大型国际机场建设前期工作,开工建设青烟威荣城际铁路等一批铁路和高速公路重点项目,加强环海防潮体系建设。强化产业发展的规划引导,重点支持海洋高科技研发、海洋优势产业、临海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建设一批具有重大引领作用的蓝色经济发展示范园区。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重点围绕财税、投融资、土地、海域等领域,研究出台专项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按照“规划统筹、交通同网、信息共享、市场同体、环境同治、产业互动”的总体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二)全力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抓紧出台贯彻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具体实施意见,分解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创新体制机制,推动黄河三角洲开发在今年开好头、起好步。一是基础设施先行。加强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形成配套完善的水利设施、快捷畅通的交通网络和安全清洁的能源保障体系。特别要先期搞好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建设,增强发展高效生态经济的支撑能力。二是抓好重点项目。根据总体功能定位,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依托东营、滨州、潍北和莱州四大临港产业区,启动一批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加快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环境友好型工业和现代服务业,探索资源高效利用、生态持续改善、结构不断优化的高效生态经济发展路子。三是区域一体招商。办好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投资贸易洽谈会,打造区域招商引资新平台。四是落实改革措施。加强对规划政策的深度研究,促进土地开发、地方金融等政策尽快落实。
(三)扎实推进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省会济南和鲁南临港产业带建设。抓紧编制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发展规划,立足于世界技术前沿,努力打造高端产业、高端产品和高端技术自主创新平台,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形成黄渤海地区新的经济增长极。大力发展省会经济,提高省会综合服务功能。启动济南与周边各市城际轨道交通规划建设,促进区域交通通信一体化。加快出台鲁南临港产业带发展规划,推进日照钢铁精品基地建设,集中培植钢铁、电力、石化、木浆造纸等临港产业,带动鲁南地区加快崛起。
(四)推动西部地区加快发展。继续完善和落实对西部地区的各项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缩小地区间公共服务差距。西部地区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创新发展思路,明确产业定位,拓宽发展路子。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提高县级财政实力。同时,扎实做好对西藏、新疆等地的对口援助工作,确保援建北川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
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处室
组织协调委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委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承担委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督办、信访、财务、政务公开、安全保密、资产管理等工作。 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组织研究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承担有关政策性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承担相关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承担组织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的有关工作。 研究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
编制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统筹协调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参与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等有关前期论证工作;
协调拟订全省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 分析研究全省及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
组织拟订全省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及相关政策建议,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提出全省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拟订并协调省级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研究协调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省经济体制改革;
组织拟订全省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参与研究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的有关工作;
组织推进全省风险投资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
组织研究全省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承担全省城乡统筹发展改革和小城镇综合改革的调研与指导工作;
协调指导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提出安排省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协调指导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使用方向;承担省基本建设基金管理工作;
承担省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管理的相关工作;
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
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全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备选项目;承担国外贷款、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编制全省对外招商项目名册;承担有关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 (挂应对气候变化处牌子)
综合分析全省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问题,推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提出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省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及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组织协调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全省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和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防灾减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平衡并协调实施全省资源环境相关领域的规划;组织拟订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参与保税区和各类开发区设立的审核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 研究提出全省能源、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
监测和分析能源、交通发展建设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衔接平衡全省能源、交通发展规划,提出有关重点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有关重大项目布局;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省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 (挂省稀土办公室牌子)
分析预测工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研究工业发展战略,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省工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承担车用乙醇汽油推广、稀土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 综合分析全省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全省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
