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党风廉政建设在经济建设中的意义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总则
折叠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折叠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人民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参照执行本规定。
折叠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折叠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折叠第五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折叠编辑本段责任内容
折叠第六条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折叠第七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折叠编辑本段考核监督
折叠第八条
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
折叠第九条
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折叠第十条
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可以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等结合进行,也可以组织专门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情况应当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
折叠第十一条
党委(党组)应当将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
折叠第十二条
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和完善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制度。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折叠第十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或者根据职责开展检查工作。
折叠第十四条
党委常委会应当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折叠第十五条
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当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本单位、本部门进行评议。
折叠第十六条
党委(党组)应当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每年专题报告上一级党委(党组)和纪委。
折叠第十七条
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应当依照巡视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有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巡视监督。
折叠第十八条
党委(党组)应当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建立走访座谈、社会问卷调查等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动员和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广泛接受监督。
折叠编辑本段责任追究
折叠第十九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七)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折叠第二十条
领导班子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折叠第二十一条
领导干部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折叠第二十二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的;
(二)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
折叠第二十三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及时如实报告并主动查处和纠正,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二)认真整改,成效明显的。
折叠第二十四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需要查明事实、追究责任的,由有关机关或者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调查处理。其中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或者由负责调查的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办理。
折叠第二十五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
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折叠第二十六条
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按照本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折叠第二十七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单独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
折叠第二十八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政府实施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应当追究而未追究或者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不落实等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下级党委(党组)、政府予以纠正。
折叠编辑本段附则
折叠第二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折叠第三十条
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折叠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解释。
折叠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8年11月发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同时废止。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党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工作。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关系党的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党风建设的任务越是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抓党风建设,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党的基层组织纪检机关作为协助基层党组织的职能机关,必须明确加强党风建设的重要性。
廉政文化建设,有利于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先进的文化是社会和谐的催化剂。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和谐的优良传统,对新时期深化反腐倡廉工作、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廉政文化通过抑制消极腐败现象为经济发展开辟道路,经济的发展又为解决群众的就业、生产和生活等民生问题提供物质保障,所以说廉政文化的作用与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廉政文化通过对经济利益的导向作用,使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积极拥护,廉政文化深入民心也就有了坚实的基础,社会和谐的构建就有了广泛的依靠力量。
B. 中国反腐对经济有什么影响及对策
一、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是在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中开展的,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世界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图谋。在新世纪,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健全和完善,行政行为、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需要进一步严密规范和有效约束,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健全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入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将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
