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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雏军事件与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1-01-04 21:47:02

❶ 我要写篇关于科龙事件的毕业论文谁能给我提供资料

科龙事件前后:主流经济学家需反思

顾雏军所掌控的科龙电器,正面临一场前所未有的危机。去年卷入“郎顾之争”,今年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最近又被律师发起了一场“倒顾运动”,科龙电器以及顾雏军最近比较烦。据悉,科龙电器产品销售急剧下降,内部职工怨声载道。上周,科龙电器又发布了半年报预亏公告,可谓流年不利。

科龙电器今天的境况,验证了以前郎咸平说过的一些话。现在,我们需要重新审视由“郎顾之争”所引发的国企产权讨论的意义。香港学者郎咸平先生对于我国国企改革中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质疑,并不是空穴来风、无中生有,而是有凭有据,一针见血。

当然,“科龙事件”也给在“郎顾之争”中那些所谓的主流经济学家们一记响亮的耳光。想当初,郎咸平尖锐地指出,顾雏军用于收购科龙的资金只有9亿多元人民币,而这9亿元换回了资产总值共计136亿元的企业,这是一种时机、条件、谋略和操作手法上的精心设计的共同结果。郎先生毫不留情地说,顾雏军利用地方政府急于退出国企的机会,将收购与改制打包在一起,花了点小钱就把大量国有资产纳入囊中,表面上是“双赢”,其实是在大量盗取国有资产。据此,郎咸平进而提出了对整个国企产权改革的质疑。这就捅到了一些所谓主流经济学家的痛处。他们跳出来,召开讨论会、座谈会,纷纷接受媒体采访,大骂郎咸平是“哗众取宠”,是在污蔑产权改革的功绩,是图出名、捞资本。

仅仅一个科龙不能说明所有国企改革都有问题,但是,科龙确实是比较典型的例子。进入2005年后,事态的发展,似乎在一步步应验郎咸平当初的几个假设,例如顾雏军和格林柯尔在收购中存在关联交易、财务数据作假、挪用科龙资金用于收购等,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验证。

科龙出事后,当初力挺顾雏军的经济学家开始集体失语了。据媒体报道,近日当记者试图再次联系当时的有关专家时,始终找不到人,据说专家最近一直很忙,所有采访一律回绝。而另外也有一些专家不约而同地表示“不想谈”,“不想就此事发表具体评论”。

笔者不明白,这些经济学家当初开讨论会、座谈会,接受记者采访,发表公开宣言的劲头到哪里去了?现在为何就“很忙”,就“不想谈”,就“不想发表评论了”?甚至连人影也不见了呢?这种遇事就溜之大吉的经济学家,怎么对得起“主流经济学家”这个称号呢?

围绕“科龙事件”发生的“郎顾之争”以及“严顾战”,都需要各个方面进行深刻思考。有关方面应围绕“科龙事件”所发生的一系列事情,进行调研、总结,为我们的国有企业改革、证券市场改革、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提供一些有益的教训和启发。一些经济学家特别是所谓的主流经济学家,应该端正态度,从这些事件中反思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反思一下如何正确对待学术争论,如何面对挑战自己观点的不同意见,反思一下自己建言献策的改革观点和理论是否真的对改革有益。

❷ 格林柯尔系的重大事件

2004年8月,郎咸平发表演讲,指责顾雏军在“国退民进”的过程中席卷国家财富,“郎顾之争”上演。媒体更加质疑其收购资金的来源和科龙业绩的真实性。
“郎顾之争”演变成一场全国范围内经济学家、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大讨论,有人为顾雏军歌功颂德,有人痛斥其在掠夺国有财富,一时间,顾雏军仿佛生活在“放大镜”下,也在不断的承受着各种“拷问”。 2005年4月4日 由广东、江苏、湖北以及安徽四省证监局开展的联合调查工作正式启动,对格林柯尔违规挪用科龙电器资金,收购美菱电器、ST襄轴以及亚星客车等三家上市公司的事件展开调查。
2005年4月29日 科龙电器正式公布了巨亏6000万的2004年报和盈利6000万的2005年一季度季报。针对亏损,顾雏军当日首度开腔回应称,“业绩波动对科龙公司良好的发展势头不构成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2005年5月10日 科龙公告称,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05年7月14日 科龙电器发布2005年半年度业绩修正公告,将今年一季度报告中预测的2005年半年度业绩不存在亏损,修正为亏损。从盈利到亏损转换如此之快,让人们怀疑科龙在利用财务作文章。
2005年7月 顾雏军及科龙六名高管因涉嫌经济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06年6月15日,因科龙电器采取虚构主营业务收入、少计坏账准备、少计诉讼赔偿金等手段编造虚假财务报告等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监管法规,中国证监会对科龙电器处以60万元罚款;对顾雏军等人数额不等的罚款,并实施市场禁处罚;后顾雏军被罢免了董事长职务。
在刑事案件立案后,科龙中小股东及科龙电器通过向顾雏军提出了巨额民事赔偿要求。
在危机发生后,美菱电器、亚星客车、襄阳轴承相继脱离了格林柯尔系。
香港格林柯尔2005年8月1日起停止股市交易起,如无复牌实力,2007年将面临退市危险。格林柯尔系岌岌可危!
2006年12月15日,海信正式成科龙最大股东。顾雏军正式告别科龙。
2007年5月18日,格林柯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正式在香港退市,鼎盛一时的格林柯尔系完全瓦解,被称为“资本玩家”的顾雏军,其资产随同产业幻梦一起灰飞烟灭。