统筹全省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组织实施全省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工业性试验和产业化示范工程;
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平台建设;
提出省级高技术产业化资金使用意见;
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研究提出全省社会发展战略和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提出有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拟订和衔接平衡全省社会发展规划,汇总编制全省人口、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劳动就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社会保障等发展政策;
牵头组织开展全省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工作;
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推进全省社会事业发展;
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 承担全省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的相关工作;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省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组织实施国家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管理省级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储备计划,指导、监督采购、储备、轮换和投放;
组织拟订全省性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和调控市场;
协调全省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承担全省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协调工作;
参与拟订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
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 研究分析我省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
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有关体制改革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全省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承担全省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的审核、上报工作;
参与全省社会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
研究提出全省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调控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
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
承担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有关监管工作。 拟订全省重点项目名单,参与项目前期研究和论证工作;
监督检查省重点项目、省级财政投资的重大项目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
指导协调全省招标投标工作,拟订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规模和标准;
依法对省重点项目、国家和省政府出资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挂省援藏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省对口支援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我省对民族地区、中西部地区和重点工程的对口支援工作;提出省对口支援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省级对口支援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承担援藏的有关工作。 拟订全省经济合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
承担省际间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全省国内招商引资工作和重大经济技术洽谈工作;
负责省际间区域经济协作组织及友好关系单位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
承办外省(区、市)驻山东办事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承担组织实施相关职业资格制度和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
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分办、协调、督办和办理结果的统一送达工作;
负责组织重要行政审批事项联审会议。 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拟订全省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相关工作;对国民经济动员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相关重大问题;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办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组织拟订全省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综合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承担经济强县与欠发达县对口帮扶工作;
承担组织实施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综合评价及考核工作;承担加快菏泽发展的有关工作。 研究提出全省铁路建设发展战略和政策,编制铁路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协调解决全省铁路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提出省铁路建设资金的投向意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承担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委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处承担。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办公室
负责落实和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发展战略;承担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蓝色经济区发展总体规划,提出支持蓝色经济区建设、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政策建议,审核规划区域内由省统筹安排的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
承担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规划建设推进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山东省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
负责研究提出加快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指导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工作,承担山东省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山东省对口支援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省对口支援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我省对民族地区、中西部地区和重点工程的对口支援工作;提出省对口支援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省级对口支援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承担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我委设立对口支援西藏处(挂省援藏办公室牌子)、对口支援新疆处(挂省援疆办公室牌子)和对口支援协调处,承办省对口支援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省宏观经济研究院
委所属社会公益一类副厅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经济研究所、社会发展研究所、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主要职责是:调查研究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及改革问题,为我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服务。
