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杭州市余杭区的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有标准吗
1、如是征收耕地,关于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的标准可以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网站直接查询。
2、如果是房屋拆迁,则是按照不低于周边新建的同用途的商品房的市场价进行。
② 杭州市余杭区房屋拆迁(装修)补偿标准
市房管局、物来价局: 你两局《关于源要求批准〈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暂行办法〉有关配套标准的请示》(杭房局〔2002〕25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房屋的重置价格标准按照附件1执行。 二、房屋具体区位差价系数由房地产估价师在±10%幅度内根据实际勘察测定。 三、房屋成新标准按照附件2执行。 四、房屋的层次差价率和朝向差价率按照附件3、4执行。 五、其他因素差价率由房地产估价师在±10%幅度内根据实际勘察测定。 六、附属物补偿价格标准按照附件5执行。 七、装修的补偿金额由房地产估价师根据装修市场行情结合成新评估确定;装修市场行情由价格协会会同装修行业协会定期发布。 附件:1. 余杭区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2. 余杭区房屋重置价格总表 3. 余杭区房屋分项重置价格总表 4. 装修附属物项目补偿价格标准 5. 房屋成新率标准 6. 层次差价率标准 7. 朝向差价率标准
……
③ 老婆家要拆迁,她是农业户口我是非农户口,迁过去有赔偿的吗。杭州余杭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文件
良街〔2012〕164号
关于印发《良渚街道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办、中心、公司:
《良渚街道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实施办法》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
2012年11月26日
良渚街道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实施办法
为加快良渚街道的开发建设,进一步规范非住宅房屋拆迁工作,切实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务院、省市区非住宅房屋拆迁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良渚街道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概念
非住宅房屋是指除专供居住以外的房屋,包括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和综合用房等。具体以《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试行)》(建住房[2002]66号)为准。
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房屋性质的仍以原土地用途、房屋性质为准。
二、补偿政策
非住宅房屋拆迁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原则上为货币补偿方式,不提供迁建安置用地及安置用房,不提供临时过渡周转用房。补偿方法分为两种:一是按实补偿;二是打包补偿。两种补偿方法被拆迁人根据实际可选择其中一种补偿方法。
(一)按实补偿
1、国有(集体)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
(1)土地、房屋、装修、附属物及设备搬迁费的补偿。对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营业执照齐全的,其房屋、装修、附属物及设备搬迁费以具有相应资质评估公司按实评估予以补偿。非权证面积的房屋按评估重置价的40%给予补偿。如有权证面积建筑容积率不足1.2的可在非权证面积的房屋给予补足,国有土地按土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予以补偿。集体土地按照使用权证记载面积对土地开发费进行补偿,土地开发费根据所在地工业用地评估价格的45%确认。
(2)安置及搬迁费补偿。A.停业损失费,按前三年连续月平均利润的6个月补助,以合法的实际财务报表为准,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时间计算月平均利润。B.职工生活补助费,办理职工养老保险等五大保险的按余杭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补助12个月;未办理职工养老保险等五大保险的按以上标准的60%补偿;停工期间职工五大保险补偿按照企业实际向区劳保局缴纳的实际数据为依据补偿6个月。人员确定以实际评估当月的上一个月企业实际发放职工工资的花名册为准。C.临时安置补助费。按相关规定对工业、商业、综合用房每平方米有权证面积补助。分别为工业用房每平方米12元;综合用房每平方米18元;商业用房每平方米35元。补助时间为12个月。非权证的建筑面积按以上标准的60%补偿。D.搬迁补助费。按有权证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工业80元、商业50元、综合用房30元的标准一次性补助;非权证的建筑面积按以上标准的60%补偿。