❸ 郎咸平与顾雏军到底是什么关系

几乎在我们所有人的印象中,郎咸平和顾雏军的关系,可以用恶劣一词来形容。 2004年8月9日,郎咸平在复旦大学以《格林柯尔: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为题发表演说,批评格林柯尔董事长顾雏军以七种手法侵吞国有资产。郎在演讲中认为顾雏军通过其个人全资公司GreencoolCapitalLimit-ed控制麾下格林柯尔系三大产业:制冷剂、冰箱和客车,以仅仅9亿多元人民币,换了100多亿资产,是利用科龙强大的现金流,而不是靠个人的资金来建立冰箱帝国。没有多久,顾雏军便委托律师上告香港高等法院,以诽谤罪起诉郎咸平。郎咸平也随后聘请律师对峙,案件到目前为止还没了结。
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在此之前,郎咸平和顾雏军是非常好的关系。郎顾之争起于两人经济纠纷,由于郎咸平充当顾雏军的吹鼓手,但是顾雏军许诺的公关费最后并没有兑现。最终两人交恶。尽管有媒体报道和有人出来指正过,但是郎咸平百般抵赖。
2004年8月底,就在郎顾之争越演越烈之时,笔者给顾雏军写了一封信。目的只是想告诉顾雏军:郎咸平批评你们企业的真正目的是为了一个“钱”字。他这个工作就是在香港、美国等地属于一类“职业扒粪”所做的事情。信的内容如下:
“郎咸平回内地第一站是担任大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和综合研究所顾问一职,我和他是同事兼上下级关系,对不学无术、喜欢卖弄、疯狂掠财的真面目有着非常深刻地了解。我现在给您写信,没有其他目的,只是想告诉您郎咸平批评你们企业的真正目的是为了一个“钱”字。
我正在写一本书,叫《郎咸平的真面目》或者叫《大骗子郎咸平》,我只所以面对许多朋友的反对,花很多时间和精力来写这本书。纯粹是出于气愤和良知,而不是为了什么名、什么利。郎咸平把自己打扮成“救世主”, “郎监管”, “中小股东的代言人”,纯粹是出于个人目的:来内地捞钱。尽管这件事与我个人关系不大,但是一个人总是不以建设性眼光来看待我们企业家,不能以正确的眼光来对待我们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暂时难免的一些现象,动不动就给谁一棒子。如果大家都这样,就没有人去真正发展我们的经济、建设我们的国家,那么我们国家非常危险的。如果我们整个国家都被这种舆论所主导,那也是非常可怕的。
作为新一代青年,“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我还是应该站起来,告诉大家一些真相。即使我倒下了,也是死得其所。
我之所以愿意站出来,就是告诉善良的朋友,你们在被他欺骗、利用,希望大家不要再将其捧为道德楷模,救世主。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够站出来,揭露郎咸平的所作所为,揭露其不学无术、喜欢卖弄、疯狂掠财的真面目。我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通过亲身经历的点点滴滴,告诉人们大家崇拜的郎咸平先生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告诉人们郎咸平所做的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我的目的就是让郎咸平彻底滚回老家去,不要再在内地指手划脚。”

其后不久,笔者和科龙副总裁严友松取得联系。从严友松那里笔者获得许多意想不到的信息。
在笔者见到严友松时,正是报纸和网络热炒“科龙高管严友松:郎咸平是三无书生”的话题。严友松再三声明关于“郎咸平是无聊、无知、无赖的三无书生”纯属谣传,“三无书生”并不是他的首创,而是来源于一位同是做营销的一位专家的评价。这位专家与郎咸平相识,对郎咸平的底细非常了解。在郎顾之争非常激烈之时,这位专家打电话给严友松,称“凭他对郎咸平的了解,郎咸平是无聊、无知、无赖的三无书生”。而严友松不过是转述他朋友的观点而已。严友松称:科龙绝对不会作这样下三滥的评价,这是外界以讹传讹,对于郎咸平这个人,为了不让他达到“炒作出名”的目的,科龙不想作任何好的或坏的评价,所有好的或坏的评价都与科龙无关!
由于一些媒体报道,严友松称郎咸平是“三无先生”。这给他的工作和精神方面带来方方面面的压力,严友松说他接到了声称“要为郎咸平用刀说话”的公然威胁。一些人不了解真相,以为严友松是在维护公司利益,才反对郎咸平,才转述朋友的“三无先生”的评价。
严友松介绍,在两人交恶之钱,其实两人的关系非常密切,可以用“密友”一词来形容。
据严友松介绍,郎与顾“度蜜月”的时候,郎咸平前几年从香港到内地的粤港两地车都是顾雏军提供的,是你的就是我的,两人东西不分彼此,郎顾之间的关系可见不一般。
另据严友松透露,郎咸平刚回内地的时候,手头不是很阔绰,作为好朋友,顾雏军看在眼里,也付出在行动上,不仅时常出手大方,给郎咸平一些接济,而且顾还为郎偿还过几十万的私人债务。
至于两人如何结怨,这得从前几年的炒作科龙股票一次攻关费说起。具体的一些细节由于严友松没有参加,所以不好评价。

2002年6月号的《新财富》杂志确实刊登有郎咸平的大作《从“科龙事件”谈柔性监管》,文章把顾的行为列为“善良的管理人”,并把顾在科龙只拿12元年薪的行为与美国地产大王川普(DonaldTrump)拯救破产企业时只吃10美元午餐和带着儿子在K-mart(美国最便宜的穷人超市)购物的经典美德案例相提并论,郎咸平在文章中写道:此文的由头是格林科尔收购科龙后,科龙高管“除有一位年薪750万元之外,还有一位超过600万元、一位超过500万元、两位超过300万元。如此高薪远远超过国内上市公司高层平均年薪12万元的水平”。
郎咸平在文中引述科龙内部人员的说法称,支付给高管的大笔款项不仅仅是薪酬,其中还有一大部分是属于该公司被格林柯尔收购后高层人员的遣散费。“他们这种说法可能源于美国上市公司一种惯例。”