⑦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的规划背景
党的十七大提出,发展海洋产业,构筑现代产业体系。2009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山东时强调指出: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培育海洋优势产业,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总揽全局,立意高远,精辟深刻,是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谋远虑的重要部署,为丰富深化区域发展战略、促进科学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充分体现了对山东工作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把握发展大局,抓住发展机遇,以科学务实、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精神状态,全力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决不辜负胡锦涛总书记的殷切期望和全省人民的重托。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海洋资源的开发越来越引起世界各国的重视,海洋经济日益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把握海洋经济发展新趋向,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标志着对省情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标志着海洋经济发展将实现新的突破,标志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站在新的起点、进入新的阶段,意义重大而深远。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我省就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海上山东”的发展战略,并把它与黄河三角洲开发并列为两大跨世纪工程。再往前推,自改革开放以来,山东历届省委、省政府一直都在探索并提出适合当时省情的经济发展战略:从“东西结合、共同发展”,到“重点突破、梯次推进”,从实施“东部突破烟台、中部突破济南、西部突破菏泽”战略到规划建设“一群一圈一带”(山东半岛城市群、省会城市群经济圈、鲁南经济带),从“五大板块”到“一体两翼”和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再到现在提出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形成“一区三带”发展新格局,山东探索发展战略与合理布局的脚步从未停止,且思路愈加清晰,愈加深化。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国务院以国函[2011]1号文件批复,是“十二五”开局之年第一个获批的国家发展战略,也是我国第一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的批复实施是我国区域发展从陆域经济延伸到海洋经济、积极推进陆海统筹的重大战略举措,标志着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进入实施阶段,成为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规划主体区范围包括山东全部海域和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6市及滨州市的无棣、沾化2个沿海县所属陆域,海域面积15.95万平方公里,陆域面积6.4万平方公里;山东省其他地区作为规划联动区。
⑧ 山东省《关于建设省级高技术产业基地的通知》
附件:山东省高技术产业基地发展指导意见高技术产业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增强经济整体竞争力的先导性和战略性产业,是各国和各地区争夺的战略制高点。当前,我省正在积极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只有坚持以高技术产业发展为先导,加大高技术产业化力度,大力培育新兴高技术产业,才能真正提升我省的产业竞争力,实现富民强省的新跨越。山东省高技术产业基地(以下简称“产业基地”)的建设正是加快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途径。根据国家和我省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国家有关建设高技术产业基地的意见,为推动产业基地有序、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一、我省高技术产业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一)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近年来,我省高技术产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产业规模持续高速增长,经济效益不断改善,出口能力和创新能力迅速提高,竞争能力显著增强。到2006年,我省高技术产业实现产值2494.3亿元,“十五”以来年平均增幅达到37.5,在全国的位次由第8位提高到第5位。高技术产品出口完成64.8亿美元,占全省出口总额的比例由5.8%上升为9%。高技术产业已成为推动我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我省高技术产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附加值不高,多数产业还没有形成应有的经济规模。二是地区发展不平衡,资源相对分散,难以适应高技术产业高投入的需求。三是高技术产业聚集度低。各地的高技术产业特色不突出,比较优势没能得到充分发挥,带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的效果不明显。(二)国内外高技术产业的竞争日趋激烈,谁掌握了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主导权,谁就掌握了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的主动权。与此同时,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科技成果的不断产业化,一批新兴高技术含量的产业迅速崛起。面对国内外技术、经济发展的形势,我省高技术产业发展既有机遇,又有挑战。推进我省高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需要把握高技术产业发展方向,探索新思路,争取新突破,开创新局面。二、发展产业基地的必要性与主要任务(三)当前我省高技术产业正进入一个迅速扩大规模的高增长期,为合理、有效利用各种资源,加速我省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我委将有重点、有步骤地支持发展一批产业基地。产业基地是指在某些特定的高技术产业领域中已初步形成产业优势和具备一定基础的地区,以重点发展具有明确特色和一定国际竞争力的高技术产业领域为目标,逐步形成上中下游相关配套产业,互动发展,形成产业链或产业集群,具备大规模生产能力和高水平研究与开发能力的特定区域(如软件产业基地、微电子产业基地、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等)。产业基地不是一个包罗高技术所有领域的基地,而应是具有明显专业化特点、技术优势和产业竞争力的基地。(四)发展产业基地是发展我省高技术产业的一项重要措施。发展产业基地有利于引导投资方向,促进产业结构的快速升级;有利于对产业资源进行整合,加速产业链的形成,使产业基地成为地区经济的重要增长极;有利于使其逐步成为国际先进技术产品和工序转移的首选地,加快发达国家向我省转移高技术产业,提升我省高技术产业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有利于扶持对于我省具有战略性意义的高技术领域的发展;有利于形成我省的大型高技术企业,并与中小企业优势互补,加快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有利于使资金、人才和技术等各种资源进行优势组合,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形成聚集效应,提高竞争力和辐射能力,带动周边地区经济发展。(五)发展产业基地的指导思想与主要任务。根据高技术产业“自主创新、着力应用、产业集聚、规模发展、国际合作”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在已形成明显产业特色并具备发展基础的技术、人才密集区,以市场为导向集中配置资源,推动产业集群的逐步形成,在全省范围内形成若干各具特色、新兴产业相对集中的产业基地。通过产业基地的发展,扩大我省高技术产业的总体规模,提高创新能力,培育战略产业,提升我省高技术产业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加快形成我省高技术产业的群体优势和局部强势,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均衡发展。根据全省高技术产业“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力争建设10个产业特色明显、产业链比较完善、本土企业主导、创新能力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高技术产业集聚区,为建设更多的国家级产业基地创造条件。三、产业基地的布局范围与发展思路(六)产业基地可在自然布局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应具有明确的地理边界,包括核心区和一定的扩展区。核心区是指产业集聚度非常明显或龙头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扩展区是指核心区之外的具有相当生产规模的区域。扩展区一般不超过一个市的范围。(七)鼓励各地方在原有基础上采取充实、调整、提高为主的方式发展产业基地,不鼓励以新一轮的圈地方式发展产业基地。(八)重点在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新能源、现代农业、国防科技工业等高技术产业领域中的某些优势领域发展产业基地。