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民主法制建设与经济建设之间有什么关系
民主法治建设,为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是经济建设发展的前提和保障.而经济建设同时又反过来作用于民主法治建设,促使民主法治更为完善.它们是相辅相成,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的关系
以上为分析,考试只写 他们是相辅相成,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的关系
我们以前考试考过,几乎没有人写对
祝考试顺利,学业有成
⑵ 互联网 是建立在( )为基础之上的法治经济
互联网应用不仅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同样,它也极大地影响着经济发展的速度与质量,是经济转型发展和改革的重要载体。党的十八大五中全会报告、十三五规划建议以及《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均指出,“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宰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化是经济转型前提。如何设计“互联网+”的顶层制度,这不仅关系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否能够实现,同时,也关系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而顶层制度设计,首先应该明确其制度的基本理念与可能采取的主要进路。
一、从“+互联网”到“互联网+”:开放创新的法治理念
互联网建立在当代信息技术发展的基础之上;而信息技术的产生、完善及其应用,被认为是人类社会继第二次工业革命之后的重大技术变革。人们将信息技术发展的不同阶段对人类生产方式的影响,称之为第三次、第四次工业革命。
自20世纪70年代中叶起,可编程逻辑控制器的使用,电子和信息技术让自动化程度更高的工业发展阶段,被认为是第三次工业革命。[1]在这一阶段,随着联网的计算机终端逐渐增多,而以分类互联网信息协议为核心的技术发展,促使互联网基本成型,并逐步发展成为一种非常重要的商业模式,在通信、资料检索、客户服务等方面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被称之为Web 1.0的时代诞生了。[2]Webl.0也被人们称之为“+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其重要的体现便是利用互联网发现消费者需求,通过互联网向消费者销售产品、传播信息,在本质上属于传统工业部门将互联网作为基本的营销手段。电子商务平台提供了类似于传统超市或行业市场的作用;但是,它极大地降低了各种产品的销售成本,也降低了产品消费者的搜寻成本,对传统产业造成了深远影响。在我国,各类企业基本实现了“+互联网”。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于2015年2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指出,我国企业互联网基础设施普及工作已基本完成,在办公中使用计算机的比例基本保持在90%左右的水平上,互联网的普及率也保持在80%左右,在使用互联网办公的企业中,固定宽带的接入率也连续多年超过95%。[3]
随着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以云计算、物联网、移动网络技术、大数据收集技术、数据挖掘与分析整合技术以及智能感应技术的发展为基础,新的互联网模式出现了,这些被称之为web2.0或工业4.0的新业务体系和新商业模式,便是“互联网+”的新经济发展形态。在这些新技术的支持下,联网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计算机,而是一切具备万维网接口的所有设备。它打开了人们之间互动的大门,也形成了任意多人组成的社交网络;特别是无线传输技术建立了机器之间数据交换,从而使得智能生产、智慧城市建设成为可能,并逐渐成为一种现实。[4]在我国,2014年4月21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刊载了马化腾对互联网的观点与看法,马化腾还于2015年在人大提案中明确提出:“互联网+”是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础,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与各行业的跨界融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并不断创造出新产品、新业务与新模式,构建连接一切的新生态。[5]2015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同年10月,中共中央十八大五中全会报告中明确将“互联网+”作为我国经济转型发展、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基本组成部分,这正式标志着“互联网+”的经济发展模式得到了政府的首肯。
“互联网+”不是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简单结合,而是以信息的互联为前提,以信息的获取、开发和利用为中心,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是消费领域和生产领域有机联系与融合,属于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如同五中全会报告所指出的,“互联网+”经济发展应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开放创新范式成为“互联网+”经济最重要的特征。开放创新范式,包括用户创新模式、累积创新模式等,共同特点是:关注公司之外的创新来源的多样性,因而被概括为跨组织创新。跨组织创新模式下,创新不是来自于流线型的创造性,而是来自于合作网络,一种广为分散的社会网络。产品的启发、选择和开发等所有进程都是自发、同步,许多人通过该网络而做出重要贡献[6]
“互联网+”极好地体现了现代社会正在经历一场创新范式的转变,即企业将知识转化为产品的模式正在改变。[7]在20世纪的绝大多数时间里,形成良性循环的内部创新模式运转良好。内部创新模式即封闭式创新模式,其主要观点是成功的创新需要有强有力的控制。公司必须有自己的点子,然后进一步开发、研制新产品,推向市场,自己分销、提供服务和资金以及技术支持。自20世纪晚期起,外部创新(开放式创新)模式开始积极涌现并逐步取代封闭式创新的位置。在现代社会,企业内部的创意可以通过外部渠道实现市场化,其原因是有用的知识、技术得到了广泛的传播。
⑶ 结合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联系说明我国为什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国如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肯定是维护了社会的和谐。
⑷ 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哪几方面
实行依法治国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专改革的目标属,但市场经济绝不仅仅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方式,它是一整套经济运行的理念和模式,属于经济基础的一部分。因此必然要求改革上层建筑以适应其需要,健全的法制正是适应市场经济的上层建筑中的核心部分。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根本保证。
