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龙山街道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
招商引资 2006年,引进外资企业12家,共有外资企业43家,年内合同利用外资7000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3298万美元。2006年,引进内资企业31家,共有内资企业118家,年内合同利用内资12.8亿元,实际利用内资4.68亿元。出口创汇8580万美元。
各项社会事业 2006年,有初中2所,小学6年,共有在校学生3205;幼儿园5所,入园幼儿620名。有卫生院1所,医疗室(站)29个。人口自然增长率7.5‰,人口出生率12.2‰,计划生育率100%。百户拥有电话82部,有线电视入户率63%。 龙山街道办事处位于即墨东郊,总面积5804平方公里,辖36个村庄,3.78万人。办事处基础设施配套,区域内通讯、供电、道路等与市区接轨,供排水与市区大管网融为一体。地理位置优越,处于青岛“半小时经济圈”内,南与青岛市城阳区、崂山区接壤,北衔即墨市经济开发区,东拥温泉、田横岛等青岛市级旅游度假区。青烟、青威两条一级公路纵贯南北,蓝鳌路、鹤山路横穿东西。近年来,龙山街道办事处按照“建设大青岛新城区”的发展定位,围绕产业集群,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在调整产业布局、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向着高质量、高效益、高标准、一体化方面大步演进,实现了与大青岛在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上三个对接和与青岛环保产业园在发展空间上的融合。先后投资2.78亿元,对龙山经济区、淮涉河两岸进行了大规模的综合整治开发。新建100公里长“十纵八横”道路网络;打通与青岛环保产业园12.6公里长“三纵二横”主动脉;对淮涉河两岸17000米浆砌护坡;平整开发荒滩、荒坡、荒沟、石砾地等,新造可利用土地5000多亩,整治荒山、荒坡达1.2万亩。综合治理开发区的龙山经济区,目前已落户包括日本东丽、日本东棉、日本双日、日本丰田通商、日本丸红5家世界500强企业和4家国内500强企业在内的内外资项目368个,其中,外资投资千万美元以上项目68个,内资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98个,累计实际利用外资2.8亿美元,实际利用内资29亿元,且所有项目全部为质量较好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较高,无污染、低耗能的项目。形成了针织服装服饰、电子及电子配件、汽车配件食品加工四大支柱产业竞相发展互促互进的格局。2005年,全处实现了社会总产值2002年的4.8亿元,提高到14.8亿元;实际利用外资由2002年的980万美元,提高到8000万美元;实际利用内资由2002年的1.4亿元,提高到14.2亿元;出口创汇由2002年的1100万美元,提高到7000万美元,财政收入由2002年的980万元,提高到36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2年的3500元提高到不350元;在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由2002年的全市倒数第二位,跃升为2003年的第二位,2004,2005年度连续两年位居第一位;2003年以来,连续三年被评为青岛市“五个好党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社会治安工作步入了全省先进行列。
⑵ 山东的经济怎么样
山东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工业产值仅次于江苏和广东,位居全国第三。在2018年山东工业增加值3.4万亿,占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工业增加值的8.9%。
在一般工业部门中,山东的纺织服装、造纸与印刷产品、化学与医药产品、金属及其制品的产值分别占全国31省市自治区总产值的15.6%、14.3%、16.2%、10.6%,分别位列全国第三、第二、第二和第二。
从出口依赖来看,山东的纺织服装、造纸与印刷产品、化学与医药产品出口分别占全国总出口的11.7%、7.0%和13.5%,位列全国第四、第三和第三,在制造业上,山东的机器装备、电子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和其他制造业的出口分别占全国总出口的5.1%、2.5%、0.2%和2.4%,位列全国第五、第六、第十八和第八位。因此,若美国、欧盟、日本和韩国进口需求大幅降低,山东的纺织服装、造纸与印刷产品、化学与医药产品等一般工业产品因出口依赖为严重而直接受到冲击,出现产品“滞销”问题。
虽然山东制造业出口依赖程度相对较小,受到的贸易直接冲击相对较低,但是由于广东、江苏和浙江等制造业出口大省的出口受阻,通过国内产业链的传递,也将对山东制造业造成显著冲击,出现较严重的产品“滞销”问题。
⑶ 个人缴纳社保怎么办理
一、个人通过工作单位缴纳社保
如果你是企业单位,那么你的企业单位就有义务和责任按专照国属家法律规定缴纳社保,社保费用由个人和企业共同承担。
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
主要是针对户籍所在地的一些没有工作单位工作的人员办理社保的一种方式,个人可以到社保局进行社保缴纳,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部分,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工伤保险个人无法缴纳。
如果除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之外,还想要购买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可以找第三方代缴机构,通过社保挂靠的方式来缴纳社保。
三、第三方社保代缴机构进行社保缴纳
对于刚刚从企业离职,又没有及时找到新工作的,而不想个人社保中断的,那么就会使用这种方法。
1、个人与第三方社保代理机构签订代理社保协议;
2、个人确定缴纳社保基数、缴纳社保标准;
3、提供个人参保资料;
4、将社保费用与服务费用统一打给第三方社保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收到款项之后,帮其缴纳社保。
⑷ 青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是怎么办理
个体户开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批、发执照。首先,申请人持文件、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和下列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上岗证等。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初步审查,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当全部审批结束后,申请人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即向申请人颁发营业执照。
1、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行政审批大厅工商局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4)青岛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扩展阅读:
2019年3月1日起,在全国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1、缴纳社保
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在30天内到所在区域管辖的社保局开设公司社保账户,办理《社保登记证》及CA证书,并和社保、银行签订三方协议。之后,社保的相关费用会在缴纳社保时自动从银行基本户里扣除。
2、申请税控及发票
如果企业要开发票,需要申办税控器,参加税控使用培训,核定申请发票。完成申请后,企业就可以自行开具发票了。
⑸ 从青岛的巨变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的变化