(九)为进一步增强产业基地在推动我省高技术产业发展中的作用,确定产业基地范围时需要注意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规模性。无论是近年来发展迅速、初具雏形的产业基地还是急需扶持的产业基地,其最终应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因而应有一定的发展空间。集聚性。产业基地应通过上中下游相关产业配套,实现互动式的产业集聚效应,从而形成一定的产业链或产业集群的基地。因此,需要在基地的空间布局上提高产业基地的集聚效应和增强产业基地对所在地区的辐射能力。增长性。随着高技术产业对我省经济结构升级作用的不断增强,高技术产业具有很大的增长潜力。团此,确定产业基地要充分考虑其未来增长需要。创新性。产业基地不仅要成为产业的集聚基地,还要成为创新的基地。因此,确定产业基地要考虑其发展思路、管理体制的创新,考虑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的水平,以及基地资源的创新整合。(十)根据我省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产业基地要走国际化、产业化、信息化、市场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产业基地要成为在特定领域中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要成为“引进来”和“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产业集群;要成为加快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产品产业化的产业集群;要成为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示范基地;要成为以市场化发展为主体,政府引导、推动的产业集群。产业基地要充分利用经济全球化带来国内外市场融合的条件,要利用国际先进技术和国际市场,高起点地建立产业优势,不断提高在国际高技术产业分工中的地位,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方式,集中必要的资源,形成较大规模的生产和研发基地。四、产业基地的评价体系(十一)产业基地要有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的总体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目标明确、可行;产业基地要具有明显的产业特色,有较好的产业基础,产业规模较大,产业集中度较高,是该地区经济发展中的重点产业;产业基地的企业群要有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和一大批中小型的技术创新企业及配套企业,在省内甚至国内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和产业优势;产业基地建设和发展要有良好的环境,已具有一定的基础设施,已形成较为健全的中介服务体系,具备培育中小型高技术企业的基本条件;产业基地要高度重视技术创新活动,已有一定数_量的研究开发力量,其研究开发经费稳步增加,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要明显高于行业的平均值,且逐年上升;产业基地拥有技术优势明显的产品,一般应具备较强的出口能力,出口额占销售产值的比重较高;产业基地应具有良好的国际投资和合作的环境,产业基地吸引外商投资、合作的条件优越,并已有一定数量的外资企业,有吸引国际高技术企业入驻基地的具体措施。(十二)评价产业基地的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二是现状与发展目标相结合。产业基地的发展目标将以国际同类产业领域的指标作为参考依据。(十三)产业基地的评价指标为:1.基地规模与增长潜力:一是产业基地的该产业工业产值占全省该产业工业产值的比重,反映产业基地对产业发展的影响力,一般应在10%以上;二是产业基地工业产值的增长速度,反映产业基地在未来的增长潜力,一般应在20%左右,并超过全省平均增长速度。2.国际化程度:以外商投资企业产值占产业基地产值的比重和跨国公司对基地投资的增长率来衡量产业基地的国际化程度,一般应在20%以上。3.技术先进性:采用四个相关指标来测定产业基地的技术先进性。人均劳动生产率:反映产业基地的实际经济效益;技术开发密集度:R&D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人力资本密集度:科技人员数量占从业人员数量的比重;物质资本密集度:以固定资产净值来计算人均资金占有数;以上四个指标应超过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20%。4.国际竞争力:以产业基地中高技术产业出口额占工业产值的比重与增长幅度,反映出产业基地在全球高技术产业激烈竞争态势下的动态竞争力,比重一般应4%左右,最近三年增幅平均超过全省高技术产业出口增长速度20%以上。 五、推动产业基地发展的主要措施(十四)各地方特别是高技术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市(县),可以考虑把发展产业基地作为今后高技术产业发展工作的一种方式。通过产业基地的建设推动高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开创经济发展的新局面。(十五)我委负责产业基地的认定审批工作,对产业基地进行宏观指导。凡符合条件的产业基地可提出申请,经本级政府同意后,由所在市发展改革委向我委申报省级产业基地总体发展规划方案。我委在认定审批前要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进行专家评审。(十六)为保证产业基地的健康发展,要发挥政府部门在推动产业基地发展中的宏观指导、规划、协调和服务作用,领导产业基地的建设和发展,基地所在市要根据需要因地制宜地设立适当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十七)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省级产业基地的组织和推进工作,包括产业基地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编制、论证预审和产业基地建设和发展中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十八)为鼓励产业基地的建设与发展,拟采取以下措施:我委和地方政府以一定的引导资金,吸引社会资金和海外资金投入。在产业基地发起设立相关产业的创业投资机构。依托基地建设开发性金融投融资平台。在布局重大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时将重点考虑产业基地,同时引导跨国公司将技术含量较高的项目投向产业基地,增强产业基地对资源投入的吸引力,不断提高产业聚集度。地方政府要根据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配套鼓励政策;提高产业基地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的共性支撑能力,建立产业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产业基地的健康发展。鼓励地方政府为产业基地的企业提供投融资、人才培养、中介服务等支持,建立完整的服务保障体系。鼓励产业基地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努力开拓两个市场。大力吸引外商投资,支持国内机构与外国企业联合设立研究与开发中心,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本意见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⑨ 学习山东经验 进一步解放思想 提高土地管理为国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能力
(2005年8月20日)
2005年6月1日~9日,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协主席艾斯海提·克里木拜,自治区副主席宋爱荣率领的新疆党政代表团,在山东省、河南省有关领导的陪同下,先后到山东、河南学习考察。我作为代表团的成员,通过几天的学习和考察,耳闻目睹了山东省和河南省的大发展、大变化。特别是山东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在推进新型工业化上呈现出高速度、跨越式和超常规的发展局面,以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优势运用到位,把潜力挖掘到位,把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到位,全力以赴发展经济的干劲给人以深刻印象。此次学习考察,使我进一步解放了思想,理清了思路,找到了差距,坚定了信心。我要认真学习山东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创造的宝贵经验和做法,尤其要借鉴山东省国土资源部门正确处理土地利用和保护的经验和举措,加速推进工业化进程,实现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山东省土地管理工作的特点
(一)认识到位,思想解放
党的十六大以来,山东省委连续在全省各地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省委、省政府提出,在新的形势下,要想在发展上不落后,首先在思想上不能落伍,要加快发展,关键看思想观念、看机制运作、看措施落实,把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出来,形成集聚效应,创造发展奇迹。山东省国土资源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主观能动性,解放思想,抢抓机遇,锐意改革,正确处理土地利用和保护的关系,做到既不“撞车”违规操作,又不“刹车”等待观望,更不“误车”坐失良机。2004年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收入达256亿元,特别是在提供用地保障上,开拓思路,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勇于实践,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