(4)法治与经济发展扩展阅读:
实行依法治国,必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牢固树立法制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实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民主化与法治化。
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中国共产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⑸ 如何处理经济发展与法治的关系
首先经济必须全面放开和自由。法制不能干预公平自由,只能监管其中违规现象专,比如造假属。不能像国家某些部门一样,觉得艺人工资高就封杀艺人,因为这是市场决定的,你国家又不给工资干预了市场经济。还有云盘有黄就封整个云盘这就过了,干预太宽了,封个人IP和账号还差不多。必须精准到个人。不可能一个人犯法,就把全国人都抓去坐牢。所以法治要好,权利必须得到更好的监督,就要民主监督官员和政府。
⑹ 法治与法制有哪些区别
法治与法制的区别:
法治,又称法律的统治,是与“人治”相对应的一种治国方法。亚里土多德对法治的界定是:法治就是已经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是本身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制约国家权力的滥用、保障公民的自由权利,是法治的两个核心要素。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
法治与法制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内涵的差异。法治表达的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序和过程,包括法律的至上权威,法律的公正性、普遍性、公开性等基本要求,以及法律制约公共权力与保障人权等基本原则;法制只是“法律和制度”的简称。
价值取向的差异。法治强调人民主权(民主精神)、法律平等、权力制约和人权保障;法制则不预设价值取向。
在与人治的关系上,法治明确地与人治相对立,有人治无法治,而法制可以与人治共存,可以有“人治下的法制”。
在配套环境方面,法治需要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等环境,法制则可以在各种经院政治、文化体制中存在。法制指一个国家的法及其法律制度,而法治却强调一个国家处于依法治理的一种状态。法制的内涵比法治要小的多。法制着重讲的是法的一系列规则、原则及与此相关的制度,而法治的内容就要丰富的多。
(6)法治与经济发展扩展阅读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对于现代中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是真正的法治。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才是真正的依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才是真正的法治。无论是经济改革还是政治改革,法治都可谓先行者,对于法治的重要性,可以说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法制”我国古代已有之,在现代,人们对于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是不一样的。
其一,狭义的法制,认为法制即法律制度。详细来说,是指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
其二,广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
其三,法制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不仅包括法律制度,而且包括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活动过程。
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任何国家都有法,但并非有法制。法制在不同国家其内容和形式不同。在君主制国家,君主之言即为法;在资本主义国家,虽然排除了奴隶制、封建制国家法制的专制性质,但资产阶级受阶级本性的局限,当有的法律规定不符合本阶级的利益时,就加以破坏。只有彻底消灭剥削制度,实现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法制。
⑺ 法治思维与经济健康发展有何内在关联
一、经济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地区、平安地区提供物质基础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是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没有一个稳定、平安、幸福的地区,经济建设就很难快速推进。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地区、平安地区,也是经济建设领域最期盼的。推进依法治疆和地区法治建设,要坚持统筹兼顾,注重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地方法治建设要注重协调推动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切实保障地区经济平稳运行、稳中有进、进中取优的发展态势;要不断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法治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地区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矛盾和困难的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疆,加快地区法治建设在地区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更加需要充分发挥法治这一有效配置资源的重要保障作用。需要依法创新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尤其需要充分发挥法治引领、推进、规范和保障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当前,稳增长更加需要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积极构建新的发展动力机制,重点是要努力在创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上产生新变化。要抓紧清理和废止有违公平原则、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切实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要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促进国企国资改革与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实现联动,确保稳步提高地区经济效率。要突出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进一步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强化自主创新、科技创新、区域协调发展、产业结构调整领域的深化改革,着力增强全社会的创新力和发展力,使经济社会发展充满活力与动力。积极着力围绕民生建设、产业转移、现代服务业、环境生态、深化改革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目标任务加强法治建设,确保及时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推动和保障经济实现科学发展