从1978年那个难忘的年份开始,当改革的大幕从中国农村而后到城市迅速拉开后,青岛经济年年岁岁都在发生着历史性巨变。
巨变所结出的丰硕果实,不仅让世人看到了青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伟大成就,更让世人看到了一个沿海开放城市、一个计划单列城市、一个最具活力城市和一个品牌之都的魅力,看到了她在区域经济中的龙头带动作用,看到了她为山东乃至全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
30年改革开放,使青岛经济实力实现了大跨越。
跨越之一:GDP从38.43亿元跃升至3786.52亿元,经济总量扩大97.5倍
GDP,是一、二、三产业所创造的生产总值,即经济总量。它是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经济实力的关键性指标。
市发改委和市统计局提供的有关资料显示,1978年,全市GDP仅为38.43亿元,而到2007年已经跃升至3786.52亿元。如果按现价计算,青岛经济总量30年扩大了97.5倍。如果扣除价格变动因素,按可比价格计算,青岛经济总量30年扩大了29.4倍。
改革开放以来,青岛经济跨越式发展的轨迹清晰可见:1987年,青岛GDP突破100亿元,达到111.75亿元;1991年突破200亿元,达到205.65亿元。此后,也就是1992年邓小平南巡谈话以后,青岛经济开始了快速提升。1993年,青岛提前实现了“世纪末翻两番”的目标。2000年,青岛GDP突破1000亿元,达到1150.07亿元。2004年,突破2000亿元,达到2163.8亿元,经济总量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的位次,也由2000年的第七位跃居第五位。
随着工业基地和产业集群建设的加快,以及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的拉动,青岛经济又有了新突破。2007年,全市GDP达到3786.52亿元。
经济总量从100亿扩大到1000亿,青岛用了12年。从1000亿到2000亿,用了5年。而从2000亿到3000亿,青岛只用了3年。
30年来,青岛经济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12.4%,一直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良好态势。进入新世纪后的2001年至2005年,也就是“十五”时期,青岛经济年均增长15.6%。而“十一五”开始后的2006年和2007年,青岛经济发展速度提升到15.7%和16%,为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打下良好基础。
青岛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大幅度提升了城市的综合实力。2005年,青岛首次跨入全国城市十强、副省级城市四强行列。2006年,郊区五市全部进入全国百强县。
跨越之二:财政总收入从12.5亿元到1070.5亿元,增长84.6倍
改革开放以来,青岛在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大力培植财源,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全市经济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地方财政实力明显增强。
1978年,青岛的财政总收入只有12.5亿元。2007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实现1070.5亿元,如果按现价计算,从1978年到2007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增长84.6倍。按可比价格计算,2007年比1978增长21.5倍。2007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92.58亿元,显现出良好增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达到321.18亿元,是1978年的165.6倍。
如果把财政收入比作经济效益的“硬”指标,那么能源综合利用率可以看作一个“软”指标。2005年以后,一个新的统计名词频频进入青岛百姓视野,那就是“万元GDP能耗”。这个指标所显示的不仅是青岛单位GDP产出的背后消耗了多少能源,更可以看出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承载能力,从一个侧面表明了青岛对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更深刻更全面理解。
近两年,青岛的能源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而能耗不断下降,是全省17城市中完成节能指标最好的城市。2007年,青岛万元GDP能耗比2006年下降4.94%,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计划指标;比2005年下降9.38%,累计超额完成“十一五”前两年下降8.33%的计划目标。同时,万元GDP取水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都实现大幅下降,节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青岛市政府也因此获得省政府颁发的“山东省节能突出贡献单位”奖。
跨越之三:经济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
改革开放不仅全面、深刻地改变了青岛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进程,大幅度提升了综合经济实力,经济结构也在优化升级中发生了意义深远的根本性变化。
在全市生产总值中,1978年,第一、二、三次产业的比例为22.7:52.7:24.6,农业比重较大,几乎与服务业平分秋色。这种经济结构很难推进全市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1978年以来,青岛产业结构调整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紧紧抓住新的历史机遇,通过优先发展农业,加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家电电子、汽车造船、高新技术等优势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发展之路。
经过30年的调整优化,青岛三次产业逐渐绘就了新的发展蓝图。按可比价格计算,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3.2%和13.8%,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6%。三次产业增长速度的不同,如期结出了产业结构调整的硕果:第三产业比重明显上升,提高18.4个百分点;第一产业比重下降17.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保持基本稳定态势。
2007年,青岛经济结构调整为比较合理的5.4:51.6:43,形成了二、三产业共同支撑全市经济增长的格局。
跨越之四:经济发展战略书写支柱产业巨变
青岛是个具有百年历史的老工业城市,改革开放前工业技术设备简陋,经济发展缓慢。
改革开放以后,青岛先后实施了技术引进战略、名牌战略、大集团战略以及工业园战略、大项目带动战略和产业集群战略,从打造名牌产品,到发展品牌经济;从发展工业园区,再到发展工业产业集群,工业经济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工业作为全市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日趋牢固。
1978年,青岛工业总产值仅有56.5亿元。18年后的1996年,青岛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千亿大关。而到2007年,青岛工业总产值已经达到7430.6亿元,按现价计算,是1978年的131.4倍。
一系列的经济发展战略,不仅让青岛工业担当起推动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任,也有力推动了青岛工业产品的升级换代。随着青岛几次较大的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一大批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发展势头好的产品大幅度增长,成为青岛产品新形象的代言者。