郎紧接着引入了“善良的管理人的注意责任”,认为以证券市场监管而言,刚性的 证券交易法不可能详细罗列所有上市公司不该做的事,但这并不表示上市公司企管人员就可以随意地罔顾公序良俗而为自己图利,他们仍然会受到柔性“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责任”的约束。
“据了解,顾雏军的年薪是12元。我听到很多流言说他太过矫情,只是做做戏给股东看而已。当然,我是局外人,不可能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但是当我感觉顾雏军12元的薪酬与美国著名地产大王川普10美元的午餐费及K-Mart的采购相比,本质上没有什么差别,都是一个善良管理人应该做的事。”读者从字里行间不难看出,郎咸平对顾雏军做法的欣赏之情溢于言表。这一巧合使人正好应证了顾与郎以前的关系非常好的判断。

郎咸平的大作《从“科龙事件”谈柔性监管》是如何出台的?这中间有什么猫腻?郎教授的学术怎么会如此颠三倒四?我们可以从郎咸平的学生宋振的起诉状中找到答案。
据《第一财经日报》2005年1月16日报道,香港新鸿基证券经纪人SungChun日前诉诸香港高等法院,称顾雏军和格林柯尔曾经在2001年底、2002年初委托他联系郎咸平,希望郎撰写一篇对格林柯尔有利的文章,澄清不利传闻以挽救股价大跌的局势,并承诺支付1000万至2000万港元作为中介费。
Sung起诉书称:当时,国内数家颇有影响力的媒体发表文章质疑格林柯尔产品、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格林柯尔科技随之股价狂泄,两天之内,市值蒸发10亿港币。当年12月10日,顾紧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事实,只是他针对媒体若干质疑所给出的回答相当无力,有的问题则避免正面回应,当时给人们留下的印象是,顾认为其中部分质疑是竞争对手的“栽赃陷害”。于是委托Sung寻找学者撰文以挽救股市。Sung把顾介绍给自己就读香港中文大学时的老师郎咸平认识,并向郎提供了有关格林柯尔的财务资料。之后不久,郎咸平在国内的一家著名财经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有关顾、格林柯尔和科龙(0921.HK)(当时顾已经取得科龙的控制权)的文章;内容对格林柯尔有利,结果格林柯尔的股价不久便出现回升。

宋秦在诉状中还称,顾雏军存在操纵内幕交易行为,并披露了他与顾相识并充当顾操盘手的经过。宋秦称,2000年7月结识顾雏军,担任顾在新鸿基证券的经纪。同年11月,顾通过他在英属处女群岛的公司GreecoolConcord买卖科龙股份。到2001年2月顾向宋表示由于该公司与上市的格林柯尔公司同名,容易被大众知道他在买卖科龙股份,因此指示宋卖出所持有的科龙股份。2001年3月顾指示以上述两家英属处女群岛公司名义开户,在当年8月到10月间继续买入科龙股份。而广东科龙在同年10月底公布顾收购其股份,成为科龙最大的单一股东,因此顾雏军在当年8月到10月的证券买卖属于内幕交易。
看到有内部人出来揭底这个情况,郎咸平非常紧张。先说自己根本没有这样的学生,否人和宋振认识。2005年1月18日,郎咸平在接受《东方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这个事情发生之前,我根本不知道有这个人,他也从来没有和我做过研究,我连他的名字都搞不清楚”。
随着事情的发展,加上宋秦的指正,郎咸平在后来发表的声明中,不得不说“他(宋秦)是我1994年的学生。”但他同时表示,自己在香港中文大学有上千个学生,对学生现在的行为,他不负任何责任。”

