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房屋拆迁、测绘勘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房屋拆迁、测绘勘察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及有关规定,经批准后依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城市发展战略研究,提出统筹城乡规划和建设发展、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土地资产经营战略研究,提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统筹土地资产经营管理的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等。
(三)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和统筹协调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矿产资源保护利用规划、测绘勘察事业发展规划等,并组织报批、实施和监督检查。
(四)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综合协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风景名胜区、综合交通体系、市政公用设施等规划,指导编制乡镇、村庄规划;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基本农田保护、高产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等规划,指导编制区、乡级土地利用规划;依法审查、审批以上各类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五)负责组织编制、修订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及储备供应、矿产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房屋拆迁、基础测绘等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等年度建设计划;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
(六)负责耕地保护和土地用途管制工作。拟订实施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的措施;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未利用地开发、土地整理复垦、高产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工作。
(七)负责规划选址定点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依法高效办理各类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交通、市政及其它工程设施,下同)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八)负责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工作。负责各类建设工程的用地预审和下达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工作;组织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报批工作;审核土地征收的补偿安置方案。
(九)负责土地资产经营管理。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和出让、转让及土地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基准地价;负责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和土地储备供应管理工作;对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进行监督管理。
(十)负责土地权属管理。负责土地权属确认、登记、核发证书工作;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
(十一)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规划验收管理,依法高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指导乡村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地质矿产资源管理。负责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地质勘察成果和地质资料,组织实施地质灾害评估防治、矿区环境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负责探矿权、采矿权、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十三)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负责审核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对房屋拆迁委托合同实施备案管理,依法及时办理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对拆迁安置房源和拆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测绘勘察管理。负责测绘项目登记,管理测绘市场、地理信息市场和测绘成果;负责测量标志的使用核准和保护工作,监管地图的编制、出版、展示及登载;组织开展规划勘察、基础测绘和其它重大测绘工作;负责基础测绘成果的提供和使用审批。
(十五)承担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督察日常工作。拟订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的具体办法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开发区和远城区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的审批、实施和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负责建设工程规划批后执法管理,查处建设工程核位放线至规划验收前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违法建设行为,会同城管部门查处其它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国土资源、房屋拆迁、测绘勘察执法监察,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七)负责全市基础地理信息的收集整理、系统建设及开发利用;负责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房屋拆迁、测绘勘察方面的信息化建设、新技术推广运用和行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展示工作。
(十八)负责国土资源和规划方面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局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等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信访相关工作。
(十九)负责局系统绩效目标、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宣传教育、财务审计、综合统计、档案管理等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收取、代收有关费用。
(二十)承担市规划委员会、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❷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来国源土资源和规划局设1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治处
(三)信访处
(四)政策法规处
(五)财务处
(六)规划编制处
(七)重大项目处
(八)用地规划处
(九)交通市政处
(十)耕地保护处
(十一)征地处
(十二)土地利用处
(十三)拆迁管理办公室
(十四)地籍处
(十五)建筑与城市设计处
(十六)地质矿产处
(十七)测绘勘察处(市测绘局)
(十八)离退休干部处
纪检监察机构、机关党委、工会按照章程和有关规定设置。
❸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规划
武汉临空经济区是武汉市“十一五”重点规划建设项目,根据武汉市政府常务会2008年10月讨论通过的《武汉临空经济区发展总体规划》,武汉在西北部地区,围绕天河机场,建设占地1100平方公里的“临空新城”。这座新城,涵盖武汉黄陂区、东西湖区和孝感市孝南区部分区域,其中黄陂区部分为核心区。发展航空运输、物流、飞机维修保养等空港产业。武汉临空经济区含东西湖区全域500平方公里,黄陂南部地区约450平方公里及孝感市部分区域,总规划面积约1100平方公里。截至2010年7月,已有东航、国航、海航等60余家航空及相关企业入驻。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天河国际机场,区内公路直接连通机场高速;核心区与机场距离在15公里圈层之内,具有发展临空经济的天然优势。