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推进,也促使青岛轻、重工业产值构成由1978年的59.6:40.4,调整为2007年的45:55。根据国际上的有关定理和标准,青岛已进入工业化中高级阶段。
跨越之五:品牌、大企业、企业家共同成长
如果把“红瓦、绿树、碧海、蓝天”比作青岛的城市特色,那么,品牌经济就是这座城市的经济特色。
青岛是全国最早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城市之一。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创“金花”产品,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实施新一轮名牌战略,直至发展品牌经济,青岛抓住经济转轨的历史机遇,牵引品牌战略不断升级。青岛的企业家则充分利用市场开放机遇,精心运作打造品牌,实现了企业的跨越式发展。
最先让人们感到品牌力量的是海尔和青岛啤酒。1991年,他们在我国首次评出的10个中国驰名商标中占据两席。从此,青岛品牌经济的道路越走越宽,又先后涌现出海信、澳柯玛、双星、喜盈门、即发、白雪等一大批知名品牌,品牌数量和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
截至2007年末,青岛已拥有中国世界名牌产品2个、中国驰名商标29件、中国名牌产品69个、全国质量管理奖企业5个,知名品牌数量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2007年,全市品牌经济总量达到2900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量的50%以上。
30年的精心耕耘,使青岛在推进品牌经济发展中逐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发展轨迹,即名牌产品—名牌企业—名牌行业—名牌产业—名牌产业集群—品牌经济—品牌城市。期间,品牌、大企业、企业家共同成长,成为青岛经济的中坚。
人们普遍认为,“这里诞生的品牌,已经影响了中国,正在影响世界。”在品牌效应的带动下,青岛拥有了“中国最具经济活力城市”、“中国最具魅力城市”等众多光环;2005年和2006年,连续两年荣获“中国品牌之都”称号;2007年,又被评为“感动世界的中国品牌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如今,品牌已经成为青岛响当当的城市名片。
忽忽 这个啦
O(∩_∩)O~
⑹ 什么是计划单列市
计划单列市,全称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计划单列市。目前,全国仅有5个,自北向南依次是:辽宁省大连市、山东省青岛市、浙江省宁波市、福建省厦门市、广东省深圳市。
计划单列市是中国对省辖市(区)实行计划单位列,就是在行政建制不变的情况下,省辖市(区)在国家计划中列入户头。即中国把这些城市(区)视同一级的计划单位,在国家计划中单位列户头,并赋予这些城市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即:
1、中国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委下达省、直辖市的中长期的年度计划中,在所在的省、市的名义下,列出“其中:某某市”的指标,并直接下达。统计数字也照此办理;
2、中国国家有关部门召开省、直辖市参加的会议和其他专业会议,均邀请这些城市参加;
3、发给省市文件,同样发给这些城市;
4、对这些城市进行政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试点。
计划单列市出现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是让一些大城市在中国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享有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而不是省一级行政级别。设立计划单列市之初,并未对行政级别做明确解释。计划单列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名之一。
计划单列市的收支直接与中央挂钩,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两分,而无须上缴省级财政。出任这一行政区官员的品级为副省级。
计划单列市通常具有雄厚工商业基础和科技力量,社会总产值150亿元以上,人口100万以上,具有开放灵活的经济氛围,区域经济上有重要地位,在中国经济发展中有特别作用的特大城市。计划单列市在中国国家计划中单列户头,由国家直接下达计划,在经济上享有相当于省一级的计划决策权和经济管理权。
⑺ 谁有【2014年青岛市市北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公报】啊,急求。
去
2014年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5-03-29 10:42 青岛财经网-青岛财经日报 姜喆
字号:T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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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作为,真抓实干,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新常态下全市呈现经济平稳发展、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 记者 姜喆
201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作为,真抓实干,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新常态下全市呈现经济平稳发展、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综 合
年末全市常住总人口为904.62万人,增长0.92%;其中,市区常住人口487.59万人,增长1.29%。
表1:全市常住人口分布情况
区 市
数量(万人)
总 计
904.62
市南区
56.74
市北区
106.90
李沧区
54.14
崂山区
42.75
黄岛区
146.52
城阳区
68.80
即墨市
119.42
胶州市
87.10
平度市
135.44
莱西市
75.07
高新区
9.84
保税区
1.90
初步核算,2014年全市生产总值8692.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8.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62.6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3882.4亿元,增长8.4%;第三产业增加值4447.1亿元,增长7.9%。三次产业比例为4.2:44.6:51.2。人均GDP达到96524元。民营经济增加值3323.4亿元,增长8.3%。
图1:2014年季度GDP及增速
图2:2013、2014年GDP三次产业增加值构成
全年财政总收入实现2800.4亿元,增长8.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5.2亿元,增长13.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4.7亿元,增长6.0%。全年国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含海关代征)1340.1亿元,增长0.6%;其中,国内税收691.4亿元,增长8.3%。地税税收收入599.0亿元,增长12.7%。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6%,其中,食品价格上涨4.4%。全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0.8%,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2.6%。12月份市区新建住宅价格同比下降6.2%;二手住宅价格同比下降5.2%。
