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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济适用房2015

发布时间:2021-01-17 06:34:11

⑴ 合肥经济适用房交易税费怎么交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内有本市城镇容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⑵ 合肥申请经济适用房是如何申请的,需要什么条件呢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三个条件:家庭所有成员都必须是合肥市区户口;收入要符合合肥市公布的当年低收入家庭标准;住房面积要达到当年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2005年合肥市住房困难标准为15平方米以下。由于经济适用房的申购是根据具体项目来确定申购政策的,每次的申购标准都会根据当年的情况有所调整。如果项目建成后,你自己先对照标准,如符合具体的政策,就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⑶ 合肥畅和家园回迁房的房产证什么时候能下来

一、合肥畅和家园回迁房的房产证需要看房地产开发商是不是通过走的正规程序审批之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产生的产权可能会有两种:
1、这种产权性质叫做“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也就是说,其产权证下发之后将会被注明为“经济适用房”产权性质,但是不完全受到经济适用房制度的制约,取得房产证之后可以作为二手房买卖,但是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补交之后等同于商品房性质。经过正规的用地审批程序,比如说属于危旧房改造、绿化隔离带改造、旧村改造等性质的,今后可以办理正规产权。
2、没有经过国家正规手续审批,今后也不可能取得产权证的房产,这类产权就是俗称的“乡产权”,属于违规用地,也是现在正在打击的一种违规建设行为,属于“小产权”,不是正规的国家予以承认的产权;
3、回迁房的房产税一定会有房产证的,具体办理时间是根据开发商来的,和房管局也有关系,不会没有的,现在新出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是一个证,回迁房2年内不能过户,2年后没问题,回迁房也是正常的产权证,不会和商品房的产权证不一样。
二、回迁房办理房产证应交那些费用和手续:
1、必须提交的证件:
A、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
B、旧房拆迁作价凭证
C、原房屋所有权证
D、《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缴交约定书》
E、身份证
2、应交纳费用
A、拆迁房与安置房等值部分,只交纳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3元/平方米,由个人交纳。
B、超值部分,按买卖交纳契税和交易手续费,契税:2%,手续费3元/平方米
C、产权登记费,按80元/套收取。

⑷ 合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内,且至少1名成员取容得本市市区居民户口5年以上;
(二)家庭年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本市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三)无住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的居住标准。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及其它证明文件向市经济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后有投诉的,由市经济房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核实无误的,开据购房证明;
(三)购房人持购房证明到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单位选购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优先出售给符合条件的无房户、危房户以及烈军属、残疾人、劳动模范。
除第二款优先对象以外,申请人数较多时,应当按照公开摇号等办法确定购买人。

⑸ 合肥公租房和廉租房有什么区别

区别一、两者的概念不同。

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由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属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区别二、两者的性质不相同。

公租房是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而廉租房则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问题所提供的政策性住房。

区别三、两者的表现形式不相同。

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公租房一般是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

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转让的由政府以购房价加利息回购再作为公租房流转使用。

区别四、两者缴纳租金不同。

廉租房要比公租房的租金要低上很多。而公租房则根据地段不同租金也有变化,一般是同地段同品质房屋的60。不同城市公租房和廉租房租金缴纳金额不同具体依据本地政策执行。

区别五、两者的租赁优势优势不相同。

公共租赁住房扩大了保障范围,有利于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因为廉租住房只面向最低收入群体,经济适用房尽管保障对象是中等收入群体,但其价格仍然偏高,甚至部分地区的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价格相差无几。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廉租房

网络-公租房

⑹ 合肥市区的怎么样可以提住房公积金啊

合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一) 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二) 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
(三)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 规定比例的部分。
(四)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五)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六) 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⑺ 我家属于合肥市瑶海区红光街道,一直没有房子住,请问可以申请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吗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回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答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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