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什么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参考:光明专论:为什么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重大战略任务,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治理的认识和要求从局部走向了系统。
社会治理的理念和目标
《决定》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理念和目标,这就是: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这一理念和目标,实质是坚持增强社会发展活力与增加社会和谐因素的统一,坚持促进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统一,体现了在发展中保持和谐与在和谐中推进发展的辩证统一,对克服重经济发展轻社会发展的倾向具有积极意义,是一种积极的发展观、和谐观。
一个社会能否健康有序发展,取决于是否具有良好的动力机制和平衡机制。动力机制,用以释放社会发展的能量;平衡机制,用以保持社会发展各部分之间的协调和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否有序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关键要看这两种机制能否有机配合、有效发挥作用。没有动力机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会失去活力,无法保持发展进步;没有平衡机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会因失去和谐而无法保持稳定与可持续发展。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就是要建设既充满社会发展活力又保持社会和谐,既使社会安定有序又使人民安居乐业的平安中国。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
社会治理的主要任务是:反映群众诉求,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调解利益格局,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增强社会活力。
党和国家在社会治理上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是有目共睹的,时代和实践发展对社会治理又提出了新的要求。相比之下,我们的社会治理还跟不上这种要求,必须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转变政府与社会、公民之间的关系。《决定》强调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意味着许多重要变化。
一是社会治理主体趋向多元。过去政府一元主体变成党委、政府、社会各方、公民多个治理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这就要逐步培育和完善社会组织,使之具有相对独立性,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同时也要用法律和道德对其进行约束,提高其自治和自律能力。要培育公民意识,使公民具有自主意识、平等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和法治意识,组织公民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社会治理。还要转变政府治理观念,发挥政府治理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的主导作用,同时树立有限、责任、法治、服务政府的观念。
二是社会治理立足点趋向人民群众。把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治理的突破口,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靠人民群众开创新形势下社会治理新局面。
三是社会治理特征趋向平等。在传统管理中,政府是主体,社会是客体,二者是主从关系、主动被动关系。创新社会治理,意味着政府与社会是主体与主体的现代平等关系。
四是社会治理手段趋向系统。传统的权力管制转变为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力求从根本上治理社会;传统的自上而下管制变成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治理,力求使渠道、信息更通畅。
五是社会治理方式趋向科学。运用法治与道德、制度化与人性化、效率与程序、协商与互律相统一的方式治理社会。
六是社会治理思维趋向清晰。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社会矛盾,把治理纳入法治框架。注重运用哲学的“极限思维”,使各个治理主体有其职能边界、范围。这里所说的极限思维,就是既要考虑“力所能及”,又要考虑“力不能及”,把握好“度的边界”。超越了“度的边界”,就是大包大揽,做力不能及又越位的事;达不到“度的边界”,就是没有去做力所能及的事,就是缺位,未尽职尽责。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社会组织是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一种重要途径。这里涉及到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有了较快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发育不成熟,行政色彩浓厚;组成结构不合理;法规体系不健全;缺乏活力,在治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中未能发挥应有作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需要多管齐下。
第一,加快实施政社分开。现代社会,政府本质上属于公共服务型政府,其掌握的权力、资源、政策都具有公共性质,因此政府应为社会提供公共治理和公共服务。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要求社会组织从对政府的过度依附中相对独立出来,成为具有相对平等地位的社会治理的一个主体,做适合由社会组织来做的事,如提供一些公共服务和解决某些事项。根据我国实际,可把一些有条件的社会组织相对独立出来。正如《决定》所讲,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
第二,运用定位分析方法,确定社会组织的方位、权责和运作方式。定位分析方法主要包括“定位、定标、定法”。定位,即厘定社会组织在治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中的位置、空间和范围。定标,即在政府与社会的平等关系中,确定社会组织的权责和职能。在这种关系中,社会组织可在表达诉求、规范行为、服务社会、社会监督和配合政府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定法,即确立社会组织在治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中的运作方式,实行依法自治。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治理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社会组织的行为,强调社会组织的依法自立、自律和自治。显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关键是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
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使其在治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因为一些社会组织在制度上还不够健全,治理素质不够高,行为也不够规范,需要进行引导。
创新化解矛盾体制
当前,我国各个领域的矛盾集中凸显,有些矛盾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有的矛盾甚至进一步激化。究其原因,在于一些人不敢担当,遇到矛盾和问题绕道走;在于化解矛盾的办法不当,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在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不健全。《决定》强调创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创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需要健全五大机制:一是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机制上保证科学决策,防止由于决策失误造成种种社会矛盾,进而产生社会风险,影响社会稳定。二是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即诉求表达机制。主观上,对诉求表达不合理者,要进行心理干预;客观上,对诉求表达合理合法者,要尊重和保护群众权益,积极畅通表达诉求、矛盾调解处理和权益保障渠道,避免因表达诉求渠道不通畅而使人民群众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进而产生社会矛盾。这一机制的目的,就是使问题能反映、矛盾能解决、权益有保障。三是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它要求第一时间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不能积累矛盾。因此需要对目前的信访制度进行改革,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四是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它要求采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用综合调解方式调解处理并化解矛盾。五是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它要求基于公平正义,对由不当甚至违法行政行为而产生的案件进行公正审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五种机制,构成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体制的整体框架。它要求我们在决策、权益保障、诉求表达、化解矛盾方式、案件审理等重要环节上,以健全的机制有效化解矛盾。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我国正在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这种调整必然导致利益格局的变化,引起利益关系的调整,从而发生利益冲突,出现较高风险。这种冲突和风险,就国际来讲,有国际安全问题;就国内来讲,有国内安全问题;就社会来讲,有公共安全问题;就个人来讲,有个人安全问题。这就需要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安全,是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需求和基本保障。现在,人们的安全感普遍下降,尤其是对于食品药品、生产、社会、网络等方面的不安全问题反映强烈,这对公共安全提出了很高要求。妥善应对各种安全问题,需要树立系统思维和整合思维。系统思维,要求全方位建立公共安全体系。如《决定》所讲,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社会安全、网络安全和国家安全等安全防控体系。其中的网络安全,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整合思维,就是《决定》所提出的,设置国家安全委员会,建立公共安全制度,进行体制改革,从组织机构、制度和体制上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确保国家安全及其他安全。
