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汉中市经济适用房如何办手续
(1)政府确认的5.12汶川大地震中城镇居民受损户;
(2)纳入销售年度城市拆迁改造计划的市区拆迁改造户;
(3)符合当地安置条件且夫妻双方在当地均无住房的军队人员;
(4)无房住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5)市、县两级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程序
受理。申请人在销售项目申请购买期限内向房改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2)户口薄、身份证;
(3)住房情况证明;
(4)年收入证明。
(5)政府确认的震后受损房屋证明。
审查。房改部门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并报经济适用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公示。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向社会公示其基本情况,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按销售项目给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有异议的,应当进行核实,确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并出具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