表2: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涨跌幅度
指标名称
比上年涨跌(±%)
居民消费价格
2.6
非食品价格
1.9
服务项目价格
1.9
消费品价格
2.9
1.食品
4.4
#粮食
6.5
猪肉
-3.1
蛋
17.2
鲜菜
-7.6
2.烟酒及用品
0.1
3.衣着
3.2
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
2.0
5.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
2.0
6.交通和通信
0.3
7.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1.4
8.居住
2.2
图3:居民消费价格月度同比涨幅(%)
二、农 业
全市粮食播种面积49.55万公顷,下降0.99%,粮食总产量达到323万吨,增长0.2%;其中,小麦152.1万吨,玉米166.8万吨。
表3:主要畜产品产量及增速
产品名称
产量(万吨)
比上年增长(%)
肉类
59.55
-3.1
其中:猪肉
27.36
-2.0
禽肉
30.36
-5.3
牛、羊奶
37.54
1.1
禽蛋
19.11
0.5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1.04万公顷,增长4.0%;森林覆盖率39.5%,提高0.1个百分点。
水产品总产量109.45万吨,下降0.9%。其中,捕捞产量26.78万吨,增长0.5%;养殖产量82.67万吨,下降1.4%。海、淡水养殖面积5.01万公顷,下降2.1%。
年末全市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826.93万千瓦,增长2.2%。农用拖拉机20.51万台。农田有效灌溉面积32.17万公顷,其中,节水灌溉面积12.52万公顷。
三、工业与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完成增加值3419.8亿元,增长8.3%。全年规模以上工业4603家,实现增加值增长9.4%。按轻重工业分,重工业增长11.3%,轻工业增长6.6%;按类型分,国有控股企业增长5.1%,集体企业增长10.7%,股份制企业增长9.6%,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9.3%。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6761亿元,增长9.6%。其中,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16.7%,占比为40.7%,较年初提高 0.8个百分点;十条工业千亿级产业链产值增长10.2%,占比为75.3%;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20.2%。
表4: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产业名称
企业户数(户)
总产值
(亿元)
增速(%)
主营业务收入
(亿元)
增速
(%)
战略性新兴产业
603
3019.2
20.2
2894.4
22.9
新材料产业
180
557.7
22.3
547.1
27.9
生物产业
51
170.2
19.0
168.2
20.2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198
1151.1
22.6
1097.8
35.1
新能源产业
26
78.8
40.1
77.7
35.6
节能环保产业
45
92.8
22.6
90.0
24.3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99
944.2
16.0
1046.0
8.6
新能源汽车产业
4
24.5
-7.0
24.9
-6.2
表5: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及增速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比上年增长(%)
彩色电视机
万台
1714.9
7.7
家用电冰箱
万台
610.1
16.4
家用洗衣机
万台
591.0
-2.6
房间空气调节器
万台
685.9
7.6
卷烟
亿支
560.3
3.4
啤酒
万千升
162.6
-7.3
碳酸钠(纯碱)
万吨
67.8
10.0
橡胶轮胎外胎
万条
5199.1
8.0
平板玻璃
万重量箱
612.4
0.4
粗钢
万吨
214.4
-9.0
汽车
万辆
77.0
8.6
动车组
辆
684
3.0
金属集装箱
万立方米
1853.9
15.2
原油加工量
万吨
1544.6
-2.0
发电量
亿千瓦时
178.3
-3.5
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税总额1564.8亿元,增长9.3%;利润835.5亿元,增长5.6%;主营业务收入16143.9亿元,增长10.7%。资本保值增值率128.2%,产品销售率98.5%。
表6:规模以上工业分经济类型利润情况
指标名称
利润总额(亿元)
增速(%)
总计
835.5
5.6
其中,国有控股经济
105.1
-4.7
集体经济
77.0
24.1
股份制经济
500.0
3.5
外商及港澳台投资经济
229.0
3.8
全年建筑业实现增加值462.6亿元,增长8.9%。实现利税总额82.3亿元,增长9.2%;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税22.4亿元,增长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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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青岛市 国民经济 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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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02年9月28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3年6月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计划生育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 全社会都应当积极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政府政绩和单位负责人实绩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备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村(居)民会议可以依法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
村(居)民委员会与育龄公民可以依法签订计划生育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实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具体负责本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应当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四条 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第十五条 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司法行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统计应当及时、准确,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
发展计划、计划生育、公安、劳动保障、民政、教育、人事、卫生、统计等有关部门对有关人口信息资源实行共享。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贫困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政府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提供捐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费用。