❹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共多少条

国务院公厅关于印发加快西藏发展维护西藏稳定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函[2006]91号发布时间:2013-05-2709:50【文号】国函[2006]91号【发文日期】2006.8.7【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发文单位】国务院【有效性】全文有效【正文】中央历来高度重视西藏工作。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先后召开了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制定了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对加快西藏发展、稳定西藏局势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目前西藏正处于发展与稳定的最好时期。但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历史原因,西藏仍属于我国欠发达地区,长期面临着尖锐复杂的反分裂斗争,要巩固和发展己有的大好形势,实施好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为西藏确立的跨越式发展战略,加快推进西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仍需要中央继续予以特殊扶持和帮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西藏发展稳定工作的意见》(中发[2005]12号)明确指出:“继续执行和完善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同时根据西藏发展的需要,在财税金融、投资融资、工资、产业建设、对外开放、社会保障、农牧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人才资源开发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或研究出台新的扶持政策。”根据上述精神,现制定加快西藏发展维护西藏稳定的若干优惠政策。一、农牧民、农牧区和农牧业(一)围绕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牧民收入这项首要任务,以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农牧区公益设施与农牧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农牧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和发展特色农牧业为重点,加大中央投资和援藏资金对西藏”三农”的投入力度。(二)继续把西藏作为特殊集中连片贫困区域,逐步加大扶贫力度。对西藏农业综合开发予以积极扶持,投资增长比例高于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预算增幅。将西藏退牧还草和牧区建设工程列入全国重点实施范围,提高项目资金投入比重。积极实施饮水安全工程,到2010年基本解决人畜饮水和饮水安全问题。(三)逐步加大对西藏兴边富民行动的扶持力度。对西藏边境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予以重点倾斜。加大对西藏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建设投入,重点改善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四)国家对牧民定居给予支持,到”十一五”末,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基本解决西藏牧民定居问题。加快西藏农村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到“十一五”末,基本解决农牧民用电问题,力争80%以上的县通沥青路,乡镇和80%的建制村通公路。(五)对西藏农牧民购买化肥、农用柴油、农机、兽用疫苗等农用生产资料实行补贴。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牲畜出栏。支持西藏建立健全农牧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二、基础设施(六)构建西藏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一五”期间,确保青藏铁路及配套工程按期完成,建设青藏铁路延伸线;重点整治改建青藏、川藏、滇藏、新藏、中尼等干线公路,基本建成沥青路;加快重要经济干线、口岸、国防和边防公路建设。加快西藏区内机场建设,特别是阿里机场的建设。加快区内输油管道和格尔木至拉萨输气管道的规划研究和建设。(七)建设完善西藏综台能源体系。”十一五”期间,继续发挥中央投资在西藏电力建设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快雪卡、老虎嘴、藏木等骨干电源点的勘测、设计、论证和建设,扩大电网覆盖范围.完善供电网络设施,保障电网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加快农网建设和改造,确保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尽快开展雅鲁藏布江和藏东南“三江”流域等水电资源开发规划和前期工作,论证“西电东送”接续能源基??利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搞好西藏重点江河流域综合开发,加快骨干水利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提高灌溉能力,增加保灌面积。加强西藏主要江河综合治理,巩固和提高防洪能力。加大对西藏小水电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九)加大西藏邮政、电信设施建设力度。建立健全西藏乡村邮政体系.“十一五”期间,基本实现乡乡通邮,并逐步拓展行政村通邮工作。对于西藏开展乡村通邮普遍服务所发生的亏损,在邮政企业自身努力降低服务成本的前提下,由国家给予适当补贴。在电信普遍服务基金建立前,继续通过“村村通电话”工程推进西藏电信普遍服务;基金建立后,根据实际情况,在补偿政策和资金使用方面对西藏给予倾斜,到”十一五”末基本实现村村通电话。加大对西藏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建设覆盖西藏区域内的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网络和应急管理信息网络。(十)加快西藏城镇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服务功能。逐步解决西藏居民的燃料和取暖问题。三、基层基础建设(十一)继续对西藏地(市)、县机关周转房和危房改造工程以及乡村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给予支持。(十二)帮助西藏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十三)鉴于西藏幅员辽阔、公共服务半径大,适当增加西藏的行政事业编制和公安现役部队编制,重点向基层倾斜。对西藏确需增加的机构编制事项,及时研究,单独。(十四)加大对西藏政法基础设施和装备的投入。加强西藏政法部门建设.建立健全县和重点乡镇政法机构,增设公安派出所。四、人才和教育(十五)加大对西藏人才工作的支持力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要,将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纳入援藏范围。帮助西藏逐步建立自治区、地(市)两级人才市场。(十六)继续加大对西藏义务教育和扫盲教育的支持力度,以农牧区为重点,加强西藏初中和小学学校(含教学点)特点是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全面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对西藏农牧区中小学生,继续实行“包吃、包住、包学习费用”的政策,适当提高标准。强化“双语”(藏语、汉语)师资培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十七)积极发展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远程教育。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农牧民家庭子女实行助学金制度。加强高中教育,提高高中入学率。巩固完善高等教育。继续好内地西藏班(校),扩大招生规模,优化招生结构。继续采用“单独招考、定向培养”的方法,为西藏培养急需人才。进一步加强内地省市和高校对口支持西藏教育工作。(十八)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农牧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继续帮助西藏大规模培训干部,加强西藏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和地(市)级党校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好中央党校、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及内地重点高等学校设立的西藏干部培训班。五、科学、卫生、文化和社会保障(十九)加大对西藏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科普宣传方面的支持力度。对具有发展前景的特色产业的研究开发给予重点扶持。支持西藏建立农牧产品、藏药及藏药材等本地特色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体系。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信息网络建设,加快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二十)加大投入,强化藏医药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和药物研究,加强藏医药文献整理和适宜技术推广。加强藏医医疗机构建设和藏医药专业人才的培养,改善藏医医院服务条件,完善藏医医院综合服务功能。(二十一)加大对西藏文物保护工作的投入力度。继续加大对“西新工程”、“村村通工程”、“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及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文化建设方面的投入力度。(二十二)继续对西藏农牧民实行免费医疗,适当提高国家补助标准。帮助西藏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和优生优育服务体系。以县、乡为重点,加大对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覆盖全西藏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二十三)继续帮助西藏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帮助西藏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制度,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探索??建设。加强流浪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儿童福利院、农村敬老院、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六、对外开放和市场环境(二十四)健全涉外管理措施,完善军事设施保护措施,加快开放区域报批审批,进一步扩大西藏对外开放范围。(二十五)国家管理的进出口商品计划或配额.根据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继续予以倾斜和照顾。继续支持西藏内外贸事业发展,结合外贸发展基金收支情况,统筹安排西藏外贸发展资金。积极支持西藏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利用国外优惠贷款。加大西藏口岸建设力度,加快建设连接南亚地区的陆路大通道。(二十六)帮助西藏建立和完善农牧区产品交易市场体系、重要商品(边销茶、药品、石油等)与救灾物资储备设施及应急体系。七、财政税收(二十七)中央对西藏继续实行“收入全留、补助递增、专项扶持”的财政补贴政策。即除关税干口进口消费税、增值税外,在西藏征收的其他各项税收全部留给西藏;中央财政适当增加对西藏的定额补助基数,并逐步递增;继续执行全国统一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少数民族地区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的规定。中央政府出台的重大调价措施在西藏形成的涨价影响,继续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利用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加大对西藏具有民族特色、地区特色项目的支持力度。(二十八)对西藏继续实行“税制一致,适当变通”的税收政策。除关税和进口消费税、增值税外,目前,中央在西藏征收的其他各项税收的具体管理法,仍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实行。今后开征新的税种,按全国统一的税制执行,如需要变通,报国务院批准。西藏在内地所企业,其所得税仍回西藏缴纳。“十一五”期间,继续保留西藏自用物资关税返还政策,并对返税商品范围进行微调。具体政策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八、金融(二十九)继续对西藏实行货币、信贷指导性计划。由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持统一编制全自治区年度货币、信贷计划草案,报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执行,同时抄报有关国有金融机构备案,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负责组织实施。继续执行现行的再贷款政策和现金管理政策。实行宽松的外汇管理政策。继续实行有区别的加罚息政策。试行有管制的贷款利率浮动政策。(三十)在西藏执行有区别的优惠贷款利率政策。各类金融机构在西藏的分支机构贷款利率(不含外汇贷款),统一执行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优惠贷款利率。将西藏游牧民定居、地方病病区群众搬迁纳入扶贫贴息贷款范围。各类金融机构因在西藏执行优惠贷款利率形成的利差损失,由中央财政给予利差补贴。(三十一)对中国农业银行西藏分行继续进行特殊费用补贴。(三十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服务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在西藏继续执行低于全国统一费率政策,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报财政部核定后予以补贴。(三十三)鼓励设立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各类人寿保险公司的西藏分支机构,积极引导银行和保险公司将西藏的业务纳入全国统一规划,积极开发适合当地群众的金融产品。九、投资(三十四)中央对西藏实行投资倾斜政策。“十一五”期间,围绕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加强国防交通和边防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特色产业、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有力保障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三十五)考虑西藏自我积累能力差,在西藏安排的农林水利、社会事业、政权建设等投资项目,一般不要求西藏安排配套资金。在做好建设项目论证、决策工作的基础上,考虑西藏实行,加快下达投资计划和资金预算。(三十六)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以特色旅游业、优势矿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加大对西藏特色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创新电力、采掘业等投资模式,鼓励大型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到西藏投资,为这些行业的发展创造条件。(三十七)根据规划部署,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和国家地质勘查资金适当向西藏倾斜,提高西藏地质工作程度,加强优势矿产资源调查与勘查。继续搞好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三十八)加大对西藏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将西藏纳入国家生态环境重点治理区域,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荒山荒地造林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加强自然保护区管护,构建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对西藏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维护重要生态功能和预防污染等方面的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给予重点指导。十、干部职工生活待遇(三十九)继续执行中央第三次和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的“要使西藏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达到全国平均工资水平2.5倍”工资政策。进一步完善西藏特殊津贴实施法。对在西藏工作的干部职工,从优处理析算后工龄涉及的有关待遇政策问题。(四十)充分考虑西藏高寒缺氧的特殊情况,进一步完善西藏干部保健制度和冬季取暖制度。帮助西藏在内地建立千部疗养基础。在保持进藏干部队伍稳定的前提下,定期组织进藏县以上干部交流和科以下干部内调,并妥善安置。

