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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意义

发布时间:2021-01-12 20:18:14

1. 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

主体功能区是基于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等,将特定区域确定为特定主体功能定位类型的一种空间单元。《纲要》提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这是在区域发展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一个新思路、新举措,对于缩小区域差距,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体现了以人为本谋发展的理念,打破了长期以来把做大一个地区经济总量作为出发点和唯一目标来缩小地区差距的观念。明确了缩小地区差距的导向,主要不是缩小地区间经济总量的差距,不是要求各个地区的经济总量排名提升,而是缩小地区间人民享有的公共服务和生活水平的差距,从而使居住在不同地区的人民都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都享有大体相当的生活水平。
二是体现了尊重自然规律谋发展的理念,打破了所有区域都要加大经济开发力度的思维定式。我国区域之间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差异较大,特别是相当一部分国土的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并不适合大规模地集聚经济,大规模地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在全国960万平方公里的陆地国土上,有些区域要承担发展经济、集聚人口的功能,支撑全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有些区域要承担保护生态环境的功能,对于这些区域,“发展”的含义主要不是作大经济总量,而是保护好自然生态。这样,才能既遵循经济规律,也遵循自然规律,实现既快又好的发展。
三是体现了突破行政区谋发展的理念,改变了完全按行政区制定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的思想方法。我国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同,集聚经济和人口的能力不同,发展的内涵和要求也应该不同,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评价内容和重点也应不同。只有采取突破现有体制障碍和政策约束的新举措,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差别化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指标,才能使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指标更加科学,才能科学引导区域协调发展。
四是体现了长远战略思维,改变了过于追求短期发展成效的观念。未来几十年,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将有几亿农村人口进入非农产业就业,进入城市居住。在这种与经济结构调整相伴的空间结构急剧变动的历史时期,我国区域发展将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和挑战。富有前瞻性地谋划好我国未来十几亿人口、几十万亿经济在国土空间上的分布,主动引导经济布局、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相适应,协调好地域空间有限性与需求无限性的矛盾,对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与生存极为重要。(发展改革委提供)
竞争性分配:竞标资金更是竞标发展思路
投影演示、演讲、答辩、总结……市长们纷纷走上“PK台”,竞标产业转移竞争性扶持资金。
清远市通过参加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专项资金竞争项目,争取到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专项资金3100万元,改善了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基础设施条件。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说,在政府主导经济发展的模式下,政府财政投入对地方经济发展和引导产业转型升级起着关键作用。广东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打破财政资金分配“平均用力”,让财政资金这块有限的蛋糕“喂饱了更多的胃”。
竞标资金,更是竞标发展思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无论是中标市还是未中标市都是赢家。配合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战略的实施,竞争性分配方式在用于支持欠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园区建设的75亿元产业转移扶持资金上先行先试:采用招投标的竞争性方式,分五批、每批安排15亿元,择优扶持三个欠发达地区示范性产业转移园区建设。
为保障资金分配更公平、更科学,广东根据项目技术、专业的特点建设专家库,正式评审时通过抽签决定评审专家,并要求参与评审专家签署承诺书,保证评审公平。评审过程充分引入媒体监督和部门监督,开展“阳光评审”“透明评审”。
财政资金不是“唐僧肉”,争到钱只是第一步,按照竞标时的承诺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才是更为艰巨的任务。对此,广东省建立了资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绩效评价制度,对资金使用实施全程追踪问效、问责机制。如在实施“省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过程中,广东省财政厅定期组织考评农业综合开发县的工作绩效,绩效差的被予以暂停或取消开发县资格。
“四两拨千斤”:公共财政管理正在破题
作为河源产业转移园的首任负责人,河源市常务副市长黄建中对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带来的巨大变化深有感触。
通过参与竞标,河源市获得了2批次、共10亿元的产业转移扶持资金。产业转移扶持资金到达转移园后,作为资本金注入园区开发建设单位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使公司资产负债率从86%下降至50%以下。各金融机构因此上调公司的信用评级,先后与其达成16亿元的贷款意向,缓解了园区开发建设的资金压力。
同样是欠发达地区市,获得2批10亿元产业扶持资金的梅州市也产生了巨大的裂变效应。曾经亲历过竞标活动的梅州市委书记李嘉说:“扶持资金的滚动发展带来巨大的放大效应,成为启动梅州绿色崛起的强大引擎。”
目前,梅州工业园首期7.266平方公里开发已基本完成,园区水质净化厂、企业服务中心等重点配套设施已建成投入使用,累计有进园企业130家,计划投资总额230.29亿元。
尝到了甜头的广东人,开始将竞争性分配改革推广到更多的财政资金领域。
2008-2009年,广东共完成了22项省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试点,涉及10个省级部门近100亿元省财政资金。
2010年,广东财政对第一批扶持战略性新兴发展专项资金5.8亿元进行竞争性分配。
2011年,广东省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五年内统筹安排50亿元,通过贷款贴息的方式,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竞争性分配机制正成为有力的“财政杠杆”,撬动区域经济科学发展。“广东省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在实施竞争性分配后,各级财政对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实现大幅增长;“民办技工教育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极大地调动了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技工教育的积极性,1500万元财政资金带来了20倍的滚动投入;“省旅游扶贫项目”在不到一年时间里,直接为10万人提供就业机会……
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说,作为一种新型、科学的分配文化,竞争性分配机制对财政管理改革的影响是深远的。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形成了“倒逼机制”,有利于打破地方和部门传统的路径依赖和思维定式,从“要我发展”向“我要发展”转变。