第十八条 政府鼓励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九条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第二十条 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在生育前应当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办理实行首接负责制。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样本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第二十一条 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六)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七)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六级以上残疾军人的;
(八)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第二十二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女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二)兄弟两人以上,只有一个有生育条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均已丧失生育条件并未收养子女的;
(三)在与内陆不连接的海岛定居的。
第二十三条 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二十四条 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二十五条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生育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
(三)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四)具有本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时受理、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
第二十六条本省居民涉外生育,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归国华侨和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受理初审后报设区的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鉴定。申请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重新鉴定。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结论为终局鉴定。
第二十八条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婴儿。
溺婴、遗弃婴儿和违法送养子女的,不再批准其生育申请。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九条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民、城镇失业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给予适当奖励,并提供优先优惠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条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
(一)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三)各级人民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生育两个女孩已实施绝育手术的家庭在发展经济中,应当给予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提倡对农村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夫妻给予重奖。
第三十一条 对年满六十周岁,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
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以及其他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特别扶助。
第三十二条 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不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线三分之一的照顾。
生育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
第三十三条 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光荣证,停止凭证享受的各种优待,并追回领取的各种奖励。
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大力发展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事业,促进计划生育。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相应政策,鼓励组织和个人多方筹集资金,兴办不同形式的老年福利机构,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体的老龄人口服务网络。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计划生育公益金由政府拨款、民间捐资、社会募捐、国际捐赠等资金组成,主要用于有关计划生育特殊情况的扶持和救助。
第五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六条 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育龄夫妻应当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提倡已生育过子女的夫妻,选择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第三十七条 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业务培训、药具供应等职责。
第三十八条 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普及避孕节育、孕期检查、随访服务、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科学知识,促进孕前管理,保证受术者安全,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项目、服务费用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和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提供孕产期保健和接生服务时,应当查验孕产妇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发现无《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的,应当在三日内告知该机构所在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第四十一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三条 对具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妊娠前未申请办理生育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妊娠后补办生育证;生育时仍未申请补办生育证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不具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三至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四条 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