去年该区成立了临空经济管理处,并启动临空高科技产业园建设,将全区500平方公里可开发地区全部纳入临空经济区建设规划,大手笔开展园区和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开发区已拥有三江航天、凌云科技、武汉航达等多家以飞机维修、航空服务为主的航空企业。而东西湖保税物流中心,于去年和天河机场实行“港区联动”,将空港功能延伸到保税区,实现货物快速通关。
同时,东西湖区将邀请国际、国内知名设计机构,编制《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暨东西湖区总体规划》、《东西湖区临空经济发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发展规划。
❹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职责调整
(一)将复原市规划局的制城乡规划和测绘勘察管理职责、原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国土资源(土地和地质矿产资源,下同)和房屋拆迁管理职责划入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二)加强耕地保护和征地管理职责。
(三)加强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统筹协调职责。
(四)加强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对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协调、服务和调控职责。
(五)加强服务重大建设项目职责。
(六)加强对远城区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的统筹管理职责。
(七)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❺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是不是国土局和规划局合并的单位
根据该单位的职能范围和机构设置,是兼有国土资源管理和城乡规划管理职能的单位。可以理解为国土局和规划局合并的单位。
❻ 武汉规划咨询除了 找武汉市城市规划咨询服务中心(武汉市规划局下属的处级事业单位),还能
你是需要那方面的的规划,如果是企业规划或石油化工、天燃气,园区规划等可以找湖北省化学工业研究设计院,他们可以做我知道的。
❼ 武汉市规划局在审批方案时是按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令还是按《武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标准来审核
按《武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来,要是按142、143号令设计,肯定是通不过的。
市局和主城区分局都是按《武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来的。
车位配置是单独发过正式文件的,都要按这个来设计。
❽ 武汉规划局什么级别
武汉规划局,全称为武汉市 国土 资源 和 规划局,属于 副厅级。
武汉市 为副 省级 城市,市直 机构 为 副厅级。
❾ 武汉市副处长名单
盛洪涛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副局长
刘立成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副总工程师
杜长生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副总工程师
黄正移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副总工程师、法规处处长
刘振兴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副总工程师、市政处处长
主任委员:
刘益德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执法监察处处长
武汉市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大队长
副主任委员:
张 华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建管处处长
吴俊勤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规划处处长
马土彦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督导处处长
肖 辉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耕保处处长
周本超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矿产处处长
吴世德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拆迁处处长
陈 健 武汉市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政委
杨 丹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法规处副处长
金保彩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利用处副处长
汤晓光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地籍处副处长
徐琳虹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执法监察处副处长
武汉市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赵 楠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执法监察处副处长
武汉市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刘仁志 武汉市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唐必凡 武汉市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任志辉 武汉市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邓宝航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江岸分局纪检组长
田守文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江汉分局纪检组长
房德龙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桥口分局副局长
宋光灿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汉阳分局副局长
彭木佑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武昌分局纪检组长
邓国伏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洪山分局副局长
吴小民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青山分局纪检组长
冯必高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东湖分局纪检组长
盛 勃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副局长
简建勇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副局长
汪文仲 东西湖区规划管理局副局长
杨中华 汉南区规划管理局副局长
吴柏松 蔡甸区规划管理局副局长
李和平 江夏区规划管理局副局长
陈 明 黄陂区规划管理局副局长
操文亮 新洲区规划管理局副局长
委员:
谢树明 武汉市勘测设计研究院竣工测量室主任
刘建祥 武汉市勘测设计研究院红线办主任
吴 冬 武汉市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城市规划监察科科长
但卫斌 武汉市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案件审理处置科科长
徐 晖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江岸分局法规监察科科长
李新民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江汉分局法规监察科科长
胡世东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桥口分局法规监察科科长
李卫民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汉阳分局法规监察科科长
章斌桥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武昌分局法规监察科科长
李学成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青山分局法规监察科科长
刘汉银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洪山分局法规监察科科长
徐文刚 武汉市规划国土管理局东湖分局法规监察科科长
卢 忠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规划办科长
许 伟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规划科科长
涂锦健 东西湖区规划管理局监察中队中队长
张双平 汉南区规划管理局法制科科长
许 林 蔡甸区规划管理局监察大队大队长
黄太平 江夏区规划管理局监察大队大队长
白力军 黄陂区规划管理局执法监察科科长
郑良宝 新洲区规划管理局执法监察科科长
秘 书:
韩 婷 武汉市规划土地监察大队
.