2.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该怎样协调发展,用于演讲,1500字左右。

进入21世纪,环保问题成了人们关注的热点。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生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天更蓝、树更绿、水更清、城更美”,成为人们的共同心声。江总书记在建党80周年讲话中强调指出:“要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使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

环境的一般概念是指围绕某一中心事物的周围事物。中心物不同,环境的概念也随之不同。我国《环保法》中所称的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和,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产、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环境保护就是采取行政、经济、科技、宣传教育和法律等方面的措施,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使之适合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它具有明显的地区性。环境保护的内容大体可分两方面:一是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包括保护城乡环境,保持乡土景观,减少和消除有害物质进入环境,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环境的调节净化能力,确保物种多样性和基因库的持续发展,保持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二是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即防治在生产建设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污染物质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环境保护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就。尽管中央把环境与资源保护作为基本国策之一,但环境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竣,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的问题还未彻底解决,城市生活污染和农村面临污染问题又接踵而来,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未得到有效的遏制。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解决环保问题归根到底要靠发展。我国要消除贫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就必须毫不动摇地把发展经济放在首位,各项工作都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展开,无论是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综合国力的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和人口素质的提高,还是资源的有效利用,环境和生态的保护,都有赖于经济的发展。但是,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我国在这方面的教训是极为深刻的。因此,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环境保护的关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保持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是我国实现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方针。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归根到底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解决环境问题,其本质就是一个如何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问题。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人与自然从远古天然和谐,到近代工业革命时期的征服与对抗,到当代的自觉调整,努力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文明,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这一矛盾运动和对立统一规律的客观反映。有些同志认为环保与经济发展是对立的,认为要保护环境必然要牺牲经济的发展。这些年的实践证明,正确处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二者是可以相互促进的,可以达到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美国的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状况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可资借鉴的范例。

当今,绿色经济、循环经济成为新世纪的标志。用环保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成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因此,如何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文明是坚持实现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的关键。

随着世界人口的急剧增长,世界经济的迅速发展,对环境破坏越来越严重,世界环保问题已成为全人类共同关心的社会经济问题之一,成为人类生存和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经济的发展与生态环境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如果人们在大规模的经济活动中,无节制地对自然资源大量开发和消耗,甚至乱采滥用,导致环境污染,生态的破坏。那么,反过来,人类自身就会遭到报复,乃至威胁到生存,必然妨碍经济活动和经济的发展。所以要经常保持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平衡,自觉遵守经济与生态之间客观存在的比例关系,不断及时加以调节,妥善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才能从中受益,为人类造福。那么,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年代,我们将如何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问题来保持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平衡呢?

首先我们要强调由于经济发展给我们全球的环境带来的各种污染,导致对人类的危害。以及环境保护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当前,全球环境污染态势主要有:

(一)大气污染。大气污染主要是化石燃料,如石油、天然气和煤等。汽车排出的废气,含有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合物,经阳光中紫外线照射,生成一种浅蓝色有毒烟雾而污染空气,世界上每一年排放到大气中有害有毒烟雾6—7亿吨。随着人们经济活动的增加,工业、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还将提高,如不采取措施,对我们的生产和生活都十分不利。目前,发达国家采取了各种方式控制空气的污染,降低汽车氢、氧化物的排放标准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但大多数由发展中国家,空气污染相当严重如我国的北京、西安、广州、沈阳等工业大城市,二氧化硫污染都严重超标,有的城市上空烟云密布。

