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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经济适用房咨询

发布时间:2021-01-18 08:54:24

⑴ 石家庄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

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1)石家庄经济适用房咨询扩展阅读:

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各种套型的比例,并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可以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也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应注重发挥国有大型骨干建筑企业的积极作用。

第二十一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各有关部门收取费用时,必须填写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交费登记卡。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十三条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本监审,全面掌握经济适用住房成本及利润变动情况,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做到质价相符。

⑵ 石家庄经济适用房去哪里申请

先去居委会要申请表,在去工作单位开低收入证明、盖章,然后去办事处。大概就是这样。

⑶ 河北石家庄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关注民生进入二十一世纪,根据省市两级政府关于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要求,为加大石家庄市经济房的社会供给,我市相继开工建设了若干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它的建设对平抑过快上扬的房地产价格起到了一定作用,也解决了部分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的问题,可是由于资金需求过大,建设周期较长,加之经济适用住房自身在管理上的缺陷,(曾因住房分配和房屋价格而发生过数起群众上访事件)
为此从中央到地方针对如何解决中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不断地调整经济房管理办法同时又推出了一系列保障性住房新政,致使后期建成的经济适用住房陷入因政策影响而不能销售,两三年来无人敢问津的窘境,昔日倍受各级政府宠幸的经济房如今变成政府最害怕触及的疮痛。截止目前我市现存经济适用住房现房3000多套,建筑面积30多万平方米,压占资金高达十几亿元,特别是石家庄市住房局下属单位建设的安苑、赵苑、珍集三个小区,现有3251套经济房现房,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这些现房已完全建成两年多,压占资金11亿元且绝大部分是银行贷款,还有一部分为委托银行贷款,这些贷款都已过偿还期,由于没有资金来源无法偿还,贷款利息逐月上调,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为止已发生利息就高达1.5亿元,这边是早已建好房屋不能销售,所投资金无法收回,那边却要背负贷款和利息,究其原因,就是政府不敢面对现实,不敢有所作为,乃至造成如此局面。巨大的资金压力给上述三个项目的建设单位带来严重的经济亏损,使他们的经营陷入瘫痪,试问政府是不是有意识逼迫这些单位破产?如此下去单位出路又在哪里?难道为了保住你们所谓“安定、和谐”你们真的置这些建设单位的死活而不顾? 为缓解资金压力,这些建设单位多次采取内部职工集资,然而巨大的资金缺口所集资金杯水车薪,按照目前的现状分析,恶劣的状况还将会延续,职工的集资也无力偿还,眼看着辛苦积攒的积蓄回收无望,三千多名职工的情绪已经出现骚动,职工上访一触即发。
由于不能售房还导致小区的基础配套设施无法使用,特别是燃气和采暖的问题更为突出,其所需投资无法落实,先期入住的居民怨声一片,另外,物业管理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正常运营的,这一系列问题终将会引发社会的不安定。
现如今离麦收还有半个月,工程施工所拖欠工程款根本无能力支付,我们即将面对又是另一种尴尬局面,无法保证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不安定事件发生。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市领导在今年我市城建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开展保障性住房的攻坚,在改善民生上实现新突破,要积极筹集建设资金,确保如期完成省下达的2.97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如此大的资金投入想必政府一定存在困难,我们建议将现存经济适用住房变性按商品房对社会出售,这对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筹集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综上所述,我们迫切要求省市政府立即解决现存经济房的销售定向问题,使其在五月底前进入销售,把影响社会不安定的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为我市的城市建设和改善民生做一点实实在在的事。这个问题我们已不只一次地向有关部门作出反映,此次如还不作答复, 我们将找一个能为我们评理地方,这个问题实在不能再拖了!

⑷ 大家说说石家庄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内市交易,购房人因特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⑸ 石家庄哪个小区是经济适用房越详细越好!急!!!

