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和女儿广州户籍,我工资税前3000,我老公外地户籍税前1.6万,我可以一个人名义生气经济适用房吗
根据广复州市经济适用房住房制条例规定,目前您先生税前工资超过了低收入人群的范围,而在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前提是要提供你们夫妻俩一年的工资流水账的。因此你可能不适合申请条件,具体的规定请您亲自去广州市住房建设局了解一下。希望能帮到您!
⑵ 广州市近日是否有经济适用房开售
有少量 不过还是那些早些时间推出的楼盘剩余的
⑶ 广州如购买经济适用房后,本来住的公租房是否会被回收呢(最好说详细点,觉得满意会加分!)
根据建设部【2010】抄87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四项规定:
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承租人违反规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责令退出。承租人购买、受赠、继承或者租赁其他住房的,应当退出。对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你购买经适房后,应退还公租房
⑷ 广州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复核需要重新准备文件吗
广州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核指南
一、购房资格条件
广州市中低收入家庭符合下列对象的,可以到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申请办理经济适用房
购房资格审核。
对象:广州市城镇户口,现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 18287元,人均居住面积低于
2
10m,且未享受购买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和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购房
优惠政策的家庭。
注:居住面积指厅、房的净空面积
二、购房资格办理程序
1、 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三楼服务大厅窗口领取《广州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
核表》(简称《审核表》)或登录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下载《审核表》;
2、 填写《审核表》并到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的单位证明盖章(待业、无单位、个体经
营者及私企、外企人员到街道办事处证明盖章);
3、 将《审核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交回服务窗口;
4、 市房改办住建办资格审核后在国土房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
5、 25个工作日后(含公示期15天)在服务窗口领取《广州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资格证明》(简称《购房资格证明》)
三、申请资格审核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 申请人及其配偶和购房后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现住房证明(如:产权证、租本或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5、 由单位或街道计生办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
6、 经法院判决所租住房屋被收回者,需复印法院判决书;
7、 有关的其它资料或证明。
注:以上送审材料复印件根据档案部门要求均需用B5纸复印(182×257mm),一版纸
上只能印同一类型的证件(如全部为身份证)。
四、说明:
1、经资格审核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取得《购房资格证明》, 《购房资格证明》有效期为
两年,在此期间申请购房家庭可根据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推出情况,自行到各经济适
用房销售点选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时市房改办住建办将对购房资格进行复核,如在获得《购
房资格证明》后家庭经济及住房情况发生改变而不符合购房条件的,将取消购房资格。
2、经济适用房销售点将根据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情况逐步推出,并在市国土房管局的网站
上公布。
3、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址:www.laho.gov.cn
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