目前,虽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正在逐步从侧重遏制,走上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正平稳、健康地向纵深发展,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应清醒地看到,有些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一再发生,有些不正之风还比较严重。政府机关廉政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有些地方和部门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还不够好,奢侈浪费现象还比较严重;以权谋私、贪污贿赂,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甚至贪赃枉法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地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屡禁不止;一部分政府工作人员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欺上瞒下;有些基层干部作风粗暴,甚至横行霸道,欺压群众。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基础特别是所有制结构和分配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带来了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在所有制结构方面,我们党确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促进了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但是所有制结构的变革,形成了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各个利益主体为了追求各自的最大利益,都希望通过各种方式去获取有限的资源,在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很容易产生不正当竞争,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逃避法律惩罚,更是不择手段,不惜用重金、美色等方式拉拢腐蚀领导干部。而一些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的权力比较集中,权力运作缺乏透明度,又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制约,这就容易产生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从分配制度的变化看,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但在分配调节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出现了社会分配不公的现象。由于国家财力有限,公务员的收入比较低。一些公务员对收入低和不同部门国家工作人员之间收入差距较大的现象不满意,因此产生心理失衡,容易产生腐败行为。
我们党提出要在短短四十年时间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至今也才过去二十来年,而西方发达国家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一般都经历了上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从不少国家的发展进程看,当一个国家处在经济结构转型、经济快速增长的变革阶段,往往是腐败现象的高发期。虽然我国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有本质区别,但由于经济体制转换的时间短、进程快,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不少漏洞,这也容易引发腐败现象。
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增强了人们民主、法制、公平竞争的思想观念,激发了积极变革、开拓创新、讲求实效的精神。但一些意志薄弱的党员干部经不起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考验,滋长了金钱至上、唯利是图的错误思想,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苏联东欧剧变,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处于低潮,而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近些年经济仍在发展,使得一些党员干部在思想上产生迷茫,理想信念发生动摇,容易走上腐败甚至违法犯罪的道路。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大量新情况、新问题。由于诱发腐败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制约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一些因素还存在,今后一个时期腐败现象仍有可能易发多发,反腐败任务还艰巨繁重。
二、正确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现阶段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转换经济体制,诸多社会矛盾相互交织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特别是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由于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监督制约机制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建立和完善,行政行为、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得到严密规范和有效约束,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健全和完善也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这就使得腐败的滋生蔓延有了客观条件,存在易发多发的可能性。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针对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始终强调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求全党动手,党政一起反腐败。但是,至今仍有一些地区和部门把发展经济与反对腐败对立起来,没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和部署。有些地区和部门抓反腐败工作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发文件上,不抓工作落实,搞形式主义。相当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党组织治党不严,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不同程度地受到削弱。一些地区和部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工作薄弱,漏洞很多。一些地区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落到实处,对管辖范围内反腐败任务的落实情况没有认真监督检查。一些领导干部不以身作则,甚至带坏一个地区或部门的风气,引发许多腐败问题。一些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怕得罪人,执纪执法偏宽偏软。由于以上原因,党政齐抓共管反腐败的局面在有些地区和部门还没有形成,以致一些经过主观努力能够抑制的腐败现象没有得到有效抑制。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既置身于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潮流之中,又面临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和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我国正处在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诸多社会矛盾相互交织。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的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竞争。这些因素的存在,给解决腐败问题增加了复杂性。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尚未消除,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一再发生,有些不正之风还比较突出,腐败问题仍然是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
我们要正确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既要看到斗争的复杂性、长期性,深刻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个需要长期认真严肃对待的问题,不能期望采取几次大的行动就能彻底解决;又要充分认识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尖锐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越是处在腐败现象易发多发时期,我们越应该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倍努力工作,坚定不移地落实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