(二)水源污染。随着工业性生产和发展,用水量大增,排出的污水也相应大增,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含有毒物质,不是注入江河湖海,就是直接渗入地下水层,结果都败坏了水质,严重污染了环境,除了城市污水外,大气和土壤污染物也有相当一部分转入水体,由于大大超过水体自净能力,造成水质污染严重随着采矿、冶炼工业发展,不断向环境中释放汞、镉、铬等有害毒元素,由于它们在水体中不被溶解,而形成重金属污染,这些都直接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

(三)城市垃圾污染。工业废弃物和城市生活垃圾,也是严重的城市污染。除了述污染外,现代化交通工具和工业设施造成的噪声污染,火力发电站和原子能电站造成的热污染,以及核能工业废弃物造成的放射性污染,也都是环境的污染源。其中噪声污染影响很大,一则危害听觉。二是影响工作效率,影响产量提高。三是容易引起头晕,心血管等危害健康的疾病。放射性污染还可引癌症,基因变异和胎儿因奇形,危及后代。当代,仅是城市工业废水,废弃物形成的致癌物就有1000多种,每年有多少人都死于环境因素造成的癌症。基于以上环境的污染,全球的生态状况出现了明显的退化。
经济要发展,环境要保护,经济发展不能停止,把经济增长停下来,治理生态环境,即所谓的“经济零增长论”,那将因噎废食。经济发展不但不能停,且应该尽可能迅速发展,否则永远不能摆脱经济技术落后。但把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对立起来也是不对的,其实二者是相辅相成、互为条件的。发展经济是根本,没有经济的发展,缺乏足够的技术、设备、投资,也就谈不上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反过来,没有良好的环境,连人的生存健康都保障不了,当然也谈不上发展经济。而且,一但生态环境改善了,又可为经济发展提供条件。如回收废物废油,可增加社会财富,资源得以循环反复利用;植草种树固沙,增加草原和耕地面积,为农业生产创造了良好条件。所以,今天的经济建设已不仅仅限于创造物质财富,也包含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治理环境保护生态。发展经济与治理生态环境,是一个国家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相结合的问题,处理得好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大有益处,我们应当实行经济要发展,环境要保护把主要力量放在发展经济上,这一方针,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问题。

要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不断增强环保意识,人人都来自觉保护环境,共同创造一个洁净、安宁的生活、生产空间。从我县具体情况来看,作为政府部门要转变经济发展以大量消耗资源的传统经营模式,实施资源节约型、环境协调型战略,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把环境保护目标纳入社会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适当增加环保投入,认真对待广大群众提出和反映的各种环境问题。作为企业,在生产和加工对环境有污染或者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有危害的产品过程中,首先要考虑环保问题,边上产品加工设备,边上环保设备技术,环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才能进行产品的生产和加工。特别是对矿产品开采、销售和深加工过程更应值得对环保问题的重视,如我县重晶石原矿的销售,就必须改变以大量消耗资源为特征的传统经济模式为实施资源节约型,即对重晶石原矿进行深加工销售,另外我县中寨半江铅锌矿这一项目的开发,作为企业负责人,应该最先想到环境保护的问题,铅锌矿的开发深加工采选过程,剩余渣石、污水肯定会给耕地,下游河水等带来污染,甚至会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为什么一定要等到出了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出来了,才想到要去解决环保问题、上环保设备技术呢?归根结底就是环保意识不够强。因此,应增强环保意识,把保护环境化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为。

当前,在国际环境保护浪潮的推动下,发达国家和一些国际金融机构将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和技术援助,我们应充分利用这一机遇把环境保护对外交流合作作为发展外经贸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积极开展多渠道引进国外资金、先进技术和设备用于环境保护,发展环保产业,搞好各方协调共同扶持。

3. 论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

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探析
李胜芬1,刘斐2
(1.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河北秦皇岛066004; 2.天津师范大学地理系,天津300074)
摘要:文章首先回顾了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理论,提出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内涵:一方面,要在
资源环境承载力范围内发展社会经济,追求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大化,另一方面,环境承载力是动态的,要依靠社会经
济发展不断提高,这两个方面是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在此基础上,详细论述了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
内容,并从社会经济发展、资源环境管理等角度探讨了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调控,通过建立节约型
国民经济体系、深化资源环境管理,实现区域一体化,以保证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实现。
关键词:资源环境;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环境承载力