参考:http://news.gmw.cn/2013-12/12/content_9780884.htm
2. 如何做到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
一、充分认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重大意义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项最新成果,是我们党对社会发展规律认识和把握的又一个新飞跃,实现了我国社会建设理论和实践的又一次与时俱进。
二、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社会治理是全社会的共同行为。要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从传统的社会管理转向时代发展要求的社会治理,努力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上取得成效。
三、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激发社会活力
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加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对于激发社会活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作用。
四、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
社会治理要以大力发展经济、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治本之策,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和问题,同时,必须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得到及时化解和向好的方面转化。
五、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公共安全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健全以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社会治安防控等为基本内容的公共安全体系,是社会治理面临的重要课题。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
坚持人民是历史创造者,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基本原理,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同其他一切政党的根本区别之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组成部分,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中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积极投身社会治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等。
这些要求突出了人民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了社会治理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充分体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牢固把握和高度自觉。
3. 创新社会治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1、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如果说工业时代的奥秘是分工,那么互联网时代的奥秘则是融合,是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社会合作。这就要求我们确立合作、互通、共享理念,打造社会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命运共同体,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2、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
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制度建设具有全局性、根本性作用。科学的社会治理理念和实践经验只有转化为普遍适用的制度,才能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巨大力量。
3、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
对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是我国的特色,也是我国的优势。面对社会治安新形势,我们要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突出治安问题为导向,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水平。
4、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当前,我国公共安全形势总体是好的。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13亿多人口、地域辽阔、发展不均衡的国家,能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是很不容易的事情。
(3)创新社会治理是经济社会发展扩展阅读
创新社会治理的原则
一是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在充满不确定性的现代社会,只有政府和社会携起手来,才能建设好安全家园。要在发挥好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引导社会成员增强主人翁精神,激发社会自治、自主、能动力量,让大众的问题由大众来解决。
二是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法治作为社会治理创新的最优模式,应该回应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种种问题。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构建社会行为有预期、管理过程公开、责任界定明晰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把社会治理难题转化为执法司法问题加以解决。
三是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我国传统文化中推崇直觉、感性思维,习惯于对事物进行模糊的归纳,严谨、理性、体系化的实证研究不够。这种思维方式容易导致粗枝大叶、大而化之。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就要培育以尊重事实、推崇理性。
参考资料
人民网-《人民日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4.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包括哪几个方面内容
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1)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2)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引导它们依法开展活动。
(3)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
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
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4)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5. 创新社会治理的原则和措施有哪些
一、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必须走群众路线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社会治理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
二、坚持多方参与,努力形成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社会治理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必须发挥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
三、坚持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首先,要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增强以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的思想自觉,逐步培育起全社会崇尚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坚定信仰,进一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基层社会治理遇到不少新矛盾、新问题,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需要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执法规范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这就需要在综治、信访、基层自治、社会组织发展等重点领域加快立法进程。
一方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范围及政府职能法定,明确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程序公开、标准公开、结果公开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另一方面,加快基层社会治理重点领域的法律制度建设,根据新型社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等的发展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注重提升群众法治观念,保障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事务中依法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6. 如何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1、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创造平等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2、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3、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4、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增加财政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5、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加快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