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措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继续下大气力惩处腐败的同时,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更好地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服务。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围绕第一要务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反腐倡廉工作要认真贯彻和牢牢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始终坚持与时俱进这个关键,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趋势;始终坚持党的先进性这个核心,坚定地维护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党的队伍的纯洁;始终坚持执政为民这个本质,大力促进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使人民群众更多地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带来的实惠,更多地感受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成果。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为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和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服务。要把反腐倡廉工作寓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程中,深入改革开放第一线和市场经济新领域,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党风政风方面严重影响建设和改革的问题,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战略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牢固构筑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 。
1、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切实抓好宣传教育这个基础。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员干部宣传教育的重点,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针对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教育领导干部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以身作则,认真执行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当前,要认真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加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自觉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模范。要结合新的实际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教育,尤其要进行“两个务必”的教育,使全党同志越是面对日益复杂的国内外环境,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是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弘扬艰苦奋斗的精神。要继续开展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真正做到依法执政和廉洁从政。要加强防范教育,施教于先,未雨绸缪,使党员干部自重自警,身体力行,经受住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要深入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通过树立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弘扬正气、鼓舞斗志;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引以为戒,促使领导干部增强道德约束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2、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要大力宣传党反腐败的坚定决心、方针政策、基本经验和取得的重大成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看待反腐败斗争形势,深刻认识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同腐败是根本对立的,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先进性决定了我们必将战胜腐败,从而增强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要以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肃宣传纪律,注意反腐倡廉宣传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C. 如何做到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
一、要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确立纪律和规矩的权威,遵从纪律和规矩。不违纪,不逾矩。领导干部要按照“五个必须”的要求,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 二、要树立大局意识。“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讲大局是新时期对党员干部理论政策、工作能力的考验,是党员干部履行好职责的基本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树立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进取心,保持充满朝气的精神状态,率先垂范,深入实际,察实情、听真话,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十足的干劲、韧劲和闯劲,做好本职工作,支持全局、推动全局。 三、要树立团结意识。团结,历来是我们事业胜利的重要保证,是重大的政治原则。讲团结是对党员干部更高的一种能力要求。会团结关键看有没有责任感。只有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把履行好职责置于高于一切的位置,才会自觉坚持党性、坚持原则,用公道、公正和公平来凝聚人心、维护团结。 四、要树立组织意识。党性原则要求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始终坚定不移地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一要牢牢把握党的思想路线,坚定、自觉地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辩证关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创工作新局面。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承认和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二要牢记自己在党旗下的誓言,严格党内生活准则,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断强化自身的政治理论素质,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殚精竭虑,无限忠诚,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五、要树立原则意识。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保证,是组织的命脉。遵守纪律,敬畏纪律,是党员干部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坚定政治立场,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走板走样”,对党“阳奉阴违”。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旗帜鲜明地批驳攻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言论,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保持清醒头脑。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令行禁止,狠纠“四风”,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同时,要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做廉政勤政的表率,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D. 如何破解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抓经济建设"两张皮"现象
以加强风险防控为主题。上述两种模式都坚持主动预防、关口前移的原则专属,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发生的动机,减少腐败发生的环境,降低腐败发生的可能性,实现治乱提效和爱护党员干部的双重目的。
处理好权力基本问题。吉林省紧紧抓住权力这个关键不放松,围绕权力授予、权力分配、权力运用、权力制约和权力的监督几个环节做文章,取消没有法律依据设置的权力,整合归并交叉重叠的权力,适度分解过于集中的权力,规范权力乱作为现象,覆盖没有制约和监督不到位的盲区,从而使职能部门建立起了一套“权责明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工作机制,领导班子之间形成了一套“授权有据、集权有道、分权有序、用权有度、制权有效”的分工合作机制。
强化流程管理。效能建设从加强职能部门的业务管理入手,廉政建设从加强廉政风险预警的管理入手。比如,吉林省人社厅实施预警防控、全程防控、重点防控和公开防控相结合,对权力运行的整个流程进行有重点、有措施的监控。
制度建设为保障。例如,长春市提出要建立起“人人有准则、事事有遵循、处处有章法”的内部控制机制。该市参加第一批试点的34个部门,一共制定防控措施6450条,健全完善相关制度1016项。
E. 反腐败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即兴评述怎么说
反腐倡廉跟社会发展二者相互依存,相互渗透,有着密不可分的辩证关系。必须全面、客观、辩证地看待廉政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在反腐倡廉中加快发展,在加快发展中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
一、概念:
反腐倡廉,亦称“惩腐倡廉”。即反对腐败,倡导廉政。政治伦理学术语,属政治道德范畴。廉政建设的基本内容。思想道德建设的集中体现。要廉政就必须反腐,而反腐才能廉政,古今中西概莫能外。中国共产党历来坚持“反腐倡廉”,尤其在经济体制转换的改革开放的时期,更是把“反腐倡廉”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动纲领。