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目标是实现人类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其中,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因此,认识和掌握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1协调发展的机制
“经济增长决定论”过份强调经济增长的“决定”作用,只认识到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的承载作用,而忽视其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反馈作用,对资源环境掠夺式开发导致严重的环境问题;“零增长理论”认为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使资源日渐枯竭,环境污染日益严重,最终必将危及人类生存,而使人类免于灾难或毁灭的根本途径在于经济的“零增长”,即主张人口和国民生产总值必须停止增长[1]。“零增长理论”相对于无视环境影响的经济发展,把自然看作单纯索取对象的观点来说是一种进步,但却走向另一个极端———把自然当作简单保护对象。因而,“经济增长决定论”和“零增长理论”都人为地割裂了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之间的内在联系,没有真正促进人类的发展。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是人类社会大系统中对立统一的两个矛盾体,二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一方面,资源环境系统的物流、能流是社会经济系统物流、能流的来源,社会经济系统是资源环境系统物流、能流持续流动的保证。也就是说,社会经济发展以开发利用资源和环境为基础,开发资源、治理污染和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需要社会经济的发展来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另一方面,社会经济系统的发展要消耗资源,对环境带来不利影响,会破坏资源环境系统的平衡,资源环境系统的失衡会削弱社会经济系统的发展。资源环境有一定承载力,社会经济发展必须在其承载力之内,超过这一阈值,会引发资源
短缺、环境恶化。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之间这种耦合作用必然要求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因此,要真正促进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遵循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之间的耦合规律。在资源环境承载力阈值之内,合理配置各种资源,最大限度地承载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协调一致,并不断提高人类社会大系统的有序程度,达到最和谐、最优化和整体效益最大化。

2协调发展的内涵
2.1 社会经济的发展应在资源环境承载力阈值之内资源环境承载力指某一资源环境状态和结构在对人类生存发展不发生不利变化的前提下,所能承受的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在规模、强度和速度上的限值[2]。人口的增加、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城镇规模的扩大等都应遵循资源环境条件的约束,使人类活动对资源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控制在资源环境承载力阈值之内。具体包括3个相辅相成的方面:(1)人类使用可再生资源的速度不能超过其再生能力。(2)人类使用不可再生资源的速度不超过其可再生替代物的开发速度。(3)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速度和数量不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
2.2 在可持续基础上,达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大化社会经济的发展不能脱离环境承受能力,要保

持可再生资源的的永续供给,不可再生资源的集约使用,保持生态系统良性循环,还要依靠科学技术。从理论上讲,要素投入量的增加是有限的,而技术进步是无限的,科技进步可以使等量的资源投入产出更多[3]。因此,要在资源环境的承载力阈值之内,加强科技创新,充分利用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争取社会经济最大限度的发展。具体包括:(1)切实实施“科教兴国”战略。(2)积极开展产学研的联合与协作,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形式的科技开发机构,推动全社会创新。(3)不断加大技术改造的投资比重,努力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改造传统产业,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持续利用

2.3 依靠社会经济发展,提高资源环境承载力
资源环境的承载力是动态的,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实现持续的最大化发展,还要不断认识资源环境对发展的支持与约束规律,突破原有资源环境的承载力,在发展社会经济的同时,采取一定的措施提高资源环境系统对社会经济系统发展的承载能力。具体包括三方面内容:(1)可再生资源的承载力是其再生能力的极限。通过投入必要数量的活劳动及物化劳动来人工增殖生物资源,使再生资源的年更新总量增加,提高其承载力。
(2)不可再生的矿物资源是在长期的生物地球大循环过程中形成的,其承载力由储量决定。在加大勘探力度、发现新资源的基础上,不断突破资源品位极限,扩大开发广度,加强综合利用和深度加工能力,使同样的资源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最大的作用;同时,不断开发替代的可再生资源。
(3)不断采用新技术、新手段,减少人类社会经济活动造成的污染物排放量,采用生物措施、工程措施,运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手段,增强环境净化能力,发展环保产业,提高环境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承载能力。