❺ 顾雏军如何盗取国有资产

《投资者报》记者 温洁 吴建华

七年时间,从人生巅峰跌落谷底,从五家上市公司董事长沦为监狱囚徒,格林柯尔创始人、原科龙电器董事长顾雏军的命运让人唏嘘感慨。

不过,细心的人也会发现,从“我唯一不缺的就是钱”到“饭钱都没有”,从囚徒到宣称“草民无罪”,顾雏军唯一不变的就是高调。

9月14日,顾雏军以举报和喊冤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面对上百家媒体,他头戴纸糊的“草民完全无罪”的高帽,愤怒地否认了让他获刑的所有罪名,并实名举报四名政府官员恶意陷害。这位昔日的风云人物依然熟谙“眼球”之道,而且也预示着他将要进行鱼死网破式的抗争。

随后的日子里,在北京北四环安徽大厦的复式套房里,顾雏军为了平反,接受一拨又一拨的媒体采访。9月24日下午一点半,在接受《投资者报》记者独家专访前,顾雏军和他弟弟顾绍军刚刚结束午饭,这是一次非常普通的午餐,一锅饭和一盘菜,两人分食,此外别无他物。套房素雅干净,配置办公桌。

顾雏军从楼上下来,坚持要穿上套装才能接受采访,七年之后,他没有忘记要维持仅存的体面。不过,显然套装大了很多,出狱之后,他称自己瘦了30斤。坐定之后,他说,“想问什么我都可以回答。”

当记者问到庞大的格林柯尔系资产目前流向哪里?顾雏军说,“资产没有完全去向不明,我都知道哪些资产在谁的手上,在大的资产特别是不动产这块都是有名有姓的。”他甚至说,“这个案子让人看到很多触目惊心的事情,就是公然抢别人的钱。”

卖掉科龙遭海信(微博)追债

七年的牢狱中,顾雏军日夜挂在嘴边的就是“平反”这两个字。能平反意味着,他声名可以改善,意味着他觉得属于自己的资产能重新回来,或许还意味着,他能东山再起。

对于格林柯尔系的辉煌他至今还念念不忘:2001年收购冰箱巨头科龙;2003年收购美菱电器(6.19,0.20,3.34%)20.03%的股份,同年7月科龙收购西冷集团,12月,顾雏军4亿拿下60.67%的亚星客车(6.80,0.29,4.45%)的股权;2004年再入主襄阳轴承(4.11,0.02,0.49%)。股权只是显而易见的财富,而为人所鲜知的是他遍布在天津、扬州、珠海等地的厂房、办公楼、设备,这些隐形的固定资产,加上股权,顾雏军曾经拥有的财富帝国仍不失壮观。

改变在2005年,顾雏军入狱,格林柯尔系坍塌。如今陪伴在顾雏军身边的只有他弟弟顾绍军和原格林柯尔董事会副主席、CEO胡晓辉。

谈到资产被拍卖,最终沦落至身无分文,顾雏军忍不住又一次愤怒。顾雏军说:“我的资产主要包括四家上市公司,比如亚星和美菱等,这个都是我的资产,需要我签字转让的,擅自拍卖是违法的。”