地区要从当前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主动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定力和平常心态。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法的发展实践充分证明:依法实施宏观调控是保证经济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要善于运用法治来进一步引领、推进和保证地区经济工作“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总基调,坚持向全面深化改革要出路要动力,要适应新常态。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措施抓好重大项目,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性作用;特别是重视通过地方立法,一步到位地实现驻疆央企属地注册,并同步推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引领和保证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还要重视通过加强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积极构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法规措施,完善国有产权保护体系,有效堵塞国有资产监管漏洞。
积极健全市场法规体系,有效规范市场体系和市场要素。地区要特别重视金融、财税领域的地方法治建设,依法引领、推进和保证金融、财税体制改革,确保经济结构调整充满活力与动力。依法推进全方位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确保在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上获得国内外更多的市场资源。重视推进民生工程建设领域的地方立法,做到依法引领、推进和保证民生建设,依法保证“短、平、快”项目和纺织服装产业的健康发展。重视通过地方立法来促进南疆加快发展,自觉运用法治的引领、推动和保证作用,使南疆获得更多的发展资源和发展机遇。
三、坚持从稳疆兴疆的战略高度狠抓南疆地区的跨越式发展
积极引导企业依法决策、守法经营、规范管理、诚实守信,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别是要自觉履行企业义务和社会责任,努力使企业发展的成果能更多惠及当地各族群众。这就需要地方法治建设紧扣自治区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等重大战略部署,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重点是要围绕保障和增强80后、90后人员的就业能力,引导各族群众有序进城就业、就近就业、返乡自主创业,特别是要能够顺利地进入当地的企业就业,制定出一系列有效的法规和规章措施。
⑻ 民主法制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抓住有利时机,解放思想,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是全党、全国人民的中心任务.各行各业都必须服从于、服务于这个中心,通过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挥保障作用.因此,如何处理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关系,是新时期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经济建设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其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这对于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几十年来的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能否顺利进行,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发展的状况决定的.生产力愈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就愈发展.建设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经济,正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创造了物质条件.当经济发展迅速时,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步子就迈得大一些;反之,如果经济停滞不前,民主法制建设也无从谈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我们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质生活的改善,人们的精神面貌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政治思想、法制观念、文化技术等方面都有了较大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全国上下出现了安定团结的新局面,从而有力地保证和促进了经济建设的发展.
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是经济建设的保障.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根本属性决定了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一条基本原则.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并要有一个稳定的社会和政治环境.我们应该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战略的高度,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战略地位.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从根本上说有赖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越是加快经济建设,越是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二者是辩证统一的.要激发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精神,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在政治上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实现.只有通过完善的民主程序和健全的民主制度,广开言路,充分吸取和集中全体人民的智慧和共同意志,才能保证全体人民万众一心,开拓进取,促进社会生产力更快地发展.