3协调发展的政策调控
实现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除了从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系统内部着手外,还要进行必要的政策调控,协调两系统的相互作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保证其机制良性运转,见图1。
3.1建立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
我国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是符合国际通行的SNA模式,未包括自然资源与环境的耗竭成本核算,制约了资源环境的合理配置,加重了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要改革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用“绿色GNP”取代传统的GNP[4],确保环境成本和资源内在化到使用者身上,促使他们以可持续的方式利用资源和环境财产。建立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主要包括:
(1)设计绿色GNP和绿色GNP核算指标,使有关统计指标和市场价格较准确地反映经济活动所造成的资源和环境变化。
(2)在人口方面,完善人口政策,提高人口素质,转变生产和消费观念。
(3)产业结构方面,鼓励发展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加大科技投入量,不断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结构的完善和升级。
(4)大力发展资源和环境保护产业,加强资源的保护、再生和环境的治理、恢复。
3.2以经济手段为主,深化资源环境管理
对资源环境管理,不论是市场手段还是政府措施,它们在资源环境配置中都具有各自的优势和局限性,存在着市场和政府的双重“失灵”,只有市场与政府二者有机结合,市场起基础性作用,政府起主导性作用,它们互相补充才能使各自的“失灵”最小化,达到比较理想的配置效果。
(1) 建立有效的资源环境财产权制度。在资源环境管理中,强化资源环境立法和执法,以环境税、补贴、押金返还制度、人工市场方法等经济手段为主,以行政、法律手段为辅对资源环境的配置进行最恰当的干预,来补救因“市场失灵”带来的损失[5]。
(2) 改变环保投资管理方式,由重视环保投资数量转变为同时重视环保投资质量;由重视运用行政手段转变为运用经济手段[6]。环保工业要求高新技术,而技术开发有较大风险,一般投资主体对其投资热情不高,因此,在政府直接向环保工业投资的同时,财政进入政策要通过有力的税收、信贷和价格杠杆对多方面的投资行为加以调控,鼓励投资主体向环保工业投资。
(3) 大力实施ISO14000系列标准。ISO14000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并不断完善的有关“环境管理”的国际标准,强调加强环境管理、预防污染、持续改善环境行为、减少资源浪费,其最终目的是促进可持续发展。它的运行可以使环境管理更为科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节约资源、降低物耗、减轻污染,更好地发挥资源环境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持力。
3.3区域一体化
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最终落脚点必然是一定的区域。由于现行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管理分属于不同的部门,所以,在具体操作中二者之间的关系很难协调。要改革政府管理体制,打破一行一业、一市一地的局限性,针对不同区域,制定关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管理的协调政策。
(1)成立全国资源与社会经济协调政策委员会,对全国范围内有关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问题做出科学的决策。
(2)根据区域资源与环境特征在全国范围划分几大区,成立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管理委员会,进行区域管理。
(3)成立地方资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管理机构,运用有力的行政、经济、法律等调控手段,在合理保护利用资源环境的基础上,促进社会经济的最大化发展,真正实现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蔡宁.国外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理论研究[J].环境科学进展,1998(2):66-72.
[2]崔凤军.环境承载力初探[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1995(1):76-80.
[3]胡皓.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实践[M].西安: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342-375.
[4]王金南.环境经济学———理论、方法与政策[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241-242.
[5]王铮.区域管理与发展[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195-199.
[6]马秀岩,武献华,钱勇.可持续发展战略:视角下的环保投资管理方式[J].财经问题研究,2000(4):35-40

4. 论资源、环境、经济、人口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

资源环境,经济抄,人口协调发展是袭一条十分可取的国家发展之路,也是我国现阶段谋求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基本国策。具体来说资源环境,经济,人口协调发展可以促进生态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立,可以使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资源环境生态效益实现协调最大化;为人民的生活创造舒适的环境,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所需的资源,为国家的长期繁荣奠定良好的资源环境基础;同时还可以有效解决有人口过度增长,资源环境恶化带来的大量社会问题和矛盾,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保证国家政权的稳固。

5. 运用所学生态学知识,谈谈你对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环境间协调发展的必要性认识(论述题) 在线等 急

有人叫我帮忙找一样的问题诶!!难道你们认识的吗?????

6. 如何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归根到底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解决环境问题,其本回质就是一个如何处理好人与答自然、人与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问题。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人与自然从远古天然和谐,到近代工业革命时期的征服与对抗,到当代的自觉调整,努力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文明,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这一矛盾运动和对立统一规律的客观反映。有些同志认为环保与经济发展是对立的,认为要保护环境必然要牺牲经济的发展。这些年的实践证明,正确处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二者是可以相互促进的,可以达到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美国的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状况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可资借鉴的范例。
当今,绿色经济、循环经济成为新世纪的标志。用环保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成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因此,如何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文明是坚持实现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的关键。