(二)通过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变压力为动力,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山东省认真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对近几年出台的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489个文件予以废止和修改;对省、市、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农用地转用审批、建设用地供应审批、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确权发证、土地执法监察、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纠正和处理。全省共撤销各类开发区739个,保留各类开发区251个,核减了3/4;处理相关责任人员1000多名;对先上车后买票的违规用地,进行了查处,补办了用地手续,使占用地总量一半的违规用地完善了手续。在补办用地手续中,实行补办用地手续的不占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政策。借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东风,变压力为动力,解决了多年遗留的问题和矛盾,为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三)灵活掌握政策,及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国民经济快速的发展,山东省也和全国一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问题日渐突出,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呼声高涨。山东省及济南市、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后,根据国家规定,没有进行过调整,但其他市、县(市、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山东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规划的调整必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的规定,进行了调整。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12号)“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由县、市人民政府申请,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仍由设区的市审批”的规定,山东省规划的调整主要是调整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因为建设项目大部分落实在乡镇。在规划调整中,主要做法是调整布局和用地方向,多个项目集中,一并调整,原则上不突破建设用地总规模。
截至2004年4月,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至2010年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已经用完。国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下达后,采取用计划指标替代规划指标的办法,相应调整土地利用规划,保证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实施。同时,对于经国土资源部同意批准的城市规划大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也视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四)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切实保护失地农民利益
山东省政府于2004年制定并公布了各县(市、区)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补偿倍数不低于法定倍数的16倍。一些市针对因征地降低生活水平的,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经费由财政解决。在城市规划区内征地,积极推行“区片综合价”(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制度,合理确定不同区位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05〕7 1号),在进一步落实货币安置、农业安置等措施的基础上,多形式、多渠道安置被征地农民。逐步建立“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新模式,实现征地与劳动力安置、建立社会失业和养老保险制度同步进行。对有长期稳定收益的项目用地,可以以土地补偿费入股或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可以采用留地安置的办法,按规划用途预留一定比例的国有土地,确定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用于发展第二、第三产业。
(五)建立土地储备制度,促进招商引资工作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储备、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的原则,建立“政府投资、储备中心存地、客商用地”的机制。由政府调控土地市场,及时保障建设项目的土地供应。缩短项目落地的时间,项目一到就可落地,而不是常规的选址、征地。有些暂无项目的耕地继续由农民耕种,有项目及时收回。极大的方便了招商引资工作。如济南市2004年投入40亿元进行土地收购储备。青岛市对308国道两侧的土地全部进行了储备。威海市通过红线储备、协议储备、实物储备等多种方式,逐步将企业搬迁腾出的土地、政府收回的违法用地、经营性用地及其他依法可以收回的土地,全部纳入政府土地储备。
(六)盘活存量用地,节约集约用地
针对用地空间比较小、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紧张、建设项目用地多的实际,加大挖潜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一是认真开展了存量建设用地的清理,向存量建设用地要发展空间。2004年以来,青岛市共清出678宗存量建设用地,面积5万余亩,近期可挖潜利用近l万亩。二是“海、陆、空”并进,即:填海造地、整理复垦折抵建设用地、建多层厂房提高利用率。通过上述措施,解决了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只有18万亩、实际用地达40万亩的困难,保障了土地供应。三是因地制宜发展多层、高层建筑,严格控制建平房、圈大院、搞“花园式工厂”、建设宽马路、大广场。山东省人民政府明确要求新增建设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国家和山东省产业政策;划分区域强化投资强度,土地投资强度标准为不低于100万元/亩,同时规定,固定资产投资小于50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
(七)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解决各业用地矛盾
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的整理,节约用地,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和合理利用;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农村居民点的合理布局、适当集中;通过对农村居民点和其他闲置存量建设用地进行整理的耕地面积,等量置换为建设占用耕地的规划和计划指标,用于农村居民点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镇建设,以缓解用地供需矛盾。兖州市大力推进“合村并点”,全面实施“小村并大村,四百变一百”工程,力争利用15~20年时间,将全市400个多个行政村合并建设成100个中心村,预计可节约土地4万多亩。
(八)新增用地向工业倾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在招商引资中,山东省看重的是企业落地后增加的税收、就业的机会、带动的消费和科技的进步等对国民经济发展拉动的长期效益。特别对工业项目用地,采取倾斜的供地政策,在工业项目用地上全部采用协议方式。并根据各地财政的实际情况,予以补贴或返还。对经营性项目用地,原则上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但对具有带动作用和凝聚效应的经营性项目用地,在有意向投资者后,则以挂牌方式供地为主。
在征地工作中,为减轻企业负担,由政府埋单,是山东省的一大特点,如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由政府缴纳、耕地开垦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由财政补贴。具体实施中,政府只收取评估地价的20%出让金,主要用于缴纳新增建设用地费。
威海市提出了“只要你来干,手续我来办”的服务理念,投资者确定项目后,由市招商局和服务中心代理企业办理落地的所有手续,受到客商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山东省开展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试点工作。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由地级市人民政府审批,只进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而不征为国有。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时,多采用租赁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的形式。这样,不但有利于企业及时落地,也有利于农民集体长期稳定地增加收入,化减了征地补偿安置的困难和矛盾。如企业要求取得土地使用权,5年后可申请征为国有,并办理出让手续。
(九)项目向开发区集中,形成凝聚效益