裕华区有很多经济适用房比如说石门小区、雅清小区、裕华区家属宿舍等

⑹ 如何购买经济适用房在石家庄该找谁哪个部门

购买条件 符合三个条件可申购 1、具有市区城镇非农业家庭常住户口三年以上; 2、两口人(含)以上的无房户家庭(无房户是指家庭成员名下均无自有房产,将自有房产转让后的无房家庭不属于无房户); 3、家庭年收入4.5万元以下。 在同等条件下,要按照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状况、住房困难程度进行排序,确认购房对象和购房面积。 购买程序 买“经适房”分七步走 经济适用房销售要按照申请登记、调查摸底、资格初审、辖区公示、集中审核、审批发证、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不用排队购买。 1、申请登记 申请人持家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家庭成员的《住房和收入证明》、当户口簿上不能显示婚姻状况时,还应提供结婚证(所有资料内容截止时间须在2006年12月 31日前),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请登记。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住房和收入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 《住房和收入证明》必须由开具证明人和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还需经公证处公证。街道办事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一个家庭只能在一个户口所在地申请购买,同时在两个户口所在地申请的,将被视为无效。 2、调查摸底 街道办事处将核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将所有符合购买条件的无房家庭进行登记造册。按照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状况和住房困难程度进行排序,经调查核实后,确认本辖区的购房对象。按区下达的销售指标等额上报区房改办初审。 3、资格初审 区房改办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各街道办事处所报购房对象的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要退回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告知申请人。 4、辖区公示 区房改办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名单,在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示5天时间。公示期内有投诉的,区房改办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购买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告知申请人;无投诉或有投诉经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区房改办发放《购买**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初审意见。 5、集中审核 各区房改办按照分配的销售指标,向石市房管局等额上报申请人的有关资料,市房管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6、审核发证 经审核符合购买条件的,由石市房管局在《购买**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统一签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为防止出现倒卖和假冒现象,石市房管局将《准购证》直接交给售房单位。由区房改办为购房人发放《购买**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通知单》和购房须知。 7、签订合同 购房人凭《购买** 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通知单》,按购房须知要求办理选购房手续(选购办法由售房单位确定),要求购房人在15日内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 需按揭贷款的,首付款必须达到30%;不需要按揭贷款或不符合按揭贷款条件的,须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项。逾期未签订购房合同,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 售后管理 五年内不能出租、转让 据介绍,购房家庭买了经济适用房后,必须在自开发单位交房之日起,六个月内入住,否则将按原价收回。此外,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五年内,不能出租,不能转让;满五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交易时,由购房人按国家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并按政策规定缴纳税费。 需要注意的是,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的市民,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房。如果需要换购,必须以当初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出售给取得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的家庭后,才可以再次申请。

⑺ 如何申请石家庄经济适用房

石家庄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
电话:87060925
你可以打电话问一下

⑻ 石家庄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步骤

购买条件 符合三个条件可申购
1、具有市区城镇非农业家庭常住户口三年以上;

2、两口人(含)以上的无房户家庭(无房户是指家庭成员名下均无自有房产,将自有房产转让后的无房家庭不属于无房户);

3、家庭年收入4.5万元以下。

在同等条件下,要按照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状况、住房困难程度进行排序,确认购房对象和购房面积。

购买程序 买“经适房”分七步走

经济适用房销售要按照申请登记、调查摸底、资格初审、辖区公示、集中审核、审批发证、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不用排队购买。

1、申请登记

申请人持家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家庭成员的《住房和收入证明》、当户口簿上不能显示婚姻状况时,还应提供结婚证(所有资料内容截止时间须在2006年12月 31日前),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请登记。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住房和收入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

《住房和收入证明》必须由开具证明人和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还需经公证处公证。街道办事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一个家庭只能在一个户口所在地申请购买,同时在两个户口所在地申请的,将被视为无效。

2、调查摸底

街道办事处将核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将所有符合购买条件的无房家庭进行登记造册。按照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状况和住房困难程度进行排序,经调查核实后,确认本辖区的购房对象。按区下达的销售指标等额上报区房改办初审。

3、资格初审

区房改办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各街道办事处所报购房对象的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要退回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告知申请人。