社会发展指以个体为基础的社会关系出现从个体到社会总体的自由延伸,个体的自由延伸到社会整体关系面。包涵个体的物质及精神自由发展到社会层面,并取得社会化的一致。这其中包含经济、文化、政治、习俗、体制等一系列的社会存在的总体发展。
二、关系:
1.廉政建设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必然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
廉政建设,一方面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极大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增强了党政机关执政为民、勤政高效的意识,建立公开透明的行政运行机制,激发各类社会组织的活力,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快速发展。
廉政建设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经济越发展,滋生腐败的温床、机会就越多。反过来,腐败现象又会制约社会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实践证明,以牺牲长远利益、败坏社会风气为代价的发展,是不足取的,不仅个人要付出政治、经济甚至法律上的代价,地方、部门更要付出重大的代价。要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就必然要有一个好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就必须加强廉政建设。
廉政建设实践表明,廉政建设是确保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多年来,各级党政部门认真抓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严惩腐败分子;深化纠风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创新体制制度,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健全制约监督机制,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切实加大工作落实的力度。这一系列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都为社会经济建设提供了重要保证。
2.社会发展为反腐倡廉提供保障和支持。经济发展为反腐倡廉提供物质保障,文化发展为反腐倡廉提供智力支持,体制的完善为反腐倡廉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随着社会发展,经济建设为廉政建设提供物质保障。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社会工程,需要耗费一定的人力、财力、物力,这其中既包括在与腐败斗争的过程中耗费的代价,也包括惩治腐败后重建社会秩序的代价,还包括建设源头治腐工程的代价。经济保持快速发展,就能为廉政建设提供必需可能的物质保障,有效扼制腐败的滋生蔓延。
随着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在得到了更多更大实惠的同时,管理国家的主人翁意识也日益增强,从而为廉政建设提供了广泛和坚强的社会力量。
廉政建设要为社会提供有力支持和坚强保证,就必须坚持正确的服务观。在反腐倡廉过程中,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经济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时刻注意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把反腐倡廉同经济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用行政的、组织的、法律的手段扫除不利于发展的一切障碍,营造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反腐倡廉环境,使反腐倡廉和社会发展相互折射,双向互动。
F. 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1、加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实践证明,搞好党员的党性教育,提高党性观念,加强党性修养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途径,我们必须按照江总书记讲话精神,在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风教育,道德法治教育、科学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同时,要努力教育我们的党员干部,积极投身于改革发展的大潮中,不断树立和发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改革观念、市场观念、创新观念、信息观念、效能观念、民主观念、法制观念等,保证我们的党员干部走在改革前列,站在发展的潮头。党内教育中还要注意抓好典型教育,以正面引导为主,树立大胆改革,清正廉洁的典型和榜样,大力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于律己的表率作用。
2、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党风廉政建设一靠教育、二靠监督、三靠法制。加强廉政监督、健全制约约束机制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一环,实际工作中,要特别注意摆正搞活经济与监督的关系,防止出现几个误区:其一就是监督至上、机械割裂的误区,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与发展经济割裂开来,就监督而监督、监督至上,对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的重要性和真正含义认识不足;其二就是相互对立、水火不容的误区。认为要搞活就不可能廉洁,要廉洁就不可能搞活,经济要上监督要让。把发展经济与监督制约对立起来,放在了水火不相容的位置;其三就是"重活轻廉"的误区。有人把监督必须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片面理解为要想搞活经济政策上必须放宽、纪律上必须松绑,强调搞活而忽视廉洁。认为"纪律越松,企业越活",只要经济上去了,廉政也自然会上去。其四就是"只廉不活"的误区。有的把一些属于正常范围搞活经营的手段,也看成是腐败行为,束缚了大家的手脚,使企业僵化,缺乏活力。造成宁可不活,不可不廉,不越雷池一步,缩手缩脚的局面。这些误区的存在,势必会影响经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发展,也势必影响监督制约机制的形成和效果。
3、严肃查处违纪案件。查处违纪的党员干部,清除党内的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最后一道防线。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党的组织,特别是执纪执法机关要深入到改革发展的实践中,要站到经济建设的第一线,充分发挥监督监察各项职能,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千方百计摸清和研究新形势下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提高办案水平,突破大案要案。要防止查处案件中的偏宽偏松现象,通过严格执纪,直接体现党和政府惩治腐败、保持廉洁的决心和能力,形成对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的强大威慑力,要把办案工作放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格局中去考虑和把握;把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作为查办案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特别注意查处那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群众最痛恨的腐败问题。发挥查办案件工作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充分体现办案工作的综合效应,特别是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促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只有扭转消极腐败现象蔓延的趋势,才能取信于民。
G. 急求!形式政策题:2016年经济工作的重点是什么如何理解党风廉政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和必
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保障和推进事业新发展。二是回要把握“四种形态”,答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尊崇党章、遵循党规,把纪律挺在前面,践行执纪监督 “四种形态”,强化党内监督,用纪律的尺子真管严管党员干部。三是要坚持以上率下,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
H. 纪检监察工作如何服务于经济建设
党的一切工作都是服从和服务于党的政治路线和党的中心任务的,纪检监察工作当然也不例外。纪检监察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如何树立和落实服务经济,实现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牢固树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高服务经济建设水平的思想。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对和防止腐败,为经济建设发展保驾护航。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如何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求真务实地开展工作,已成为新形势下亟待研究和解决的新课题。
(一)加大教育力度,从源头抓好预防工作。
