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经济适用房申请是否通过查询
1、带好身份证和经济适用房的受理号就可直接去交易中心查询。
2、在内当地租房申请查容询网站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和经济适用房的受理号就可。
经济适用房的审批结果会进行公示: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② 怎么查经济适用房公示
网络查询或者是取当地政府都可以查询。由于经济适用房在项目位置、建筑等回方面存在答这样或那样的差别,所以在购买时应该注意以下一些问题。购买经济适用房(2虽然经济适用房的价位人们能接受,但人们不能接受的是它的位置。因为位置即代表着长期的交通。经济适用房项目大部分均位于城乡结合地区。有些经济适用房小区到市区的公交线路和可选择的站点又相对较少,几年后的事至少无法让购房者牺牲已有工作或事业。
③ 申请经济适用房哪里核查工资
市住抄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日常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财政、价格、民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区房管、民政等部门依照规定,分别负责本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受理、审核等工作。
④ 关于经济适用房备案后,第二年复审时收入证明是怎么审查的是只要单位开证明就行吗
1。单位证明,可以发函调查,可以实地调查,除非有人举报,否则不会去查。
2。个调税收入证明可以反推收入。年缴纳个调税目前是不能超过1000元,个调税过多要补充证明。
3。公积金可以反推收入。公积金基数过高需要补充说明为什么高。以2人申请,其中1人无业,年收入不超过36300元为例,有工作的人公积金基数不能超过3025,如果12%缴纳,月缴纳公积金不能超过363,如果超过,要单位出具说明。
4。同理,五险基数也可以反推。不能超过规定限额,超过了需要单位开具证明。
5。据说要和银行联网了,但目前没有证据显示是否真和银行联网,目前没有人因为这个被查处,将来不好说,如果你存款超过,建议你将存款转存到你父母名下。
年龄**、姓名**、与某某是什么什么关系。特此证明,盖章。然后再开一个无收入证明,无非就是谁谁谁住哪哪,年龄****,失去劳动能力,没有任何收入。特此证明。、希望能
⑤ 如何查到经济适用房贷款的审批进度
这个主要根据当地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的操作流程,一般来说拿到房源证明后,社区回拿到经济适用房审批编号,社答区盖章同意,将相关资料交到当地住房保障中心,同意后,就会拿到告知单,马上就能到当地的住房保障中心网站,经济适用房公示板块查到,公示时间一般为15天,也就是说你已经审批通过了,公示15天就可以到,当地住房保障中心领取你的经济适用房,准购证。就代表你已经审批通过拿到证了,剩下的就和商品房交易是一样的了,该付钱付钱,该按揭按揭。
⑥ 如何查询我是否购买过经济适用房听说在网上输入身份
经济适用房申请是否通过如何查询结果:
1、带好身份证和经济适用房的受理号就内可直容接去交易中心查询。
2、在当地租房申请查询网站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和经济适用房的受理号就可。
经济适用房的审批结果会进行公示: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⑦ 经济适用房如何查询分数
以广州为例,登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查询。
首页 -> 业务频道 -> 住房保障 ->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进度及评分查询。
一、购房资格条件
广州市中低收入家庭符合下列对象的,可以到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申请办理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审核。
对象:广州市城镇户口,现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 18287元,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且未享受购买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和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的家庭。
注:居住面积指厅、房的净空面积
二、购房资格办理程序
1、 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三楼服务大厅窗口领取《广州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表》(简称《审核表》)或登录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下载《审核表》;
2、 填写《审核表》并到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的单位证明盖章(待业、无单位、个体经营者及私企、外企人员到街道办事处证明盖章);
3、 将《审核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交回服务窗口;
4、 市房改办住建办资格审核后在国土房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
5、 25个工作日后(含公示期15天)在服务窗口领取《广州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简称《购房资格证明》)
三、申请资格审核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 申请人及其配偶和购房后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现住房证明(如:产权证、租本或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5、 由单位或街道计生办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
6、 经法院判决所租住房屋被收回者,需复印法院判决书;
7、 有关的其它资料或证明。
注:以上送审材料复印件根据档案部门要求均需用B5纸复印(182×257mm),一版纸上只能印同一类型的证件(如全部为身份证)。
四、说明:
1、经资格审核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取得《购房资格证明》,《购房资格证明》有效期为两年,在此期间申请购房家庭可根据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推出情况,自行到各经济适用房销售点选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时市房改办住建办将对购房资格进行复核,如在获得《购房资格证明》后家庭经济及住房情况发生改变而不符合购房条件的,将取消购房资格。
2、经济适用房销售点将根据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情况逐步推出,并在市国土房管局的网站上公布。
⑧ 申请经济适用房,会查每个人银行流水收入吗
当然,如果要申请经济适用房,一定会对你的经济来源进行一个检测,这样才能够知道你符合条件否。
⑨ 经济适用房申请是否通过如何查询结果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正式受理申请家庭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入户调查和组织评议工作。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情况进行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核定表》中签署初审意见、提出初步配售意见,将申请家庭的资料录入申请审核管理系统,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上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经公示提出异议的,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在10日内完成复查。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经复查符合申请条件的,按前款规定办理。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复审,符合条件的,确定配售方案。在区(县)政府网站和指定范围内对申请家庭人口、工作单位、住房、收入、家庭资产情况及配售方案等进行公示,期限为15日。 复审及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的资格进行认定,并在申请家庭《核定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复审及公示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在10日内进行复查,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符合条件的,按前款规定办理。
⑩ 如何查询经济适用房
一,经济适用房,房产证用途一栏会有“经济适用(住)房”这几个字(各地房产证样本不一样);使用权取得方式是“划拨”两个字。 二,商品房,用途一栏是“住宅”,使用权取得方式是“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