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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产权管理

发布时间:2021-01-16 20:03:30

1. 为什么经济适用房是部分产权如何获得完全产权

经济适用房是具有保障性的政策性住房,购买经适房的房主拥有的房屋产权是有限的。获得经适房完全产权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房主可以按原来的购房价格与同时期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价的70%补交土地收益,二是按市场价购买已购的经济适用房。?

一、什么是经济适用房的部分产权?

我们日常所说的向政府申请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其产权是有限的,为部分产权。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权属登记的时候,房产证上注明的是“经济适用房”字样。

经适房房产证

经适房房产证上盖章注明“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经济适用房的部分产权主要表现在:

1.经济适用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

2.购买经适房不满5年的,不可以上市交易。

以契税票填发的日期或房产证的登记日期为准:

不满5年: 不允许上市交易。如果因为各种原因确实需要转让,可以向户口所在区县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该部门回购或者是该部门确定的新购房人按照原来的价格购买,并且还要考虑折旧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

满5年: 可以上市交易。但是政府有优先回购的权利,因此需要住房保障部门开具放弃优先回购的证明。此外,房屋在出售时还应当按照同时期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的房价差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3.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房,之后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来的经济适用房会被政府回购,不可以继续拥有其产权。

二、为什么经济适用房是部分产权?

经济适用房是政策性住房,由政府限定标准、对象和价格,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有保障性,价格是低于市场价的。北京市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了经适房的建设和管理由政府主导,政府也明确规定了经适房的产权是有限的,经适房的用途和上市条件都必须要按照规定来,因此经适房是部分产权。

三、如何获得经济适用房的完全产权?

获得经适房的完全产权以后,房屋的产权就完全归房主所有,不再受用途仅限自住、上市交易须满足一定条件等的限制。获得经适房完全产权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

1.按房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

即房主可以按原来的购房价格与同时期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从而取得完全产权。

例如:小王向政府申请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两居室,约80平方米,购房价格为160万元,而当时在该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两居室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为300万,那么房主可以补交(300万 - 160万)x 70% = 98万元的土地收益款来取得该房屋的完全产权。

2.按市场价购买已购的经济适用房

即以市场价购买满足上市条件的经济适用房。

例如:小王有一套经济适用房满足了上市出售的条件,李女士以市场价格将这套经适房买下来,那么李女士取得的是该房屋的完全产权而不是部分产权,该房屋今后按商品房的产权管理。

由于政策性和保障性等特殊性质,经济适用房是部分产权。以上两种获得经适房完全产权的方法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操作为准。

资料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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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内容只在北京适用

2. 经济适用房产权归是怎样规定的

经济适用房产权归属:
1、经济适用房产权的主体,也就是物权的主体是有限制内的,低收入家庭容才能有法律上的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如果是高收入者就不可以,这是一个限制。
2、经济适用房的处分权的限制。如果是完整所有权的话,可以自由交易,但是经济适用房需要5年后才可上市交易,政府可优先回购。
3、取得经济适用房的对价也是有一定限制的。政府在将经济适用房出售给需要的家庭时,有些应当在商业住房项目中收取的土地费,实际上是减免了。所以在购买产权的时候,支付的对价里面就没有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完整的市场价格,所以对应来讲,所取得的权利也应该受到一定限制。
4、对于大多数低收入者来说,给与有限产权并不会影响到低收入家庭的正常生活。低收入者取得了可以负担得起的房屋的使用价值,为了使这个使用价值得到法律上的确认,所以政府用了“有限产权”这样的概念。经济适用房可以有条件的转让,这和使用权并不一样,这种所有权受到了法律上的限制。

3. 经济适用房产权是什么性质

目前居民手中所拥有的房屋产权证书基本上有三种: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这三种产权证书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购房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书面凭证,其财产权利受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保护和规范。但是在使用和交易方面有着一定的区分。
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的规定:职工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即可依法进入二级市场上市交易。上市后,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这就是说,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书所拥有的权利和普通商品房基本一样,惟一不同的是,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购买人要按经济适用房所在地标定地价的10%交纳土地出让金,没有标定地价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暂按房屋售价的3%交纳。这样,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后,购买人所得到的就是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再次交易的时候,就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了。

4. 北京 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是什么意思

简言之,就是部分所有权,你无法对房屋享受完全的所有权,将来房产登记的时候,房管所会在房产证上标注的。
祝你好运!

5. 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的房本怎样更换成商品房房本

各地都不太一样,有些地方可以按照当地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土地出让金后,专可以变更为商品房。 因为经济属适用住房土地性质是划拨的。要去房管部门缴纳土地转让金,才可以换本。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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