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国家按照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的意志所确定的法律和制度.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从更深的层次上呼唤着社会主义法制.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这是因为,经济的发展必须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中进行,而稳定的社会环境,则来自于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只有把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等纳入法制轨道,用法律调整改革中的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利益,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从根本上形成稳定的环境,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经济建设活动本身需要法制的约束和保障,加强法制建设,可以保证经济工作严格按法规进行,实现宏观经济决策民主化、法制化,及时解决改革和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保证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⑼ 全面依法治国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
探讨市场经济与依法治国的问题,有助于我们进一步领会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精神实质,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保证我国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的过程,就是经济法制化的过程。只有建立完备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才能使市场主体、市场行为、市场秩序规范化。没有法治,不依法治国,不仅国家不能长治久安,而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可能健康发展。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这是因为:
首先,市场经济是一种规则经济,它比自然经济和产品经济更需要法律规则。其主要表现为,第一,市场经济与社会分工紧密相联,其经济活动是以商品交换而进行的,为了保证商品交换有序进行,必须有完备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作保障。第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经济利益的交叉与冲突将成为现实,为了保护不同利益主体的正当利益,清除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各种障碍,也必须依靠法律规则的作用。第三,市场经济的基本前提是统一的市场与统一的经济活动,与之相适应的是要求其基本行为准则的统一,使所有的市场主体按照统一的市场准则在公正平等的基础上展开竞争。没有统一的市场准则,就没有公平的市场环境,就不可能有平等的市场竞争,而平等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统一的市场准则就没有市场经济。
总之,市场经济对法治的要求是由市场经济自身的性质决定的。没有完备的法制,就不可能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其次,法治与市场经济是双向互动的。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法律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于总的经济状况。但法律对经济状况和经济关系绝不是机械被动反映,法律在经济基础上发展起来,又与经济相互影响并对经济状况发生积极反作用。实行市场经济,政府不再直接参与经济活动,市场主体有广泛的经营自主权。但市场本身又会带来无序化,为了防止市场秩序的混乱,国家必须加强对经济的宏观管理。这种管理既有经济手段,更有法律手段,完善的法律体系能避免市场经济带来的负作用,使市场经济沿健康的轨道发展。社会主义基本价值取向是追求社会的公正与平等,而对市场的趋利性不予引导就会偏离社会主义价值目标。因此在中国必须强调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强调市场经济必须在社会主义法制轨道上运行。只有实行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才能通过法制的渠道,合理积极地利用市场经济的各种合理因素,限制与社会主义价值取向相悖的消极因素,使市场的趋利性有利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离不开庞大复杂的社会主义系统,各个社会系统因果互动,相互制约和影响,而法治则是这一社会系统的曾.控制器,通过实行依法治国理顺各方面关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正因为如此,邓小平同志在辩证地分析了法制与经济的相互关系时,提出“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伟大思想。只有法制完备了,经济才会搞好,社会才会发展和前进。
最后,世界经济的实践证明,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有比较完备的法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统一市场的形成,世界各国的生产、交换和消费,都日益超出一国范围,走向国际化。世界各民族之间经济上的互相往来和互相依赖,逐步取代了原来闭关自守和自给自足的状态。我国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分工,走向国际市场,就一定要学会充分利用国内和国外两种资源,开拓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为加速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由于各国社会制度不同,发展水平各异,虽然经济交往日益频繁,互相依赖和互相合作也日益紧密,但相互竞争也不断加强,有关当事国或当事人的利害得失也常有矛盾冲突,彼此之间的经济关系需要按照国际惯例和国与国之间约定的规则办事,需要借助于统一的法则加以指导、调整和约束。因此,依法治国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向世界的需要。
二、依法治国是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
