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经济适用房有必要转成商品房吗
经济适用房能转成商品房吗
“经转商”(即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可算是一个新的经济名词,经济适用房转商这个词汇在新闻报道中的上镜率是逐渐的升高。
1、住建部《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明确了2008年4月11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经适房,可以在补交土地款后,不变更房主姓名就转为商品房。
2、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通知》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除非将经适房转变为商品房,条件是先住满5年,再进行更名交易,补交契税和土地出让款。
经济适用房改成商品房所需条件与办理流程:
1、首先经济适用房必须把抵押贷款还完,也就是您如果是当时贷款买的房,就去银行提前还下款。
2、确定房子已满五年,看契税,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转不了商品房的。
3、必须要过下户,条件是过到非本人名字下,(同一户口不允许过户)也就是不能过给结了婚的爱人,孩子等,如果已单立户的可以过给父母,或者过给岳父,岳母,或者亲戚,都是可以的。
4、必须交一个综合地价款,(部分地区称之为土地出让金),是合同价的10%。
5、除了综合地价款还一个就是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一般经济适用房都是90平以下,属于小面积住宅,所以只有一个契税,就是合同价的1%就可以了,如果大于90平按当地的契税规定收取。
6、以上都具备了,可以着手准备办理了,首先签订一份交易合同,然后去把网签做了。
7、带上双方的身份证,如果是外地户口的需要带暂住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购房原始原件复印件(指的是一次按2600交易的),交易合同(可下载)4份,银联卡一张。
8、到建委,一人先到咨询台领取表格,另一人排契税队伍,领取后直接排过户队伍,先排再填表,因为人很多,契税交完后,交印花税,再交土地出让金
9、双方到过户柜台办理过户。
❷ 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具体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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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讨论一下,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有何区别?哪种更值得买?
下面我们来具体说一下。
不同点2、户型
商品房的户型面积则开发商会根据市场需要而定位,如普通住宅和公寓住宅的多居室、复式、跃层、错层以及别墅等等,商品房的面积也从几十到几百平方米不等。
而经济适用房的单元(套型)面积相对要比商品房的小些,它以“适用”为主。在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中规定,经济适用房的户型,应该主要以二、三居室为主。也就是开发商要以建设面积适中、功能比较齐全的住房为主,而不是追求超大面积的户型。
❸ 怎么从房产证上看出是商品房还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房产证用途一栏会有“经济适用(住)房”这几个字(各地内房产证样本不一样);使容用权取得方式是“划拨”两个字。商品房,用途一栏是“住宅”,使用权取得方式是“出让”。
内容拓展
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商品房: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❹ 经济适用房买卖和商品房有区别么
北京经济适用房5年以后才能买卖,以下有几个问题
1.买家还有限制么:回答: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在此房转卖时必须经过房管部门审核,符合经济适用房的(一般是在排队的名单内)北京市民,必须有北京户口!
才能购买此房,如果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购房者不需要本地户籍,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2.买了以后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么?回答:购房人按市场价购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后,取得商品房产权。产权人也可以按原购房价格和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后取得商品房产权。与上市流通的其他商品房性质一样,没有区别。
3.可以出租么?回答原购买经济适用房在五年内不得出租。后来以市场价购买者可以出租。
4.买家按市场价买了以后是不是政府可以收回?:比如违法出租等。回答:市场价格必须要等到此房五年以后才能以市场价格出售,如果是五年以后的市场价购买得到的房产,政府不予收回,此房属于商品房,可以流通,变卖和交易,当然也可以出租。不属于违法。
按照市府(2007)27号文件: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按照本通知第二条有关规定执行,产权人原购房时因面积超标交纳的综合地价款予以退还。
5.买家买了以后还是经济适用房么? 回答:满五年以后的并且购房人按市场价购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后,取得商品房产权,即是商品房,不是经济适用房了。
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转卖是需要通过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凭回购协议及其他相关材料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将回购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指定单位名下,并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记“经济适用住房”字样。
(4)经济适用房属于商品房吗扩展阅读: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
商品房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
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注意事项
1、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2、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
3、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
4、聘请专业律师参与。
5、以补充对补充。
6、集体签约。
七大圈套
购买一套称心如意的商品房,是很多人的愿望。但如果没有购房经验,不了解购房中存在的风险,很容易落入一些开发商设计的圈套。为了防范消费陷阱,减少消费纠纷,专家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要注意开发商常用的“七大圈套”。
一、“捂盘”惜售。新楼刚开盘时,有一些开发商是先把位置不好的房子拿出来销售,好位置的房子反而被保留下来,然后每个月推出几套,其目的是为了在后期的销售中提高价格和便于销售。
二、“样板房”花招。样板间是购房者了解楼盘最直观的方式,是衡量房屋质量、结构的因素之一。但是,一些开发商有时会利用装修中的视觉误差来诱导消费者。建议购房者在看“样板房”时多考察房屋的结构和装修工艺、用料,把“样板房”作为自己装修的参考,而切莫原样照抄。
三、不要轻易交付定金。要在最终确定购买并签订购房协议后再交定金,否则你一旦改变主意,开发商以消费者违约为由不返还你的定金。
四、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广告宣传。要理性审视广告内容,并要求开发商把广告宣传的承诺写入合同约定条款。中国法院在裁定商品房纠纷时,是以合同为依据,而并不以广告宣传的内容为依据。
五、注意“精装房”究竟精不精。精装修的房子,免去了消费者购房后装修的麻烦,尽管房价不菲,还是受到了不少消费者的青睐。
但是,一些开发商推出的精装房,其装修用材明显与装修价格不符。建议消费者购买“精装房”时在合同中明确“精装房”的装修标准、所用材质、价格、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内容,以免上当。
六、注意按揭贷款。一些开发商为了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在楼盘刚开始销售的时候,假借自己公司员工的名义,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以套取资金,然后再将这些房屋出售给消费者,并且往往要求消费者一次性付款。这种房子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往往会有麻烦,甚至很长时间办不下来。
七、注意房屋面积。消费者应当特别注意合同中对房屋面积的约定。房屋建筑面积的准确值需要实际测量,而并非是使用面积与开发商单方确定的系数相乘的简单算法,这往往是很不准确的。
一些开发商利用消费者难以测量出实际建筑面积的情况,往往单方面虚增系数值。对此,消费者要高度警惕,必要时,应请有法定资质的测量机构进行测量。
此外,当购房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与开发商进行交涉,如果交涉不成可带上相关证据到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建委、房产局等行政部门申诉,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❺ 经济适用房 缴纳土地出让金 后属于商品房吗
经济适用房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还不是商品房,商品房是有房产证的房子版,经济适用房满五年以后权有房产证才会变成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常简称为经适房,等同于国宅;指由中国政府出资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
所谓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
所谓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国宅政策称为廉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