❿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的远景规划和前景展望
开发区十年创业发展的硕果,就是已经成为武汉新崛起的旅游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江夏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走在全省区县级开发区的前列。随着湖北省建设武汉大都市圈发展战略思想得确定,加强武汉及其周边地区建设发展的要求显得十分迫切,武汉市将进入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的快速增长期,城市的部分职能和人口均逐步由中心区向外围郊区转移,城市简单的外延扩张成为必然,特别是中心城区边缘地带将是武汉市发展的热点地区。其一方面将承担着吸纳主城产业外迁的职能,另一方面亦成为各远城区建设发展的经济增长点,江夏经济开发区属于这样的地区之一。开发区紧邻武汉中心城区,介于城市中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环线间联络线、放射线贯穿开发区,交通区位优势显著,开发区北与东湖开发区相连,南与江夏纸坊街相连,是开发区与纸坊之间衔接和补充的重要区域。开发区在后阶段十年内产业布局:将继续依托武汉市中心城区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辐射力,抓住武汉﹒中国光谷、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湖北)基地武汉医药科技产业园建设的机遇,重点发展生物医药、新型材料、光电子为主的制造业基地,积极培育自身完善的综合产业集群;结合开发区的区位、交通、智力、政策优势和江夏区经济发展,兼以特色旅游、文化教育、房地产开发同步发展,努力建设以生物医药、制造业为主,设施齐全、综合发展的新型城区。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设想,江夏经济开发区在未来10年内,城市化水平将达90%左右,其未来建设用地标准略高于中心城区,预测开发区可容纳2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2176.53公顷(不包括水域),远远超出目前规划的12.93平方公里,将创造年社会产值100亿元、税收15亿元。开发区功能组织上将形成“一核﹒二心﹒三轴﹒五组团”的总体空间格局。“一核”,即结合开发区交通干线、内湖面布局形成的中部核心区,承担开发区综合公共中心职能,是融商贸服务与休闲于一体的地区级公共中心。“二心”,即布局于交通干线节点处的北部开发区行政管理中心与南部生活性服务中心。“三轴”,即依托江夏大道、阳光大道、向阳大街等交通干道形成三条发展轴线。沿江夏大道组织布局行政管理中心、商贸服务中心、产业组团、居住组团,构筑开发区的功能发展主轴。阳光大道承担着连接中心城区、纸坊街的重要交通纽带,形成交通发展轴。依托向阳大街以及高压走廊布局防护绿带、生态园林地及公园,形成生态景观绿轴。“五组团”,根据现有建设基础,综合考虑到交通组织、功能布局的合理性,布局形成五大组团,即北部和中南部的生物医药产业组团、南部光电子、制造产业发展组团、西部科教研发综合组团以及中部居住组团。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加强区域功能的整合与完善,确定合理的建设规模,坚持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创建武汉南部地区产业结构优良、功能布局合理、生态环境优美的“宜创业、宜居住、宜游憩”的滨水新城区。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一个集科、工、贸于一体,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具有产、学、居功能的江夏新城区将自豪地矗立在江夏地区。随着武汉科技新城的规划并建成,江夏经济开发区的发展又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发挥优势,提高招商水平,加快发展速度,做好招商引资的各项工作,使江夏经济开发区的招商引进工作年年有新进展,财政收入季季有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