7. 简述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

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
实现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不仅要求优化产业结构,而且还要求建立合理的地区经济结构.地区经济结构,是指国民经济中各地区之间的发展关系和结合状况.优化地区经济结构,就是要求生产要素在各个地区之间的合理配置,使各个地区在国民经济整体活动中,能够充分发挥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并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共同协调一致地发展.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条件差异很大,经济发展不平衡.按照经济的发达程度不同,目前大致可以分为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区.东部地区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物质技术基础雄厚,科技教育比较发达,管理水平较高,交通便利,城市规模和城镇密度较大,经济处于“成熟”型阶段.中部地区工农业有比较雄厚的基础,拥有大批科技人才,水电资源和矿产资源极为丰富,是全国最重要的煤、油、电基地和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等原材料基地,经济处于“成长”型阶段.西部地区自然条件较差,交通不便,经济文化比较落后,但资源丰富,发展前景可观,经济处于“开发”型阶段.
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各个大国经济发展进程中的普遍现象.我国地域辽阔,自然条件、地理环境、历史文化背景差异极大,经济总体发展水平低,交通运输条件差.所以,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更为突出.东部沿海属于经济比较发达地区,中部属于经济次发达地区,西部属于经济不发达地区.而且这种经济发展不平衡还在继续扩大.我国不发达地区又主要是在老革命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我国的边疆地区.所以,发展地区经济,优化地区经济结构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这主要是:(1)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只有发挥各地区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利用各地区的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物质技术条件加速地区经济发展,从而才能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2)地区经济的发展可以使各地更好地互相补充、互相协作,协调发展,发挥国民经济整体优势.(3)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是我国消灭贫困,使全国各族人民的生活达到小康水平,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必不可少的条件.(4)加快不发达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对于保持社会安定,加强民族团结,巩固国防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8. 怎样协调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归根到底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解决环境问题,其本质就是一个如何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问题。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人与自然从远古天然和谐,到近代工业革命时期的征服与对抗,到当代的自觉调整,努力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文明,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这一矛盾运动和对立统一规律的客观反映。有些同志认为环保与经济发展是对立的,认为要保护环境必然要牺牲经济的发展。这些年的实践证明,正确处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二者是可以相互促进的,可以达到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美国的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状况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可资借鉴的范例。
当今,绿色经济、循环经济成为新世纪的标志。用环保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成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因此,如何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文明是坚持实现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的关键。

