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拆迁给的经济适用房只写了腾退人一人安置人4人怎样分
不会吧,怎么会有四人呢?如果有四人那会分四人份的
Ⅱ 经济适用房满五年是按发票上的时间还是按房产证上的时间拆迁分的经济适用房现象想卖,发票上的时间已经
房产证的登记日期是多久就根据房产证的日期进行限定。
直接根据房产证的日期。
Ⅲ 拆迁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是什么5年后过户有什么区别
拆迁复安置房很多也是发放“制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但是这类房产属于“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
并不完全适用于经济适用房管理政策。
拆迁安置的经济适用房在上市的时候需要补交3%的土地出让金,但是也不会限制购买方的资格,不需要交纳10%综合地价款;
而经济适用房需要满5年才能上市,而且5年内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人,满5年出售还需要交纳10%综合地价款
Ⅳ 经济适用房在拆迁中的安置问题
现在的城市和农村都在飞速的建设和发展中,而建设和发展是离不开拆迁的,说不定哪天居住的房子就要面临拆迁。在此向大家介绍一些拆迁方面
的小常识,等房屋真的要拆迁时,会给您带来极大的帮助。
什么是拆迁人?
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
什么是被拆迁人?
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
拆迁的方式有几种?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具备自行拆迁资质),也可以委托拆迁。
建设单位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拆迁范围内的暂停事项?
(1) 取得立项批准文件。
(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以申请拆迁范围内的暂停事项。
拆迁停办公示有哪些事项?
(1)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2)房屋租赁。
(3)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拆迁公告包括哪些内容?
拆迁许可证文号、拆迁人、工程名称、拆迁范围、搬迁期限。
什么情况给予提前搬家奖励费?
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前搬迁。
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应给谁?
给予被拆迁人。
对承租人的停产、停业损失是否有补助?
属于出租非住宅房屋,承租人的停产、停业损失,由被拆迁人按双方协议约定给予补偿,没有约定由被拆迁人参照前款,对承租人适当补偿。
被拆迁房屋面积的认定?
建筑面积按房产证标明的建筑面积计算,未核发房产证标明的依据相关建房审批手续核准的建筑面积计算。
拆除违章建筑,超期的临时建筑是否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超期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建筑面积的重置成新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补偿。
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是否可以拆迁?
经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由拆迁人给予补偿并提存公证后,先行拆迁。
拆迁货币补偿怎么确定的?
由评估公司,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通过评估确定。
什么情况提出拆迁行政裁决?
在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拆迁双方经协商未达成拆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提出裁决申请。
行政裁决被申请人不参加调查询问是否可以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被申请人经通知,不参加调查询问或未经许可退出调查询问,可以作出行政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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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购买了一套二手经济适用房,以后拆迁是和商品房一样赔偿吗
购买了一套二手经济适用房,以后拆迁是和商品房的赔偿是不同的,拆迁赔偿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来确定的,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价格低,所以在拆迁赔偿方面相对较少。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5)拆迁给的经济适用房五年时间计算扩展阅读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Ⅵ 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的还能享受拆迁安置房吗
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的是可以享受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是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因拆迁所受的损失给予合理弥补。拆迁补偿的对象是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两者并不冲突。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6)拆迁给的经济适用房五年时间计算扩展阅读: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Ⅶ 经济适用房拆迁
有补偿的抄,具体详询拆迁部门,袭最好先把经适房去变更为商品房,04年的房子是可以改为商品房的。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Ⅷ 经济适用房70年拆迁给予赔偿吗
你说的是不是土地性质是出让或是划拨的,这两个拆迁,赔偿是有差别的
出让的拆迁价要明内显高容于划拨性质的。
一般政府现在拆迁,会分房子,如果要多拿面积,可以你得花点钱。
如果少拿面积,政府会补偿的。具体情况要问你们当地拆迁办的。
Ⅸ 买了二手经济适用房遇到拆迁该如何计算,有什么方式
坦白讲,抄你说的这种形式的拆迁,现袭实司法实践中非常少,因为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是在10年之后的一个政策福利房啊,都属于新楼,遇到拆迁的情况很少啊,他是说按照法律上来讲他,正规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Ⅹ 拆迁户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请购买经济适来用住自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