改革呼唤法治,法治贯穿改革,法治与改革同步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从我国改革的实践来看,经济体制改革是对人们利益关系的重构,政治体制改革将调整人们权利义务关系,不管是利益关系的重构,还是权利义务关系的调整,都需要法治作保障。社会主义法治集中体现了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权威性的特殊地位,它能使在改革深化过程中,各阶层群体的利益得到正确处理与协调。法治对改革的作用具体表现为:首先,法治为改革制定统一章法。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改革应按照总体设计,在总结试点借鉴他国经验基础上,将具体的改革措施和步骤用法律形式明确加以规定,然后依法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离开法治的改革就难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造成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其次,法治为巩固和保障改革取得的成果提供有效手段。在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需要及时把一些成熟的经验上升为法律规定。这样一方面可以消除人们怕变的思想顾虑;另一方面又可以为深化改革提供依据,促进改革向纵深发展。最后,法治为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改革也是一场革命,它不可能不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要排除各方干扰,必须运用法律这个有力武器。
当前,我国的改革已进人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全局性整体推进的新阶段,新阶段的一个重大特点,是要大力使体制和政策制度化和法律化,也就是由过去的依靠行政手段转向依靠法律手段来引导和调控,从而推进和保障我国的改革。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所有制结构、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以及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的对外贸易新体制等等。上述新机制或新体制的建立与完善离不开完备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只有完备市场经济法制,使市场经济关系、经济运行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有效运行。因此,法制建设必须与经济建设同步进行,法治必须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我们应当把实行依法治国放在与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并重的高度来认识。
三、依法治国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的可靠保障
社会可持续发展包括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整个社会系统的协调进步。社会历史发展的事实表明,没有法制,不依法治国,就不可能有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社会生产力也不可能高速持续增长。现代政治学认为,一切政治组织和国家机关,只有将权力纳人法治轨道,把它置于大多数人的共同制约下,并在实践中形成一整套法律制度,实现依法治国,才能保持社会的长期稳定。
邓小平同志极为重视法治对社会稳定的作用,他认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为重要。这些方面制度好可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邓小平还指出:“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缺乏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律。现在,我们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
实现我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离不开社会长期稳定。稳定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稳定是全方位的,包括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秩序稳定、人心稳定等。稳定和发展是当前中国社会的两大最高利益。
依法治国是实现社会稳定与发展双重目标的最佳方略。这是因为:首先,法治是现代国家社会稳定的保证。社会稳定是指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等社会要素处于协调平稳状态,不出现根本破坏性变化,追求社会稳定就是使社会处于有序状态。而法治则是引导社会按照法律规定,有条不紊地进行各项活动,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法治在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功能是缓和、协调、化解和预防社会矛盾与冲突,为建立和维护一定社会秩序服务。其次,法治是社会发展的基础。马克思主义认为,包括法律在内的各种制度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我国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一项重要工作是建立健全我国的法律制度。当前,我们要抓紧制定与健全发展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使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获得可靠保障。最后,法治是将社会稳定与发展统一起来的有效手段。社会关系的调整可分为个别性调整和规范性调整两大类。所谓个别性调整是指针对某一具体情况,确定一个具体的标准来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调整的方式。其特点是有助于对具体情况作出恰当处理,但缺乏普遍适用的标准。所谓规范性调整是指根据反复适用于同一类型情况的规则来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调整的方式。
⑽ 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突出矛盾
法治,简言之,就是依法而治,即管理国家、治理社会主要依靠法律这种普遍、专稳定、明确的规范和规则,而属不是法律之外的某些习惯和办法,更不是个人包括领导者的意志和看法。强调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就是要求领导干部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推动工作和事业发展时,根据法律规则认识和解决问题。其中,法治思维是指按照法治的理念、原则、精神和逻辑对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的思想认识活动或思想认识过程;法治方式是指在法治思维的基础上,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处理和解决问题的实践过程和工作方式。在依法治国被确立为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成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背景下,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必须切实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树立遇到问题找法的思维方式,养成解决问题用法的工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