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济适用房的过户手续怎样办理
根据相关规定,来经济自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出售。超过五年出售,除了商品房交易过户费用以外。
出售人按原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且能提供由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同意其出售的证明的,免收土地收益金,该住房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人不能提供该出售证明的,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应对其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分收取相应价款15%土地收益金,该住房取得完全产权,视为商品房。
2. 经济适用房怎么交易过户
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的居住时间。
1、 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 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
3. 徐州经济适用房买卖问题
现在卖 能卖到商品房的价吗 可能吗 除非憨子买你的 10年什么价格 谁知道~
4. 经济适用房过户条件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4)徐州经济适用房过户扩展阅读: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各种套型的比例,并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可以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
也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应注重发挥国有大型骨干建筑企业的积极作用。
第十七条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等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采取竞标方式优选规划设计方案,做到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5. 徐州经济适用房 多少年可以过户啊
我上次问了,是五年。
6. 经济适用房过户流程和费用是怎样的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但是需5年才可上市交易,如果是买卖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专购房者可以在付清各项过户属费用后办理经济适用房过户。现在的房价虽然趋于稳定,但是整体价格远远超出了广大购房者的消费水平,除了进行购房贷款之外,购房者还能够购买经济适用房,以下是经济适用房过户流程、经济适用房过户所需资料及经济适用房过户费。
2016经济适用房买卖条件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3、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7. 徐州经济适用房的买卖问题
南京市政府昨天公布了《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这两份文件不仅扩大了享受住房保障人群范围,而且新增加了“购房补贴”和“申请共有产权”两种保障方式,使南京人可以享受到5种方式的住房保障措施。与此同时,备受关注的经济适用房交易办法也浮出水面,除满5年才可上市交易外,房主还须按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适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据悉,这两份细则均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集体土地拆迁户也可申购经适房
新细则中,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定为三类人群:第一类是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二类是国有土地上的被拆迁家庭;第三类是集体土地上符合条件的征地拆迁家庭。
经适房小区也要建配套商用房
这次经适房新细则,加大了建设供应的各项优惠政策力度,如经适房的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优先供应,项目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免收政策等。今年南京经适房建设要新开工300万平方米,竣工200万平方米。同时还要启动第四批经济适用房用地的选址工作。
经适房小区的物管,也在新细则中得到体现。新细则要求,已建成的经适房小区应以“政府主导、社区牵头、综合治理、政策扶持”为原则,实行社区物业服务;各区政府要按照属地原则,加强对已入住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后续管理;经适房小区要按总建筑面积的1%~2%来配套建设商业用房,房屋产权为国有,由辖区政府管理,其经营收益扣除管理维护成本后的余额,主要用于补贴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物业管理。
经适房上市差价比例仍未出台
经济适用住房如何买卖?昨天出台的《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政府享有优先收购权。相关人士介绍说,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才可以转让,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细则中要求,出售时转让方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集体土地上被拆迁户所取得的经济适用住房,在5年后上市时不受此限制。
南京市房改办主任王珏介绍说,南京最早一批交付的经济适用房差不多在2002年、2003年左右,其中一部分房源已经具备了上市条件,因此上市交易办法的制定已经迫在眉睫。不过具体的方案还没有最终明确,最快可能在7月底向社会公布。记者注意到,经适房转让时的购买者已经不再局限于符合经适房申购条件的人群,而是扩大到了所有人群。
徐州一样
8. 徐州经济适用房可以卖吗
可以卖,但是不属于商品房,你以为有人经济适用房好几套都是自己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