2、未办理农转用或未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上的征迁补偿。
未办理农转用或未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的集体土地,按照余政发[2012]64号文件《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补偿标准的通知》进行补偿。未办理房屋权证的所有建筑物以评估重置价结合成新的40%予以补偿,装修、附属物按实予以补偿。拆迁搬迁费、损失补助费等按相关规定予以补偿。
(二)国有(集体)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拆迁打包补偿
1、有权证的面积房屋拆迁的按评估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3倍的补偿。由于种种历史原因部分房屋未办理权证的且建筑容积率较低的,考虑到被拆迁人的实际情况可在非权证面积的房屋给予补足到容积率为1.2,并按3倍予以补偿。其余非权证面积的房屋按评估重置价的40%补偿。
2、有权证面积房屋和非权证面积房屋面积的建筑总量容积率不足1.2的,按实际房屋面积以评估重置价结合成新3倍予以补偿。
3、设备、装修及附属物以评估机构按照相关政策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按实补偿。
4、搬迁费按照相关规定,按有权证的建筑面积给予工业用房80元每平方米、商业用房50元每平方米、综合用房30元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偿;非权证的建筑面积按以上标准的60%补偿。
5、被拆迁人按照重置价倍数标准补偿后,拆迁人不再另行承担迁建费及停业期间的各项补助(包括停业损失、职工生活补助、临时安置补助),也不再提供过渡用房。
三、奖励政策
(一)再创业资金补助。被拆迁人能积极配合做好项目推进工作,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签约、腾空搬迁的,对具有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证、营业执照的非住宅用房,给予有权证房屋、土地、装修附属物、设备等补偿款的10%再创业资金补助。
(二)以奖代补奖励。被拆迁人能积极配合做好项目推进工作,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签约、腾空搬迁的,对按评估重置价40%给予补偿的建筑物,按评估重置价未补偿部分实行以奖代补。
(三)按时签约奖励。被拆迁人能积极配合做好项目推进工作,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签约的给予按时签约奖励,分别为:签约通知发出后前三天内签约的给予拆迁补偿总额(不含奖励部份)的10%奖励;第4-6天内签约的给予8%奖励;第7-9天内签约的给予5%奖励。
(四)按时腾空奖励。被拆迁人签约后,能按时腾空的给予拆迁补偿总额(不含奖励部份)的3%奖励,延期一天扣除腾空奖励额的10%,直至扣完。
若在规定期限内不签约、不腾空搬迁的取消一切奖励、补助和以奖代补政策。属违法建筑的由区相关部门依法强行拆除。
四、补偿款支付及残值处理
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实行分期支付,各项补偿款(包括奖励)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30%。在房屋腾空将房屋、土地等权证和房屋交付给拆迁人后再支付60%。待房屋、土地等权证完成注销或变更手续后再支付10%,拆迁中涉及已补偿的所有残值由拆迁人负责处理,原则上通过招标形式进行拆除。
五、其他事项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拆迁当事人可依法提请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实施意见适用良渚街道,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④ 余杭区区长: 临平南苑街道西安村拆迁补偿款已经下来了,三个字可以形容现在的状况“不公平”
这简直就是荒谬来.价格源落差太大.现在物价涨了这么多.安置费每个人只有300元.去哪里租房子? 3间4楼精装修房子房屋面积110平米只赔98W 很公道吗?拆了我们住哪里.以后我们的家在哪里.我们世世代代的去哪里住?我希望政府给个合理的解释
⑤ 余杭区仁和镇旧住宅拆除补偿标准,为什么跟其它镇的补偿价格差好多
仁和镇东塘村黄家墩村正扩大路面为什么:拆迁到了,有后台就可以拿大把钱,老实人随便给点吗?
