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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经济适用房还能继承爷爷的房产吗

发布时间:2020-12-29 16:57:59

Ⅰ 我买了经济适用房还能继承爷爷的房产吗,我买了经济

你爷爷的房产,应当由你的奶奶、父亲、伯伯、叔叔继承啊。

Ⅱ 购买经济适用房后还能继承房产吗

可以继承,也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专的性质不变。即再次上市仍属需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

Ⅲ 我购买了经济适用房,还没交房,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吗

  1. 购买经济适用房,不影响你继承父母的房产。

  2. 只是继承的房产过户到你名下以后,如果遇上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查,你可能会因为不再符合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而被收回经适房。

Ⅳ 有了经济适用房还能继承父母的房子吗

有了经济适用房还能继承商品房吗
1、如果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就不可以再买商品房了,除非你把这套经济适用房给处理完了,才可以购买商品房。
2、继承商品房需要退还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允许拥有除经适房以外的房产。如果想要将父母的商品房过户到自己名下,就必须退出经适房。此外经济适用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申购的,中签经适房的家庭所有成员均有经适房的产权。
3、《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有了经济适用房如何继承商品房
有了经济适用房再继承商品房需要退还经济适用房;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亲属死亡证明等。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核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Ⅳ 我爸妈已买进一套经济适用房。爷爷去世了有一套房子,爷爷有三个子女,经适房会影响分遗产房产吗

经适房不影响遗产分配
爷爷有遗嘱按遗嘱分配,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人可以平回分或者协商分割

《继承答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Ⅵ 我有一套经济适用房还能继承遗产一套房吗

有一套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继承一套房的遗产的。经济适用房是不影响房产的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6)我买了经济适用房还能继承爷爷的房产吗扩展阅读: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Ⅶ 已经拥有经济适用房还可以继承的经济适用房房产吗

经济适用房一般是5年之后才能过户。合法的遗嘱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十六条【遗嘱与遗赠的一般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十七条【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十八条【遗嘱见证人】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第十九条【特留份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第二十条【遗嘱的撤销、变更】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第二十一条【附义务的遗嘱】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第二十二条【遗嘱的无效】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Ⅷ 我2014年在广西南宁个人申请购买了南宁市的经济适用房,名下有经济适用房后是否还能继承已经过世的爷

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2015年10月,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3号)
第四十七条回 购房人购买经济答适用住房后,又通过继承方式取得其他房产的,应当退出经济适用住房,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按照原购房价格予以回购,或者按照本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补缴相关价款后将经济适用住房转为完全产权。

Ⅸ 经济适用房的房主还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吗

经济适用房的房主还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但是,如果你继承遗产房后,你家庭的住房内面积变化、不再符合经济适容用房的申请条件,而且继承时经济适用房你还没能买到全部产权,可能要收回你的经适房另行分配。你父母虽然年事已高,在他们在世时你也不能办“继承”,继承只能在他们去世后才开始。现在给你房子,可以通过无偿赠与你还是卖给你的方式。中国现在还没开遗产税,也没有确定时间表什么时候能开,这个不用担心。不管什么途径,只要你名下有了这些房产,你的条件不再符合经适房的标准,就有可能收回经适房,北京控制较严,风险较大,你还是问问你经适房那里的房管部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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