9.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目的和意义急急急

以下资料给你小参考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群众消费水平显著提高的情况下,全国环境质量基本稳定,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多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工业产品的污染排放强度下降,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治理不断推进,生态保护和治理得到加强,核与辐射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明显提高,我国认真履行国际环境公约,树立了良好的国际形象。
(二)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国环境保护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环境形势严峻的状况仍然没有改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许多城市空气污染严重,酸雨污染加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开始显现,土壤污染面积扩大,近岸海域污染加剧,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存在隐患。生态破坏严重,水土流失量大面广,石漠化、草原退化加剧,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系统功能退化。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近20多年来集中出现,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的特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未来15年我国人口将继续增加,经济总量将再翻两番,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
(三)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度、工作与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目前一些地方重GDP增长、轻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法制不够健全,环境立法未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较为突出。环境保护机制不完善,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多,污染治理进程缓慢,市场化程度偏低。环境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环境管理效率有待提高。监管能力薄弱,国家环境监测、信息、科技、宣教和综合评估能力不足,部分领导干部环境保护意识和公众参与水平有待增强。
(四)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加强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坚持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实际行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加强环境保护,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有利于带动环保和相关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增加就业;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和延长人均寿命;有利于维护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为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因此,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痛下决心解决环境问题。
二、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
(五)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切实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六)基本原则。
———协调发展,互惠共赢。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严格环境执法;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
———不欠新账,多还旧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做到增产不增污,努力实现增产减污;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大力发展环境科学技术,以技术创新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和部分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完善环保制度,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区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分阶段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改善重点流域、区域、海域、城市的环境质量。
(七)环境目标。到2010年,重点地区和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和农村饮水水质、全国地表水水质和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有所好转,草原退化趋势有所控制,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修复面积有所增加,矿山环境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及污染趋势减缓,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的生态功能基本稳定,村镇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到2020年,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三、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八)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各地区要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以及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将区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在环境容量有限、自然资源供给不足而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实行优化开发,坚持环境优先,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同时率先完成排污总量削减任务,做到增产减污。在环境仍有一定容量、资源较为丰富、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实行重点开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利用环境承载能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同时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到增产不增污。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实行限制开发,在坚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与保育,逐步恢复生态平衡。在自然保护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实行禁止开发,依法实施保护,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任何开发活动。要认真做好生态功能区划工作,确定不同地区的主导功能,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对各类开发建设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决策,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论证。
(九)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各项发展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制订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加快制定促进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技术开发和创新体系建设。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根据生态环境的要求,进行产品和工业区的设计与改造,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在生产环节,要严格排放强度准入,鼓励节能降耗,实行清洁生产并依法强制审核;在废物产生环节,要强化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合理延长产业链,强化对各类废物的循环利用;在消费环节,要大力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实行环境标识、环境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大力推行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推进污水再生利用和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回收,建设节水型城市。推动生态省(市、县)、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环境友好企业和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创建活动。
(十)积极发展环保产业。要加快环保产业的国产化、标准化、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强政策扶持和市场监管,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打破地方和行业保护,促进公平竞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保产业的发展。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环保技术装备和基础装备,在立足自主研发的基础上,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努力掌握环保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大力提高环保装备制造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自主制造。培育一批拥有著名品牌、核心技术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能够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优势环保企业。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进环境咨询市场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
四、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十一)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把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峡水库库区及上游,黄河小浪底水库库区及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太湖、滇池、巢湖作为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重点。把渤海等重点海域和河口地区作为海洋环保工作重点。严禁直接向江河湖海排放超标的工业污水。
(十二)以强化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城市环境保护。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着力解决颗粒物、噪声和餐饮业污染,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对污染企业搬迁后的原址进行土壤风险评估和修复。城市建设应注重自然和生态条件,尽可能保留天然林草、河湖水系、滩涂湿地、自然地貌及野生动物等自然遗产,努力维护城市生态平衡。
(十三)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快原煤洗选步伐,降低商品煤含硫量。加强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新(扩)建燃煤电厂除燃用特低硫煤的坑口电厂外,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或者采取其他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措施。在大中城市及其近郊,严格控制新(扩)建除热电联产外的燃煤电厂,禁止新(扩)建钢铁、冶炼等高耗能企业。2004年年底前投运的二氧化硫排放超标的燃煤电厂,应在2010年底前安装脱硫设施;要根据环境状况,确定不同区域的脱硫目标,制订并实施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规划。对投产20年以上或装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的电厂,限期改造或者关停。制订燃煤电厂氮氧化物治理规划,开展试点示范。加大烟尘、粉尘治理力度。采取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积极发展核电,有序开发水能,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十四)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超标耕地综合治理,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应依法调整;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防治农用薄膜对耕地的污染;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与生态农业,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搞好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积极发展农村沼气,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发展县域经济要选择适合本地区资源优势和环境容量的特色产业,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
(十五)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重点,强化生态保护。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优先保护天然植被,坚持因地制宜,重视自然恢复;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天然草原植被恢复、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退田还湖、防沙治沙、水土保持和防治石漠化等生态治理工程;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草原沙化。经济社会发展要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建设节水型社会;发展适应抗灾要求的避灾经济;水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要充分考虑生态用水。加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加强矿产资源和旅游开发的环境监管。做好红树林、滨海湿地、珊瑚礁、海岛等海洋、海岸带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工作。
(十六)以核设施和放射源监管为重点,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全面加强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国家对核设施的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监管。核电发展的规划和建设要充分考虑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废物处理处置等问题;加强在建和在役核设施的安全监管,加快核设施退役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步伐;加强电磁辐射和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督管理;健全放射源安全监管体系。
(十七)以实施国家环保工程为重点,推动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国家环保重点工程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从“十一五”开始,要将国家重点环保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认真组织落实。国家重点环保工程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燃煤电厂脱硫工程、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工程、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工程、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