(6)创新社会治理是经济社会发展扩展阅读
社会治理体系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治理如果存在短板,势必严重影响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备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社会治理体系内部为一个相对独立和完整系统,必须科学设计,既不能简单拼凑,也不能抱残守缺。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中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
7. 创新社会治理的理念有哪些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是为了进一步调整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一个重大的理论创新。
一是传统治理主体单一化到多样化。传统的社会治理主体比较单一化,强调国家或政府从上至下的静态的行政管理,亟需过渡到综合运用法律、道德和社会信用体系为基础的综合治理方式。要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护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同时,我们还要加强社会诚信体制建设、信息化管理、舆论引导、心理疏导、人民调解、基层社会自治等多种方式进行有效的社会治理。
二是转变政府职能,注重从源头上治理。社会管理不等于“维稳”。“维稳”只是社会运行出现失序状态之后的应急管理。创新社会治理强调常规性的、基础性的服务和管理。这就需要政府要尽快转变职能,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需要我们树立“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的理念。切实转变政府的工作作风,彻底改变过去政府部门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三是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发挥其协同作用。我国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不断调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过程。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协同作用,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意义重大。政府在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过程中,将一些民生服务项目打包向社会组织招标,购买社会组织的公共服务,改革有关社会组织的管理制度,有力地激发了社会组织活力。同时,社会组织也要加强自身服务能力建设和自律诚信机制的建设,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
四是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是通过“单位”对社会成员进行服务和管理。但是当前普遍由“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社区成为新时期社会治理的新载体。要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包括政府的服务体系建设、市场的服务体系和社区公益服务体系。在当前,特别要加强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组成的社区公益服务体系建设,来满足社区不同职业、不同年龄、不同兴趣居民的多元化多层次的需求。
五是积极动员公民的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理念是“善治”。“善治”强调赋予公民更多机会和权利参与政府公共政策,通过沟通、协商使公共利益最大化。因此,政府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水平,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体制和机制,问政于民,问需于民,让公众参与社会公共政策的讨论,保证民意能够进入到公共政策中去。
六是健全治理的体制和机制。中国的社会转型目前进入到社会矛盾多发时期,矛盾多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建立化解矛盾的体制和机制。社会治理创新,需要我们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事先预防社会矛盾的发生。需要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及时反映、矛盾能及时化解;同时,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和改革信访工作制度,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有效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8. 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创新社会治理体质,要坚
创新社会治理理念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创新社会治理,首先要创新社会治理的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从系列重要讲话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创新社会治理的新理念。
第一,平安是极重要的民生。
社会要和谐稳定,平安具有极端重要性。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我们党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牢记和谐稳定是根本大局的道理,着力提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人民安居乐业,国家才能安定有序。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既同邓小平同志的稳定压倒一切、稳定是大道理的思想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有了新的丰富发展,特别是把平安提到极重要的民生高度,是对我们党民生思想的创新发展。
第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核心是人。
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明确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只有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安定有序。
”社会是由人构成的,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都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构成的。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理顺了、和谐了,社会才能安定有序,才能和谐稳定。
因此,社会治理要紧紧抓住人这个核心。
第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在妥善处理社会矛盾。
现阶段我国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矛盾错综复杂,最主要的就是社会利益矛盾错综复杂。
因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在妥善处理社会矛盾。
“遇到关系复杂、牵涉面广、矛盾突出的改革,要及时深入了解群众实际生活情况怎么样,群众诉求是什么,改革能给群众带来的利益有多少,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思路、制定举措、推进落实。
”因此,要增强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积极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基本民生问题,不断打牢和巩固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
9. 创新社会治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一、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党的十九大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共治”,更加充分地体现了治理的核心思想。中国的改革开放和体制转型,出现了多种多样的所有制形式,除了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民营经济、个体经济、外资经济、股份制经济等快速发展。
二、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
在我国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中,一方面要加强法治建设,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另一方面要加强德治建设,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
三、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
为了有效应对当前的社会矛盾,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以行政调解为主导、以司法调解为保障的“大调解”机制在全国得到迅速推广。
(9)创新社会治理是经济社会发展扩展阅读: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社会主要矛盾已经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并且指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
为了有效回应这些新需要,解决社会的新矛盾,十九大报告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领域,提出要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并且提出了社会治理的制度建设、提高四化水平和加强四个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