顾雏军透露,其名下资产除了科龙的资产是全国工商联和广东市联合处置以外,别的资产都是由全国工商联一家处置,这些单位不跟工商联商量就把我的资产都拿走了。

公开资料显示,自科龙案爆发后,包括海信科龙、建设银行(3.86,-0.01,-0.26%)在内的30多名债权人在北京、深圳、河南、佛山等地纷纷对顾及其控制的格林柯尔系发起民事诉讼,仅目前在佛山法院申请执行的债权总额就达20亿元。

事实上,早于2005年,在被立案调查后,顾雏军及其控制的格林柯尔系企业就开始了漫漫被追债之旅。当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3.77,-0.01,-0.26%)向法院申请冻结了扬州格林柯尔资产。

随后,中国农业银行(2.34,0.00,0.00%)北京昌平区支行迅速向北京市一中院发起对4家格林柯尔企业的民事诉讼,涉案标的1.56亿元。更大的诉讼来自于重组后的海信科龙。根据海信科龙发布的公告,截至2009年年初,海信共提起20起诉讼,要求顾及其控制的格林科尔系公司偿还7.91亿元。在这期间,海信取得胜诉生效民事判决16件,胜诉标的额7.15亿元。

不过,对于海信科龙的追债,顾雏军方面颇多质疑。

据记者了解,2001年科龙巨亏15亿元濒临退市。同年10月,顾雏军5.6亿收购科龙电器。随着顾雏军的入狱和格林柯尔系的垮台,2005年9月,格林柯尔将其持有的科龙电器26.43%的股份以9亿元的代价转让给海信空调。随后,收购价款由原来拟定的9亿元,商定为6.8亿元,海信首付5亿元。

对此,顾雏军告诉《投资者报》记者,“法院判定自己的所有债务为8.5亿元,科龙电器26.43%股转让给海信空调的协议价格是9亿元,其中海信出资6.8亿,此前科龙欠格林柯尔2.2亿,这笔钱暂由顺德政府先垫付,加起来能还清债务。”

不过,随后,海信科龙对顾雏军方面提起一系列诉讼。据当时代理顾雏军案的一位律师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本来顾雏军的案子不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海信在重组科龙以后又重新对顾雏军和格林柯尔发起民事诉讼,十几个案子一起要求赔偿6亿~7亿。”他强调,“等于说海信不用掏一分钱就拿走了科龙的股权,非常不合理。这6亿~7亿的债务导致顾雏军一无所有了。”

对于顾雏军方面的上述言论,截至发稿时,记者并未得到海信方面的证实。

而全国工商联的态度则更证实了此事的扑朔迷离。《投资者报》10月11日致电曾经受顾雏军委托处置资产的全国工商联法律部,该部白莲湘部长在听完记者询问后没做任何回复即挂断电话,之后电话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状态。而当时代表工商联与顾接触过的谢伯阳副主席则表示,目前已不负责相关工作,不便回复。

美菱股份被政府处置?

顾雏军当时拥有五家上市公司,除了自己的格林柯尔和后来收购的科龙公司外,2001年以后,通过资本并购,他迅速吞下了三家上市公司,“资本狂人”的称号也是由此而来。

2003年5月,顾雏军拥有全资股份的顺德格林柯尔,在合肥和美菱电器达成合作协议,顺德格林柯尔以2.07亿元的价格,收购了美菱电器20.03%的股份,成为美菱电器最大的股东。当年12月,顾雏军以4.178亿元,通过扬州格林柯尔协议收购了亚星客车11527.3万股国家股(占总股本的60.67%),并因此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次年4月,襄阳轴承第一大股东襄轴集团将其持有的4191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格林柯尔,转让总价为1.01亿元。转让后,格林柯尔将持有公司29.84%的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

顾雏军入狱之后,这些股权或被拍卖或被地方政府回购,因年代久远,股权具体下落仍然不明确。顾雏军对这三家上市公司股权悉数表示,应该是在地方政府手里,但到底是地方政府是用资金回购呢,还是直接归入名下,仍然无法定性。

科龙股权拍卖加之顺德政府的钱共9亿元,在顾雏军看来足以还清所有债务,他说,“美菱电器的股份还在政府的手中,我感觉政府还没有卖,因为长虹2010、2011年才有9%的股权,政府手里原来就有9%的股权,应该是政府把自己的股权卖给了它,后来长虹公告说要增持到15%,应该是从二级市场买入的,而不是我的20%的股权,所以这部分股权应该还在政府手中。”

对于美菱股权怎么就到了政府手里,顾雏军也有自己的疑问:“当时政府都没有找法院判决,找了个仲裁行,仲裁一下就回去了,我不明白的是,美菱的股权是我的,怎么仲裁一下就仲裁给政府了,他们把仲裁书送到看守所,我都不收,从来没签过字,他们来看守所来找了我很多次签字,我说,我不会签字的,你们有本事直接抢好了。”

《投资者报》记者多次向美菱电器求证,工作人员表示,让记者查询当时的年报或者公告。美菱电器2006年中期报告显示,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情况如下:交通银行佛山顺德支行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格林柯尔制冷剂(中国)有限公司、顾雏军的银行存款人民币75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并由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提供担保。

此后佛山法院裁定:依法冻结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格林柯尔制冷剂(中国)有限公司、顾雏军的银行存款75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同时依据上述裁定书佛山法院于2005年7月15日依法冻结了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美菱电器”的发起人国家股共计82852683股。冻结期限从2005年7月15日至2007年1月13日。

此后这8285万股票又有波折。2006年3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要求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定的程序依法收回原已转让过户给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美菱电器82852683股股份,并退还转让价款。2006年5月18日美菱集团、四川长虹(3.63,-0.08,-2.16%)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美菱电器股份转让协议书》。