五、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
(十八)健全环境法规和标准体系。要抓紧拟订有关土壤污染、化学物质污染、生态保护、遗传资源、生物安全、臭氧层保护、核安全、循环经济、环境损害赔偿和环境监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配合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工作。通过认真评估环境立法和各地执法情况,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作出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的规定,重点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完善环境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科学确定环境基准,努力使环境标准与环保目标相衔接。
(十九)严格执行环境法律法规。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不正常运转治理设施、超标排污、不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在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开发建设和开展旅游或者违规采矿造成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予以重点查处。加大对各类工业开发区的环境监管力度,对达不到环境质量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加强部门协调,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加强对环境执法活动的行政监察。完善对污染受害者的法律援助机制,研究建立环境民事和行政公诉制度。
(二十)完善环境管理体制。按照区域生态系统管理方式,逐步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增强环境监管的协调性、整体性。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国家加强对地方环保工作的指导、支持和监督,健全区域环境督查派出机构,协调跨省域环境保护,督促检查突出的环境问题。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责,监督下一级人民政府的环保工作和重点单位的环境行为,并建立相应的环保监管机制。法人和其他组织负责解决所辖范围有关的环境问题。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行职业资格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环保机构建设,落实职能、编制和经费。进一步总结和探索设区城市环保派出机构监管模式,完善地方环境管理体制。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监管制度,责令严重污染单位限期治理和停产整治,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专家和代表提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完善环境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配合司法机关办理各类环境案件。
(二十一)加强环境监管制度。要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将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并落实到排污单位。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或超总量排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即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擅自投产的,责令其停建或者停产,补办环评手续,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生态治理工程实行充分论证和后评估。要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完善强制淘汰制度,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时制订和调整强制淘汰污染严重的企业和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目录。强化限期治理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予限产、限排,并不得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完善环境监察制度,强化现场执法检查。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环保总局及国务院相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支援。建立跨省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省级人民政府应当确保出境水质达到考核目标。国家加强跨省界环境执法及污染纠纷的协调,上游省份排污对下游省份造成污染事故的,上游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承担赔付补偿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赔付补偿的具体办法由环保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
(二十二)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环保投入列入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并逐年增加。要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试点示范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当前,地方政府投入重点解决污水管网和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配套和完善,国家继续安排投资予以支持。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定员定额标准,确保环保行政管理、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等行政和事业经费支出,切实解决“收支两条线”问题。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有关工作的投入,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
(二十三)推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和政府采购等政策体系。政府定价要充分考虑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成本,对市场调节的价格也要进行有利于环保的指导和监管。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厂和垃圾焚烧发电厂实行有利于发展的电价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实行全额收购政策。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的企业,不得审批用地,并停止信贷,不予办理工商登记或者依法取缔。对通过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环保事业的捐赠依法给予税收优惠。要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应考虑生态补偿因素,国家和地方可分别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建立遗传资源惠益共享机制。
(二十四)运用市场机制推进污染治理。全面实施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收费标准要达到保本微利水平,凡收费不到位的地方,当地财政要对运营成本给予补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推动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单位加快转制改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投资主体和经营单位,实行特许经营,并强化监管。对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用地、用电、设备折旧等实行扶持政策,并给予税收优惠。生产者要依法负责或委托他人回收和处置废弃产品,并承担费用。推行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营一体化模式,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实行二氧化硫等排污权交易。
(二十五)推动环境科技进步。强化环保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将重大环保科研项目优先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开展环保战略、标准、环境与健康等研究,鼓励对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以及生态保护、资源循环利用、饮水安全、核安全等领域的研究,组织对污水深度处理、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洁净煤、汽车尾气净化等重点难点技术的攻关,加快高新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积极开展技术示范和成果推广,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二十六)加强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健全环境监察、监测和应急体系。规范环保人员管理,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环保队伍。各级人民政府要选派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强的领导干部充实环保部门。下级环保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级环保部门的意见。按照政府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有关要求,研究解决环境执法人员纳入公务员序列问题。要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金环工程”,实现“数字环保”,加快环境与核安全信息系统建设,实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立环境事故应急监控和重大环境突发事件预警体系。
(二十七)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各省(区、市)有关环境保护指标,发布城市空气质量、城市噪声、饮用水水源水质、流域水质、近岸海域水质和生态状况评价等环境信息,及时发布污染事故信息,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公布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城市,并实行投资环境风险预警机制。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检举和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企业要公开环境信息。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强化社会监督。
(二十八)扩大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要积极引进国外资金、先进环保技术与管理经验,提高我国环保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积极宣传我国环保工作的成绩和举措,参与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荒漠化防治、湿地保护、臭氧层保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核安全等国际公约和有关贸易与环境的谈判,履行相应的国际义务,维护国家环境与发展权益。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淘汰进程。要完善对外贸易产品的环境标准,建立环境风险评估机制和进口货物的有害物质监控体系,既要合理引进可利用再生资源和物种资源,又要严格防范污染转入、废物非法进口、有害外来物种入侵和遗传资源流失。
六、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
(二十九)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充分认识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增强环境忧患意识和做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意识,抓住制约环境保护的难点问题和影响群众健康的重点问题,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本系统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政府和部门都要有一位领导分管环保工作,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地方人民政府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环保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环保规划,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实现环境目标。各级人民政府要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或通报环保工作,并接受监督。
(三十)科学评价发展与环境保护成果。研究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将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消耗、环境损失和环境效益逐步纳入经济发展的评价体系。要把环境保护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坚持和完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对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指标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评优创先活动要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环保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建立问责制,切实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干预环境执法的问题。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追究责任。
(三十一)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保护环境是全民族的事业,环境宣传教育是实现国家环境保护意志的重要方式。要加大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环境法制的宣传力度,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以环境补偿促进社会公平,以生态平衡推进社会和谐,以环境文化丰富精神文明。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对环境保护的内在要求,把环保公益宣传作为重要任务,及时报道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措施,宣传环保工作中的新进展新经验,努力营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各级干部培训机构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企业负责人的环保培训。加强环保人才培养,强化青少年环境教育,开展全民环保科普活动,提高全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三十二)健全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建立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完善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环境保护的执法主体,要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国家环境监测网络,规范环境信息的发布。抓紧编制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经济综合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建设、国土、水利、农业、林业、海洋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工作。宣传教育部门要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知识。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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