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广西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意义
在广西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符合我国国情,又是由广西的区情决定的。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以汉族为主体,“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是我国民族分布的特点,这一特点对我国的民族
『贰』 广西为什么要实行自治制,自治区和别的省有什么不同对自身有什么好处
这是国家民族政策的体现。壮族是全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广西实内行民族区域自治能够更好地容实现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安定,边疆稳定。
不同在于国家扶持的力度较大,支持较多,最明显的不同就是自治区政府首长叫“主席”,一定是壮族,好处可以看《民族区域自治法》。
『叁』 民族区域自治是错的 少数民族早就被汉人同化了 广西是壮族自治区 壮文 根本没人在用
“民族区域自治是错的”这句话是错误的,因为支撑这句话的依回据——“少数民族答早就被汉人同化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状文根本没人在用”——都是片面的。其实在多民族杂居的地方,汉族人占多数地区有可能少数民族被同化,而在少数民族占多数的地区汉人也会被少数民族同化,因为人们都习惯于适应于多数人的生活。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状文根本没人在用”是没有到壮族人民积聚的地方,那里开设着状语学校,用的是状语教材,老师讲课,同学师生交流都用状语,应该不能说“没人在用”。
『肆』 中国有哪几个民族自治区
在我国现有: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内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容个自治区。
行政设置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自治区相当于省级行政单位,自治州是介于自治区与自治县之间的民族区域,自治县相当于县级行政单位。
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地位,原则上是依据各自治地方的地域大小和人口多少决定的。自治区与省同级,自治州与地级市同级,自治县与县同级。
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两个显著特点:
一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各民族自治机关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服从中央统一领导。
二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只是单纯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是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结合。
『伍』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包括哪些
内蒙古,新疆,西藏,宁夏,广西
『陆』 我国5个省级民族自治区
中国五个自治区分别是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以保障少数民族权益的基本规范,推动民族地区各方面事业发展的制度保障,多元一体的新型国家结构形式的制度标杆。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根据中国的历史发展、文化特点、民族关系和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作出的制度安排。
(6)广西民族区域自治经济发展扩展阅读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国家统一和民族进步:
1、历史传统与现实条件的有机结合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继承了数千年来几十个民族统一在一个国家之内的多元一体传统,汲取了治国安邦的历史经验,延续了近代以来各民族对中华民族身份的认同,符合少数民族人口众多、分布广泛的现实条件,是尊重历史、合乎国情、顺应民心的正确选择。
2、统一与自治的有机结合
世界上的国家结构形式一般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我国是采用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大国,实行的是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的民族区域自治。这一制度是统一与自治的有机结合,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进步。
3、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有机结合
我国56个民族在全国各地交错居住,一个自治地方内往往共同生活着数个甚至数十个民族,民族特点和区域特点相互交融。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立在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有机结合的基础上,它既不是单纯的民族自治,也不是单纯的区域自治,而是二者的有机统一。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民族区域自治的中国经验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国家统一和民族进步
『柒』 我国最后一个建立的省级民族区域自治区是
内蒙古自治区(1947年5月1日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1958年10月25日成立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55年10月1日成立)、广西容壮族自治区(1958年3月5日成立)和西藏自治区(1965年9月9日成立)
『捌』 中国的五个自治区,成立的时间分别是
1、宁夏回族自治区。1958年10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式成立,自治区辖2市、1专区、17县:银川市、吴忠市、中卫县、中宁县、同心县、灵武县、盐池县、金积县、固原县、西吉县、海原县、隆德县、泾源县。总面积约6.64万平方千米。
2、内蒙古自治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4月23日,在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举行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来自内蒙古大部分盟旗的蒙古、达斡尔、鄂温克、汉、满、回、朝鲜等各民族代表393人出席会议。会议通过决议,成立了内蒙古自治政府,包含了察哈尔省、兴安省以及宁夏省、热河省、黑龙江省和绥远省的部分地区,选举乌兰夫为自治政府主席。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55年10月1日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日,新疆有14个地、州、市,90个县(市),其中34个为边境县(市)。
4、西藏自治区。1965年7月24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区的请示报告》;8月23日,周总理亲自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58次会议,讨论了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请示报告,同意于1965年9月1日召开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区,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相应的议案。
5、1958年3月5日,广西省改为“广西僮族自治区”,省一级的“广西僮族自治区”成立。1965年,钦州、廉州再度划入广西。同年10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广西僮族自治区”改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8)广西民族区域自治经济发展扩展阅读:
自治区是一种行政区划分类型,在中国相当于省一级的行政单位,相比普通省份,其地方政府在内部事务方面,会拥有比其他同等级行政区来得高的自主空间。在我国现有: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个自治区。
『玖』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省级行政区()A.新疆、贵州B.青海、西藏C.内蒙古、甘肃D.广西、宁
我国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建立自治机关,其中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省级行政区有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故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