而对于老家扬州的亚星客车的60%的股权,顾雏军深感愤慨:“扬州政府当时想趁火打劫,想拿些东西,我当时买的地肯定在政府手里了,还有就是亚星的股权。当时科龙出事了以后,我们提出来想向扬州市政府借一笔钱,后来国有公司给我借了6300万,这后来就成了挪用资金,还伪造了一个付款指示书,后来出现的两份付款指示书,一份是没有工商的公章,一个是什么公章都没有,但却有扬州政府的签字,扬州在不适当的时候卷入了事件,我觉得他们会很麻烦。”

10月11日,《投资者报》记者致电扬州市政府经信委,电话无人接听。此后多次联系扬州等地求证资产处置问题,并未得到相关答复。查阅亚星客车公告,得知,2006年12月8日,公司原控股股东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13日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占本公司总股本60.67%的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经相关部门的批准后,于2006年12月7日已办理上述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自2006年12月7日起,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合计共持有本公司67.67%的股份。对于转让价格和转让程序等,无从得知。

厂房土地被“抢走”

除了显而易见的股权,顾雏军还有遍布各地的厂房、土地和设备等等。这些厂房,土地到底价值多少,现今已无从判断,而因为是相对曝光度不高的资产,这部分资产的去向从官方也无从求证。

本报记者多次联系天津、扬州等地的相关部门,希望能从中求证某些固定资产的去向,但迄今为止仍未有答复。

据经济学家郎咸平(微博)在《国进民退中狂欢的格林柯尔》一文中提到,2003年5月,江西格林柯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西科龙公司共同创立了格林柯尔——科龙南昌工业园,工业园占地2500亩,总投资3.6亿美元。

顾雏军回忆说,“我有2400亩地和44万平方米的厂房在江西南昌,我欠南昌2.2亿的债务是算在8.5亿之中的,国务院已经决定了拿9亿还8.5亿的债务,那南昌政府凭什么把我的资产全部拿走了?”

对此他愤慨道:“南昌我欠了2.2亿,南昌的44万平方米的厂房里面,我把钢架里的钢拔出来卖了都能卖6个亿,还不说我有2400亩的地。”

在扬州,顾雏军同样有资产。公开资料显示,2003年6月,在扬州组建扬州科龙电器有限公司,动工建设年产超过300万台的以出口为主的大型冰箱、冷柜生产基地,总投资预计达1.5亿美元。

对扬州资产,顾雏军说:“我在扬州也有1000亩地,也同样被政府拿走了。在珠海,有十万平方米的厂房两栋,这个也是被政府拿走了。”

此外,顾雏军曾在商丘建过工厂,他说:“还有我在商丘的资产,商丘冷藏车,我在商丘是一个亿的贷款,我在商丘有1000亩地,有五万平方米的厂房,还有我开出银行信用证进口的一台设备,这个设备当时就两千多,还有一些别的东西,现在所有这些东西都被政府拿走了。”他补充说,“那现在我去要,也没什么好要的,现在的状况是,谈什么别人都可以不理你,所以谈什么都没有用。”

不仅仅是被拿走,资产被“贱卖”也是他所气愤的。天津格林柯尔工厂,注册是5000万美金的资金,他称固定资产也在2个亿以上。顾雏军说:“而拍卖中连房子带设备才卖6000多万,这我是不能接受的。因为我欠你的钱都冻结在最高法院,你不能再拍卖我的东西。这本来就是违法的,先质押了,再拍卖了,还是低价拍卖。我就说,你们低价拍卖我的厂房,我不会签字的。”

在深圳的房子同样遭到了“贱卖”。顾说:“像浦发行,冻结了我科龙的股票,也冻结了我深圳的两层楼房,浦发行拍卖我的房子,只拍卖了4000多万,我的房子一层1000多万的房子,3300多平方米的房子,值一个亿都不止。”他继续解释,因为科龙股票远远值9000万,当时贷款就9000万。我现在出来要跟深圳浦发行谈的就是请浦发行把深圳的两层楼的房子还给我。”

对于银行等变卖自己名下的资产,顾雏军说,“佛山法院押的9个亿,2006年押在那的,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分。佛山法院就是不想分,要分的话早就可以分给银行,所以那些人就去卖我的房子。”他说,“我的债务已经在8.5个亿里面,佛山法院不分给你,是它的事,不是我的事,他们在重复变卖我的资产。”

寄托于平反,顾雏军仍然希望能“讨到说法”。他最后说:“这些肯定都会有说法的,抢我的东西肯定是不行的。现在法律也是有法可依的,有物权法,不是说拍卖一下,评估了,我就认了,我肯定不认的,这些都是没有道理的。”

顾雏军案仍在继续,他表示目前还没有提起上诉。而由他出狱的高调求平反,又再一次让人回想起他以及他的格林柯尔系和科龙等企业的恩怨纠纷。这其中谁是谁非已很难论断。在记者对多方人士的询问中,普遍不看好顾的平反,很多人甚至担心这样剑指高官的高调会招来更大的灾祸。

顾案本身就富有争议性。记者征询几位专门研究民营企业的专家,其均表示现在不方便谈论此事。顾雏军的罪与罚,他是受害者还是骗子,看来短期内难有定论。

❻ 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A.在政协委员座谈会上,不少委员认为,发展民营经济的关键在于体

❼ 顾雏军的人物事件

只要“称臣”,就把自己的生命交出去了;
君臣契约达成;
本身就是“罪”;
就算没犯任何错,都有罪,都可以被杀!
不臣服,就是正常人;没有君臣契约;
没有犯罪,就可不受罚;

❽ 《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

多年以后,面对监狱的大铁门,刑满释放人员赵二狗将会回想起他和几个狐朋狗友前往美食一条街的那个不是太遥远的下午。那个下午非常炎热,白花花的太阳晃得狗都不敢睁眼,夏蝉趴在树上懒洋洋地相互吐槽着,吹嘘着自己的几年地下生活是多么惊心动魄。花光口袋里最后一张毛爷爷的赵二狗想起了收保护费这一传统活计,决定邀约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去美食一条街“革命”……