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有本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情形,其年实际收入高于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以年实际收入为基数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五条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有前款规定的情形,当事人年实际收入高于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其年实际收入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六条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征收社会抚养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四十八条 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决定对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男女双方当事人分别送达征收决定书。当事人收到征收决定书,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者盖章。
征收决定书必须盖有征收机关印章,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和地址;
(二)违法生育的事实和证据;
(三)对男女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法律依据和征收数额;
(四)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方式、地点和期限;
(五)不服征收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名称和征收决定日期。
第四十九条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实际收入水平过低,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五十条 当事人应当到县级财政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社会抚养费。指定金融机构收到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组织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属于其他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组织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十三条 收养子女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放置或者摘除宫内节育器,非法施行输精管、输卵管复通、终止妊娠等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未取得法定执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未取得法定执业资格的人员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三)利用超声技术或者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四)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的;
(五)出具假生育证、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第五十五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六条 容留、包庇他人违法生育的,侮辱、伤害计划生育执法人员或者拒绝、阻碍计划生育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第五十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0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6年10月14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的《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同时废止。
⑼ 在浙江,宁波和杭州城市行政级别谁高
宁波和杭州行政级别都是副省级城市。
截止2019年1月,中国有15座副省级市:专
广州、武汉、哈尔属滨、沈阳、成都、南京、西安、长春、济南、杭州、大连、青岛、深圳、厦门、宁波 。其中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是计划单列市,其它都是省会城市。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副省级市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编发[1995]5号),明确将前述15个市定为“副省级市”,但它们仍为省辖市,由所在省的省委、省政府领导。
1987年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对宁波市实行计划单列;1987年6月,浙江省政府同意宁波市开始实施计划单列;1988年起全面实施单列。至此,宁波成为继重庆、武汉、沈阳、大连、青岛等城市后,全国第九个计划单列市。
1993年7月,中央印发《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除深圳、重庆、大连、青岛、宁波、厦门这6个非省会城市仍保留计划单列外,其余省会城市不再实行计划单列。四年后,重庆升格为直辖市。至此,全国计划单列市由14个减少到5个,并维持至今。
⑽ 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文化
在未来的日子里,青钢将一如既往的秉承诚信敬业、共赢发展的价值观;牢记务实、创新、拼搏、奉献的企业文化精神,以用户为中心,本着以市场为导向,以品种质量取胜,追求卓越绩效的经营理念竭诚欢迎海内外朋友投资、合作,共铸世界钢铁伟业!!! 理念文化是企业文化体系的核心部分,是对青钢文化理念全面、系统、科学、规范的设计与诠释,理念文化规定和指导着行为规范系统的设计。青钢理念文化体系主要包括:
核心理念
企业愿景
建设具有突出竞争优势的现代化临海钢铁企业
现代企业的竞争主要表现为核心能力和综合优势的竞争。青钢要建设成为资产优良、效益显著、技术突出、环境优美的现代钢铁企业,需要全体青钢人精诚团结,开拓创新,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培养自己独特竞争优势:
技术优势 技术优势在钢铁企业的竞争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青钢发展的战略任务不仅是创新体制、调整结构,更重要的是脚踏实地增强技术优势,这是当前中国钢铁工业发展趋势所决定的,也是青钢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青钢目前高附加值产品已经占到全部产品的80%,尤其是焊材、优质线材和弹簧扁钢在市场上有一定的竞争优势。青钢将进一步加大产品研发力度,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培育和塑造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打造精品钢材基地。