近几年,山东结合中央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整合优势园区,集中连片开发,充分发挥重点园区的带动辐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一是开发区科学选址,合理布局,主要选择荒山荒滩搞建设。如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荣成经济开发区、乳山银滩旅游度假区90%以上的用地是沿海滩涂,避免了占用大量耕地。二是采取资源共享的办法,积极引导乡镇招商引资项目到依法设立的开发区和城市工业区集中。如乳山市出台了园区招商的“飞地政策”,即不论哪个乡(镇)引进的项目落户开发区,便实行税收“五五分成”,调动了各乡(镇)招商引资的积极性,节省了大量基础设施投入,达到了集约用地的目的。
(十)夯实基础,为科学管理奠定基础
高效、科学的国土管理必须以现代科技为支撑。山东省下大力气开展土地管理基础工作。投资上亿元建设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基准地价,开展农地分等定级,完善电子政务建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研、规划设计也取得丰硕成果,山东省2004年上缴国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32亿元,通过扎实的基础工作,落实整理项目,争取了全部上缴经费的返还。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山东省积极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准备工作,完成了规划实施评价和8个专题的研究工作,争取省财政安排规划修编经费660万元(已落实,不含规划数据库和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费用),各市、县(市、区)的规划修编准备工作正在积极进行。通过下大力气夯实基础工作,为科学决策、管理和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巩固成绩,学习先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促进我区土地管理工作
与山东省比较,在土地管理工作方面,我们也有我们的特点,学习山东省的长处和经验,取长补短,才能使我们的工作更进一步。所以,有必要对我们的工作进行一次回顾,和山东的工作进行一次比较。努力做好结合的文章,抓好落实的工作,实实在在地将我们在山东省学到的经验落实到新疆的发展中。
(一)自治区土地管理工作的回顾
自治区的土地管理工作自2000年8月国土资源厅成立以来,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受到国土资源部的肯定,为实现自治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是积极开展土地调查、评价、规划和科学研究等基础业务工作,奠定了土地管理的基础。完成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通过对新疆后备土地资源及坡耕地、沙化耕地的调查,查清我区2030年以前有水源保证的可开垦后备资源4978万亩,摸清了新疆土地资源家底,为自治区和国家提供了翔实可靠的数据;组织编制完成了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乡(镇)四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等专项规划,宏观调控作用进一步增强;开展了农用地分等定级工作,及时更新城镇基准地价;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使全区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85%以上。
二是正确处理土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努力保障土地供应,为自治区经济发展服务。按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要求,积极为自治区能源、水利、交通、电力、城市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重点项目以及符合供地条件的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保障和优质服务;开展了存量建设用地资源普查的工作,查清了全区城镇闲置土地、空闲地和批而未用的土地7.08万亩;制订了鼓励盘活存量土地和集约利用土地的政策措施,减少各项建设对耕地的占用。加强土地市场建设,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比例不断提高,2000年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入7.23亿元,2004年达到25.365亿元;增强服务意识,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促进了国有企业结构和城市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
三是加强征地管理,严格执法监察。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健全征地程序,依法加强征地管理,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拓宽征地安置途径,落实征地制度改革措施;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费分配使用的监管,防范征地中损害农民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严格土地执法监察,加强动态巡查,预防和制止土地违法发生,及时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四是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制定配套政策和优惠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在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中,核减违规设立的开发区(园区)13个;违规干预和插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现象得到遏制,土地管理工作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纠正和解决;自治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已通过国务院的初步验收;抓法制建设,初步形成了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为核心的地方性国土资源管理的法规体系,为自治区国土资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供了法律保障;为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参与新疆的开发建设,新疆国土资源厅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西部大开发土地使用和矿产资源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土资源优惠政策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已转发各地执行,收到良好的效果。如荒山绿化优惠政策,使乌鲁木齐周边的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农业结构调整,退耕还林等方面,采取灵活优惠政策,促进了新疆优势产业特别是林果业的发展。如,喀什地区1999年还只有60万亩林果,到现在林果面积已经扩展到253万亩。
五是抓机遇,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在科学规划的基础是,积极组织开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研、规划设计、预算编制,2000~2003年,自治区申报国家项目55个,总规模15327公顷,总投资21190.18万元,到位资金9157.415万元;2003~2004年,申报自治区项目28个,总规模7171公顷,总投资9344.01万元,到位资金8589万元;2005年1~4月,申报国家投资项目43个,总规模37124.34公顷,总投资61427.22万元。特别是完成了伊犁南岸大渠灌区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为启动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奠定了基础。在全国耕地面积逐年锐减的情况下,2001~2004年自治区耕地增加157.76万亩。
六是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完成了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培训工作,尤其是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2004年作风建设在自治区8个被评议的部门中名列第一,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通过开展“文明处室创建”、“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创建“青年文明号”等一系列活动,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有了明显提高,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
(二)学习山东经验,促进我区土地管理工作的建议
纵观山东省经济快速发展,得益于历届山东省委思想观念的解放,持之以恒、全力以赴抓经济建设的落实。通过20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意识深入人心,从而形成合力。各级政府在抓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不是层层要求土地上有什么优惠政策,而是充分认识到土地既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更是政府所要经营的主要资产,将土地管理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日程,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依照法律程序办事。通过经营城市、经营土地,改善投资环境,使以地聚财、以地生财落在实处,增加了财政收入,也推动了招商引资。