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预防是前提。要研究当前建设的情况下,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创新,改进方式方法。要破除一些简单灌输,空洞说教的形式,运用高科技的信息网络技术和其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教育,深化教育效果。要针对不同层次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分类施教,不搞“胡子眉毛一把抓”。要增强感染力、亲和力、说服力和渗透力,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使教育效果事半功倍。
(二)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上治理和解决腐败问题。
从查办案件的实践看,挤占、挪用、侵占、贪污资金是违纪违法行为的主要目标,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是违纪违法行为的主要途径,弄虚作假、内外勾结、迂回作案是违法违纪行为的主要手段。纪检监察工作要实现如下几个转变:由重治标向重治本转变;由单纯办案向以办案教育党员干部、促进工作转变;由只重任务完成向重工作实效转变;由廉政监督为主向廉政监督、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相结合转变;由事后监督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转变;由依靠群众举报为主向主动深入案件多发领域寻找案源转变。通过这些转变,促使纪检监察工作有新的突破和更大的成效。
(三)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为经济建设发展清障排阻。
纪检监察部门在认真做好预防腐败工作的同时,要继续保持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惩治的作用,以惩治促预防。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对外投资融资和物资采购等领域和环节发生的案件居高不下。作案手段也趋向隐蔽化和高智能化。要重视和发挥信访举报的主渠道作用,认真排查线索,加强初核工作,提高成案率;要善于从监督检查、效能监察和财务审计中发现案件线索,不断拓宽案源渠道。
三、从效能监察入手,保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效能监察是纪检监察同生产经营管理相结合的有效切入点,对进一步推进港口建设起着直接作用。
(一)发挥效能监察保障作用,必须拓展着力点。
纪检监察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效能监察,要把谋求整体效益作为出发点和着力点。效能监察为建设服务,就必须体现在最大限度地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发挥出自身的优势和价值。效能监察的关注点也必须随着建设的发展而延伸,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监察重点,为提高经济效益发挥积极作用。
(二)发挥效能监察保障作用,必须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开展效能监察,制度建设要先行。当前,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许多制度还不尽完备,甚至缺失。坚决防止个别人利用制度上的漏洞和手中的权力,钻了空子,如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物资采购和合同管理等是大案要案的“重灾区”。。
(三)发挥效能监察保障作用,必须不断创新工作思路。
纪检监察工作要有创新的思路,要把效能监察作为拓展纪检监察的突破口,与建设的实际工作相结合。应该转变传统的思维方式,打破固有的工作模式,使效能监察由事后堵漏洞向超前防范转变,做到关口前移、事中参与、同步监察到位,发挥效能监察标本兼治作用,使纪检监察工作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
I. 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必须坚持什么的方针
“两手抓”的方针,一手抓改革开放和对内搞活,一手抓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坚决 惩治腐败
J. 如何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新形势新要求
一、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是在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中开展的,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世界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图谋。在新世纪,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健全和完善,行政行为、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需要进一步严密规范和有效约束,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健全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入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将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
目前,虽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正在逐步从侧重遏制,走上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正平稳、健康地向纵深发展,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应清醒地看到,有些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一再发生,有些不正之风还比较严重。政府机关廉政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有些地方和部门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还不够好,奢侈浪费现象还比较严重;以权谋私、贪污贿赂,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甚至贪赃枉法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地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屡禁不止;一部分政府工作人员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欺上瞒下;有些基层干部作风粗暴,甚至横行霸道,欺压群众。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基础特别是所有制结构和分配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带来了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在所有制结构方面,我们党确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促进了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但是所有制结构的变革,形成了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各个利益主体为了追求各自的最大利益,都希望通过各种方式去获取有限的资源,在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很容易产生不正当竞争,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逃避法律惩罚,更是不择手段,不惜用重金、美色等方式拉拢腐蚀领导干部。而一些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的权力比较集中,权力运作缺乏透明度,又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制约,这就容易产生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从分配制度的变化看,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但在分配调节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出现了社会分配不公的现象。由于国家财力有限,公务员的收入比较低。一些公务员对收入低和不同部门国家工作人员之间收入差距较大的现象不满意,因此产生心理失衡,容易产生腐败行为。
我们党提出要在短短四十年时间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至今也才过去二十来年,而西方发达国家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一般都经历了上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从不少国家的发展进程看,当一个国家处在经济结构转型、经济快速增长的变革阶段,往往是腐败现象的高发期。虽然我国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有本质区别,但由于经济体制转换的时间短、进程快,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不少漏洞,这也容易引发腐败现象。
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增强了人们民主、法制、公平竞争的思想观念,激发了积极变革、开拓创新、讲求实效的精神。但一些意志薄弱的党员干部经不起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考验,滋长了金钱至上、唯利是图的错误思想,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苏联东欧剧变,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处于低潮,而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近些年经济仍在发展,使得一些党员干部在思想上产生迷茫,理想信念发生动摇,容易走上腐败甚至违法犯罪的道路。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大量新情况、新问题。由于诱发腐败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制约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一些因素还存在,今后一个时期腐败现象仍有可能易发多发,反腐败任务还艰巨繁重。