人才优势 人才是企业的第一资源,也是青钢能否持续发展的关键。在50多年的发展历史中,青钢培育了一支能吃苦、能战斗、具有奉献精神的员工队伍。面对当前的竞争态势,青钢需要建立战略性的人才资源规划,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复合型、外向型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具有较高分析、处理问题能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资本运营和财务管理人才,以及技术精湛、作风优良的骨干操作人才队伍。
品牌优势 品牌是文化的高度凝结,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企业产品品质优良的象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品牌已经成为企业决胜市场的法宝。青钢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这是塑造品牌优势的基础。但是无论是青钢的企业品牌还是产品品牌,距离知名品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需要加大研发力度,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并在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宣传上下功夫,多方位、多渠道塑造青钢的品牌,确立青钢的品牌优势。
文化优势 每一个优秀的企业都有一种强势企业文化。企业取得成功最重要的因素,不仅在于严格的规章制度、利润指标、资金设备条件和市场条件,更在于真正重视人的因素,激发人的潜能,充分发挥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发挥无限的创造力。青钢要做强、做大,必须大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努力塑造一种价值观鲜明的、具有青钢个性的强势青钢文化。
区位优势 中国钢铁工业发展的趋势是布局沿海以取得资源获取的优势。青钢位于青岛这个临海城市,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优势,同时,青钢已被纳入青岛市“拥湾发展”的城市整体规划中,未来发展中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独特的地理位置优势以强化竞争优势。
青钢是青钢人共同的大家庭,也是青钢人共同的事业舞台。青钢具有优秀的文化传统,更有远大的事业目标和理想追求。这需要全体员工统一意志,拼搏进取,推动青钢持续、健康、和谐发展,共同创造青钢的美好未来。
企业使命
与客户互利共赢 与员工同舟共济
与股东利益共享 与社会和谐共进
客户是企业的衣食父母。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必须要赢得客户,这就需要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思想,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进而实现自身的价值,实现与客户的互利共赢。
员工是企业的宝贵财富,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企业要关心员工,爱护员工,尊重员工,培养员工,与员工结成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不仅要让员工发挥聪明才智发展企业,更要让员工分享到改革与发展的成果,实现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
股东是企业的出资人,为股东创造回报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青钢应坚持对股东负责、为全体股东谋利益的市场理念,努力提高经营绩效,创新管理水平,与股东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共同促进青钢又好又快发展。
企业是社会的基本经济细胞,企业的社会价值在于不断为社会创造财富,推动社会繁荣发展。要把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结合起来,把企业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青钢要在努力发展企业的同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构建和谐企业,实现与社会的和谐共进。
核心价值观
诚信立业 共赢未来
诚信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青钢运营发展的基本价值准则。《中庸》曰:“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意思是说,诚信是天地之间的基本规律;追求诚信,则是做人做事的根本原则。“人无信不立”,对于企业也是如此。诚信立业,就是坚持诚信经营,追求事业发展;把诚信作为青钢的立业之本,作为青钢一切经营管理活动的基本道德准则和价值评判标准,竭诚服务客户,真诚善待员工,做强做大钢铁事业,树立青钢守诚信、讲信誉的企业形象。
共赢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必然趋势,也是青钢创新未来的基本价值取向。这要求青钢在经营发展过程中,树立与利益相关者的合作态度和合作精神,共同享有发展成果,也就是要与国家、社会、客户、员工、合作伙伴以及各种利益相关者建立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为员工提供成长和发展的舞台;与客户互利互惠,共赢未来发展;为股东创造长远的回报;为国家和社会创造财富,共同进步。共赢未来,是青钢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必须长期坚持的价值判断标准,体现了青钢人的战略胸怀和高远追求。
企业精神
务实 拼搏 创新 超越
青钢人在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中,积累了宝贵的精神文化:一是艰苦奋斗、拼搏奉献的精神;二是积极进取、改革创新的精神。这是青钢人直面困难、渡过难关的法宝,也是青钢未来发展的强大动力。
坚持务实精神,就是要深刻认识中国钢铁工业的发展趋势,切实把握青钢的发展机遇,以高度的责任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大力发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
坚持拼搏精神,就是要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在顺境中精益求精、在逆境中攻坚克难的拼搏进取精神,敢于面对竞争,勇于接受挑战。
坚持创新精神,就是要创新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方式,做学习型员工,全面提升素质和能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坚持超越精神,就是要树立远大的事业目标,培育积极向上的心态,团队协作,融个人目标于企业目标之中,不满足于现状,不断进取,不断超越,不断进步,推动自我发展和企业发展。
经营管理理念
管理理念
规范 协同 高效
规范管理,就是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管理程序,确立管理标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企业运行健康有序。
协同管理,就是强调岗位之间、流程部门之间的协同意识和团队意识,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发挥整体合力。
高效管理,就是强调工作执行的过程控制和效果评价,不仅要提高工作效率,还要提高企业效益。
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制度的规范是基础,协同是保证,高效是目标。三者互相促进,共同保证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人才理念
成才聚才 人尽其才