当然,这是个尚未开始的故事。但如果有人想效仿故事的主人公“革命”,最终的结局也将差不多,而且这种“革命”行为在重庆市将会进去得更快。为什么我会这样说?因为近日重庆市发布了《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对于这种搞事的地痞流氓将是严惩不贷。

差不多这种感觉,感受下吧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民营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民经济中最为活跃的经济增长点。近年来,重庆的民营企业发展势头相当良好。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重庆民营经济增加值占该市GDP的49.9%、企业纳税占64.8%,民营经济解决了当地90%的城镇就业,对重庆市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9.2%。

但迅速的发展也不能掩盖存在的问题。民营经济在产业结构、权益保护、发展环境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制约着民营经济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些问题——


重庆市发布的《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包含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行政管理、严打违法犯罪、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保障监督等五个方面,具体条款就是下面这副密密麻麻的图片上。


为此,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邓恢林在企业家代表和媒体记者面前郑重承诺,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全市公安机关将做到服务好不干扰,帮好忙不添乱,多设路标不设路障,切实做到说了算、定了干、马上办,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这次出台的政策有30条之多,对于很少接触政府文件的小伙伴们读起来可能会比较吃力,通读一遍后仍处于懵逼的状态。对此,我觉得可以选取一些大家比较关心的内容大致解读一番,看看这次出台的规定到底带来了那些变化。


先说创新服务方式方面。根据本次规定,因紧急商务活动需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公安机关提供24小时急事急办服务。现在很多民营企业场子大了,国内国外都混得是风生水起,出国办事如同家常便饭。不过如果遇到外国客户临时要求出境商务见面,就时常会遇到签注过期的问题。

对于这种与外国客户面基不成、交流不畅而导致订单流失的问题,民营企业管理者经常是“怎么,刚刚我又损失好几个亿”的感觉。现在根据规定,民营企业的负责人和员工可以申请24小时紧急办理,再也不会为签证签注的事大费周章了。出境的便利则更加方便了企业灵活开展业务,有利于企业经济面向国外的发展。


消防管理也曾是令民营企业非常头疼的问题。消防安全大于天,为了保证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对消防的把关很是严格,很多民营企业都因为消防出过问题,要么是公司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不合格不准开业,要么是消防检查时被发现违反《消防法》被处罚。其实很多民营企业对消防管理也是一脸懵逼,不知道如何才能搞好,所以跑了很多冤枉路,学费也交得不少。

新出炉的《30条》表示,民营企业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时,公安消防部门能够自行核查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等合法身份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以及部分前置消防许可文件,企业可不再提交。分类制作消防审批申报资料告知清单和示范样本,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相关措施既减少了证明文件的提交,又一次性告知清楚企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确实是解民营企业之所难……

好吧,我承认上面的内容已触及到了我的知识盲区,是重庆南方阻燃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吴政菊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说的这段话,对于我这种知道分子,当然是选择相信她啦~~~

再来说说打击违法犯罪方面。
“和顺一门有百福,平安二字值千金”。不管是开公司办厂的民营企业老板,还是开店做买卖的私营业主,对这句对联无不是感同身受。开门营业但求财源广进,没人来捣乱当然最好。自先秦时期贵族整治礼崩乐坏后,地痞流氓这一职业应运而生。从秦汉时期的闾巷少年、轻薄少年到明清时期的土棍、喇棍各种棍,地痞流氓自始至终在360行中站稳着脚跟,从事着各种偷鸡摸狗的营生,收保护费就是其中之一。

这些“赵二狗们”,只要不给他们孝敬钱,隔三差五就来捣乱,把你整得鸡飞蛋打尚不至于,鸡飞狗跳还是没问题的。事后苦于没啥证据,公安机关也不好处理,而且每次违法犯罪轻微,也拿他做不了什么,进局子两天就出来了,虽然年年都打击不断,但总是无法根除。这些家伙如同明星身后的脑残粉,撵都撵不走,民营企业和私营业主对他们可以说是又恨又怕。“赵二狗们”到是快然自足,有诗为证:

为了解决这些顽如脚气的家伙,《30条》明确规定,严厉查处寻衅滋事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对这些进行寻衅滋事的地痞流氓露头就打,对他们的轻微违法犯罪行为集腋成裘,依法依规送进去一批吃牢饭,治安环境就会大变样。一个更加清洁的治安环境,是所有商家的愿望,通过落实《30条》,这愿望也成了理所当然的现实咯。

当然,对聚众斗殴、恶意阻工、暴力讨债等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处理起来也是绝不含糊,有以上想法的朋友们也尽可洗洗睡了。

同时,《30条》也规定,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不正当经济活动与经济犯罪、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界限;准确适用法律,妥善化解处理因债务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最大限度降低侦查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尽量避免对企业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这么大一串文字总结起来就一句话:我执我的法,你做你的事,不干扰你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只要不违法犯罪,你爱咋咋地。


光说不练假把式,规定出来了,督促落实很重要。《30条》也明确了强化保障监督的办法。为保障30条服务措施能有效运行,公安部门会同市工商联等部门建立警企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民营企业代表座谈会,通报有关情况、了解企业需求、征求工作建议、研究解决问题。这种既要埋头拉车、又要抬头看路的做法一出台就深得民营企业好评。


公安机关不是完人集团,不能百分百保证自己不出纰漏,对于各种自身违章的处理措施,《30条》里也写得非常清楚。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公安民警,先行停止执行职务,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民营企业投诉反映执法办案和管理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5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情况并限期整改。好吧,这还真是严格呢,我准备大写一个服字。


以上就是《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部分内容的非权威性解读,相信你也了解得够清楚了吧。怎样,和你的工作、生活是否息息相关?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开不开心?

与顾雏军事件与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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