二、正确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现阶段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转换经济体制,诸多社会矛盾相互交织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特别是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由于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监督制约机制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建立和完善,行政行为、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得到严密规范和有效约束,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健全和完善也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这就使得腐败的滋生蔓延有了客观条件,存在易发多发的可能性。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针对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始终强调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求全党动手,党政一起反腐败。但是,至今仍有一些地区和部门把发展经济与反对腐败对立起来,没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和部署。有些地区和部门抓反腐败工作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发文件上,不抓工作落实,搞形式主义。相当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党组织治党不严,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不同程度地受到削弱。一些地区和部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工作薄弱,漏洞很多。一些地区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落到实处,对管辖范围内反腐败任务的落实情况没有认真监督检查。一些领导干部不以身作则,甚至带坏一个地区或部门的风气,引发许多腐败问题。一些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怕得罪人,执纪执法偏宽偏软。由于以上原因,党政齐抓共管反腐败的局面在有些地区和部门还没有形成,以致一些经过主观努力能够抑制的腐败现象没有得到有效抑制。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既置身于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潮流之中,又面临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和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我国正处在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诸多社会矛盾相互交织。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的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竞争。这些因素的存在,给解决腐败问题增加了复杂性。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尚未消除,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一再发生,有些不正之风还比较突出,腐败问题仍然是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
我们要正确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既要看到斗争的复杂性、长期性,深刻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个需要长期认真严肃对待的问题,不能期望采取几次大的行动就能彻底解决;又要充分认识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尖锐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越是处在腐败现象易发多发时期,我们越应该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倍努力工作,坚定不移地落实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
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措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继续下大气力惩处腐败的同时,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更好地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服务。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围绕第一要务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反腐倡廉工作要认真贯彻和牢牢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始终坚持与时俱进这个关键,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趋势;始终坚持党的先进性这个核心,坚定地维护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党的队伍的纯洁;始终坚持执政为民这个本质,大力促进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使人民群众更多地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带来的实惠,更多地感受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成果。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为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和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服务。要把反腐倡廉工作寓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程中,深入改革开放第一线和市场经济新领域,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党风政风方面严重影响建设和改革的问题,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战略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牢固构筑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 。
1、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切实抓好宣传教育这个基础。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员干部宣传教育的重点,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针对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教育领导干部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以身作则,认真执行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当前,要认真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加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自觉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模范。要结合新的实际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教育,尤其要进行“两个务必”的教育,使全党同志越是面对日益复杂的国内外环境,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是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弘扬艰苦奋斗的精神。要继续开展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真正做到依法执政和廉洁从政。要加强防范教育,施教于先,未雨绸缪,使党员干部自重自警,身体力行,经受住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要深入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通过树立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弘扬正气、鼓舞斗志;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引以为戒,促使领导干部增强道德约束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2、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要大力宣传党反腐败的坚定决心、方针政策、基本经验和取得的重大成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看待反腐败斗争形势,深刻认识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同腐败是根本对立的,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先进性决定了我们必将战胜腐败,从而增强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要以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肃宣传纪律,注意反腐倡廉宣传的政治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