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必须有相应的人力资源保证,这是战略目标实现的关键环节之一。员工个人的价值观、技能和能力是成功实施战略所必需的,这就涉及到如何看待员工,如何培养员工的问题。青钢的每一位员工都是可造就之才,青钢的发展不仅体现在经济效益的提高上,还要体现在为员工的成长成才创造条件,搭建舞台,这是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这就需要青钢不仅为员工设计科学合理的工作岗位,通过为人才找到合适的岗位为其成长提供机会,同时还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分配制度来激励人才,提供多方面的培训来帮助员工成长、成才,提高青钢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在确立了选拔、培养人才的价值取向之后,更为重要的是把已经有一技之长的员工留下来,并做到人尽其才,不仅促进人才的进一步成长,也使其能为青钢的发展贡献才智。要做到人尽其才,一是要建立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合理流动、人尽其才的机制;二是是建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人才使用机制,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三是在分配政策上向技术含量高、知识含量高、责任重的岗位倾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才的流失;四是要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培养选拔机制,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营销理念
卓越品质 至诚服务
品质、诚信、服务是对青钢市场营销工作的总体要求。目前钢铁行业产品同质化现象日益严峻,市场营销需要从形象、品牌与文化等综合层面去竞争制胜。对青钢的营销工作来说,产品品质是基础,诚信服务是关键。
卓越品质,就是要努力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产品,提供市场需要的产品,以产品品质来吸引客户,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需求。无论是产品的设计,还是产品生产的工艺,都应当最大限度地保证产品的质量,树立青钢产品的卓越品质形象。
至诚服务,就是以最大的诚意、最高的诚信来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树立诚信服务形象,打造诚信服务品牌。同时,还要给客户更多的关注和关怀,为客户提供高附加价值的服务,并在可能的情况下超越客户的需求和期望。
质量理念
工作质量决定产品质量
质量是产品的生命,更是企业的命脉。质量是生产出来的,也是管理出来。因此,要保证产品质量,需要从生产和管理两个关键环节来抓,产品质量直接掌握在每一个员工的手里,只有精心生产、精细管理、精益求精,才能保证产品的质量。
精心生产,就是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严格执行各项工艺操作规程,专注做好每一件事,在每一个细节上精益求精,保证生产流程每个环节的工作质量。
精细管理,就是要打破粗放式管理方式,建立精细化管理方式,对生产物料和产品实施严格质量管理,对生产全过程进行精密控制,对各工序的生产进行有效管理和组织,达到“各工序零缺陷”的要求。精细化管理要求以规范化为前提,流程化为保证,数据化为标准,信息化为手段,确保产品质量。
精益求精,就是要树立精品意识和品牌意识,在不断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和技术开发水平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出精品,树品牌。
安全理念
牢记安全 珍爱生命 严细管理 持续改进
安全是青钢生产经营的永恒主题。
首先,要牢固树立全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管理的目标和方向。安全是企业的生命,是家庭的幸福,更是一种珍爱生命的人生态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是事关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企业发展稳定的大事,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千方百计杜绝、遏制、消除各种不安全现象,坚持安全生产常抓不懈,让安全警钟长鸣。
其次,要强化全员安全责任,通过严细管理、持续改进来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安全事故的背后,虽各有原因,但大多是不严肃、不严格和不细心、不细致所造成的。安全工作任何时候都要把握“严细”这个根本,一是要在“严”上下功夫,不仅制定制度要严,执行制度要严,而且考核监督要严;二是要在“细”上抓落实,多从细节上找差距、查问题、定措施、抓整改,苛求细节,循序渐进,安全管理才能良性发展。 行为文化是理念文化的动态展示,通过对组织行为和员工行为的规范统一,使企业倡导的价值理念落实在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活动中。行为文化体系主要包括员工共同行为准则和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员工共同行为准则
员工共同行为准则是青钢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对企业:爱企如家
对客户:亲情相待
对工作:敬业精业
对同事:团结互助
对社会:崇德守法
对企业:爱企如家
首先要遵守青钢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又要积极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企业积极献言献策,自觉监督自己和他人的行为,体现主人翁责任感,把企业当成自己的家,与青钢共同成长。不怕吃苦、不怕付出、不计名利。
对客户:亲情相待
对待客户要像对待自己的亲人,真诚为客户着想,与客户建立不可分割的亲情关系,成为利益共同体,实现共赢。不嫌麻烦,不急躁,不刁难。
对工作:敬业精业
对工作既要认真负责,热爱岗位,又要努力学习,不断完善自己,提高素质,精益求精,努力在自己的岗位上建功立业。不懈怠,不平庸,不抱怨。
对同事:团结互助
既要树立团队意识,加强沟通协作,胸怀坦荡,彼此信任,换位思考,共同进步;又要在生活中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建立家人般的深厚感情。不漠视他人,不自私,不谣传。
对社会:崇德守法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自觉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又要奉献爱心,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不违法乱纪,不见利忘义,不因私废公。
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管理人员行为准则是青钢在管理岗位上的员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注重大局 勇担责任
注重自律 公正廉洁
注重协作 团结高效
注重执行 落实到位
注重学习 提高素质
注重创新 敢为人先
自觉维护企业整体利益,从大局出发,切实履行职责,勇于承担责任。不狭隘,不敷衍,不推诿。
注重自律,公正廉洁
严于律己,公平正直,廉洁奉公。不贪腐,不偏私。
注重协作,团结高效
强化团队意识,密切沟通协作,重视岗位、部门之间的分工合作,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不以自我为中心,不以本部门、本单位利益为中心。
注重执行,落实到位
提高执行能力,通过目标分解、细化执行措施,提高管理绩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不找借口,不回避矛盾。
注重学习,提高素质
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骄傲自满,不得过且过。
注重创新,敢为人先
求新求变,大胆开拓,勇于尝试,不断超越。不固步自封,不墨守成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