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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定价规定

发布时间:2021-01-20 05:12:19

A. 经济适用房定价是物价局吗

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在销售时明码标价,其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应按照当地城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B. 安阳市博书苑经济适用房定价2200,真的吗原定价不是2000吗为什么半路涨价政府还是开发商涨的价

CPI上涨

物价上涨

什么都在涨

2010年1月4号我买了一棵大白菜,天那 :4块9毛钱呀,两年前内最多2块钱呀

不过有一容样没有涨就是:工资!!!!!!!!!!!!

博书苑经济适用房定价是多少不太了解!涨价不是随便的,建议你咨询房管局!

C. 济南经济适用房价格:上市指导价尚在制定

济南经济适用房允许上市交易后,许多持有经适房的济南市民自然关注起济南经济适用房价格多少的问题。由于经适房的买卖与普通商品房的买卖还是有所区别,定价方面自然也有出入。根据规定,用于市场交易的济南经济适用房价格要按政府指导价定价,但目前为止这一价格标准尚未落定。

2013年8月1日是济南市经济适用房允许上市交易的第一天,记者采访了解到,由于物价部门尚未制订出台相关的交易指导价格,经适房交易尚无法进行。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醒,经适房上市交易,市民需要避免两个政策误区。

这天,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处的办公电话接连不断,大批经适房住户来电咨询经适房上市交易的相关政策问题,如何取得完全产权,增值部分按什么比例缴纳,是住户们询问最多的两个问题。而在咨询的住户中,来自世纪中华城的住户最多,这与该小区经适房基本上都已购买满5年有关。

记者了解到,尽管政策规定从这天起,经适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但由于目前用于计算政府收益价款的同地段、同标准普通商品住房交易指导单价还没有出台,实际交易还无法进行。交易指导价到底如何确定,关系到住户们最终需要向政府缴纳收益价款的多少,因此成为市民关心的一大问题。记者了解到,目前物价部门正在制订交易指导价,价格公布之后,上述问题将迎刃而解,真正的交易行为也将随之展开。

两大政策误区

认为所住经适房的所有面积都要缴纳增值部分的70%

市民张先生所住经适房建筑面积有50多平方米,实际纳入保障范围面积只有30多平方米,剩余部分是按当时市场价购买的商品房。市住房保障管理局住房保障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经适房上市交易缴纳收益价款,只需要缴纳纳入保障范围的那部分面积所增值的70%,而以商品房价格购买的剩下部分面积,不需要缴纳收益价款。

认为增值部分的70%交给了政府,住户“赚得太少”

上述负责人表示,经适房目的是保障部分住房困难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而不是用来让某些人赚钱。从实际情况看,增值部分的30%归个人,购买家庭已经获得较大收益。据该负责人介绍,增值部分“三七开”,充分考虑了政府投入和购房者资产增值等因素,经适房当初销售价格较低,本身不包含土地成本,其他建设配套费及税费,也基本上由政府承担。目前全国经适房收益部分的60%-80%归政府,济南确定70%比例不算高。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1-2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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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国土部门收取土地出让金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目前,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

在这三种方式中,招标和拍卖具有公开性、竞争性,一般不存在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现象;协议出让由于没有引入竞争机制,土地由谁使用,特别是土地出让金的确定,具有主观因素。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主要发生在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的行为上,因此规范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至关重要。

1992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出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

1995年又出台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办法》规定,协议出让最低价根据商业、住宅、工业等不同土地用途和土地级别的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适用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确定协议出让最低价应当综合考虑征地拆迁费用、土地开发费用、银行利息及土地纯收益等基本因素。

(4)经济适用房定价规定扩展阅读

1、土地出让金就是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

2、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3、土地出让金不是简单的地价。对于住宅等项目,采用招标、拍卖的方式,可通过市场定价,土地出让金就是地价。可是对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配套房等项目,以及开发园区等工业项目,往往不是依靠完全的市场调节,土地出让金就带有税费的性质,是定价:

E. 我是青岛即墨区的通济街道办事处第二批经济适用房定价6400 公摊三十五 合理吗

公摊35,是否合理,这个你们可以联合所有的业主起来去和物业公司谈。

F. 政府定价商品房是怎么回事

政府定价商品房是指房屋出售价格由政府定夺,不受市场因素干扰。经济适用专住房就是由属政府定价,属于政府定价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是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是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实行由地方政府行政划拨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按保微利的原则确定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G. 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内城容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H.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条件如下:(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版5年以上;(权2)已婚的(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I. 2019年经济适用房出让土地补偿价格是如何制定的

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分为出让和划拨。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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