4、辖区公示

区房改办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名单,在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示5天时间。公示期内有投诉的,区房改办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购买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告知申请人;无投诉或有投诉经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区房改办发放《购买**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初审意见。

5、集中审核

各区房改办按照分配的销售指标,向石市房管局等额上报申请人的有关资料,市房管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6、审核发证

经审核符合购买条件的,由石市房管局在《购买**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统一签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为防止出现倒卖和假冒现象,石市房管局将《准购证》直接交给售房单位。由区房改办为购房人发放《购买**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通知单》和购房须知。
7、签订合同

购房人凭《购买** 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通知单》,按购房须知要求办理选购房手续(选购办法由售房单位确定),要求购房人在15日内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

需按揭贷款的,首付款必须达到30%;不需要按揭贷款或不符合按揭贷款条件的,须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项。逾期未签订购房合同,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

售后管理 五年内不能出租、转让

据介绍,购房家庭买了经济适用房后,必须在自开发单位交房之日起,六个月内入住,否则将按原价收回。此外,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五年内,不能出租,不能转让;满五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交易时,由购房人按国家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并按政策规定缴纳税费。

需要注意的是,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的市民,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房。如果需要换购,必须以当初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出售给取得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的家庭后,才可以再次申请。

文章引用自:

⑼ 石家庄申请经济适用房

一、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非农业家庭常住户口三年以上;
2、两口人(含)以上的无房户家庭(无房户是指家庭成员名下均无自有房
产,将自有房产转让后的无房家庭不属于无房户);
3、家庭年收入4.5万元以下。

二、申请经济适用的步骤
房经济适用房销售要按照申请登记、调查摸底、资格初审、辖区公示、集中审核、审批发证、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不用排队购买。

1、申请登记

申请人持家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家庭成员的《住房和收入证明》、当户口簿上不能显示婚姻状况时,还应提供结婚证,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请登记。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住房和收入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
《住房和收入证明》必须由开具证明人和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还需经公证处公证。街道办事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一个家庭只能在一个户口所在地申请购买,同时在两个户口所在地申请的,将被视为无效。

2、调查摸底

街道办事处将核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将所有符合购买条件的无房家庭进行登记造册。按照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状况和住房困难程度进行排序,经调查核实后,确认本辖区的购房对象。按区下达的销售指标等额上报区房改办初审。

3、资格初审

区房改办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各街道办事处所报购房对象的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要退回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告知申请人。

4、辖区公示

区房改办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名单,在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示5天时间。公示期内有投诉的,区房改办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购买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告知申请人;无投诉或有投诉经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区房改办发放《购买**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初审意见。

5、集中审核

各区房改办按照分配的销售指标,向石市房管局等额上报申请人的有关资
料,市房管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6、审核发证

经审核符合购买条件的,由石市房管局在《购买**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统一签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为防止出现倒卖和假冒现象,石市房管局将《准购证》直接交给售房单位。由区房改办为购房人发放《购买**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通知单》和购房须知。

⑽ 石家庄经济适用房申请咨询

一般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就可以申请:
首先是具有石家庄市区常住户口;其次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还必须符合石家庄市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0.8倍。2008年市区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0564元(折合月收入880元)。

此外,单身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年满35周岁;过去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或安居房的、参加过单位集资建房的、享受过房改政策以及夫妻离异时间不足两年的,均不得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市住房保障部门特别提醒,符合条件的家庭应认真、如实、准确地申报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有故意隐瞒不报、以大报小或弄虚作假的现象,无论是住房面积不足还是无住房的,一律取消保障资格,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一定处罚,并记入个人住房诚信档案,在今后再要求申请住房保障时予以限制。

另外,2009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具体申报时间目前尚难确定,届时新闻媒体会进行告知的。
这个东西不好申请 你想想整个石家庄有多少人都买不起房子 是不是的人 都想去申请 但是房子啦 就那么多套 不够啊!!!! 我觉得 如果实在申请不上 还是租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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