通过学习考察,我深刻感觉到山东省各级干部思想解放,勇于实践,创新务实的工作精神。与山东省相比,我们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观念和认识方面,许多地方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管理工作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思路不清、认识不到位,缺少敢于实践、敢于超越的气魄和勇气。二是在灵活运用政策方面,自治区已经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西部大开发土地使用和矿产资源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土资源优惠政策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等政策,但许多地方对文件学习不够、领会不深,没有用足、用活、用到位。三是在服务意识方面,在国家已经三令五申明确土地管理审批权限和程序的情况下,许多地方政府还在要求分权。投资环境的改善不是靠审批权的下放,招商引资需要的是良好的资源和环境,只有提高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才形成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
学习山东省的经验,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最根本的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落实中央宏观调控的政策,把改革、发展、稳定紧密联系起来,抢抓机遇。增强机遇意识、危机意识和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1.认真落实国务院28号文件,积极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
国务院28号文件是今后一个时期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在理解和执行政策上、要结合自治区实际,体现发展是第一要务的精神,既要认真严肃,也要思想解放。对28号文件要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实事求是的制定出符合新疆实际的办法。要着眼于运用政策去推动工作和事业的发展。对具体问题的处理要着眼于发展的全局,采取更加灵活方式和方法。在土地供应上,要充分发挥新疆未利用土地多的优势;在建设用地上,在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只要是有利于新疆发展的,就支持、保护和扶持。
2.依法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适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上,既要严格执行规划,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也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实事求是的依法进行调整,使规划服务于自治区经济发展的大局。在目前自治区级、地(市)级、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还未正式开展的情况下,对没有突破规划目标的,可以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由县(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地区行署或州、市人民政府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审批。对经国土资源部同意批准的城市规划大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视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解决因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影响项目落地的问题。
3.充分利用新疆未利用土地多的优势,招商引资
结合我区实际,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土资源优惠政策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04〕9号),对荒山荒地、绿化用地、退耕还林还草用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用地、畜牧业发展用地、农牧民开展民俗旅游项目和发展服务业用地、企业(转制科研机构)改制用地及招商引资项目利用国有未利用土地的优惠政策,为充分合理利用资源提供政策保证和支持。
尽快出台《利用国有未利用土地招商引资发展工业的用地意见》,制定具体优惠措施,支持自治区的工业发展。
4.继续做好失地农民的安置补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稳定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和条件,在新疆尤为重要。要加强征地工作管理,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工作,切实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安置补偿基数和标准应及时调整,尽可能采取高限,必要时政府可以从财政收入中予以补贴。目前,征地安置补偿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民政、社会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安置失地农民的途径可以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形式,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5.进一步推行土地收购储备工作
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是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加强宏观调控的有效手段。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收购储备机构,加大土地储备力度。根据城镇规划建设需要,结合融资还贷能力,合理确定储备土地的资金投入、规模和周期。要结合实际,从政府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确定一定的比例充实土地收购储备资金,专项用于土地收购储备。对存量建设用地也纳人土地储备的范围,建立“政府投资,储备中心存地,客商用地”的机制,对工业用地可采取集中连片的储备形式,形成“地等项目”的格局,确保招商引资项目用地的及时供给。
6.用活政策,支持项目建设
对经营性项目用地,坚持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按市场方式进行配置;对工业生产型项目的用地,仍以协议供地。在工业项目用地协议出让中,根据评估地价,明确政府收益比例,使政府收益能够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相关直接费用。其余涉及征地的相关费用,由用地单位按规定支付给农民集体和政府有关部门。能够给予财政补贴或减免的,可由当地政府研究决定。
7.统筹规划,加强开发区建设
自治区已通过国务院土地市场治理整顿验收,开发区清理工作已基本结束。对开发区建设应当加强研究论证,在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形成一批项目向开发区集中,产业关联,具有凝聚效应和带动作用的产业聚集区。
8.加大基础工作投入,提高工作水平
以现代科技为支撑,下大力气开展土地管理基础工作,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完成65个县(市)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建设,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基本农田的调整奠定基础;及时更新基准地价,尽快应用农地分等定级成果,完善电子政务建设。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的支持。新疆是我国耕地后备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西部生态建设也需要加大土地开发整理的力度。因此,需要做好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编制科学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做好项目可研、规划设计、预算,充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积极争取国家投入,为新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自治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肩负着国土资源管理、评价、规划、利用和保护工作,是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重要部门。我们要坚决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围绕经济建设这个大局,努力提高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平,为促进自治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发挥各级的推动作用。在开发利用国土资源中,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改革开放这个大局,既要依法行政、又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把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坚持一手抓保护,一手抓保障,在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新疆土地资源的优势,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在用足、用好、用活国土资源优惠政策上下功夫,使这些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加大合理开发利用的力度,确保建设用地的供应,发挥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赴山东省学习考察报告,原载《新疆国土资源》2005年第5期)