⑥ 杭州余杭区拆迁补偿开店有营业执照的怎么赔
我觉得拆迁补偿开店有营业执照的,也是按国家法律规定的索赔,所以拆迁有拆迁补偿的办法的,你可以去咨询一下拆迁。
⑦ 余杭区拆迁赔偿是按人口还是面积赔偿,能赔多少
拆迁按照补偿原则上是按照原房屋的价格和占用的土地的使用权价格补偿的,但有时根据当地的政策有可能是根据户口等补偿,需要索取当地的拆迁安置补偿政策。
⑧ 关于杭州余杭区房屋拆迁补偿的问题
可以确切的说,你的户口在哪里就可以得到那里的福利,你户口已经迁走,你老版家就没有了你的户口了,权那你老家的拆迁补偿款就没有你的了。倘若还想了解更过拆迁知识的话,可以登入中国拆迁律师网,以便维护自身合法的权益。
⑨ 余杭区房屋拆迁如何赔偿
各地的标准不一致
当地市政府应该出文规定关于征地或者拆迁的补偿标准
建议咨询建设部门或者国土部门
⑩ 余杭区城镇居民一级地段拆迁怎么计算
一、征地区片综合价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征地区片价”。
1.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土地补偿按不同区片以亩为单位进行补偿,实行同片同价。其中,征收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以外)和建设用地的一级区片补偿标准为3.55万元/亩;二级区片3.43万元/亩;征收林地、未利用土地补偿费减半计算,一级区片为1.78万元/亩,二级区片为1.72万元/亩;征收镇(街)、村集体和被征地组征地涉及农转非人员安置完毕后的所剩余土地(简称:橡皮地)按以下标准一次性进行补偿:一级区片6万元/亩、二级区片5.85万元/亩。
2.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安置补助费标准全区统一为2.5万元/人。核定征地安置人数时,涉及被征地所在组人均耕地之比高于1.0的按1.0计算。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由被征地所在镇(街)、开发区按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三)区片范围。根据区片地理位置的优劣和土地利用现状的不同对区片进行划定,具体如下:
一级区片:乔司街道、南苑街道、临平东湖街道、星桥街道、运河街道、崇贤街道、仓前街道、五常街道、良渚街道、余杭街道、闲林街道、塘栖镇、仁和街道、瓶窑镇、中泰街道。
二级区片: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
二、调整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政策
(一)参保对象与缴费标准
从2014年7月1日起,发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涉及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征地农转非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续时,按发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当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最低标准一次性缴纳10年保险费(以下简称“10年养老保险费”)。
(二)资金来源
1.“10年养老保险费”的资金来源:
(1)征地农转非人员用安置补助费全额抵缴;
(2)不足部分由政府在收缴的参保补助金、征地风险准备资金和其他资金中安排。
2.参保补助金、征地风险准备金来源:
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每亩按发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当年“10年养老保险费”缴费金额标准缴纳参保补助金、征地风险准备金。招拍挂出让用地,由做地主体承担;其他形式用地,由用地业主承担。
(三)养老保险关系衔接转移
1.本通知实施前,应实行养老基本生活保障安置的征地农转非人员,在发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一年后转保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以下简称转保),统一按2014年“10年养老保险费”缴费金额标准缴费,原养老基本生活保障缴费金额可用于抵缴,不足部分应予补足。其中,2012年4月1日前的养老基本生活保障缴费金额按4万元确定。记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仍按实际金额的8/18确定。
2.至法定退休年龄时,实行养老基本生活保障和一次性缴纳(含转保)“10年养老保险费”但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又不愿继续缴费的征地农转非人员,保险关系可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次月(参保时已超过60周岁的,从办理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手续的次月),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计发养老保险金,若计发的养老保险金低于我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05%的,应予以补足。其中,参保时女性已年满50周岁的,从办理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次月,按我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105%计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至60周岁。
3.征地农转非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享受的统筹外项目、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的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和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05%补差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在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征地风险准备金和其他资金中列支。
三、实施就业援助,促进征地农转非人员就业和创业
被征地人员农转非后,在就业、培训、再就业政策上享受城镇人员同等待遇。
(一)免费为征地农转非人员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困难人员在培训期间可按规定申请生活补助。
(二)对吸纳劳动年龄段内就业困难的征地农转非人员就业的企事业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
(三)劳动年龄段内的征地农转非人员,自谋职业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法在工商登记、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