⑩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全省及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提交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省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省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起草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省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组织研究全省性的重大价格政策措施,监督国家价格政策的贯彻执行;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省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省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的有关工作;拟订全省投融资、计划、价格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提出推动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五)承担规划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省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安排省财政拨款建设项目和省重大建设项目;安排省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管理和安排省基本建设基金;承担省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省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省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我省招标投标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政府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省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省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全省农村经济、工业、能源、交通、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发展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省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
(七)承担组织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提出全省区域经济联合与经济协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全省地区经济协作和境内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承担全省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省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按照国家拟订的战略物资储备计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编制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省级储备计划;综合平衡全省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
(九)负责全省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组织编制全省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工作。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省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省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
(一)管理省粮食局、省物价局。
(二)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职责分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授权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全省粮食(包括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工作。省商务厅作为国家商务部的授权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植物油、食糖、羊毛等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工作。
(三)拟订《全省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职责分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商务厅等部门拟订《全省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省商务厅联合发布。
(四)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的职责分工。需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上报。需由省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核准。
(五)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职责分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审核申报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审核申报等有关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协调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负责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配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审核申报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审核申报等有关工作。
(六)电力管理的职责分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研究提出全省电力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电力中长期规划,规划电力投资项目布局,负责拟订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负责拟订全省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负责拟订电力价格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制定下达年度发电计划并监督执行,协调电力生产运行中煤炭运输等重大问题。
(七)建立全省综合运输体系的职责分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省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省交通运输厅牵头,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全省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省交通运输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
(八)建设项目管理的职责分工。1、重点建设项目管理问题。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安排政府拨款建设项目和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对政府出资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审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配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做好对政府出资的重大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2、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问题。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前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后期;概算方案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组织审查并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初步设计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问题。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对省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